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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节

利维坦-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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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用圣灵召他的话说得很明白,因为他说自己是“奉召为使


徒、特派传上帝的福音”;这话隐示着上述圣灵的话:“要为
我派巴拉巴和扫罗……”。但使徒的工作既然是见证耶稣的复
活,人们在这里也许会要问:圣保罗在救主受难前并没有和
他当面说过话,又怎么能知道他升天了呢?这一问题很容易解
答:救主本身升天后,在他去大马色途中从天上向他显现,
“并拣选他为器皿,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他的
名。”这样说来,他既在主受难之后见过主,便是有充分的资
格见证他的复活。至于巴拉巴则在主受难前就是使徒。因此,
保罗和巴拿巴便显然是使徒,但却不光是由第一批使徒,而
是由安提阿教堂选出和批准的,正和马提亚是由耶路撒冷教
堂选出和批准的一样。
我们语言中的主教一词是从希腊文变来的,意思是指任
何事务的监督者或监管者,特别是指牧者。因此,非但在原来
本是放牧人的犹太人中,而且在异教人中,全都用这字的比
喻意义来指君主或任何其他百姓的统治者与支配者,不论他
是根据法律进行统治还是根据教义进行统治都一样。所以使
徒们便是基督亲自拣任的最初的主教,在这种意义下,犹大


的使徒职分便称为“他的主教职分”(见《使徒行传》第i章,
第20节)。后来当基督教会中任命了长老来用教义和劝谕指导
信徒时,这些长老也称为主教。提摩太便是一个长老(长老这
字在《新约》中既是职务的名称,也用来说明年龄),然而他
却同时是一个主教。当时的教主也满意于长老这种称号。非仅
止此,我们的主所宠爱的使徒圣约翰本人在他的第二封书信


中就以这样的话起始:“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根据
这一切就可以看出,主教、教长、长老、博士——即圣师等
都是使徒时代同一职位的不同名称,因为当时没有使用强制
方式的管理当局。而只有使用教义和劝说方式的管理当局。上
帝的国还有待于在一个新世界中降临,所以在国家没有崇奉
基督信仰之前,任何教会都没有强制的权力。由于这一原因,
当时职务虽然是多样的,但权力却是一体的。
教会中的主管职位除开使徒、主教、长老、教长和博士
等之外,在《新约》中便找不到其他的了;他们的使命是在
犹太人和不信者之中宣布基督,并指导和教诲信徒。因为福音
作者和先知等名称所指的不是任何职务,而是指某些对教会
有贡献的人的某些禀赋;比如福音作者一词便是由于记述救
主的生平与事迹而来的,其中有使徒圣马太、圣约翰,门徒
圣马可、圣路加以及论述这一题目的任何其他人(如圣托马
斯、圣巴拿巴据说就曾论述过,只是教会并没有得到以他们
的名字流传的篇章);再好比先知,便是由于解释《旧约圣
经》而得名的,有时则是由于向教会宣布他们的特殊神启而
得名的。这些神赐禀赋、语言禀赋以及赶鬼、医治其他疾病或
做任何其他事情的禀赋都不能使人成为教会的教士,只有正
式的召命并被选出担任传道职务才能使人成为教士。
使徒马提亚、保罗和巴拿巴都不是由救主亲自拣选的,而
是由教会选出的(马提亚是由耶路撒冷教会选出的,保罗和
巴拿巴是由安提阿教会选出的);与此相同,其他城市的长老
和教长也是本城的教会选出的,为了证明这一点,让我们首
先讨论一下圣保罗紧跟着他和巴拿巴接受使徒职务之后,怎
样在他劝化人皈依基督信仰的城市中进行长老的拣选。我们
在《使徒行传》(第xiv章第23节)中看到,“二人在各教会中
选立了长老”。这句话初看起来可以作为一种论据,说明他们
自己选立,并赋与权力,但如果我们看一看经文原文就可以
明显地看出,这些长老是由各城的基督徒会议选出和授权的。
因为那儿的话是这样说的:“那时他们在每一个会里都举手拣
选自己的长老。”现在大家都清楚地知道,在所有这些城中,
选主管教士和神职人员的方式都是根据多数票决定的。由于
一般区别赞成票与反对票的方法是举手,所以在其中任何一
个城市里选神职人员时,都不过是把人们聚在一起,根据多
数票选出;不论是根据举手表示多数、以声音表示多数、投
球表示多数、投豆表示多数还是投小石子表示多数(其中每
个人投一个到标明为赞成或反对的容器中)都一样,因为不
同的城市在这方面有不同的风俗的缘故。因此,实际上是会众
选出了自己的长老,使徒不过是这种会议的主席,任务是召
集信徒开会选举,宣布当选人,并为他们举行祝福式,现在
称为圣职授任式。由于这一原因,象(使徒不在场时)长期那
样担任信徒会议主席的人在拉丁文中便称之为antis-tites,
其意思是会议的主管人,其职务是数票并根据其结果宣布当
选人,当票数相等时,则加上自己的一票,以便决定问题,这
就是会议主席的职务。由于所有的教会拣选长老的方式都相
同,所以在写上设立一词的时候,便也应当理解为同一回事;
比如《提多书》第i章第5节)便说,我从前留你在革哩底,是
要你在各城设立长老,那便是他应当召集信徒,根据多数票
为他们拣选长老。如果在一个人们也许从没有见过不通过会
议选出任何主管长官的城中,城中的人皈依基督教之后,却
想到不用圣保罗在《使徒行传》(第xiv章23节)中以选立一
字提出的上述多数票方式而要用其他方式选出自己的指导人


