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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爱弥儿-论教育-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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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由,就可以使他在目前过得挺高兴;我给他以锻炼,使他能抵抗他必然要遭受的灾难,从而就可以使他在将来过得愉快。如果要他选择做我的学生还是做你的学生的话,你想他会不会有片刻的犹豫呢?你想,
    除了体格以外,谁还能找得到什么真正的幸福呢?如果要他免除人类的种种痛苦,这岂不是等于叫他舍弃他的身体?是的,我是这样看法的:为了要感到巨大的愉快,就需要他体会一些微小的痛苦:这是他的天性。身体太舒服了,精神就会败坏。没有体会过痛苦的人,就不能理解人类爱的厚道和同情的温暖;这样的人势必心如铁石,不同他人相往来,他将成为人类中的一个怪物。你知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准可以使你的孩子受到折磨?这个方法就是:一贯让他要什么东西就得到什么东西;因为有种种满足他的欲望的便利条件,所以他的欲望将无止境地增加,结果,使你迟早终有一天不能不因为力量不足而表示拒绝;但是,由于他平素没有受到过你的拒绝,突然碰了这个钉子,将比得不到他所希望的东西还感到痛苦。起初,他想得到你手中的手杖,转眼之间他又想要你的手表,接着,他又想要空中的飞鸟,想要天上闪烁的星星;他看见什么就要什么:除非你是上帝,否则你怎么能满足他的欲望呢?
    把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都看作是自己的,这是人的一种天性。从这个意义上说,霍布斯的原理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要是满足欲望的方法能够随着我们欲望的增加而增加,每一个人就可以成为万物的主人了。因此,要是一个孩子想得到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的话,他就会自以为是天下的主人,把一切人都看作是他的奴隶,而在你最后不得不拒绝给他某种东西的时候,他就会把你的拒绝看作是一种反叛,因为他原以为他一声令下就可以要什么就得到什么的;由于他还没有达到明白事理的年龄,所以他将把你向他解释的种种理由看作是借口;他认为你处处都对他不怀好意,因此,他所认为的不公正将使他的性情更加乖戾,对一切人都怀恨在心,对他人的殷勤照顾不仅不感谢,而且稍不如意,就大发雷霆。
    象这么一个怒火冲天,动不动就发脾气的孩子,我怎能设想他可以成为一个快乐的人呢?快乐,他!他是一个暴君;他既是奴隶当中最卑贱的奴隶,同时也是人类当中最可怜的人。我曾经看见过几个用这种方式培养起来的孩子,他们竟想叫人一下子把房子撞倒,竟要人把钟楼上的风标拿下来给他们,竟要人拦住正在行进中的军队,好让他们多听一会儿行军的鼓声;只要你不及时服从他们的指挥,他们就会震天价地啼哭,不听任何人的制止。大家白白地忙一阵,谁也没有办法使他们高兴;他们的欲望由于有获得一切东西的便利条件而愈益强烈,因此他们偏偏要那些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从而处处遇到抵触、障碍、困难和痛苦。成天啼哭,成天不服管教,成天发脾气,他们的日子就是在哭泣和牢骚中度过的;象这样的人是很幸福的吗?体力的软弱和使役人的心连在一起,是必然要产生妄念和痛苦的。在两个娇养坏了的孩子当中,如果一个要大发脾气,另一个要闹个翻江倒海,那就要打坏和打烂许多东西才能使他们感到痛快。
    如果说这些专横暴戾的思想从他们的童年起就使他们过着不幸的生活,那么,到他们长大的时候,到他们和别人的关系开始扩大的时候,其情形又将怎样呢?平时看惯了任何人对他们都是那样的畏惧,可是一踏入社会,却觉得所有的人都在反抗他们,发现他们原来以为可以随意支配的世界竟重重地压在自己的身上,这时候,他们该是多么地吃惊呀!他们傲慢的态度和幼稚的虚荣心是必然要给他们招来许多屈辱、轻蔑和嘲笑的;他们受到侮辱的时候,只好象水一样地把它吞下去,残酷的事实不久就会使他们明白,他们没有认识到他们的地位和力量;当他们什么事情都不能办的时候,他们就认为自己是一点能力都没有了。有那么多素来没有遇到过的障碍在阻挡他们,有那么多轻蔑的眼光在藐视他们,于是,他们就变得十分的懦弱和畏缩,正如以前把自己看得是多么高贵一样,现在又把自己看得是多么卑贱。
