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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守护今生(gl师生恋)-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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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他们点头示意可以,我便站到了电子琴前,伸手摸着那黑白相间的,冰冷琴键。我从没有弹过电子琴,一直弹的都是钢琴,虽然听说两者的差别并不是很大。犹豫了下,手轻敲键盘,轻轻弹了一曲《笑忘书》,没有跟着唱只是弹,但我却好似听到了,宇在身边轻声吟唱的声音。

    我后悔了,不知道自己当时为什么一定要倔强着选了法律专业,若选个计算机专业,选个离家近的学校,那该有多好啊!只觉得我和宇,都在自我折磨着,傻的可以。不过也正因如此,我们才能互相吸引,不是吗?两个傻傻的人儿,做着旁人看似傻傻的事,可旁人又怎能知道,这些傻傻的事,也只因我们心中有彼此。

    “真棒!沈希,原来你还会弹琴?”小王在一边冲我嚷嚷着,把我的思绪拉了回来,扯了个笑容给她。

    突然对一切都没了兴致,对身边的小王抱歉道:“小王老师,今天我就先回去了,乔的中文就放心的交给我吧。”说完转身对大家摆了摆手,示意我先走了。

    在校园里闲逛起来,虽是寒冬季节,但阳光充足却不觉着冷,不知道家里是否也是如此?宇应该会觉得冷吧?

    坐在了小河边的草地上,看着水流潺潺,细水长流的景象,我失了神。想到了不久前,拥着宇在怀中,淡淡说着:“宇,我们本就应该是一对的!”

    “怎么说?”宇抬头看我,用眼神询问着,索要着解释。

    “单单‘希’这个字并不美,‘宇’这个字也不曾让人感伤。但是我们在一起便成了‘惜雨’,听起来是不是惹人怜惜呢?”我笑着,不知所谓的,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又道:“你珍惜我,我珍惜你,两人相互牵挂,就自然在了一起。只有我们在一起,那人生才是完整的。宇,你说对吗?”

    “傻瓜,总是歪理一大堆。”她的手摸索到了我的耳朵,本以为又要被她拉耳朵了,但她却没有,只又抚到了我的发,说:“希,你变了。”

    “我变了?变好了?还是变坏了?”我装出一副怯怯的表情,看她。

    记得她当时是用怎样一副淡然的表情笑着说:“长大些许了……”

    在河边坐久了,微微感到丝寒意,起身回寝室,看书去了。答应宇了要多花些心思在学习上,要不逃课,不旷课,努力用心的。

    “沈希,你回来啦?”寝室里绰号叫‘胖仔’的女孩,正在看美剧,见我回来了,和我打了个招呼。

    “嗯,是啊,回来看书呢。”我对她笑了笑,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拿出了一本高等数学。

    “看书?这么认真?你想拿奖学金啊?”胖仔走到了我身边,看着我翻着书。

    “奖学金?是多少钱啊?三百?五百?”我随口问道,依稀记得高中时候,也收到过学校给的三百块奖学金,当即就拉着宇去了游乐园,花了个干净。

    “切!沈希,你到底是哪里人啊?怎么那么没见过世面?”胖仔鄙视的白了我一眼,继续道:“整个法律系每年每届都有一个特等奖学金,是五千块。然后有3个一等奖学金,是三千块。20个二等奖学金,是二千块。50个三等奖学金,是五百块。”

    “……”我愣住了。大学真有钱,光发个奖学金就这么多钱?我心里却又升起了一丝不安,发现高中和大学,真的有太多不同了。高中时,我从不知道,原来一口流利的英语,能让你一天赚上八百块。我也不知道,原来考个全年级第一,可以让你拿到五千块的特等奖学金。那到底还有多少是我想不到的呢?今天是金钱诱惑,那明天呢?后天呢?

    我想到了韩少华,或许他刚踏入大学时,也是意气风发,想着某天荣归故里,娶上自己心爱的女子为妻,永生相伴。但他却再经历的大学四年后,彻底的变了,我不知道他为何而变,但我却害怕我也会为诱惑所扰,跟着一起变了。如果我变了,那宇可怎么办?