和教导者——即长老,亦称主教——那便是咄咄怪事了。同
样,在主教的遴选上,在罗马皇帝认为为了在他们中间保持
和睦必需加以管理前,除了通过各城的基督徒会议遴选以外,
从没有用其他方式选出过任何主教。
罗马教皇的选举中甚至一直到今天还继续沿用的办法,
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如果任何地方的主教把一个城中的主
管教职调任到另一个地方时,还有权选出另一个人来继任这
主管教职,那么他在自己最后居住和去世的地方,就更加有
权来指派自己的继任者了,然而我们却发现没有任何罗马主
教曾经指派自己的继任者。他们长期以来就是由百姓选举的,
这一点从以下的事实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在确定达马苏斯和
乌西辛奴斯两人之间谁当教皇时,曾经引起一次骚乱;据阿
绵奴斯M马色林奴斯说,事态之大使政务官尤文修斯无法维持
治安,因而被迫逃出该城,教会里面在这一次事件中也发现
有一百多个死者。往后他们虽然首先是由罗马的全体教士选
举、接着再由红衣主教选举,但却从没有由前任指派继位的。
这样说来,如果他们不要求有权指派自己的继任者,我认为
我就有理由作出结论说:他们在没有取得某种新权力之前便
也无权指定其他主教的继承者;这种新权力又只有由那些不
但有合法权力教导教会信徒、同时也有合法权力管辖教会信
徒的人,才能从教会中取得,授与他们,而这又只有世俗主
权者才能办到。
辅理人员的希腊原文的意思是自愿为别人做事的人。他
们和仆人的区别只在于:仆人受条件的约束要做别人命令他
们做的事,而辅理人员则只受自己的事业的约束,于是除开
自己所从事的事业以外,便不对任何其他事情负有义务。所以
布上帝的道和办理教会世俗事务的人都是辅理人员,只是辅
理的对象不同而已。因为道的辅理者(《使徒行传》(第vi章
第4节)中称之为替天传道者)是基督的辅理人员,道也是基
督的道;但辅祭的辅理职务则在同章(第2节)中被称为管理
饭食,这种管理工作是为教会或会众服务的,因此,任何个
人或整个教会都不把教士(教长)称为他们的辅理人员,而
只能把辅祭称为他们的辅理人员;后者的职务不论是管理饭
食、还是在最初各城的基督徒都依靠捐纳或公共资财生活时
为他们分发给养,抑或是管理礼拜堂、银钱收入或教会其他
世俗事务,整个会众都可以正式称他为自己的辅理人员。
他们作为辅祭的职务是为会众做事,虽然有时他们也各
人按其才能传福音并维护基督的道,象圣司提反就是这样;
还有些则是一边传道一边施洗,象腓利所做的就是这样。因
为《使徒行传》(第viii章第5节)中所说的在撒玛利亚传道并
为宦官施洗(见同章38节)的腓利是辅祭腓利,而不是使徒
腓利。因为从该章(第1节)可以清楚地看出,当这位腓利在
撒玛利亚传道时,使徒们正在耶路撒冷;该章(第14节)中
说:“当他们听见撒玛利亚人领受了上帝的道,就打发彼得、
约翰往他们那里去。”由于他们两人按手,那些受洗的人便领
了圣灵,但原先由腓利施洗时则没有受(见同章第17节)。因
为要授圣灵,他们的洗礼就必需由道的辅理者而不能由教会
的辅理者进行并予以坚振。因此,为了给那些接受辅祭腓利施
洗的人的洗礼进行坚振,使徒们便派自己之中的人彼得和约
翰从耶路撒冷到撒玛利亚去;他们两人授与原先只是领受过
洗礼的人以恩惠,这些恩惠就是随着当时所有真正信徒的圣
灵所显的神迹。其内容是什么,可以从圣马可所说的话里看出
来:“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
言;手能拿蛇,若喝了什么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