    我们回头来谈谈原始的法则。大自然之所以造儿童,是为了使他们受到爱护和帮助;难道它是因为要人们服从和惧怕儿童才造儿童吗?难道是它要他们长一付盛气凌人的面孔、凶狠的目光和粗暴的声音,好使别人害怕他们吗?我知道狮子的吼声使动物感到恐怖,它们看见它头上的鬃毛就战栗;但是,如果说人们曾经看见过一种又鄙俗讨厌又令人好笑的情景的话,那就是一大群官员身穿礼服,跟着他们的上司匍匐在一个襁褓中的婴儿的面前了,他们用庄严的言辞向他长篇大论地谈一阵,而他呢,只是哭叫几声,就算是把全部的话都说完了。
    从孩子的本身来看孩子,就可以看出,世界上还有哪一种生物比他更柔弱、更可怜、更受他周围的一切的摆布,而且是如此的需要怜惜、关心和保护呢?他之所以具有那么一付可爱的面孔和动人的神情,岂不是为了使所有一切接近他的人都爱惜他柔弱的身体和积极地帮助他吗?所以说,还有什么事情比一个盛气凌人、桀傲不驯的孩子指挥他周围的一切人,而且还厚着脸皮以主人的口气向那些只要一不管他就可以致他于死地的人说话,更令人气愤和违反事理呢?
    但从另外一方面来看,谁不知道童年时候的柔弱已经使孩子们受到种种的束缚,谁不知道他们的自由极其有限,不可能加以滥用,如果不让他们享受的话,对他们和我们都没有什么好处,然而我们毕竟把他们的自由剥夺了,从而使他们受到前面所说的那种束缚之外又受到我们乖张任性造成的束缚,难道说谁还不知道这是一种很野蛮的做法吗?如果说傲慢的儿童最令人好笑的话,则羞羞答答的儿童就最令人可怜。既然他们在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就要开始受社会的奴役,那么,为什么又先要使他们受家庭的奴役呢?我们要让生命有一个时候免受这种并非由大自然强加于我们的束缚,我们要让孩子们享受天赋的自由,这种自由至少可以使他们在一个时期中不会沾染我们在奴隶生活中沾染的恶习。叫那些粗暴的教师和使自己的孩子做奴隶的父亲把他们那些肤浅的反对的理由拿到这里来说一说,叫他们在吹嘘他们的方法之前,先学一学大自然的方法。
    现在又回头来谈实践。我已经说过,不能够因为你的孩子要什么就给他什么,而要看他对那个东西是不是有所需要,同时,他做任何事情,都不应该是为了服从你,而只能够是因为他确有必要,这样一来,“服从”和“命令”这两个辞就将在他的辞典中被取消,而“责任”和“义务”这两个辞也不能够存在;但是,“力量”、“需要”、“能力不足”和“遏制”这几个辞则将在他的辞典中占很重要的地位。在达到懂事的年龄以前,他对精神的存在和社会的关系是没有任何概念的;因此,应当尽量避免使用表示这些东西的辞,以免孩子给这些辞加上一些谁也不懂或从此就不能改正的错误的意思。在他头脑中产生的第一个不正确的观念,将成为使他身上滋生错误和恶习的病源:我们应当注意的,正是这头一步路。要尽量用可以感觉得到的事物去影响他,则他所有一切的观念就会停留于感觉;使他从各方面都只看到他周围的物质世界;不这样做,他准是一句话都不听你的,或者对你所讲的精神世界就会产生一些荒谬的概念,使你一生也没有办法替他们消除。
    用理性去教育孩子,是洛克的一个重要原理;这个原理在今天是最时髦不过了;然而在我看来,它虽然是那样时髦,但远远不能说明它是可靠的;就我来说,我发现,再没有谁比那些受过许多理性教育的孩子更傻的了。在人的一切官能中,理智这个官能可以说是由其他各种官能综合而成的,因此它最难于发展,而且也发展得迟;但是有些人还偏偏要用它去发展其他的官能哩!一种良好教育的优异成绩就是造就一个有理性的人,正因为这个缘故,人们就企图用理性去教育孩子!这简直是本末倒置,把目的当作了手段。如果孩子们是懂得道理的话,他们就没有受教育的必要了;但是,由于你们从他们幼年时候起就对他们讲一种他们根本听不懂的语言,因而就使他们养成了种种习惯:爱玩弄字眼,爱打断别人的一切讲话,自己认为自己同老师一样的高明,凡事总爱争辩,总不服气;所有一切你想用合理的动机叫他们去做的事情,今后都只能够以贪婪、恐惧或虚荣的动机叫他们去做了。
    向孩子们进行的或可能进行的种种道德教育,差不多都可以归纳成如下的一套对话。
    老师:不应该做那件事情。
    孩子:为什么不该做那件事情?
