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美国文学简史(上)-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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罄笞逯凶杂芍饕迩阆虻淖髌贰K某擅魇恰犊炖种摇罚�1905)和《天真的时代》 (1920),后者还获得了普利策奖。其它的主要作品还有:《伊坦·弗洛美》 (1911)、《乡土风俗》(1913)、《搭了架子的哈德逊河》(1908)等。
《快乐之家》描写了一个漂亮的姑娘莉莉·勃尔特被上层社会排挤的故事。莉莉出生于纽约一个破落的望族家庭,一心向往上流社会,想找一个有钱的丈夫,到了29岁还未能如愿以偿。因为她长得漂亮,那些有钱的有妇之夫看中了她,有的借口替她投资,供给她大量的钱去挥霍,她却以为是在取息。有的阔太太利用她的美貌吸走丈夫的注意,以便自己同别的男人幽会,事后却反咬一口,污蔑莉莉图谋夺走自己的丈夫。莉莉终因“接受一个男人的津贴”和“勾引有妇之夫”两桩罪名被上流社会唾弃。她极为苦恼,自知无钱无势,即便吐露真情,也无人同情。为了挤进上流社会,她反复考虑要不要向陷害她的人屈膝投降。她身负重债,“象一颗从天上掉下来的星”,“沦为女工”。最后实在无法忍受这些屈辱,便选择了自杀这条路。在遗嘱中,她把从姑母那里继承来的一点菲薄的遗产用来偿还债务,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部小说无疑是对当时社会的势利、庸俗现象的揭露,莉莉的悲剧具有典型的现实意义。
华顿夫人在后期创作中更倾向于詹姆斯的风格,《伊坦·弗洛美》以细致入微的人物心理描写见长。农民弗洛美同比他年长7岁、常年生病的妻子热娜感情不合。他看中了热娜的表妹梅蒂,一个正在他家帮佣的姑娘,又为热娜所不容。在梅蒂被迫离去的路上,弗洛美与梅蒂相约一块儿坐在雪橇上撞树自杀。雪橇倒是撞到了树上,可是这两个人都没有被撞死,而是双双落得终生残废。梅蒂被送回去同弗洛美一家住在一起,由热娜护理。热娜为了照顾丈夫和表妹,也顾不得自己的病了。然而经过许多年,梅蒂却变成了一个性情乘戾的痛苦女人。这部小说篇幅不大,情节也不复杂,整个情节的中心事件描写的是弗洛美对梅蒂爱情的失败。梅蒂姓“希尔维(英语原为SILVER,“银”)”,无疑是有象征意义的,因为她是书中光明和美的唯一源泉。在华顿夫人的笔下,弗洛美对梅蒂的爱情没有一点伤感色彩,却描写得深切动人。小说没有滔滔不绝的肤浅说教,也没有把热娜刻划成卑鄙可耻的漫画式人物。作者要读者对这三位无助的牺牲品都给予同情。弗洛美无力逃避他的婚姻,也无力逃避他后半生的命运,甚至想和梅蒂自杀的愿望都无法实现,只落得肢断体残,在越来越深的痛苦中了却残生。这就是这出凄惨阴沉的悲剧最后一个令人难受的讽刺。
华顿夫人提倡“每一部杰出的小说都应该以深刻的道德涵义作为它首要的创作基础”,这也正是她思想立场的根本反映。华顿夫人曾当选为美国文学艺术院院士,在美国文学史上有一定影响。
追求生活本色的还原:
加兰、克莱恩、诺里斯、欧·亨利
19世纪90年代前后,美国出现了一批描写农村和城市中下层人民生活的作家。他们在题材选择、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方面虽然不尽一致,却有一些共同的倾向。他们从个人的经历出发,真实地描写城乡中下属人民的生活;不是用“生活的微笑面”为美国上流社会涂脂抹粉,而是触及美国文学前所未触及的领域和问题,描写芝加哥、旧金山以及波士顿这样的城市,并以工人阶级或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作品人物;他们提倡以记实性的基调,描写美国城市普通人的生活;他们有意采用明白通、朴实无华的日常语言和大量琐碎的生活细节,还原现实生活的自身特征。在他们看来,“美国梦”已经破灭了,个人无力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批作家不是现实主义者,但却与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有着多方面的传承关系。文学史家通常称他们为“自然主义者。”其主要代表是加兰、克莱恩、诺里斯和欧·亨利。
