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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

都市妖奇谈:给妖怪们的安全手册-第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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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使肯定地点头;向林睿额头上的符咒伸出手。刚碰到那张符咒,他就像是被电到一样;急忙缩回了手。    
    林睿摇头道:“这是你主人的符,你要是硬碰的话,不等揭下来你就魂飞魄散了。”    
    鬼使笑得更开心了,忽然猛地飞起来冲进了火焰里。虽然它是鬼魂,可是这种必方之焰一样可以焚烧它。转眼间,它的身体就燃烧起来,然后带着满身的火焰再次冲向了林睿,在它的身体被火焰烧尽之前扑到了那张符咒上。一碰到火焰,符咒立刻燃烧起来,从林睿额头上脱落下来,和那个鬼使一起消失在空气中。    
    在完全在世间消失之前,鬼使又回头看了一眼那个男人,看到他已经早自己一步变成了灰烬。自己费尽心思引他向林睿挑衅,今天终于报了血海深仇,就算魂飞魄散也没关系了。它无声地大笑着,消失在火焰中。    
    林睿在地上一滚恢复了人形,爬起来的同时手一扬划出一个圆圈,把火焰全挡在了外面。    
    “林睿……我们快死了……”沈艾翔还在抱着林睿使劲地哭着。    
    “不会,我们得救了。”抬头看见另外五个鬼使正在四散飞逃,尖叫着试图躲避越来越近的火焰,林睿叹了口气,向它们招招手,“来,你们也跟我走吧。虽然我不能帮你们轮回转世,可是总比现在就魂飞魄散好。”    
    鬼使们立刻聚集到了他身边。    
    林睿念动咒文,两个人和五个鬼使立刻消失在原地。与此同时,屋顶在终于被火焰烧塌了,轰的一声砸了下来。    
    远处的街道上,火儿趴在车窗上指着天空中的火光大声叫道:“影,快看,那是我给狐狸的羽毛!不过我是叫他烧学校的,他好像烧错了地方……算了,学校下次我亲自去烧吧。”    
    周影看着那边,摇摇头。心想自己辛辛苦苦为火儿梳了半天毛,到底还是没能避免火灾。    
    “沈艾翔、沈艾翔,快起来!上学了!”    
    在林睿大呼小叫中,沈艾翔好不容易睁开了眼。“林睿……着火了!”他一下子坐起来,却发现自己好好地躺在床上。    
    “什么着火了!是我在炒鸡蛋!”厨房里传来林睿的声音。    
    “炒鸡蛋……”对了,自己昨天一个人在家里害怕,所以林睿过来陪自己过夜。沈艾翔跳起来,边穿衣服边跑去对林睿说:“林睿,我昨天晚上做了个噩梦,吓死人了!”    
    “什么?”    
    “呃,忘了……”    
    “哼!”我用法术消除了记忆,你要是记得才怪。    
    “不过我记得在梦里啊,我虽然很胆小,可是很讲义气!而且我还去救你!”    
    “你讲义气!还救我!”气死人了,明明是我去救他。    
    “是啊,我记得的,我是个讲义气的好朋友!”    
    “我才是呢!”    
    “我是……”    
    “我!”    
    “我们都是,我们是好朋友!对不对,林睿!”    
    “哼,快吃吧。我炒得怎么样?”    
    “好吃,林睿你真厉害!”    
    “那当然……”    
    几个鬼使飘浮在屋子里,偷偷笑着,看来这个新主人是个不错的妖怪。至少从今天起,它们可以跟随主人去学校,象活着的孩子一样上课学知识,而不是被派去跟踪、杀人、偷盗了……    
    “喂,你们几个,下课前给我偷十个鸡肉汉堡来,还有可乐,要不加冰的,听见没有!”    
    鬼使们从今天起可以跟随主人去学校,象活着的孩子一样上课学知识,而不是被派去杀人、偷盗了……也许是这样吧……


第八部分奇谈之十五:荒山夜雨(1)

    黑夜的山林一片寂静,天空中翻滚的乌云遮蔽了星月的光辉,使得整个树林里伸手不见五指。远处隐约传来几声夜鸟的鸣叫,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湿气。一只野狗无意中走近这里,却被鼻端触及的一丝怪异的腥臭吓坏了,夹着尾巴呜咽着逃走了。    
    树林中,一个庞大的物体正在用肉眼难以察觉的动作蠕动着。    
    突然响起的放肆笑声打破了树林中的静谥:“哈哈,这次起来得这么早,看来你饿坏了吧!是不是很期待我来啊!”     
