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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支离破碎-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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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去歌厅了?”
  “你没看见吗,今天有事儿,我姐们儿过生日——”
  14
  我们坐上出租车,那辆车一上去,司机就说快没油了,于是先到东单加油站加满了油,然后转回长安街,向西一直扎下去,辛虹坐在我旁边,出租司机不断地一盘接一盘地换着磁带听,没有一首歌能听完,最后总算找到一个拼盘听了起来,是老狼唱的《同桌的你》。
  我一言不发地坐在辛虹旁边。
  “你是不是不高兴?”
  “没有啊——”
  “那你干嘛不理我?”
  “没有啊——我看外面。”
  “以前你可不这样——是不是跟你睡完觉就烦我了,要烦我,说一声,我自己走。”
  我突然说:“你自己走吧——”
  “怎么了?”
  “我不舒服。”
  “哪儿不舒服?”
  “我想回家。”
  辛虹突然喊了声停车,车未停稳,她便拉开门走了出去,又“咣”地把门关上:“神经病。”
  司机一脚油门,我回头张望,转眼间,辛虹就从后风挡玻璃中消失了。
  15
  又是无数的美丽的人头从天上飘落,她们是一些未知人事的少女的头部,眨着漂亮的眼睛,然后掉到地上,有长发的,有短发的,有系着发带的,有戴着发卡的,全都那么可爱,我低下头,看到那些人头在地上四处滚动,我听到叹息声,听到尖叫,听到歌声,还看到泪水——我从梦中惊醒,抬起头,看到床头柜上的时钟,正是深夜十二点整。
  朱玲对我说过,不要与三陪混,万不得已也不要去,她们太脏不说,还麻烦。
  朱玲说得很对,但我并不总是听朱玲的,因为她是她,我是我。
  我不怕脏,也不怕麻烦,但我怕独自一人,怕没有地方去。
  深夜十二点醒来这件事对我来讲,简直无法忍受,因为我独自一人,因为无处可去。
  我想再次睡去,但又怕做同样的梦,我感到头痛,恶心,身上还出汗,我睁开眼睛,一会儿,我又闭上眼睛,再一会儿,我又睁开眼睛,不久,又闭上,反反复复,直到天明。
  天明以后,我下床洗澡,然后煮热咖啡喝,喝完咖啡,再次洗澡,然后回来再次喝热咖啡,这样做的原因想让自己清醒,但清醒之后,我又感到无聊,人在无聊时很容易疲倦,而要想从疲倦中摆脱出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睡觉,于是,我拉上窗帘,爬上床去,盖上被子,安然睡去。
  16
  辛虹走后的一个星期我心绪不宁,我接的一个描写电脑的情景喜剧也因我写作态度不端正而作废,制片人换了别人来写,本来因为剧本讨论、开会、吃饭,写提纲等琐事还能叫我有一种忙忙乱乱的感觉,然而,然而——就像电影中的换场,仿佛只用了一秒钟,一切就从天而降,当我清醒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正独坐家中,口干舌燥,窗帘外面是闪亮的阳光,地板上堆满了唱片、录相带、烟灰缸和吃剩的薯片空筒,此外是围绕着我的是一片寂静,没有声响,没有人,没有电话,没有事情,没有现在,也没有明天。真讨厌。
  我打开写字台边上的抽屉,里面还有大约两百元,这是我现在所有的钱,我把那两百元放进空空的钱包,然后打电话给电视台的一个制片人,催他快些结账,他支支吾吾,于是我就不断地打出电话,不厌其烦地找到各个与结账有关的人,终于,两个小时后,我可以去台里领取我的最后一笔五千元稿酬,我带上身份证,来到电视台,开了进门条,经过一系列周折,领到酬金,然后给大庆打了一个电话,大庆此时正在家里睡觉,通过电话,我听到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咕噜了一声“过来吧”,我挂断电话,出了电视台,坐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位于航天桥附近的大庆家,他打开门,然后钻回被窝,继续蒙头大睡,我听着他的呼噜声,坐在他的双人沙发上,看着他的闹钟一秒一秒地走动,看了几圈,便进入了梦乡。
  17
  我喜欢找大庆,有事的时候找他,没事的时候也找他,大庆也不喜欢一个人呆着,宁可整夜夜不归宿,与我、还有其它一些朋友呆在一起,他管那叫“耗着”。
  于是,在我们都无所事事的时候,就聚在一起耗着。起初,我们聚在一起谈论电影,谈论施隆多夫,谈论马丁。史高西斯,谈论伯格曼、费里尼或塔尔科夫斯基,然后我们谈论海德格尔,谈论波尔,谈论尼采,谈论利奥塔,谈论所有那些时髦的作家,谈论他们的作品及人生,当发现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时候,我们就改成谈贝多芬,谈梅西安,谈贝里尼,然后话题转到毕沙罗、达利或是米开朗基罗身上,当然,他们与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最终,我们谈无可谈,就围坐在一起干耗。
