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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快穿之红线要系好 作者:程十七(晋江2014-08-29完结)-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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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氏见儿子不给儿媳妇儿面子,虽然口中劝着儿子同行,但眼里却有些得意。即便你真是夜明珠又怎么样?我儿子就是不稀罕。同为女人,她看叶明珠也有点同情了。回家省亲丈夫都不陪着,说出去多没面子。
  叶明珠却丝毫不生气,反而向丈夫道歉,晚上不能陪他剪烛花,为他磨墨,也很遗憾不能跟他习字。
  高耀祖有些不自在了,看妻子眼眶红红的,却强忍着泪意,面带笑容与他道别,他也知道自己做的有些过了。但话既已出口,断无收回的可能,那就过几天亲自去接她,给她挣个面子吧。
  叶明珠有些失望,她以为他们现在夫妻感情不错,没想到他还是对她娘家有意见。但是,她不急,慢慢来。
  在原本的命谱里,魏氏有次生病,是叶明珠悉心照顾,侍奉汤药,衣不解带;但是牵错以后,魏氏生病时,叶明珠正在娘家。
  十一想,若是多了这一次照顾,魏氏会不会对叶明珠印象改观?
  答案是未知的,但不妨一试。
  叶明珠在娘家,不管父母如何询问,一律回答:“他很好,待我也好,婆婆也是易相处的。”好教父母宽心。——依她的性子,她也做不出向父母哭诉委屈的事情。
  夜间在自己的房间里,叶明珠酣然入梦。睡到正香处,却被人摇醒,睁眼一看是那天店里的绿衣少女。
  十一对她说道:“你赶快回你婆家去吧,你婆婆今夜生了病。你的相公会难过的不得了,你最好陪在他身边,照顾你婆婆。”
  一晃眼,绿衣少女就不见了。叶明珠一怔,笑道:“原来是梦。”
  可是,她睡不着了。她想起前次那个绿衣少女出现,说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话,但是她照着做了,却真的得到了相公更多的爱。那么,这次应该也可以。
  半夜时分,她匆匆忙忙收拾停当,派人叫醒车夫,连夜赶回高家。
  高家的房子也是叶万斗出钱翻新的,高大漂亮。叶明珠嫁过来之后也带了几房陪嫁,总算是像户人家了。
  门房半夜听见敲门声,骂骂咧咧地去开门,看清来人后,吓得馒头冷汗,口称该死。
  叶明珠没空搭理他们,匆匆忙忙就往婆婆的房间赶。
  高耀祖听到动静披衣起身来看,见妻子半夜归家,行色匆匆,有些不喜。
  叶明珠唤醒伺候婆婆的丫鬟,着她去探视婆婆的情况,得知魏氏果真浑身滚烫时,她脸色发白,脚步踉跄,果然是真的。
  高耀祖大惊,忙命人去找大夫。
  而叶明珠就守在婆婆榻前,贴身照顾。
  魏氏是突然发烧,连耳房的丫鬟都不知晓,叶明珠是如何得知呢?
  等大夫被请来开了药确定魏氏只是普通发热并无大碍后,高耀祖松了一口气,避开人问妻子:“为何半夜回来,有未卜先知之术?”
  叶明珠答道:“我半夜做梦,梦到有仙人告知,婆婆可能会身体有恙,我不敢大意,才连夜赶回。”
  高耀祖很感动,妻子倒是很孝顺婆婆。继而他又想到,明珠对娘孝顺,还不是因为我吗?
  大夫走后,突然下起了大雨。
  魏氏喝下一碗药,悠悠醒转过来时,外面正下着大雨。她也知晓自己病了,见到回家省亲的媳妇儿还在自己床边伺候,不觉一愣:“你不是回娘家了吗?”
