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1701-滚滚红尘中拈花微笑 >

第34节

1701-滚滚红尘中拈花微笑-第34节

小说: 1701-滚滚红尘中拈花微笑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五部分费孝通:鸡足朝山记(节选1)

    费孝通    
    灵鹫花底    
    以前我常常笑那些手执“指南”、雇用“向导”的旅行者,游玩也得讲内行,讲道地,实在太煞风景。艺术得创造,良辰美景须得之偶然。我这次上鸡足山之前仍抱着原来的作风,并没有特别去打听过为什么这座山不叫鸭脚、鹅掌,而叫鸡足。我虽听说这是个佛教圣地,可是也不愿去追究什么和尚开山起庙,什么宗派去那里筑台讲经。    
    事情却有不太能如愿的时候。那晚到了金顶没有被褥,烤火待旦,觉得太无聊了,桌上有一本《鸡山志》,为了要消磨些时间,结果却在无意中违反了平素随兴玩景的主张,在第二天开始游山之前,看了这一部类似指南的书。这部志书编得极坏,至于什么人编的和什么时候出版的我全没有注意,更不值得记着。零零散散,无头无绪的一篇乱账,可是却有一点好处,因为编者并不自充科学家,所以很多常识所不能相信的神话,他也认真地记了下来,这很可满足我消夜之用。    
    依这本志书说:鸡足山之成为佛教圣地由来已久。释迦的大弟子迦叶在山上守佛衣俟弥勒,后来就在山上修成正果。在时间上说相当于中土的周代,这山还属于当时所谓的西域。这个历史,信不信由你。可是一座名山没有一段动人的传说,自然有如一个显官没有圣人做祖宗一般,未免自觉难以坐得稳。说实话,鸡足山并没有特别宏伟的奇景。正如地理学家张公当我决定要加入这次旅行时所说,你可别抱着太大的希望,鸡山所有的绝壁悬崖,如果搬到了江南,自可称霸一方,压倒虎丘;但是在这个山国里实在算不得什么,何况洱西苍山,这样的逼得近,玉龙雪山又遥遥在望,曾经沧海难为水,鸡山在风景上哪处不是日光中的爝火。可是正因为它没有自然的特长,所以不能不借助于不太有稽的神话以自高于群山了。而且居然因为有这个神话能盛极一时,招致许多西番信徒,与峨眉并峙于西南。    
    我本性是不近于考据的,而且为了成全鸡山,还是不必费事去罗列一些太平常的历史知识。一个人不论他自己怎样下流,不去认贼作父,而还愿意做圣贤的子孙,至少也表示他还有为善之心;否则为什么他一定要和一个大家崇拜的人过不去,用自己的恶行来亵渎自己拉上的祖宗,被人骂一声不肖之外也得不到什么光荣呢?对于这类的事,我总希望考据学家留一点情。    
    我们就慕鸡足山的佛名,不远千里,前来朝山。说起我和佛教的因缘却结得很早,还在我的童年。我祖母死后曾经有一个和尚天天在灵帐前护灯,打木鱼,念经。我对他印象很好,也很深。因为当我一个人在灵堂里时,他常常停了木鱼哄着我玩,日子久了,很亲热。这时我还不过十岁。在我看来他很像是一个普通人,一样的爱孩子,也一样贪吃,所以我也把他当做普通可以亲近的人。除了他那身衣服有些不讨我喜欢外,我不觉得他有什么别致之处。我的头当时不也是剃得和他一样光而发亮的么?也许正因为这个和尚太近人,给我的印象太平凡,以致佛教也就引不起我的好奇心。至今我对于这门宗教和哲学还是一无所知。迦叶、阿难、弥勒等名字对我也十分生疏。    
    我所知道的佛教故事不多,可是有一段却常常记得,这就是灵山会上,拈花一笑的事。我所以记得这段故事的原因是我的口才太差,有些时候,自己有着满怀衷情,呐呐不能出口,即使出口了,自己也觉得所说的决非原意,人家误解了我,更是面红口拙。为了我自己口才的差劲,于是怀疑了语言本身的能力,心传之说当然正中下怀了。我又是一个做事求急功、没有耐性的人。要我日积月累地下水磨工夫,实在不敢尝试,有此顿悟之说,我才敢放心做学问。当人家骂我不努力,又不会说话时,我就用这拈花故事自解自嘲。可是这故事主角的名字我却一向没有深究,直到读了《鸡山志》才知道就是传说在鸡山成佛的迦叶。我既爱这段故事,于是对于鸡山也因此多了一分情意。    