    闪电划破了天空,随着闷雷滚过,蓄势已久的暴雨终于下了起来。在银链般划过天地的闪电光影中,可以看见站在林中发笑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毫无遮掩地站在暴雨中,浑身已经湿透了,头发、衣襟、裤角都在滴水。他却并不在意,悠闲地把双手插在裤袋中,抱怨道:“为什么每次来见你都会下大雨呢?可惜了这身衣服,这可是名牌啊,一身好几万呢!”    
    黑暗中,庞大的身躯缓缓向他靠过来。    
    男子靠在树上,懒洋洋地说:“快点吃吧,别抱怨了,我都还没抱怨呢……什么,想吃女人和小孩!我从来不吃雌性和小孩的,你就死了心吧。”他自言自语地说着,一声低沉的咆哮在他身边响起。    
    男子不为所动,像赶苍蝇似的挥挥手,滔滔不绝地说着:“不给你弄女人和小孩子就吃我?你吃啊!吃了我看谁还会来喂你?不是我说你,就算不知恩图报也不该在那里张口闭口说要吃我吧!我可是每十年就来喂你一次,风雨无阻,排除万难,义无反顾,一诺千金……我可坚持了二百多年了,你也不想想你一次吃多少,积攒这么多东西容易吗?为了让你吃饱我省吃俭用、精打细算、开源节流、自力更生……你没看我自己都饿瘦了……”    
    又是一声咆哮响起,这次的声音里明显增加了威胁的意味。    
    “你别冲我大呼小叫了,快吃吧。又不是我把你困在这里的,现在只有我记着你,把自己的食物给你吃,还来陪你聊天,你看我对你多好啊,你怎么能一点都不感动呢……”男子还在喋喋不休,那个庞大的影子忽然静止不动,转眼间就不见了。    
    风消雨散,云层裂开一道口子,月光洒在大地上。    
    男子依旧倚在树上,笑容不知何时已经收敛起来,仰头看着皓月,忽然长长地出了口气:“又是十年……”    
    轻风吹过,卷来雨后的清新气息,取代了令人倍感压抑的空气。一只田鼠在草丛中探头探脑,接着一只小虫跳过了草叶,这片树林仿佛一下子有了生机。男子伸手在那只小田鼠鼻子上弹了一下,当田鼠惊惶地逃回洞中时,男子也消失了踪影。    
    ※※※※※    
    虽然山并不高,道路也不算崎岖,白若琳还是走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开始喊累。同行的几名男性都向她伸出援手,她却刻意靠近刘地,想把自己的行李交给他。刘地歉意地笑了笑,给她看自己手中的两个背包,最后还是周峰接过了白若琳的背包。    
    “哼。”张倩听到身边的唐诗雅冷笑了一声,显然她对于刘地不接白若琳行李的事十分开心。张倩摇摇头,要不是怕太惹人注意,她真想把自己的背包从刘地手里拿回来,免得一不小心卷进白若琳和唐诗雅之间的明争暗斗里去。    
    唐诗雅又跑到刘地身边,一会要从自己的包里取东西,一会又要拿水壶,一会又抱怨山路难走,接着大大方方地勾住了刘地的胳膊。刘地对她显然十分欢迎,马上向唐诗雅贴得更近了。    
    开明山距离立新市四十公里,还没有经过人工开发,依旧保持着自然的风貌。最近城市青年流行登山运动,这座山势即不险要,方圆也不甚宽广,而且风光自然优美的开明山理所当然地吸引了不少登山者。    
    这些自幼生长在大都市的青年男女只需要准备简单的登山用品,利用一个双休日就可以在山里尽情地享受自然的美景和清新的空气,既可以放松身心,增进朋友之间的感情,又可以显示自己是走在流行的最前沿,所以每到节假日,这座山便热闹起来,连山下的小村庄里都出现了专门为登山者提供装备和食物的商店。    
    眼前这一行九人也是这样一支趁着长假来登山的队伍。    
    其中的四名女性都是大学生:宋真、张倩、白若琳和唐诗雅。宋真是张倩的同班同学,这次登山就是她邀请张倩来的。宋真是个颇有男子性情的女孩,大方潇洒,平时喜欢仗义执言、打抱不平,张倩很喜欢这个朋友。白若琳是低张倩一级的学妹,S大学很少有人不认识这位才貌双全的校花,这次一起来登山的五个男子中,来自S大学的三个全是冲着她来的。唐诗雅皮肤白皙,甜美可爱,虽然自从白若琳入校后她就成了“前任”校花,但是她性格娇憨,不像白若琳那么清高,平时在学校中也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比如现在那个叫刘地的男子对她就显然比对白若琳更感兴趣。    
