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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6095-在路上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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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坎肩等等,一应齐全——他花了十一元在第三街上买的,他还买了怀表和表链,以及一台手提打字机,一旦在丹佛找到工作,他就打算在寄宿所里开始写作。我们在第七街的赖克餐馆吃了法兰克福香肠和豆子,算是话别宴会,迪安乘上标明去芝加哥的公共汽车,在轰响声中没入黑夜。我们的牧人走了。我决心等到春暖花开、大地复苏的时候也走这条路。    
    这确实是我全部公路旅行经历的开始,后来的事情太精彩了,不能不谈。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一节(3)

    是啊,我之所以要进一步了解迪安,不仅仅是因为我身为作家需要新的生活经历,同时因为我在校园里闲荡的周期已经结束,再待下去毫无意义,还因为尽管我们性格有差异,他给我的印象却仿佛是个失散多年的兄弟;我一看到他那留着长连鬓胡子的瘦削苦恼的脸和那肌肉紧张的汗津津的脖子,就想起我童年时期在帕特森和帕塞伊克的垃圾堆、游泳场以及河边玩耍的情况。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特别帅气,你从专门定制衣服的裁缝那儿都买不到比它更合身的,而迪安却能在艰难的条件下从自然裁缝那里取得自然的乐趣。从他兴高采烈的谈话方式中,我似乎又听到了老伙伴和老哥儿们的声音,他们在桥洞下,在摩托车中间,在居民小区的晾衣绳下,在令人昏昏欲睡的下午门口的台阶上,男孩们弹奏吉他,他们的兄长则在工厂干活。我现时其余的朋友都是“知识分子”——尼采派的人类学家查德,谈话时嗓音很低、严肃地盯着你的、古怪的超现实主义者卡洛·马克斯,讲话时拖长声音、什么都要批判的老布尔·李——不然就是那些鬼鬼祟祟的犯罪分子,例如目空一切的埃尔默·哈塞尔,趴在铺着东方毯子的长沙发上,不以为然地看着《纽约客》的简·李。然而迪安的智力十分正常、完整、熠熠生辉,没有那种讨厌的知识分子腔调。他的“犯罪行为”不会惹人愠怒和嗤笑,而会引起一阵狂野的美国式的喝彩;它有西部情调,西部风味,是来自平原的颂歌,某些早有预示、正在实现、含有新意的东西(他只为了乱兜风才偷汽车)。此外,我所有的纽约朋友都处于消极的、梦魇似的位置,整天在贬低社会,搬出他们那些陈旧的、学究式的、政治学的或者心理分析的理由,迪安却不一样,他为了面包和性爱在社会上使劲拼搏;“只要我能摆平那个小妞儿,哥们,”“只要我们有吃的,伙计,你听到没有?我饿了,我的肚皮要贴到脊梁上了,我们现在就去弄点吃的吧!”——我们便赶出去吃东西了,正如《传道书》上说的:“阳光之下,人各有分。”    
    迪安是阳光的西部亲属。尽管我的姨妈提醒我说,他会替我招来麻烦,我却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地平线,我年轻的心对之深信不疑;即便他替我招来一点麻烦,或者即便迪安最终不把我当朋友,听任我在路边活活饿死或者在病床上病死——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个年轻的作家,我要起步。    
    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知道会有女人,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我手中。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二节(1)

