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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八月之光-第54节

小说: 八月之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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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乘上装饰着流苏的轻便马车离去,载着他的个人行李——衣物、零杂什物、黑奴。黑人厨娘甚至没有留下来为新郎新娘准备第一餐饭。没有人请她留下,因此也不存在她拒绝留下的问题。从此,父亲再没有进过这幢楼房。他会受到欢迎的,他和他儿子心里都明白,可谁也不曾表白过。然而他儿子的妻子——一个有教养的人家的众多子女之一,家境从不富裕,却似乎从教堂里找到了餐桌上缺少的东西——喜欢他,敬佩他,以她那大惊小怪却又沉默寡言的秘密方式喜欢他谈笑风生,直率坦荡,以及他对朴素的信条恪守如一的态度。彼此虽不来往,小两口却听说了老头儿干的种种事,就在他搬去乡间后的第二个夏天,他撞入了在附近树丛间举行的一次持久的为复兴教会信仰举行的户外聚会,把它变成了整整一个星期的业余赛马活动;面对日渐减少的会众,几位乡村牧师怒不可遏,气得脸青面黑,公开在乡村教堂的讲坛上对他大肆诅咒,强烈谴责他昏聩健忘,顽固不化。他不去访问儿媳的理由相当坦白:“你们会觉得我讨厌,我也不会喜欢你们。谁说得准呢?逆子也许会腐蚀我,也许会在我风烛残年、快进天堂之际把我毁掉。”可这并不是真正的原因。儿子心里明白,真正的原因是,倘若别人向他说教,他会立即同对方干起来;而这正是老人的思想言行里粗中有细之处。

   儿子是一位废奴主义者,早在这种观点变成一个词语从北方渗透到南方之前。虽然他听说共和党人已经有了一个表达这种观点的名词,但他在自己信念的称谓完全更新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他的原则或修正他的举止。尽管他是一个好酒贪杯、听天由命的人的后代,他不到三十岁却已年少老成,具有斯巴达式的刚毅克制的品性。这也许说明了他为什么在内战之后才有孩子,他在内战后回家时为什么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用他已故父亲的话来说,他身上多少“除去了”些内战的神圣意味。虽然在服役的四年里他从未放过一枪,他的职责却不全是在星期日上午向部队布道和说教。他负伤回家,等他恢复健康之后,他变成了一名医生,尽管他只搞外科和司药;这是他在前线帮助医生的过程中,在敌人和朋友身上进行了大量的实践而学会的本领。在儿子的一切作为里,父亲也许对此最为满意:儿子从侵略者和破坏自己家园的人身上学会了一门技术。

   “可是对他来说,‘神圣’一词并不恰当,”儿子的儿子却这样想,他坐在晦暗的窗边,外面的世界悬在一片绿色之中,不受远处渐渐低沉的号角声的干扰。“谁要是使用这个词,祖父多半会率先起来反对。”这得退到不太久以前的生活简朴而非暗淡的年月,那时这个国家的人没有东西可浪费,没有时间可闲散,而他微不足道的所得不仅要防止遭到自然的破坏,还必须加以护卫以免被人窃夺,一生中全靠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支撑,而艰苦奋斗一生却并不一定能得到实际的报偿。这便是他父亲不赞成奴隶制的地方,不满意他祖父渎圣和贪欲的原因。他站在与自己所奉行的理念相违背的一边却又积极参加这场主义之争的战争,他却完全不认为这有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这个事实本身充分证明他身上具有截然不同的两重人格,一个沉浸在明澈的理念世界,这个世界却没有真实可言。

   但是他的另一个自我却生活在现实世界里,同别人一样过日子,比大多数人生活得更好些。和平年代他按自己的原则生活,战争到来他把那套原则带进战争,并以它们作为他的生活准绳;每当平静的礼拜日举办户外布道活动,他总是承担起职责,用不着任何特别的设施,他依靠的是他的意志、信念和他临时的感触;遇到战火纷飞、伤员需要救护医治的时候,他也会效劳,同样用不着什么器械和设备,他依赖的是他的力气、胆识和他在紧急中生出的智慧。内战以失败告终之后,别人回到家里仍顽固地把眼睛盯住他们不相信已经逝去的东西,拒不承认现实,他却往前看,实际运用战争期间学到的技能,变失败为成功,于是成了一名医生。他妻子便是他的首批病人之一。也许正是他延续了她的生命。起码,他使她能够孕育生命,虽然儿子出生时他已年届半百,妻子已过四十岁。他们的儿子在幻影中长大,同幽灵一道度日。

