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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智慧之旅-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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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再提醒自己,不能重蹈覆辙,可是,心底深处有种原始的力量在呼唤,我需要感情的滋润,满腔淤积的、厚稠浓密的感受,再不发泄出来,迟早会爆炸。
  再说,我怎能认定会是同一模式呢?不自动地去寻找,哪里会有知己送上门来?畏缩、封闭不是我应该有的态度,追女朋友又不是罪恶,怕什么?
  小吴长相很清丽,风度尤佳,我有点怀疑她是不是我应该追求的对象。因为我实在太躐蹋,与她非常不配。然而,谁知道呢?怎知她不是重视灵性的人?既然要了解人生,我就该尝试一切,成功是一种收获,失败又何尝不是另一种体验?
  问题在太多的巧合,似乎冥冥中刻意的安排,逼着我走向自己所最不愿意的道路,一点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小吴属于基督教浸信会,她按时上教堂,按时礼拜,风雨无阻。学校的任何活动,只要与教会的有时间冲突,她一定是舍学校而就教会。
  为什么我偏偏选上她呢?能不能悬崖勒马,及时回头?
  我考虑了很久,不错,她有些吸引我的优点,但却不至于让我不顾一切的拜倒裙下。最后使我决定追她的原因,正是前一次经验的反省。我认为宗教一定有其存在的价值,所以这些令我欣赏的人,都具有某种特殊的气质。我若要了解其中的因素,就必须亲身去探讨。至于追求她,反而是其次的问题。何况,把感情当作一种奉献,不必计较回收,也可以美化自己的心灵,使人生多采多姿。
  于是,在众目惊诧之下,我坦然地进了教堂。牧师特别向大家宣布,认为是主的恩典,因为我批评宗教的态度已是人尽皆知。
  这次我采用了不同的战略,主动地参加唱诗班,查经班,按时出勤,参加礼拜,仔细地聆听观察,不轻易发表己见。
  的确,宗教能净化思想,导人向善,各种各样的活动,占据了大家的时间及精力。所有的教友都能团结在同一的环境下,交换自己的心得,陶冶各人的性情。
  我对音乐素有偏爱,读谱能力很强,又能唱任何声部,很快就把唱诗班带了上来。大家对我的表现非常满意,小吴知道我是为了她,也常在眉目间,显露一点关怀。
  除了对圣经无法恭维外,我感觉到了基督教的力量,也诚心地感激在那些日子中所领受的平安与快乐。
  人是一种封闭的机构体,其内心完全与外界隔绝,只依凭着态度与语言和他人沟通,而语言本身只是人在“相互约定”以及共同的感受体验中,所形成的一种工具。由于各人的经验不同,内心的感受迥异,因此,虽然是同一种语言,同一种定义的字汇,实际上对每一个人所产生的感受都不一样。
  比如说,爱国是一种值得尊敬的品德,当我们说某人很爱国时,听者根据其本身的经验,有的会认为这个人很了不起,令人肃然生敬;有的则认为这不过是种狭隘的地域观念;有人听了,会觉得羡慕,效法其举止言行;也有人心生嫉妒,认为言过其实;总而言之,人人都或多或少有着不同于他人的感受。
  爱国只是人性本能的发挥,人爱自己,由自己向外延伸。而与自己最接近的人或事物,所能带来的利害影响最大,因之,爱及恨的程度也就最深。国家是生存的环境,人成长在其中,生活习惯、语言行为、思想观念等,无不与之息息相关。人之所以爱国,实际上就是爱自己所熟知的一切,失去了这些,人将一无所有。
  同理,“不爱国”也是基于人性本能,当一个人的己利受到损害,而其利益的认知又凌越一切。在人的经验中,生活习惯、观念认知等都可以改变,只有自我中心的意识型态是利益的唯一根源。这时,人就陷于主观的意识中,对“自己”有了不同的定义。认定这个国家不是自己的,而采用一切手段维护自己。