    二    
    一九四七年七月,我从退伍军人福利金里攒下了五十来块钱,准备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库尔从旧金山给我来信,怂恿我和他一起搭乘一艘客轮去作环球航行。他保证有办法把我弄到轮机舱去。我回信说,只要我有机会作几次太平洋的长途航行,回来时还有余钱维持我在姨妈家的生活,容我写完那本书,我就满足了。他说他在米尔市有一座木屋,我们办理登船的繁琐手续时,我全部时间都可以待在那里写作。他同一个名叫李·安的姑娘同居;她做菜的手艺一流,一切都会完美无缺。雷米是我在预备学校念书时就认识的老朋友,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是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我不知道这次他会疯癫到什么程度。他希望我十天以内到达。我的姨妈十分支持我去西部旅行;她说整个冬天我工作太辛苦,老是待在室内,出去走走对我有好处;我告诉她,为了节约,有些地方我恐怕要一路步行,一路搭乘免费的便车,她听后也没有异议。她要的只是我能平平安安回来。一天早晨,我把一大堆打字稿放在书桌上,最后一次折好舒适的床单,我提着装有一些基本用品的帆布袋,口袋里揣着五十块钱,向太平洋岸出发。    
    几个月来,我一直在帕特森钻研美利坚合众国的地图,甚至阅读有关拓荒者以及普拉特和锡马龙之类的别有风味的名字的书籍,而路线图上有一道名为六号线的红色长线,从科德角顶端开始,延伸到内华达州的伊利,然后拐到洛杉矶。我对自己说只要沿着六号线,直到伊利就行了,于是随即满怀信心地出发。要到六号线,先得登上熊山。我充满了在芝加哥、丹佛和最终在旧金山打算做些什么的幻想,在第七街乘地铁到了第二四二街的终点站,换乘无轨电车到扬克斯;从扬克斯的闹市区换乘去郊区方向的无轨电车,到哈得孙河东岸市区边界。假如你在阿迪朗达克哈得孙河神秘的源头扔下一支玫瑰,它迂回曲折,一直流到大海,永不回头,想想看,它途径多少地方——想想那奇妙的哈得孙河流域。我开始了沿哈得孙河的搭便车旅行。零敲碎打地搭了五次车后总算到了我想去的熊山桥,从新英格兰拐过来的六号线在那儿进入。我下车时大雨如注。山势险峻。六号线过河,经过一个环形交叉,没入荒野不见了。那里非但没有过往车辆,而且雨越下越大,像瓢泼似的浇下来,我毫无遮掩,不得不奔跑到几株松树底下去躲雨;但不解决问题;我开始叫喊,捶打自己的脑袋,责怪自己怎么会这么傻。我在纽约北面四十英里处;一路上使我耿耿于怀的是在我开始旅行的重要日子里,我仅仅是向北移动,而不是朝着向往已久的西部。如今我陷在最北面的滞留地点动弹不得。我跑了四分之一英里路,到了一个废弃的小巧玲珑的英国式加油站,站在滴水的屋檐下。我头顶上高大巍峨的熊山雷电交加,霹雳声使人胆战心惊。放眼望去,只看到烟雾迷蒙的树木和连天的阴沉景色。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二节(2)

    “真见鬼,我在这里干什么?”我咒骂,我要到芝加哥去。“就在此刻,他们正玩得痛快,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能到那里?”终于有一辆汽车在废弃的加油站停下来;车里的那个男人和两个女人要看地图。我走到车前,在雨中做了想搭车的手势;车里的人商量了片刻;自然,我模样像疯子,头发湿透了,鞋子进水了。我这个该死的傻瓜,脚上穿的是墨西哥平底皮凉鞋,像筛子似的,根本不适合在美国下雨的晚上穿,也不适合走崎岖的夜路。车上的人同意我上车,说是可以把我捎带到北面的纽堡,我认为这比在熊山的荒野里困一宿要强得多,便同意了。“此外,”那男人说,“六号线上没有车辆经过。你要去芝加哥最好是在纽约穿过荷兰隧道,直奔匹兹堡。”我知道他的话是对的。把事情搞得一团糟的是我一厢情愿的愚蠢想法,认为不必尝试不同的途径和路线,顺着一条大红线走遍美国该有多好。    
    到纽堡时,雨停了。我走到河边,不得不搭一辆在山区度周末的教师们包乘的公共汽车回纽约——车上人声嘈杂,话说个没完,而我一直在骂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本来说是要去西部,从白天到晚上来来去去,折腾了一整天还没有出发。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不惜用身边的钱买了去芝加哥的公共汽车票,只要明天能到芝加哥,什么都顾不上了。


《在路上》 第一部分《在路上》 第三节(1)