   这些幻影有三:他的父亲、母亲和那位年老的女黑奴。父亲曾经是个没有教堂的牧师,没有敌人的士兵,他在失败中将两者合而为一,成了一名医生,外科医生。看来正是他那冷静的毫不妥协的信念支持他昂首挺立,恍若立于清教徒与武士之间,使他变得更加聪明,而不是心灰意冷,垂头丧气。这信念呈现在炮火硝烟里,像是在梦幻中感到有双手放在他身上;他好像突然相信那是基督要他明白:惟有他的精神需要医治,而他本身不值得存在,不值得拯救。这是第一个幻影。第二个幻影是他的母亲,他记得最牢的要算她那瘦弱憔悴的面孔,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散在枕上的黑发,一双颜色青紫、呆滞不动、皮包骨的手。如果在她逝世那天有人告诉他,他曾经在别的任何地方而不是在床上看见过她,他绝不会相信。但他后来记起的却不同:他的确记得她曾在屋内走动,操持家务。可是在他八、九、十岁时的记忆里她仿佛没有腿没有脚似的,只有那张瘦削的面孔,那双似乎愈来愈大的眼睛,大到几乎要包罗周围的一切,所有的生命,带着可怕的充满挫折、痛苦和心里明白的最后回光返照的炯炯眼神,而当最终的一瞥出现时,他仿佛听见了它:像是一声哭泣。早在她逝世前,他就能透过墙壁感到这一切。这些都是由于房屋引起的,他们住在晦暗的室内,长期笼罩在病弱衰竭所造成的阴影里。他和她住在里面像两头瘦小衰弱的动物栖在兽穴山洞里,父亲有时进来——在他们眼里他像个陌生人,外来者,几乎是个威胁:身体的衰弱与强健会多么迅速地改变人的精神。他还不止是个陌生人,而且俨然是一个异物。他的气息与他们的不同。他说话的声音与他们的不一样,使用的几乎是不同的词语,好像他置身于不同的环境,处在另一个世界,小孩蹲在床边,感到父亲健壮的身体和无意识的鄙视,仿佛充满了整个房间,而他自己也同母亲一样感到无可奈何,垂头丧气。

   第三个幻影是女黑奴,就是那天上午当儿子和他的新娘回家时,乘上轻便马车离开的那个黑奴厨娘。她离开时是个奴仆,1866年回到老住处仍然是奴仆,而且这次是步行回来。她是一个身躯庞大的女人,她的面孔既容易发怒又会很平静:黑人随不同情景而改变面谱的悲剧。主人去世之后,到她终于相信她再也见不到主人或者她的丈夫(那位跟随主人上战场也一去不归的“侍奴”)的时候为止,她一直拒绝离开乡间的那幢房,她随主人一道迁去而当主人骑马奔赴战场时又托她照管的住房。父亲死后,儿子去收拾父亲的个人遗物,关闭住宅,主动提出供养她。她拒绝接受供养,而且还拒绝离开。她开辟出自己的菜园,独个儿住在那儿,等待她丈夫归来,拒不相信她丈夫已死的传闻。那只是模糊的传闻:据说,他的主人在范·多恩28骑兵队偷袭格兰特将军29在杰弗生镇的军需仓库的战斗中丧命之后,这个黑人悲痛不已。一天夜里他溜出了军营。接着便有不少关于一个疯黑奴的传说:他在敌人前线附近被联邦军队的哨兵抓住,又讲起那段含混的关于他的失踪主人的故事,说是北方佬为了索取赎金把他给扣押了。人们简直没法让他想想主人也许可能是死了。“不,先生,”他总是说,“不是格尔老爷,不是他。他们不敢杀海托华家的人。他们不敢。他们把他藏在么子地方了。要迫他说他和我把夫人的金银器具藏在哪搭子了。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每次他都逃跑出来。后来有一天,联邦军队中传闻有个黑人用铁铲攻击一位北方军官,迫使军官开枪自卫。

   很长一段时间,女奴不相信这种说法。“哪像啊,他莫得那傻,那么子干,”她说,“他要见到他们,他没那脑筋晓得拿铁铲揍。”她这样唠叨了一年多。然后有一天她出现在少爷的家门口,手里提着一包随身物品,十年前她离开这幢房子,以后没再进过门。她走进屋里说:“我这来了。您筐里柴火够来晚饭煮不?”