    老师:因为那样做是很不好的。
    孩子:不好!有什么不好!
    老师:因为别人不许你那样做。
    孩子:不许我做的事情我做了,有什么不好?
    老师:你不听话,别人就要处罚你。
    孩子:我会做得不让人家知道。
    老师:别人要暗暗注意你的。
    孩子:我藏起来做。
    老师:别人要问你的。
    孩子:我就撒谎。
    老师:不应该撒谎。
    孩子:为什么不应该撒谎?
    老师:因为撒谎是很不好的,等等。不可避免地要周而复始这样进行下去的。不要再进行了,孩子是再也不会听你这一套的。这种教法哪能有很大的用处?我非常好奇,很想知道别人能够用什么东西来代替这套对话?就连洛克本人也一定会弄得十分为难的。辨别善恶,明了一个人之所以有种种天职的道理,这不是一个孩子的事情。
    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象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博士和老态龙钟的儿童。儿童是有他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我宁愿让一个孩子到十岁的时候长得身高五尺而不愿他有什么判断的能力。事实上,在这种年龄,理性对他有什么用处?它阻碍着体力的发展,儿童是不需要这种阻碍的。
    当你试图说服你的学生相信他们有服从的义务时,你在你所谓的说服当中就已经是搀杂了暴力和威胁的,或者更糟糕的是还搀杂了阿谀和许诺的。因此,他们或者是为利益所引诱,或者是为暴力所强迫,就装着是被道理说服的样子。他们同你一样,很快地看到服从对他们有利,反抗对他们是有害的。但是,由于你强迫他们做的尽是他们不喜欢做的事情,由于照别人的心意办事总是挺痛苦的,因此,他们就悄悄地照他们的心意去做,而且认为,只要你不发现他们是阳奉阴违,他们就可以大做特做,而一旦被发现,就准备认错,以免吃到更大的苦头。为什么要服从,在他们那个年龄是不能理解的,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人能够使他们真正明白这个道理;不过,由于害怕受到你的惩罚和希望得到你的宽恕,由于你再三再四地强迫,硬要他们答应,所以弄得他们只好你怎样说就怎样承认;你以为是用道理把他们说服了,其实是因为他们被你说得挺厌烦和害怕了。
    这样一来,将产生什么后果呢?第一,由于你把他们不能理解的义务强加在他们身上,将促使他们起来反抗你的专制,使他们不爱你,使他们为了得到奖励或逃避惩罚而采取奸诈、虚伪和撒谎的行为,最后,使他惯于用表面的动机来掩盖秘密的动机,从而在你自己的手中学会不断地捉弄你的手段,使你无法了解他们真正的性格,而且一有机会就用空话来对你和别人进行搪塞。你也许会说,就法律而论,尽管良心上觉得应当服从,但它对成年人仍然要加以强制的。我同意你的说法。但是,要不是把孩子教育坏了的话,怎么会有这种人呢?正是在这方面我们应当预先防备。对孩子们讲体力,对成年人讲道理,这才是自然的次序:对明智的人是不需要讲法律的。
    要按照你的学生的年龄去对待他。首先,要把他放在他应有的地位,而且要好好地把他保持在那个地位,使他不再有越出那个地位的企图。这样,就可以使他在不知道什么叫睿智的行为以前,就能实践其中最重要的教训了。千万不要对他采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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