    那是一次平常的公共汽车旅行,车上婴儿哭闹,阳光燠热,宾夕法尼亚州沿路城镇都有乡下人上车,我们到了俄亥俄平原地带,才一往无前地猛开,晚上在阿什塔比拉横穿印第安纳州。第二天一早就到了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租了个房间,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便上床睡觉。足足睡了一天后,我上街仔细察看芝加哥。    
    密执安湖吹来的风,卢普①飘来的博普爵士音乐声,南霍尔斯塔德和北克拉克附近的闲逛,午夜后在游民露营地长时间的散步,一辆警察巡逻车把我当作可疑分子一直紧盯着我。当时,一九四七年,博普爵士音乐在美国大行其道。卢普那帮人演奏得没精打采,因为博普爵士乐正处于查利·派克的仿禽鸣阶段和以迈尔斯·戴维斯为首的另一阶段的交替时期。我坐着倾听博普为我们表述的夜籁,想起了从西到东的全国的朋友,他们实际上都待在一个宽敞的后院,熙来攘往,忙碌拼搏。第二天下午,我生平第一次进入西部。天气晴朗暖和,是搭车免费旅行的好日子。为了跳出纠缠不清的芝加哥拥堵的交通,我乘公共汽车到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走过满是落叶的、破烂失修的街道,取道乔利埃特监狱,在城外立停,用手势表明我要搭车去的方向。从纽约到乔利埃特,一路都乘公共汽车,我的钱已经花了大半。    
    我第一次搭乘的是一辆插有红旗警示标志的装运炸药的卡车,在广袤青葱的伊利诺伊境内行驶了三十来英里后,卡车司机给我指点我们所在的六号线同第六十六号线的交叉点。过了那一点,两条路线都向西绝尘而去。下午三点钟左右,我在路边摊子上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一个开着双门小汽车的女子停下来让我搭车。我从后面追上去时,感到一阵狂喜。她是个中年妇女,实际上,她是一个同我年纪差不多的儿子的母亲,她要人帮她把车子开到衣阿华。我当然一口同意。衣阿华!离丹佛不太远,我一到丹佛就可以放松放松。前几个小时是她开的车,途中她还坚持要绕弯去参观一座教堂,仿佛我们是在旅游观光,之后,我接手驾驶,我的驾驶技术虽然不十分高明,但把伊利诺伊州剩下的路都跑完了,取道罗克艾兰,直到衣阿华的达文波特。在这里,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亲爱的密西西比河,在夏日的雾霭下水位很低,散发着浓烈的腥臭味,就像它所冲刷的美洲原始的大地气息。罗克艾兰——铁轨、棚屋、小市区;过桥后到了达文波特,大同小异的市容,在中西部温暖的阳光下到处是锯末的气味。那位太太在这里要走另一条路线前去她的衣阿华家乡,我便下了车。    
    ①The Loop;芝加哥的中心商业区。    
    太阳快下山了。我喝了几杯冰啤酒,走了好多路,到了城区边缘。男人们结束了工作都开车回家,他们戴着各式各样的帽子,有的是铁路员工的帽子,有的是棒球帽,正像任何别的城镇下班时的情况一样。其中一个把我捎带上山,在草原边上一个僻静的十字路口让我下车。那儿景色很美。经过的汽车都是农民的车;他们向我投来猜疑的眼光,克啷克啷地开走了,牛群慢条斯理地回家。一辆卡车都没有。少数几辆汽车疾驶而过。一个驾驶改装过的高速汽车的小伙子经过时围脖在空中飘拂。太阳很快下山了,于是我站在紫色的暮霭中。现在我害怕了。衣阿华乡下没有一点灯光;过不了多久,谁都看不见我。幸好有一个回达文波特的人让我搭车到了市区。可是我又回到了出发的地点。    
    我到公共汽车站,坐在那儿思考这件事。我又吃了苹果馅饼和冰淇淋;我一路上只吃这两种东西,当然,我知道它们很有营养,味道也不错。我决定冒一下险。我从达文波特市区乘公共汽车,在汽车站的咖啡店里待了半小时专看女侍者,然后上车到了市区边缘,这次在加油站附近下车。这里许多大卡车隆隆轰响,不出两分钟,一辆卡车戛然停住,让我上车。我喜出望外地赶过去,打心眼里喝彩。那位卡车司机长得五大三粗,暴眼睛,嗓音嘶哑刺耳,动作大大咧咧的,不一会儿就启动了他的卡车,几乎不怎么理睬我。这一来,我疲倦的灵魂可以稍事休息了,要知道,免费搭车的最大麻烦之一就是不得不同无数人谈话,让他们觉得同意你搭车并不是错误,甚至对他们来说是件乐事。当你赶远路,不打算在旅馆睡觉时,这一切尤其成了沉重的负担。卡车司机在引擎的轰响中同我说话,不得不扯开嗓门嚷嚷,我也跟着大声嚷嚷,于是,大家放松了。他一直这样维持到衣阿华城,大声嚷着他怎么在每一个制定不合理车速限制的城市逃过了法律的处罚,他一再说:“那些该死的警察找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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