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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南方周末2004年精粹__下-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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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又如何。这些是很多读者用心思量过、一直关心着的问题。月度论文拟为这种思考添薪加火,每月月初推出一个话题,旨在为作者留出讨论这些问题的公共话语空间。我们深知,任何对真理的简化都是危险的。所以,我们留出充裕的空间,也期待有兴趣的读者耐心品味。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热切盼望读者的回应与批评。

  针对现实教育中的种种乱相,社会上声讨“教育产业化”的现象,本期“月度论文”特约杨东平先生以其研究和实践,剖析二十多年来教育改革之路,具体而言,认识市场环境中政府应取的教育职能和行为定位。杨先生的根本观点是,厘清目前教育问题的关键是重温作为现代教育制度道德基础的教育公平、社会公正等价值,纠正“单一财政视角”的教育倾斜政策,放开政府垄断。此文是教育问题的必读之文。

  教育产业的理念大致出现在1980年代中期,理论界关于教育产业化的争论长达十多年,反对者主要从教育的公益性出发,在价值层面质疑产业化、市场化的主张;支持者强调教育所具有的产业性质,认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教育产业的发展是无可争辩的基本现实。最近,教育部负责人严词否定“教育产业化”的提法;由于现实教育中的种种乱相,饱受其苦的家长和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强烈声讨“教育产业化”。显然,教育产业化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是混乱而面目不清的,有必要作一番疏理。

  一、“教育产业化”的理论之争

  教育产业化的理论并不“邪恶”。在计划体制下,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教育的公共性、公益性,进而认为教育只能由政府投资举办,形成国家垄断、包办教育的困窘局面。教育经济学、人力资本理论的引入,使我们认识教育既具有公共性,也具有私人性,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提供的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公共性部分由政府购买,私人性部分作为个人的自我投资,由受益者个人购买。学校与学生的关系,也具有提供教育服务的交易性质。对国家而言,教育不仅是一种公益事业,还是具有很高经济回报率的战略产业,教育的发展需要打破封闭,引入市场竞争的机制,建立经费多样化的渠道。

  1980年代发达国家以及最近日本被称为“高等教育市场化”的改革,即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变政府干预过多的治理模式,增强高校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提高教育的效率和效益。其主要内容包括:减少国家-政府对高等教育经费的投资比例,增加非国家的(包括市场、个人和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投资;强化高等教育与私营经济部门和工商界的联系;加强私立-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扮演的角色等。

  在许多国际组织的统计分类中,教育均被列为“服务产业”、“第三产业”。在1992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教育被明确列为第三产业,而且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决定》提出要以产业化为方向,建立充满活力的自我发展机制,对包括教育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它被主张教育产业化的意见引为最重要的论据。我国教育主管部门的基本态度,是承认教育具有产业属性,尤其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留学教育等。但从维护教育公益性的角度出发,反对提“教育产业化”,认为所谓“化”,就是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意。

  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教育具有某种产业性质,教育需要引入部分市场机制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个人分担一部分教育成本等概念应当说已经被社会普遍接受。无论支持还是反对“教育产业化”,在这些方面是具有共识的,争论主要在教育产业“化”与不“化”的认识上。我认为这种词语之争其实并没有更大的理论意义,反而削弱了我们对这一进程的实际关注。

  虽然我们的官方政策没有提“教育产业化”,但事实上“产业化”的问题之严重,是那些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国家所没有的。一种理论的现实命运,并不是由讨论或表态决定的,而取决现实的社会需求、价值导向和利益博弈。

  二、“教育产业化”的现实表现在事实的层面上,究竟哪些行为、内容属“教育产业化”,同样众说纷纭。大家在使用这一词语时的所指其实是各不相同的。

  狭义的理解,它主要指在学校举办企业、科技类和服务类的校办产业。中小学的校企在1980年代红过一阵后,大多衰落不振。在1990年代全民经商的气氛中,高校掀起大办校企的热潮,一时公司林立,教师下海,蔚为大观。至2000年底,全国近400所高校共有科技企业近2100家。至2001年底,全国高校已有控股或参股的上市公司33家,其中在上海、深圳两地上市的公司29家,总市值约占深、沪两市市值总额的3%左右。

  这一成就背后的事实是北大方正、清华同方那样的企业屈指可数,大多数校办企业都是不赚钱的,高校深感风险巨大,无利可图。由于企业运作不规范,校企不分、产权不明晰,造成校企“小的亏了,大的跑了”的骑虎难下之势。尤其是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冲突,商业化价值对大学精神的侵蚀和对教育行为的扭曲十分明显,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2001年8月起,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进行校企改制试点,明晰学校与企业的关系,并最终使校、企完全分离。宣告了这一政策的终结。

  发展教育产业也指发展民办教育、发育教育培训、留学教育等教育市场。的确,民办教育本来应当是教育产业化最重要、最主要的力量。尽管近十年来民办教育获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仍然非常弱小。2002年,民办小学在校生仅占全国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83%;民办普通中学在校生占0。9%,职业中学在校生占1。25%。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在校生32万人,仅占高校本专科生在校生总数的2。2%;即便将各类民办高教机构的学生都算上(包括大量高考落榜补习者),也只占9。6%。无论与1950年时的规模、水平还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相比,几乎都不具有可比性。民办教育缺乏与公办学校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产权不明晰和难以保障等等,成为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问题。