    那晚坐到更深人静的时候,也许是因为人太累,倦眼惺忪,神魂恍惚,四周皆寂,有无合一;似乎看见一动难静的自己,向一个无底的极限疾逝。多傻?我忽然笑了。谁在笑?动的还在动,这样的认真,有的是汗和泪,哪里来了这个笑?笑的是我,则我不在动,又何处有可笑的呢?——窗外风声把我吹醒,打了一个寒噤。朋友们躺着的在打呼,烤火的在打盹。我轻轻地推门出去,一个枪上插着刺刀的兵,直直地站在星光下,旁边是那矗立的方塔。哪个高,哪个低?哪个久,哪个暂?……我大约还没有完全醒。一天的辛劳已弄糊涂了这个自以为很可靠的脑子。    
    做和尚吧!突然来了这个怪想。我虽则很想念祖母灵前那个护灯的和尚,可又不愿做他。他爱孩子,而自己不能有孩子。那多苦?真的高僧不会是这样的吧?他应该是轻得如一阵清烟,遨游天地,无往有阻。这套世俗的情欲,一丝都系不住他。无忧亦无愁,更无所缺,一切皆足。我要做和尚就得这样。鸡山圣地,灵鹫花底,大概一定有这种我所想做的和尚吧。我这样想,也这样希望。    
    金顶的老和尚那天晚上我们已经会过,真是个可怜老菩萨,愁眉苦脸,既怕打又怕吊,见了我们恨不得跪下来。他还得要我们援救,怎能望他超度我们?    
    第二天,我们从金顶下山,不久就到了一个寺,寺名我已忘记,寺前有一个枯枝扎成的佛棚,供着一座瓷佛,一个和尚在那里打木鱼,一个和尚在那里招揽过路的香客,使我想起了天桥的杂耍和北平街上用军乐队前导穿着黑制服的女救世军。这寺里会有高僧么?我不敢进去了,怕里面还有更能吸引香客的玩意。我既没有带着充足的香火钱,还是免得使人失望为是。于是我借故在路旁一棵大树旁坐了下去,等朋友们在这寺里游了一阵出来才—同再向前。他们没有提起这庙里的情形,我也没有问他们。    
    我记不清走了多少寺,才到了山脚。这里有个大庙。我想在这个宏丽壮大建筑里大概会有一望就能使人放下屠刀的高僧了。一到寺门前但见红绿标语贴满了一墙,标语上写着最时髦的句子,是用来欢迎我们这旅队中的那一半人物的。我忽然想起别人曾说过慧远和尚作过一篇《沙门不敬王者论》。现在这世界显然不同了,这点苦衷我自然能领会。    
    一路的标语,迎我们到当晚要留宿的一座庙里。当我们还没有到山门时,半路上就有一个小和尚双手持着一张名片在等我们,引导我们绕过黄墙。一大队穿黄的和穿黑的和尚站着一上一下地打躬,动作敏捷,态度诚恳,加上打鼓鸣钟,热烘烘的,我疑心自己误入了修罗道场。误会的自然是我自己,这副来路能希望得到些其他的什么呢?    
    和老和尚坐定,攀谈起来,知道是我江苏同乡。他的谈吐确是文雅,不失一山的领袖。他转转弯弯地有能力使听者知道他的伯父是清末某一位有名大臣的幕僚,家里还有很大的地产,子女俱全,但是这些并不和他的出门相左,说来全无矛盾。他还盼望在未死之前可以和他多年未见面的姐姐见一面,言下颇使我们这一辈飘泊的游子们归思难收。我相当喜欢他,因为他和我幼年所遇到的那位护灯和尚,在某一方面似乎很相像。可是我却不很明白,他既然惦记家乡和家人,为什么不回家去种种田呢?后来才知道这庙里不但有田,而且还有一个铜矿。他说很想把那个铜矿经营一下,可以增加物资,以利抗战。想不到鸡山的和尚首领还是一个富于爱国心的企业家。这个庙的确办得很整齐,小和尚们也干净体面,而且还有一个藏经楼,楼上有—部《龙藏》,保存得好好的,可是不知道是否和我们大学里的图书馆一般,为了安全装箱疏散,藏书的目的是在保存古物。    
    佛教圣地的鸡山有的是和尚,可是会过了肯和我们会面的之后,我却很安心地做个凡夫俗子了。人总是人,不论他穿着什么式样的衣服,头发是曲的,还是直的,甚至剃光的,世界也总是这样的世界,不论在几千尺高山上,在多少寺院名胜所拥托的深处,或是在霓虹灯照耀的市街。我可以回家了,幻想只是幻想。    
    过了一夜,又跨上了那匹古宗马走出鸡山;若有所失,又若有所得。路上成七绝一首。“入山觅度了无垠,名寺空存十丈身。灵鹫花底众僧在,帐前我忆护灯人。”