    九个人中只有两个不是S大学的学生:宋真的男朋友陈术是个公务员,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颇善言谈,性格和宋真相仿。另一个叫刘地的男子却是半路上加入队伍的,他自称是市立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利用假期来爬山。刘地身材高大,五观英俊,而且言谈、打扮、举止都透着“新新人类”的气质,在这里的男性当中颇有些鹤立鸡群的味道,所以他一加入进来唐诗雅就粘上了他,就连已经有三名护花使者跟随的白若琳也对他格外注意。    
    虽然年龄上相差无几,但是S大学的三名男生和陈术、刘地相比,令人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们三个也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可社会人士骨子里的那种成熟正是他们所缺少的。    
    秦长路是S大学学生会主席,品学兼优的才子,难得的是他并无傲气,而且领导能力出众,惟一的缺点是他太知道自己的优秀了,言行间未免有些咄咄逼人的味道。他追求白若琳已经一年多了,不过从白若琳今天对刘地表现出的好感看来,秦长路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只怕这次他跟进山里来也是徒劳无功。    
    另外两个男生周峰和吴尚立原本是好朋友,但是自从他们开始一起追求白若琳,就有些面合心不合了。吴尚立相貌英俊,平时也一向以美男子自居,虽然和刘地相比还略显不足,但是他很会打点自己,身上从里到外无一不是名牌。吴尚立这个人虽然有些“臭美”,但是为人爽朗,讲义气,对朋友绝对没话说,所以不论在男生还是女生中的人缘都很好,这次登山也是他提议的。周峰是富商的儿子,而且和好朋友吴尚立不同,他在花钱方面很有分寸,对朋友出手大方,自己却从不用钱招摇。他的性格沉稳,言语不多,给人感觉是个很可靠的人。    
    队伍中最后一个成员就是张倩。她在写作方面颇有才华,已经出版过两本诗集和一本散文集,在人才济济的S大学也算小有名气的“才女”。她的脾气多少有点古怪,常常喜欢用局外人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事物,即使在这种一群年青人集体行动的热闹时刻,她也是用观察和倾听取代了融入其中——从其他人身上看出一个个故事正是她最大的爱好。    
    翻过小山头后出现了一大片岩石地带,水在岩石之间的缝隙中流淌,大伙从岩石上跳过,登山野营的气氛越来越浓了。等他们越过这片岩石区,再走没多远便是一片青翠的草地,左侧有一条从那片岩石区流出来的溪流,右侧是一座古藤缠绕的山壁,上面斜生着几株小树,再向前不远就是茂密的山林。    
    几个女孩在溪水中洗了洗脸,在草地上采了几朵野花,心里马上爱上了这个地方,一致嚷着要在这里宿营。活动的组织者吴尚立指着地图解说了半天,说最适合宿营的地方应该在前面一公里处,那里的风景比这里还要好,可是女孩子们根本不肯听,最后男性们还是顺从了女孩子的任性,在下午四点就早早动手搭建起帐篷来。    
    一旦开始宿营,男士们就负责搭帐篷、捡木柴、清理场地,还要负责驱赶虫蚁来让女孩子们安心,女孩子们则负责做饭──这样分工合作说来容易,实际操作起来就没有想象中的简单了。    
    十分钟后,男生们从搭帐篷的前线撤退下来,只剩下刘地一个人继续他们未完成的事业。几个男子看着刘地轻轻松松地哼着小曲,几下子就搭起一个帐篷,再看看自己手上被绳子弄出来的伤口,实在无话可说了。当然他们也别想闲着,马上被女孩子们派去捡柴、打水、洗米。再过十几分钟,白若琳被烟呛到的咳嗽声和宋真被刀切到手的尖叫声传来时,已经搭完了五个帐篷的刘地出现在火堆边,一手抓过宋真的菜刀,一手接过张倩的锅,干净利落地地做起饭来。    
    饭后大家围在篝火边,喝着刘地煮的茶,一个个心满意足。唐诗雅称赞道:“哇,刘地的手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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