  每个人的经验及遭遇往往有异于别人,有的一切顺利,有的则不断受到挫折,而绝大多数的人是得失参半。在各种条件下,人们对处身的环境就有了不同的感受。但不论如何,人只要是依赖其生存的环境,就会怀抱着希望,有爱、有恨、有怨、有气,无不以自己本身的利害关系作为判断标准。
  很明显的,在一个庞大的国家中,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发生,人的经验越多,其复杂性越高。爱国虽是本能,而各人所感受的、所表现的方式,就有着极大的分别。常有人说,年轻人最爱国,正是因为他们的实际经验不多,心中抱着希望及幻想。事实上真正最爱国的,应该是在这个国家中获得利益(包括了精神及物质等)最大的人,或是离开了这个环境,就不能维持其生活者。
  由于观念及语言沟通上的隔阂,人的心智被孤立在自己的身体中,就像永生禁锢在黑狱中的死囚。喜、怒、哀、乐起灭不定,他必须独自咀嚼,无人能够共享。他的认知和理念,如同寒夜浓雾中的露滴,既无法捕捉,也得不到印证。他努力向外追寻,心灵的感受却透不过那厚重的墙壁,充其量只能在小小的窗口中,偷窥到一丝夜色。他惶恐了,声嘶力竭的呼号,而这号声对别的禁锢者而言,不过是远处传来的呓语罢了。
  无止无尽的孤独就是炼狱,人的心灵面对着所不知的一切,有如处身在黑暗的陌生环境中,不安、恐惧接踵而至。为了求生,人只有依循本能的指引,其所行所为,在别人的立场看来,便是“自私自利”。在经验中,人认识到“人是自私的”,可是很少有人会认为自己同别人一样。毕竟在黑牢之中,只有他自己是活生生的,有具体的需求,有真切的感受,别人呢?只是一团朦朦胧胧的影子罢了。
  当人认识到别人“自私”的真相以后,所有的希望都幻灭了,渺小无助的自我,在未来茫茫的前途中,有谁能为之解困释疑呢?有谁能寄以信任希望呢?
  幼年时,人们还能信任父母、师长、朋友,及至经验渐增,才发现他们也都是人。由于人不可能满足别人所有的需求,有些人便把希望寄托在制度、主义及国家社会等大环境上。然而,主义制度要由人来阐释执行,国家社会也是由各种各样思想意见不同的人所组成,人越多,值得信赖的程度就越低。
  人不能永远生活在这种惶恐、不安的环境中,早期的人类曾将未知的各种现象,一律推委给超人类的“神”。因为神不是人,超然于人世,与人没有利害冲突,不会有私心,是绝对可以信任的。有些智者更进一步将神的观念系统化,认为神是宇宙之真理,用祂的法则来限制人类所有的心智活动及行为。
  这一来,只要人愿意相信,在主观中,神就已经存在了。人可以用自己的观念与主观中的神沟通,利用信念来印证自己的认知。终于,孤寂中有了无所不在的良伴,黑暗之中有了光明,自己预期的答案成为真理。人在信仰的荫庇下,烦恼疑虑与恐惧减少了,平安快乐随之而至。
  信念是主观世界极为重要的一种稳定力量,人能够平安幸福地度过一生,没有疑惑,没有彷徨,又有什么不妥的呢?宗教是人类最原始的活动之一,如果没有存在的价值,在科学昌明的今天,还会有人深信吗? 可是,只因为有人相信,宗教就是真理了吗?了解了宗教的本质,如果我们不能提出更理想的答案,来满足人心的需求,那反而不如任人深浸在诚敬的宗教行为中为佳。
  至于小吴,我对她确曾有过幻想,与其说是男女之爱,倒不如视作一种精神的寄托。我并没有梦想过与她成双成对,我知道我不配,越是接近她,越是自惭形秽。她的衣服总是干净整洁,头发一丝不乱;坐着,她身体挺直,头略向左歪,稳重而妩媚;走起路来,一步一步,婀娜生姿;说话时,轻声细语,音浪传不过三个人。
  刚刚相反,不用照镜子,我就知道自己满脸是青春豆,头发从来没梳过,有似一堆钢丝。衣服不用再描述了,坐没坐相,走没走相,说起话来,声震屋瓦。我凭什么还要追她呢?我只是要给自己找一个值得奉献的对象,有很多潜力必须去压榨才能发挥,而唯有在心甘情愿之下,我才会驱策自己。
  在大二,我创立了“荻苑艺社”,但是却没有情绪去作画,我做了铜管乐队队长,只是供学校装饰,在各个仪式及升降旗时,吹吹打打一番。我很想珍惜这些机会,可是,谁来做观众、听众?大家所关心的是有什么出路,种什么瓜?得什么果?艺术音乐不是泥土中可以培养的,怎能期望有什么收获?