  叶明珠恭敬地将方才告诉丈夫的话又对婆婆说了一遍。
  魏氏听着外面的大雨声,抹了把眼泪:“定是儿媳妇儿对我这老婆子太过孝顺,才会感动了上天,有神人托梦,要不,我这把老骨头这次不就烧死了?下着这么大的雨,难为你冒雨连夜往家里赶,是个好媳妇儿啊。”
  叶明珠忙道:“婆婆,我……”
  魏氏却拉着她的手,絮絮叨叨:“老婆子之前是瞎了眼,这么好的儿媳妇儿还百般刁难……”
  病中的人总是脆弱的,魏氏看着叶明珠突然觉得顺眼了许多。别的不说,若是别人,即便是梦到了婆婆会生病,也不会半夜冒雨赶回来吧?何况,老婆子对她平日还诸多苛责。可见是个心善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啦,小伙伴们,我又来了

☆、糟糠之妻半含酸【四】

  
  叶明珠忙道:“婆婆,你别这么说,是儿媳做的不对。儿媳照顾婆婆本来就是天经地义,而且婆婆心善,并不曾刁难过儿媳。”
  魏氏拉着她的手,说起冒雨赶回:“不顾这么大的雨,连夜赶回来就是为了看我老婆子是否生病,可见是记挂着我这老婆子的。”
  “婆婆,您误会了,媳妇儿回来的时候,并没有下雨。”叶明珠柔声说道。
  魏氏先是一愣,接着才道:“真是个实心眼儿的傻孩子。”她叹了口气,也看不出喜怒,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们都回去休息吧,怪晚的,我没什么事。”
  叶明珠摇头:“让相公回去吧,儿媳在这里守着婆婆。”
  魏氏拍拍她的手,没再说话。
  ……
  经此一事,魏氏对叶明珠和蔼了许多,虽然还不及原本命运那般亲如母女,但是想来以叶明珠的本事,慢慢经营,婆媳关系会越来越融洽的。
  高耀祖要到京城去参加春闱的时候,正是初冬。
  叶万斗特地给姑爷准备了足够的盘缠,还拨给他一个老仆和一个书童。他不懂科考的事宜,只说希望姑爷高中,家中母亲妻子他会帮忙照顾。
  高耀祖虽然不大瞧得上岳家,但是对叶万斗的好意他也是领情的。
  叶明珠连夜将高耀祖的行李整理好,还特意绣了回文诗,红着脸交给丈夫。
  高耀祖知道妻子不擅女红,但是看到她递过来的绣的歪歪扭扭的帕子时,有嫌弃,也有感动。他拉过妻子的手,看着妻子手指上的微不可见的针孔,笑了笑。她不会没关系,可她知道学,这一点是好的。
  他目前对妻子最满意的就是她可以为了他去学习,去改变。他承认,当他看见妻子面带笑容跟母亲学习裁制冬衣时,他察觉到了他的心动。他想,就这么一辈子也不错了。她做的不好的地方,他可以教的。
  随着高耀祖的进京,十一和顾清风也要离开青州城了。
  在离开之际,十一忍不住去找了叶明珠,有个疑问在她心底很久了,她必须要问出来。
  叶明珠那是正在房中绣花,看上去很不成样子。她嘴角带着笑意,绣的很认真。当她发现突然出现的十一时,显得很镇定。她只是抬了抬眼:“坐吧,有什么事?”
  十一有些意外,她看了看叶明珠的绣活,低声道:“他不会喜欢原本的你。”
  叶明珠身体一僵,继而笑笑,“我知道啊。所以,他喜欢什么样,我就变成什么样啊。”
  “可是,那他看到的就不是真正的你啊。”十一不解,“为了别人,把自己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吗?”
  叶明珠放下手里的绣活:“不管什么样的我,是我就够了。”她压低了声音:“只要他开心,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
  “就不委屈吗?”十一更纳闷了,“掩盖真实的自己,不委屈吗?”
  “不委屈。”叶明珠再次拿起绣棚,“都在他身边了,还有什么好委屈的?”
  十一绕着手指,喃喃地道:“原来是这样啊……”她捂着脑袋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为了一个人,变成别人,她终究是做不到。
  ……
  在去京城的途中,十一始终沉默着,一言不发。
  她平时叽叽呱呱话不少,突然安静下来,而且一安静就是好几天。顾清风看不下去了:“你到底怎么了?难道你这次任务完不成了?”
  十一摇头,一脸惆怅:“我没事,我只是觉得叶明珠好像挺在乎高耀祖的。”
  顾清风扶额,就知道,她的烦恼永远都很奇怪。
  十一来了精神:“诶,顾清风,你为什么要变成人的样子?做蛇不好吗?你修行是不是因为你喜欢上了一个人,所以,要变成人的样子,要跟她在一起?”
  顾清风哧溜一声钻进她袖子里,睡觉!实在是不想理她了。
  十一继续手托腮做沉思状了。她知道,如果别人不想回答,那就不要问。
  那么,她是为了什么修仙呢?
  这是一个很高深的问题,她直到京城都没想明白。
  天寒地冻,进京赶考的高耀祖行得很慢,他不着急,只要赶上春试就行。他自忖有真才实学,肯定能一展多年所学,入朝为官,将来封妻荫子,名扬后世。
  十一也好,顾清风也罢,都是极其畏寒的,尽管都有法术在身,寒气对他们无损。可是这种从心底里对寒冷的恐惧,无论如何都磨灭不掉。
  顾清风一到冬天,就犯困,有时跟十一说着话就变作原身睡着了。
  十一抓起蛇就往雪地丢:“你已经不是蛇了!你再过不到二百年,你就要成仙了!”