    

    第8章 最笨的企鹅

    

    冲了一包速溶咖啡,喝上了两口,便静下心来,仔细的翻看着书。再抬头时,天都已经黑了,胖仔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苦笑一下,好像看书时太认真了些,对身边的动静,完全就没有感觉。

    正当我准备起身,去食堂随便吃些什么时,胖仔突然咋咋呼呼的冲了进来,把我吓了一大跳,抚着胸口冲她抱怨道:“胖仔,你疯啦?吓我一跳。”

    “沈希啊,你记不记得我们班上有个叫陆伟的人?”胖仔一脸的得意,好想知道什么爆料新闻一般。

    “陆伟?”我在脑海里搜索了下,摇了摇头冷冷的说了句:“不认识。”

    “啊?”胖仔一脸不相信的表情,伸手抓住我的肩膀,来回的晃动着,嚷嚷道:“长得那么帅,你居然没有注意到?”

    被胖仔晃得有些头晕,挣了开来,揉了揉肩膀说:“帅不帅,关我屁事?到底什么事啊?不说我吃饭去了,饿死了。”

    “哎,沈希,别走啊。那你总该记得上次英语课,在班上大呼自己没希望的那个人吧?”胖仔拦住我的去路,继续问着。

    “记得是记得,不过没有回头去看那人。哦,那人就是你说的‘陆伟’?”这胖仔本来就八卦,现在这副不依不饶的样子,着实让我有些吃不消。换了副讨饶的口气,对她说道:“胖仔,我真的快饿死了。你就长话短说,行吧?”

    “哦,那我可长话短说啦!那人正在楼下点着爱心蜡烛,拿着鲜花,说追不到你,誓不罢休!”我听到胖仔的话,顿时一身的鸡皮疙瘩,一头的虚线阴影。追我?难道我脸上,没有刻着‘何宇专属品’这几个字吗?难道看不出来,我的爱不同于旁人吗?

    愣了半天,想在寝室里避避风头,不出去罢了。怎奈何肚子实在是饿得咕咕叫,转脸对胖仔说:“胖仔,你去帮我到食堂打点儿饭吧?我饿了。”

    “饿了就去吃啊。也好让我看看,这陆伟是怎么表白的。”看着胖仔独自在那儿得意的表情,我无奈了,很明显这胖仔就是一个重色亲友的主儿。寝室的其他两个丫头,又没有回来,我只得硬着头皮出了门。

    往宿舍楼门口走去,我想到了宇,在想她要是知道我在学校还有这么一出闹剧,会是什么表情?大笑,狂笑不止吗?她会笑话我吧?

    果然,到了门口,就看见了那人,正捧着鲜花站在不远处,地上点着蜡烛,围成了一个爱心形状。看到我出门了,旁人都哄闹着,让他赶快对我表白,我只冷冷看了他一眼,不作停留的往食堂方向走去。

    我想我真是要疯了,怎么这么倒霉的?不过这个陆伟倒是给了我些启示,因为我好似从来都没有那么浪漫的对过宇。如果我也点着爱心蜡烛,手拿鲜花,拥她在怀中,在耳边轻声说几句情话,宇一定会高兴吧?想象了一下宇害羞脸红的表情,我笑了。叹了口气,希望明天快些到来,那我就可以回家了。

    等我吃完了饭,填饱了五脏庙,却见那男人还站在门口没有离去。见到我回来了,他大步走到我面前,对我说道:“沈希,我喜欢你。这个送你……”边说,就想把鲜花塞我手上。

    “不好意思,我有喜欢的人了。哦,不对,我有心爱的人了。”我扯了个笑容给他,毕竟是同学,我也不想让他在那么多旁人面前丢脸。

    “我是认真的。”

    “那又如何?”挑了下眉,盯着他看,等待着答案。他愣住了答不上来,我转身欲走,他却上前拉住我说:“我真的是认真的。”

    心中没由来的升起了一丝反感,不喜欢被旁人拉着膀子。脑子一转想到了曾在网上看到的一句,经典拒绝语录,故意给他下套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身上的小毛病。”

    他特别的激动,嚷嚷着说:“不喜欢哪里?我可以改。”

    哈,果然上当了。憋着笑,回了句:“你喜欢我哪里?我也可以改。”看他一脸错愕的样子,我只觉着好笑,扬长而去。

    后来这个陆伟就这样追了我四年,说实话,我挺佩服他的执着和毅力的,不过也的确让我心生厌烦。最主要的是,宇知道了有这么个人后,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般笑话我,而是一个人傻傻的坐着,不言语只是偷偷红了眼眶。