赫姆林·加兰 (HERMLIN GARLAND 1860—1940)生于威斯康星州西塞勒姆一个农民家庭,早年在南达科他州边境地区的乡村念过几年书,也种过地,当过木匠,还当过小学教师。1884年到东部文化中心波士顿谋求出路,但多次碰壁。他虽然每天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却在那里的公共图书馆里饱读了达尔文、斯宾塞、惠特曼等人的作品,为他日后从事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久,他结识了豪威尔斯,并在豪威尔斯的指导下开始练习写作。三年后,他回到南达科他州边境的乡村。村民们贫困的生活现实和当地经济的衰败景象使他对社会极度失望,而当时城里的一些御用文人还在编造中西部农民如何快乐地过日子的神话。为了揭露这些虚假的舆论,反映生活的真实情况,加兰开始以当地农民的命运为题材陆续创作短篇小说。1891年,他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大路》,因该集共收六个短篇,故其副标题又叫“六个密西西比河谷的故事”。1910年,加兰又把后来写的五个短篇小说收进去,出版了《大路》的最后定本。
《大路》中所有作品的主人公都是作者熟悉的家乡农民。加兰通过对这些善良而诚实的人们在生活中所遭遇的各种命运的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达的19世纪末叶,那些在偏僻的中西部边境地区居住的劳动者艰难、困苦、闭塞的生活。《在魔爪下》中,贫苦农民赫斯金斯一家为了逃避虫害,来到勃特勒农场租地垦荒,辛辛苦苦地劳累了三年,眼看农场一切就绪,但农场主食言,以加倍价格出售农场,赫斯金斯气得真想跟他们拼命;可是一想到老婆孩子,只好忍气吞声,出了钱,还负了一身债。
《在山沟里》写的是10年没有回家的渲员霍华德·麦克兰从东部大城市波士顿回到家乡看望母亲和弟弟的故事。展现在他眼前的是家乡衰败的景象以及精神颓唐的乡亲;儿时伙伴多已未老先衰,认不出来了。他的弟弟格兰特由于饱尝生活艰辛,精神已经彻底垮掉,刚过而立之年,就对一切丧失了信心,他说:“象我这样的人是无可救药的了。我活象一只掉在蜜糖桶里的苍蝇……,越是想挣脱,越是会把脚都扯断。”这里的农民不仅生活艰难,而且没有任何改善的希望——这是加兰在短篇小说中反复表现的现实。小说中描写的生活,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小说中人们的愤懑心情,发自作者的肺腑,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大路》中也有描写农民之间互助友爱的作品。如《救命神鸦》中的罗伯特,是一个从城市回到家乡来的职员,他开始自以为高人一等,对“粗俗”、“落后”的农民看不惯,觉得他们“不合潮流”,象“漫画中的丑角”。但是有一次他晕倒在街上,经过农民抢救护理,才逐渐恢复健康。这时他觉得“了解这些邻居们了”他在原来认为“粗俗”,落后的人们中间找到了温暖。
《大路》出版后,其浓郁的生活气息、真切的感情色彩、丰富的乡土情调受到人们的好评。当然,反对和低毁者亦不乏其人。他们攻击加兰“捏造”,“愿意把家丑外扬”,但加兰明确回答:“我是在农场里长大的,我要把农场生活丑恶面貌的本质写出来,印成书。作为一个爱国者,我不能说谎……我是一个目击者,我打算把全部的真象告诉大家。”
《大路》的成功使加兰一跃而成为著名的西部乡土小说家。在1892年一年内,他连续发表了四部小说《杰生·爱德华兹》、《猎官》、《第三等级的一员》和《小不点儿诺斯克》。以后又发表过《草原上的人们》(1893)、《荷兰人山谷里的玫瑰》(1895)、《中部边境农家子》(1917)、《中部边境农家女》 (1921)等。这些作品继承了作者在《大路》中的创作特色,分别涉及乡村农业工人、铁路资本家、官僚政客等各个阶层的生活、思想和信念。加兰生前曾获威斯康星大学和西北大学的名誉学位。1920年选入美国文学艺术院。在他生活的最后10年里,他还写了四卷回忆录。
加兰的作品在当时具有一定代表性,他用法语中的术语称他的现实主义为“写真主义”。他说:“写真主义作家的理论首先是肯定他力求真实和追求富有个性的表现手法”。他认为追求真实和为正义而斗争是作家的责任。他写道:“在我头脑里形成了两个文学概念:真永远高于美;扩大正义的领域。这二者便是作家的使命和责任。”加兰的功绩在于,他在美国文学界最早开始以现实主义观点研究农场主题材,即农民贫穷化的题材。在这方面他是约·斯坦贝克和艾·考德威尔的先驱。