  顾清风从地上飞速地滑进她袖子里,在她手腕上缠的紧紧的。冷腻的蛇身贴在她的温暖的肌肤上,感觉到她打了个哆嗦,他又悄然溜了出来。算了,她也怕冷呢。
  十一穿着黛青色的连帽斗篷,浑身暖洋洋的,可还是觉得快要浑身打颤了。她瞥了一眼蛇形的顾清风,有些替他发愁,他是一步步修炼成仙的,按道理不应该这样啊。他是有多怕冷啊。
  顾清风也很奇怪,明明去年冬天不是这样的。难道是因为到了小时空法术变低了?
  十一将蛇捞起来,叹道:“唉,将来你飞升的时候要是蛇的样子该怎么办?总不至于跟哮天犬似的还有个主人吧?”
  顾清风闻言,张口便向她的手咬去,但最终也没有划破她的肌肤。
  十一皱着鼻子,想把他扔下去,扬起了手却没扔。罢了罢了,神仙不和妖怪一般见识。
  高耀祖到京城时,正是年关。他带的盘缠多,就在京城最好的客栈住下,潜心攻读,做最后的努力。
  又到京城了,十一不免有些恍惚。不同的时空,京城也不尽相同,尽管大体布局一致,却不是她所熟悉的那个。
  顾清风也察觉到了,她到京城之后,似乎带着故地重游的感慨,她分明在怀念着什么。好奇之下,他就问了:“你来过这个小时空?”
  十一摇摇头:“没有,我跟你一样,第一次来。”
  “那你以前去过这个小时空所依附的主时空的京城?”
  话很拗口,所幸十一听得明白:“没有啊,我去拆解的第一根红线是在京城。我跟你说啊,那个才是真正的才子佳人。席况是状元之才,李琳娘也是绝色的佳人,大家闺秀。你知道我是怎么把红线拆开的吗?我特聪明,苏慎言去求亲的时候,我给他身边塞了只绣鞋,嘿嘿……”
  她突然止住了笑意,轻声道:“其实,苏慎言本来可以很快乐的,不止是他,还有很多人本来都应该很快乐的……夙止说的对,我的确做错了很多事,怪不得他讨厌我。”
  顾清风很少见她这样,一时不知说些什么好。他想了好久,才道:“你现在不是在尽量纠错吗?谁都有做错事的时候,改正了就好……”
  他绞尽脑汁说了好久,却见十一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他停了下来:“怎么了?”
  “我突然发现,你长得不算太难看。”十一踮起脚尖,摸了摸顾清风的眉毛,“虽然眉毛太细了,眼睛也太细了,但是看久了还是蛮顺眼的。”
  顾清风扶额,敢情他说的话一句没听进去是吧?
  十一又道:“顾清风,等你成仙了,你也帮月老爷爷牵红线吧?要是再出错了,我们就一起去纠错,反正跟你在一起,还是很开心的。虽然你丑了一点笨了一点,法术也不好,还爱睡懒觉……”
  顾清风再次揉脑袋,他敢说,他的修行绝对要超过正常同龄的妖怪许多。
  “好不好?好不好?”十一拽着他袖子,另一只手把他胳膊拉了下来,“你头疼吗?老揉脑袋做什么?”
  顾清风艰难地点头:“好。”
  他想说,如果我能成仙的话。
  凡间的新年热闹无比,即便是身在异乡的高耀祖也暂时放下书本,在客栈一楼的大厅里喝酒闲谈。
  外面的雪撕棉扯絮一般下的洋洋洒洒,很快地上就白茫茫一片。
  客栈的老板搓着手命伙计从地窖里搬出酒坛子,放在炉子上热过以后,免费请客居在此的人们饮酒。
  大过年还住客栈的不是要参加科考的考生,便是无法回家的行商。大家素不相识,聚在一处,图的就是个热闹。
  酒也不是什么好酒,但是没人会说一个“不”字,离家在外嘛,对付着过就是了。
  十一和顾清风也混在人群里,他们不喝酒,但跟那些客人一样,喜欢这里的热闹。
  酒酣耳热,有行商唱起家乡的小调,缓解思乡情绪;也有意气风发的书生吟诗作对,抒发抱负情怀。
  十一看着,思绪万千,这只是由于她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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