   “现在你自由了,”主人的儿子对她说。

   “自由?”她说。她愣住了,带着鄙夷不屑的沉思神情。“自由?自由又啷个,还不是格尔老爷给杀了,波普给成了个大笨蛋,上帝也不没法叫他那笨。自由?甭对我说啥么子自由。”

   那是第三个幻影。同这个幻影一起,那孩子(那时他不比一个幻影强多少,而今坐在渐次暗淡的窗边的正是他)老在谈论着幽灵。他们从未感到过疲倦:孩子全神贯注,眼睛睁得大大的,又害怕又喜欢;年老的女黑奴则带着沉思的神情,流露出粗犷的悲哀和自豪。但是,这在孩子听来却又惊又喜。他毫不感到恐惧,当他得知他祖父杀死了“成百上千”的人,听说黑人波普临死时还打算结果一个人的性命,他被告知的所有这些他都相信。他不感到恐惧,因为他们不过是幽灵而已,从未有人亲眼见过,他们是些英勇、单纯而又热情的幻影;而他所了解和害怕的父亲却是一个永远不死的幽灵。“所以,难怪我跳过了一代人,”他想,“难怪我没有父亲,在我出世以前的二十年的一天晚上我就死了。我只有回到杰弗生镇去才会得救,在那儿我的生命还未开始就已终结。”

   在神学院的时候,他去那儿还不久,就常常考虑该如何告诉他们,那些长者,教会里那些高贵显要的中坚人士,他甘愿献身的教会的命运就寄托在他们身上。他该怎样去对他们说:“听吧。上帝准会召我去杰弗生镇,因为我还未诞生就在那儿死去,二十年前的一天夜里在杰弗生镇的一条街上,我从一匹嘚嘚奔驰的马的背上中弹而坠下马鞍。”最初他认为能够这样说,相信他们会理解。他上神学院,以去杰弗生镇服务作为自己的天职,把去那儿当作自己的目标。可是他信奉的比这更多,他信奉教会,相信由教会派生和引起的一切事物。他怡然自得地相信,假若世间确有庇护所存在,那就是教会;要是真理能够赤裸裸地行走而不感到羞耻或恐惧,那只能是在神学院内。那时他相信他听见了仿佛向他发出的召唤,仿佛他能看清自己的未来,自己的一生,完完整整,神圣不可侵犯,像一只典雅的玲珑剔透的花瓶;在那里他的精神可以获得新生,可以免受现实生活的狂风侵袭,临死时能安详宁静,只听见被围堵的风在远处吹,几乎不会带来一丝污泥浊土。这就是神学院这个词的含义:一个在墙垣之内静谧安全的地方,为衣食发愁的困苦心灵能够在这儿重新获得宁静,能够毫不恐惧或惊慌地关注自己的本来状态。

   “可是天地间除了真理之外还有更多的东西,”他想,静静地琢磨着,似在潜心探询又好像漫不经心,一本正经又像充满嘲弄。他坐在暮色渐浓的窗边,那缠着白绷带的头显得更大,更加阴森。他想:“的确有更多的东西。”人类显然被赋予了足够的心智,在危难之际能够构想出种种幻影和声音来使自己回避真理。他至少有一桩事不必懊悔:他没把本来打算说的话告诉神学院的长者。在神学院里住了不出一年,他就变得明白懂事多了。而且知道的东西愈多愈加失望;好在长了见识有了醒悟,他不仅没有丧失得到的东西,反而逃避了一些麻烦。而他的所得还为他的爱情的面貌和形态增添了色彩。

   她是神学院里一位牧师兼教员的女儿。她同他一样是独生子女。他一见钟情地相信她长得很美,因为见面之前他早听人谈起过她;等真的见到她时却全然没看清她的模样,因为他自己早在心里描绘好了她的面目。他认为她一直住在神学院里,哪有不美丽姣好的道理。整整三年他没有看见她的真容实貌。那时候,他们通过一株空心树传书递信已有两年。要说真把这当回事的话,他相信这主意出于他俩相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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