第五部分费孝通:鸡足朝山记(节选2)

    长命鸡    
    我们从短墙的缺口,绕进了山脚的一个寺院,后殿的工程还没有完毕,规模相当大,向导和我们说:“这是鸡山最大的寺院,名称石钟寺。”我从山巅一直下来,对这佛教圣地多少已有一点失望,大概尘缘未绝,入度无因了。我抱着最后的一点奢望,进入石钟寺。一转身,到了正殿:两厢深绿的油漆,那门秀丽惹眼,尽管小门额上写着“色即是空”,也禁不住有一些不该在这地方发生的身入绣阁之感。正殿旁放着一张半桌,桌上是一本功德簿。前殿供着一行长生禄位,下面有不少名将的勋爵。山门上还悬着木刻对联,和两块在衙门前常见的蓝底白字的招牌,有一块好像是写着什么佛学研究会筹备处一类的字样。我咽了一口气,离开了这鸡足山最大的名刹。    
    离寺不远,有一个老妪靠着竹编的鸡笼在休息。在山上吃了一天斋,笼中肥大的雄鸡,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岂是这绿绮园里研究佛学的善男信女们还有此珍品可享?我用着一点好奇的语调问道:“这是送给老和尚的么?”虔诚的老妪却很严肃地回答说:“这是长命鸡。”自愧和自疚使我很窘,我过分亵渎了圣地。    
    “这是乡下人许下的愿,他们将要把这只雄鸡在山巅上放生,所以叫做长命鸡。”这是向导给我补充的解释。    
    长命鸡!它正是对我误解佛教的讽刺。    
    多年前,我念过JackLondon写的《野性的呼声》。在这本小说中,作者描写一只都会里被人喂养来陪伴散步的家犬,怎样被窃,送到阿拉斯加去拖雪橇;后来又怎样在荒僻的雪地深林中听到了狼嚎,唤醒了它的野性;怎样在它内心发生着对于主人感情上的爱恋和对于狼群血统上的联系两者之间的矛盾;最后怎样回复了野性,在这北方的荒原传下了新的狼种。    
    这时我正寄居于泰晤士河畔的下栖区,每当黄昏时节。常常一个人要在河边漫步。远远地,隔着沉沉暮霭,望见那车马如流的伦敦桥。苍老的棱角疲乏地射入异乡做客的心上,引起了我一阵阵的惶惑。都会的沉重压着每个慌乱紧张的市民,热闹中的寂寞,人群中的孤独。人好像被水冲断了根,浮萍似的飘着,一个是一个,中间缺了链。今天那样的挤得紧,明天在天南地北,连名字也不肯低低地唤一声。没有了恩怨,还有什么道义,文化积成了累。看看自己正在向无底的深渊中没头没脑死劲地下沉,怎能不心慌?我盼望着野性的呼声。    
    若是我敢于分析自己对于鸡山所生的那种不满之感,不难找到在心底原是存着那一点对现代文化的畏惧,多少在想逃避。拖了这几年的雪橇,自以为已尝过了工作的鞭子,苛刻的报酬,深刻里,双耳在转动,哪里有我的野性在呼唤?也许,我这样自己和自己很秘密地说,在深山名寺里,人间的烦恼会失去它的威力,淡朴到没有了名利,自可不必在人前装点姿态,反正已不在台前,何须再顾及观众的喝彩。不去文化,人性难绝。拈花微笑,岂不就在此谛。我这一点愚妄被这老妪的长命鸡一声啼醒。    
    在山巅上,开了笼门,让高冠华羽的金鸡,返还自然,当是一片婆心。从此不仰人鼻息,待人割宰了。可是我从山上跑了这两天,并没有看见有长命鸡在野草里傲然独步。我也没有听人说起这山之所以名鸡是因为有特产鸡种。金顶坐夜之际,远处传来的只是狼嚎。在这自然秩序里似乎很难为那既不能高飞,又不能远走的家鸡找个生存的机会。笼内的家鸡即使听到了野性的呼声,这呼声,其实也不过是毁灭的引诱,它若祖若宗的顺命寄生已注定了不喂人即喂狼的运动,其间即可选择,这选择对于鸡并不致有太大的差别。    
    长命鸡长命鸡!人家尽管给你这样的美名,你自己该明白,名目改变不了你残酷的定命,我很想可怜你,你付了这样大的代价来维持你被宰割前的一段生命,可是我转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