  广义的理解,教育产业化泛指利用市场手段扩大教育资源、利用市场机制“经营”教育的各种举措。其中最突出的,是多种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和缴费上大学。中国农村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就是主要通过集资办学,所谓的“人民教育人民办”,农民自己为自己埋单而支撑的。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学校实行“一费制”,许多地方义务教育陷入难以为继、前所未有的困境。1997年全国高校实现“公费生”和“自费生”并轨收费,高校学费标准从1998年的1000余元快速攀升,目前多为4000-5000元以上,加上其他各种费用和生活费,大学生实际支出的费用要高得多,大约相当于一个城市职工一年的收入或两个农村劳动力一年的收入。由此,导致大学出现约占学生总数20%左右的“贫困生”阶层,每年都有家长因缴不起学费而自杀的悲剧发生。虽然国家有“奖、贷、勤、减、补”等五种方式帮助贫困生,但作为主体的国家助学贷款因种种原因难以大面积推进。

  不难认识,近年来教育产业的发展是有其正面价值的,如教育培养能力扩大、效率得以提高,教育经费的来源更为多样化,教育服务、教育消费概念已经形成,教育市场和教育的选择性开始出现,学校与政府、社会和学生之间的新关系开始建立等等。

  但这一进程的弊病和代价同样巨大。教育资源短缺形成的巨大市场与陈旧落后的体制相接,出现了种种“寻租”活动,致使教育行为扭曲,教育腐败丛生。各种价值模糊、产权暧昧的“改制学校”,如“民办公助”、“国有民办”的学校,实行“一校两制”的“校中校”、“二级学院”等等,利用国有资源和名校品牌大赚其钱。社会腐败风气对学校、教育的侵蚀,连年发生的高考舞弊案、学术剽窃案、“注水文凭”、逐渐制度化的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人为制造的“择校热”和巨额的“择校费”,以及严重的教育乱收费等等,导致学校的功能、面貌变异,教育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社会舆论对“教育产业化”的强烈批判和否定,正是基于这种最宽泛的认识,即把学校围绕经营、创收等产生的种种怪事乱相都归于“教育产业化”名下。由于教育产业、高等教育市场化在理论上毕竟具有特定内涵,因此我更倾向于将上述弊端归因于“单一财政视角”的改革所导致的后果,这是我们当前特别需要认识和辨析的。

  三、对“单一财政视角”教育改革的反思

  在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背景下,多年来教育界推行的是一种被称为“财政视角”的改革,或者说是一种“经济主义路线”的改革,其主要动机为弥补教育经费短缺,兴奋点围绕着创收、经营、转制、上市、产权、市场化等问题,以增长和效率为主要追求,而缺乏对教育公平、教育品质的关注,经济话语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教育话语。因此,现实生活中出现这样强烈的反差:一方面,教育的数量增长、规模扩大,人们受教育的机会显著增多;与此同时,教育越来越昂贵,越来越“豪华”,享受“优质教育”越来越成为金钱和权力的较量。一方面,各级教育的发展达到历史上的最好水平;与此同时,出现教育价值失衡、教育行为失范,以及教育品质的恶化,公众对教育的评价降至20年来的最低点。

  “单一财政视角”的教育改革的局限性和后果已经彰显。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反思,重新认识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基本规律、基本价值,认识在市场环境中政府的教育职能和行为定位。

  1。教育的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想,维护教育公平的基本价值。

  由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经济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警惕和防止市场价值对教育功能、教育价值的异化,保持教育的人文性、公正性、纯洁性已经成为对现行教育的一个基本挑战。不能不看到,一些学校被迫的创收压力正在变成主动牟利的动力,并形成某种利益集团(最近北航招生丑闻即是一例———编者注)。在以经济利益为主要追求的教育活动中,有的地方将重点学校作为地方财政的财源;许多地方通过政府干预,用借贷等方式创办完全脱离中国国情的昂贵的“重点学校”、“示范学校”(建一所高中动辄花费几千万元、一亿元、两亿元甚至更多),用高收费的方法将债务转嫁给学生家长。类似地,如果私立教育以营利为目的是不合理的,那么用政府经费举办、拥有优质资源的公立学校,大规模公开牟利的行为难道是可以允许的吗?

  我们需要重温渐被淡忘的教育宗旨和教育方针,认识现代教育制度、教育政策的道德基础,认识义务教育和公立学校的本质功能,需要重申作为人类文明成果、世界各国共同遵循的教育价值,尤其是社会公正、教育公平的价值,从而避免教育改革蹈入目中无人、惟利是图的价值真空。

  2。明确政府的教育功能定位。

  政府最主要的教育责任,是依法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义务;最重要的教育功能,是建立和维护市场环境中的教育秩序,以及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其他措施保证教育公平。多年来教育经费不足的现实是迫使学校自谋生路、教育走“产业化”道路的根本原因。解决教育经费危机的根本之举是政府承担自己的教育义务。邓小平曾说过,“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这是至今仍未真正实现的小平同志的遗愿之一。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甚至不惜降低一些经济增长速度,把义务教育、农村教育搞好,是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现代国家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政府的主要功能是促进和保障教育公平,这几乎是没有例外的。教育不能“劫贫济富”,没有一个政府是以扶持强者、制造和拉大差距作为教育政策的。用倾斜政策人为制造和扩大学校差距制造“重点学校”,以及移植泡沫式房地产开发思路,将制造豪华、昂贵的“优质教育”作为政绩工程和既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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