    陆伟,如果你能看到我写的文章,那么你一定知道我笔下的‘陆伟’说的就是你。之前在给宇写的那些离别话语时,我提到了企鹅,却没有提及那小小的笨笨的企鹅,是没有办法从外表区分出雌雄的。你就是那只最笨的雄企鹅,衔了块漂亮石头放到我面前,可怎料我也是那喜欢捡石头的小企鹅。

    我总会把我和宇的关系藏得很好,不会在旁人面前显露出来。不是我不敢,而是我不想,就算全世界都知道了我爱她,她爱我,那又如何?面对不解,我们还要解释,其实我们和别人并没有差别,只是相爱了,仅此而已。所以我愿意在网络,这虚无缥缈的空间中,写出我的真心,而非其他。

    陆伟,如果你真的看到了我的文章,只希望你能理解我们,给予祝福。毕竟,此一生找个心爱的人,已属不易,要将这份爱坚持到底直到永远,需要付出的远不是你能想象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人很好,不过我还是不想入V,抱歉。

    一来,这文不知道到底能坚持写多久。

    二来,写文不是为了赚钱。只是想留下点痕迹。

    再次感谢编辑。

    

    第9章 把宇当做个孩子

    

    自从昨天的那一出后,我便开始把在寝室看书和荒诞闹剧联系了起来,当下决定再也不在寝室看书,要看书就去图书馆。

    捧着书和一大堆资料,出了门,往图书馆的方向走去。路上看见了乔,他在很远的地方,就开始像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的冲我挥手,然后就小跑了过来。

    用蹩脚的中文说着:“嗨,希,今天晚上,你愿意看我们的演出吗?”

    “今天晚上吗?对不起,我今天晚上要回家。”抬头却见乔一脸的失望,我心软了,问道:“晚上的演出是几点开始的?我晚上七点走。”

    乔果然是个孩子脾气,听我这么一说,他又乐开了花,笑着答道:“演出六点开始,你会来吧?对吗?”

    和乔约好了之后,我便到了图书馆,寻了个靠窗的,能晒得到太阳的位子,认真的啃起了书。不能不说,图书馆应该算的上时大学时代最深刻的记忆吧。很早之前,宇就说过,我是个随性的,不喜欢被束缚的人。事实也证明如此,班级里推举班干时,大家都能踊跃参加竞选,唯独只有我与世无争。没有做班干,也没有加入任何社团,闲余的时间还算多。除了正常上课,和宇打电话发短信,还有打工外,其余的时间,都给了图书馆。寝室的那几个孩子都打趣说,我是在和图书馆谈恋爱。

    晚上听到了乔那个组合的演出,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出,他们喜欢WestLife这个组合,唱的歌里十首有八首都是那组合的。看了眼时间,差不多要出发去火车站了,冲乔摆了摆手,示意我先走了。见他回了个笑容,我转身离开,往车站的方向走去,身后响起了乔的歌声,唱的是Robbie Williams的《Better Man》。

    一直都没有告诉宇我今天晚上回家,很期待明天‘刷’的一声出现在宇面前时,她意外的表情。宇应该会很高兴吧?

    想着想着,我得意了,掏出手机给宇打了个电话:“宇,在干嘛呢?”

    却听她的声音中带着沙哑,回答道:“刚吃了晚饭,准备洗澡呢。你呢?在干嘛的?有没有好好看书?”

    越听她的声音越觉着不对劲,问她:“宇,你声音怎么怪怪的?是不是感冒了?”

    “才没有呢!刚才吃的饭有点咸,有点儿口渴而已。”她轻声回答,一转话锋,换上了副教训我时的口吻道:“小家伙,你是不是闲着没事儿做了?不用复习吗?要是你挂科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哈……”我笑了,都能想象到宇在电话那头嘟着嘴,傻傻可爱的模样,恨不得立马飞到她的身边,将她拥在怀中。笑了好一会儿,我对她说:“宇,要知道,我真的有努力读书,可谓是废寝忘食的地步了。准备拿奖学金呢,到时候就可以一起出去玩啦。”

    “哼……少来,拿到手再说吧。”宇笑了,在电话那头仍旧是沙哑的声音。

    我不忍心继续和她闲聊下去了,不忍让她用那沙哑的嗓音,勉强和我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下去。又说了几句后就挂了电话,她一定是生病了,又怕我担心,借口说饭菜太咸了口干,骗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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