人就好了。”(见《马可福音》第xvi章第17—18节)。做这些事
的能力腓利是无法给与他们的,而使徒却能够;同时,根据
这儿的话看来,他们实际上给每一个真正信徒做了,还由基
督本身的使者给施了洗。这种能力,我们这时代的基督的仆人
无法授与,要不然便是真正信的人太少了,或者是基督本身
很少有使者。
上述那第一批辅祭不是由使徒选出的,而是由门徒会众
选出的,也就是由各种基督徒一起选出来的。这一点从《使徒
行传》(第vi章)中可以看清楚,我们在这儿看到;十二使徒
见众门徒人数增多了,就叫他们来,并告诉他们说,使徒撇
下上帝的道去管饭食原是不合宜的,然后就对他们说:“所以
兄弟们,当从你们中间选出七个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知
慧充足的人,我们就派他们管理这事。”(见该章第3节)从这
儿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他们虽然是由使徒宣布当选的,但却
是由会众选出的,该章(第5节)把这一点说得更明白:“大
众都喜悦这话,就拣选了七人……”。
在《旧约》之下,利未人只能担任祭司职务和教会其他
较低级的职务。地业在其他族中分配,利未人却被除外了;这
些支派,把约瑟支派分为以法莲支派和玛拿西支派之后,仍
然是十二个。利未人分配到了若干城邑作为住所,并分得了郊
野放牧牛羊;至于他们的当得之分则是从他们兄弟土地的收
获物中分取十分之一。此外,祭司的给养则从这十分之一中取
十分之一,加上一部分祭礼与牺牲。因为上帝对亚伦说:“你
在以色列人境内不可有产业,在他们中间也不可有分,我就
是你的分,是你的产业。”(见《民数记》第xviii章,第20
节)。因为上帝当时是以色列人的王,并已选利未人作为他的
公众辅理人员;他允许他们用公共收入来维持生活,也就是
用上帝留归自己的那一分来维持生活,这就是什一税和贡物;


上帝说:“我就是你的产业”,指的就是这些。因此,我们将管
业者之名归于利未人是不为失当的;管业者一字出于希腊文,


意思是“应得之分”或“产业”。这不是因为他们比其他人更
有资格成为上帝国的继承者,而是因为上帝的产业是他们的
生活供给。当时上帝既然是以色列人的王,摩西、亚伦和继任
的大祭司是上帝的代治者,所以很清楚收取什一税和贡物的
权利乃是由世俗权力当局规定的。
在他们抛弃上帝要求立王以后,仍然享受了这种收入,但
这权利却是由于君主没有夺去他们这种收入而来的。其理由
是:当时公共收入是由代表公众的人支配的,而在巴比伦被
掳之前这代表人就是国王,此外,在被掳回来以后,他们仍
和从前一样将什一税交纳给祭司,因此,直到当时为止,教
会的收入是由世俗主权者决定的。
关于救主和他的使徒的生活供给,我们在经文上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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