斯蒂芬·克莱恩 (STEPHEN CRANE,1871—1900)是19世纪最后一、二十年美国文坛上一位短命而有才华的作家。和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大部分出生在中西部,他却出生在东部沿海新译西州的纽华克镇,7岁时随父母迁居纽约。他的父亲是纽约卫理公会的牧师,他童年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他读完了小学和中学,但是只上了一年大学就在纽约一家报社当了记者。1896年他去古巴报道当地的暴动事件,1897年去希腊报道希腊与土耳其的战争,1898年再去古巴报道美国与西班牙的战争,1899年又去英国,1900年6月5日因患肺结核在德国去世。克莱恩的职业是新闻记者,但使他留名后世的却不是那些频繁的战事报道,而是他在工作的空隙中写出来的小说和诗歌。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中篇小说《街头女郎梅季》。写成之后,多次试投均告失败,后在加兰的支持下,用克莱恩母亲刚留下的一笔遗产于1893年自费出版,这本书出版后的反应令人失望,很少有人购买,也没有引起评论家的关注。但次年发表的《红色英勇勋章》(1894年开始连载,1895年成书)却立即获得人们的喝彩他被称为文学“金童”、最有希望的青年作家。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中肯地评论说:“他有轮廓,有色彩,有跌宕,具备了这些,他应该是大有前途的。”克莱恩大器早成,这使得人们往往把他同济慈相比,就连患肺病早逝这一点,他也与那位诗人相似。克莱恩富于才华,多才多艺,他一生共写了六部中篇小说、100多个短篇小说和两本诗集。无论是他的诗歌还是小说都表现出一种善于创造鲜明形象的巨大才能。他的诗歌受艾米莉·狄更生和惠特曼的影响,接下来又影响了象埃兹拉·庞德那样的意象派诗人。因此,他又常被看作是这一现代诗歌流派的开山鼻祖。
《街头女郎梅季》在作者的《红色英雄勋章》轰动文坛之后才引起人们重视。故事发生的背景是纽约的贫民窟。梅季的双亲都是酒鬼,对孩子们很粗暴,不是打便是骂,梅季在家里得不到一点温暖。当她“在泥潭里长成了一朵鲜花,出落成一位美丽出众的少女,在那个公寓区成了惊人的奇迹”之后,她在衬衫厂里当了女工。她的美貌使得她哥哥的朋友彼特垂涎三尺。身为酒店伙计的彼特是个油头滑脑的流氓,他利用梅季的年轻幼稚,以金钱衣着为诱饵勾引她,使贫穷不幸而又涉世不深的梅季上当受骗,与他同居。不久彼特抛弃梅季另觅新欢。随之,梅季失掉了衬衫厂的工作,宗教思想很重的母亲,不准她回家,她只得流落街头,做了几个月的妓女,最后在悲愤失望中投河自尽。她的母亲在伤心之余“宽恕”了这个“坏孩子”。
这部小说是美国文学中最早的一部自然主义作品,它比弗兰克·诺里斯的《麦克提格》和西奥多·德莱塞的《嘉莉妹妹》都早好几年。《红色英勇勋章》也具有这类小说的许多特点。由于作者力求抓住实际生活来表现主题,还使用了生动的意象,塑造类型化人物,并运用日常生活语汇,使全书充满生气。康拉德因此把克莱恩称为“人们之中最权威的人”。在克莱恩去世后,豪威尔斯甚至认为《街头女郎梅季》是克莱恩一生的最高成就。当然,“自然主义”这个标签对于克莱恩的作品来说并非完全恰如其分。因为在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和现实主义作家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也没有任何严格的关键性区别。尽管自然主义作家往往喜欢自诩为叛逆或开拓者,但实际上他们在许多方面都是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必然而合乎逻辑的继承者。此外,当时的小说家倾向于强调环境对他们书中人物的影响,而克莱恩与此还有一段距离。
《红色英勇勋章》是克莱恩第二部重要作品,出版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