  一干人中,只有大庆有一个固定女朋友,她在公司上班,叫吴莉。吴莉工作很忙,而且与大庆的生活习性刚好相反,大庆睡觉的时候,她上班,当她回家睡觉时,大庆却要出门了。
  然而,在大庆的情感生活里面,吴莉却是站在一个制高点上,大庆的天性里,喜欢各种各样的姑娘,但他无法离开吴莉,他的头脑在想到与吴莉的关系时最多想到分手,但再往下想,分手以后的吴莉会再有新男友,这个念头简直就能要大庆的命。因此,在外面混的大庆往往在姑娘方面无所作为。
  我个人认为,大庆的生活方式值得羡慕,简直可以用贝克特《等待戈多》里的一个人名来称呼他——幸运儿,没错,他是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幸运儿。
  18
  顺便提一句贝克特,此人是我私人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他是一个爱尔兰人,世人对他的认可可用196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来概括,在他最悲惨的几年中,他曾靠他的情人做苦工挣来的钱生活,为了摆脱乔伊斯对他的影响,他竟用法语写作他主要的作品,包括《莫洛伊》,《马洛纳之死》,《无名的人》和《怎么回事》四篇,这些作品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充满独白与呓语,主人公一律完全无可救药,如同他自己。据说他总是在大醉中奋笔疾书。世人开始对他真正关注始于他的一部前面提到的话剧《等待戈多》,因为这部话剧,贝克特的生活得以改善,并以话剧的形式把自己的小说重复了一遍,然而不幸的是,世人仅仅对他的话剧感兴趣,而把他的小说扔到一边,实际上,他的话剧比起他的小说来,可以说是拙劣透顶。
  贝克特说过:没有什么比不幸更可笑。
  贝克特还说过:人生的惟一内容就是沮丧。
  我喜欢《无名的人》,整部小说是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生物叙述,他被命名为马胡德,叙述者双手放在膝上,坐在一个水缸里,没有行动的能力,他的脑袋是一个大而平滑的球体,没有面部特征,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泪又像是充着血,他没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没有毛发。
  像贝克特笔下所有的人物一样,马胡德的需要和痛苦来源于一点,那就是说话,他必须不停说下去,他是为解脱说话带来的苦难而说话。他叙述的内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识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关于上帝,关于罪与赎罪,关于母亲等等。还讲些断断续续的故事,比如关于他生活在某饭馆门外的一口缸里的故事等等,小说最后一个句子长达一百二十页。
  贝克特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他的一生用尽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观情绪讲给别人听。他毫无希望地讲着,他想象中的听众自然也是毫无希望地听着,一切都毫无希望,在他不着边际的叙述中,你无法确定任何东西,主人公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更没有所谓的主要事件、人物关系,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么,又似乎没做,总之,一切都混乱不堪,叙述就在这种混乱不堪中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总体看来,他在小说中要表达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也没有发生,既然没有发生什么,当然,事情也就无从谈起。
  我喜欢贝克特的胡言乱语,是的,只有胡言乱语是对的,除此以外,别的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边际。贝克特喜欢在静止中存在,像我现在一样,倒在大庆的沙发里沉沉睡去,我的身体与我的感觉静止于某一刻,徒劳而又悲观地静止在那里,任凭夜幕席卷而至。
  是的,贝克特是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而且是接二连三,以至无数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妈的,这是绝望啊。
  19
  我和大庆是让吴莉叫起来的,其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吴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装,肩上还挎着一个小包,她拉亮电灯,叫醒我们,然后踢掉高跟鞋,把脚搭在茶几上,点上一支烟说:“忙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咱们到哪儿去吃?”