  我们曾辛辛苦苦的办画展,参观的人不及工作的人多,得不到共鸣,就提不起兴趣。所以,为了自己,假如有一个人能接受我的奉献,我会把那股热情化为狂飙,发挥到无尽至高的领域,去与那些特级大师一争短长。
  “不幸”是我的影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当我听到小吴批评我:“又臭又脏”时,正因为是事实,而又是我所不愿面对的事实,我气馁了。不是因为得不到她的垂青,而是气馁于自己太天真,脱离现实,把她灵性化了,忘了她有眼睛也有鼻子。
  我变得很消沉,深恨自己无法摆脱在电影、小说里看到的“才子佳人”的绮念,我是才子吗?我有什么才?把一颗心悬在知己的依赖上,空自蹉跎了宝贵的时光,即使是天才,也将埋没终生。更何况我自命追求真理,难道真理是为了展现自己美丽的羽毛?
  同学们传说我失恋了,我没有辩解。不久,有位英俊潇洒的男同学出现在她身边,他们有如一对金童玉女,出双入对。我并没有嫉妒,因为这件事触发了我心底的另一个谜团,我必须趁这次的机会面对它,了解它。
  人类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心理的适应力是相当重要的因素,远在以宗教弥补心理的不平衡之前,造物主就设计了一种弹性极大的适应方式。人的本能是趋利避害的,但是人心对“利害”的认知,却是在环境遭遇中比较、学习得来。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争执,绝非仅始于物质文明的滥觞,原始部落为了地盘、奴隶以及男女关系,强者早就驾凌了弱者。强者享受其成果,生存机会当然多,可是绝对多数的弱者一样能生存下来。不仅是人类,所有生物皆然。所不同的是,我们知道人受到心的支配,如果能了解弱者的心态,将对人类社会有莫大的帮助。
  对任何个人而言,在遇到不同的事件时,其处理能力或强或弱,不一而足。因此这种弱者心态应该是人人都有,只是其程度之差别,依各人的际遇而定。
  我早在初中时就为王度庐的侠情小说掉了不少同情之泪,后来又迷上了翻译小说,如小仲马的《茶花女》,狄更生的《苦海孤雏》,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雨果的《悲惨世界》以及哥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等。
  到我陶醉电影时,几部脍炙人口如同:“翠堤春晓”,“魂断蓝桥”,“钟楼怪人”,“双城记”等,也无不令我荡气回肠,骨蚀魂销,看了一次又看一次,沉醉不已。
  当然,这与我身受的遭遇有绝对的因果关系,所难理解的是,分明人们不愿接受痛苦,却又为什么这样自甘作践,明知是悲伤哀痛的情节与结局,却又趋之若鹜呢?
  到高二时,我看到一本介绍“希腊三大悲剧”以及莎士比亚作品的书,书中说“喜爱悲剧是人性的本能”,当时我很同意这种理论。可是,一天天深入地追究人性后,发觉这句话很难理解。所谓“本能”是说人生而有之的功能,而“人性”则是指有别于人之“生理”、仅属于人的“心理”之“性质”。换句话说,“人性的本能”就是“人的心理形成之初,即具有的功能”。
  可能吗?姑不论人的心理何时形成,怎么会具备喜爱“悲剧”的“功能”呢?
  悲剧又是什么呢?难道只是天灾人祸,生离死别,勾起人心同情的事件?这样太平凡了,人生中充满了不幸,自己都应付不及,哪还有心情去关心他人?
  所以悲剧的素材虽然离不开前面所述的情景,但是透过写作的技巧,要揭橥的主旨却是此一不幸事件的因果关系以及探讨人性与环境的互动,让读者警怵于一些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过程。正因为是必然的,所以人觉得可悲,正因为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成为人世间令人荡气回肠的“悲剧”!
  这时,小吴有了男朋友,我可以说是一个悲剧的当事人了。但是有何可悲之处呢?我分明知道,我们之间先天就有一道鸿沟,是我不自量力,要往悬崖下跳的。假如真正写成剧本的话,最多只能算做一场闹剧。
  既然自知不是悲剧,我自己为什么又感到万般悲伤呢?我又扪心自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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