  大庆此时便从床上一跃而起,挥动白胖的手臂:“随便,随便,都行,都行,你说,周文,去哪儿?火锅?川锅?湖北菜?还是西餐?”

  20
  我喜欢与大庆和吴莉在一起,无论是吃饭,还是逛书店,还是在专卖店等吴莉试衣服,还是站在街头四下张望,我们三人出行的特点是,三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尤其是在吃饭的时候。
  在吃饭时,大庆和吴莉不怎么说话是有原因的,因为两人都特能吃,吴莉吃起东西来速度极慢,但很匀,从头吃到尾,中间不停顿,大庆是猛吃一会儿,停一会儿,哼哼几声,接着猛吃,我则是东吃几口,西吃几口,抽一支烟,再抽一支,见他们两人不停,就拿起筷子,再吃。
  如此这般。
  可以想见,我们三人来到位于美术馆东面的“随缘”坐下以后是一个什么情景。
  蚂蚁上树吃完了,尖椒腊肉吃完了,剁椒鱼头吃完了,炸小鱼吃完了,腊肥肠吃完了,最后什么都吃完了,十碗米饭也吃完了,吴莉使劲睁开惺忪的睡眼,对我们说:“累死了,天天加班,明天还得早起,我先回去睡了,你们呆着吧。”
  说罢,像推开某种障碍似的,顺手推开大庆佯装关心而伸过去的手,打着哈欠离去了,我和大庆面对一桌脏得可以的杯盘碗碟,一时竟无语凝焉。
  21
  与一个人在一起无话可说并不可怕,特别是在两人都不知说些什么的时候。可怕的是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本来无话可说却偏要说,这种情况不仅不妙,简直十分讨厌,但其中也有例外,挑一个什么随便讲讲,不嫌烦的话,你就随便听听,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新鲜的。
  22
  我有一次恋爱发生在十七岁暑假的最后一天晚上,那天晚上我读了一本美国畅销书,作者名为西格尔,书名叫做《爱情故事》,那是一本中英对照读物,谁知竟让我走火入魔,英文那一半我几乎没看,一气读到夜里三点钟,合上书后流下了不值钱的眼泪。
  第二天到学校报到后我就直奔位于六部口的北京音乐厅,想找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学音乐的女孩当老婆,此种异想天开的举动说起来简直难以置信,不幸之处在于,我果真找到了。
  那天中午我在街上的一个小饭铺买了三两饺子,吃罢直奔音乐厅,我兜里倒是有点钱,那点钱的来历是这样的,在我父亲交给我学费的一瞬间,我忽然一拍脑袋,对他说:“爸,我忘了,书费不是十五块,是二十五。”
  我父亲抬起头来,用怀疑的目光望向我,我连忙补充:“可能是书涨价了。”
  这样,我得到了在当时的学生来说相当多的一笔钱。
  从中午开始,我站在音乐厅门口,把那个月要演出的场次和剧目记得倒背如流,连我从没听说过的指挥之类都没放过,六点半左右,人开始来了,我坐在靠边的台阶上,等着我心爱的老婆到来,事情的结果出现在我当晚写的日记中。
  “前来欣赏钢琴独奏的人中,漂亮的单独前来的女孩竟然一个也没有,无法下手……整个下午连同晚上,我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社会渣滓,在音乐厅门前的停车场上荡来荡去……
  我感到无聊……我很紧张……花了一块钱买了香烟和汽水。……第一句话该怎么说一直没想好……门卫可能已经注意我了……“
  但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拦住十七岁的我,十七岁的我,朝气蓬勃,头脑会因一段被称之为感人的文字而发热,心也会为某种被称之为浪漫的情感所激动。所以,第二天放学后,我又去了,结果再次失望而归。
  失望而归的结果当然是欲罢不能,不肯死心。十七岁的我认为,文字与现实同属存在,而且一样有效,一样可靠。显然,那个十七岁的我荒谬绝伦,不可理喻,但十七岁是个厉害的年龄,厉害之处在于,敢于想象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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