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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悠悠小日子-第94节

小说: 悠悠小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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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关于一些发现,比如您说的关于电的事情,事实上我对这个非常感兴趣,而且据我所知有很多人都做了这样的试验,但是——”富兰克林发现对面的那一位似乎有些茫然,便调整了一下,继续道:“但我认为您说的最为非常有道理。”
  “好吧,”十阿哥摆摆手,“如果你乐意你就去出版,我是无所谓的。你看,我不缺钱,所以其他的问题我们都可以忽略掉了——”
  富兰克林噎了一下,干咳两声,才继续道:“事实上,我非常有兴趣加入到先生的研究中,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
  “你不是出版商?”这次换成十阿哥瞪眼了。
  “哦,您要知道,对研究有兴趣也是需要金钱支持的,”富兰克林耸了耸肩膀,“饿着肚子什么都做不了——我已经打算好了,如果您同意,我会退出出版公司,搬家到西海岸。”
  “好吧,”十阿哥点点头,他觉得多负担一个人、或者是一家子吃饭也不是什么大事,便继续道:“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加入进来,不过目前我还有其他的想法,所以关于你说的电,可能短时间之内只有你一个人去弄——”
  “非常荣幸!”
  ————这是一个将军的名字————
  “少爷,那些白人太过分了!”棕红色肤色的、脸上还画着油彩的印第安年轻人长矛喋喋不休的在弘暲身后念叨着,他们一家所在的部落和九阿哥的庄园很近,大约是演变为农耕民族的关系,长矛所在的部落也并不是那种好战的部族,最开始庄园开始建立的时候,便是用一大笔粮食让这些印第安人让出了大片的土地——哪怕其实这些土地都是无主的,但九阿哥坚信赎买下来的才是最没有争议的。
  长矛所在的部落中的很多人现在都在庄园里做些比较简单的工作,用以挣一份稳定的粮食贴补家用。当然,这种关系在最开始的时候,只是打零工,在不太好过的荒年,庄园允许印第安人过来做些诸如开荒之类的体力活挣些粮食回去,长矛的部落原先也是种植粮食,但没有庄园的人种的好。随着时间的流逝,长矛所在的部落已经和庄园越来越密切起来,他们很多人成为了庄园的雇工,耕种、放牧,部落内的人口也是越来越多,最起码他们饿死的人少了。
  长矛的父母便是受雇于庄园的,他们一家在庄园边缘的地方负责放养一群长毛羊。因为受雇的时间很长,长矛从懂事起就在庄园内长大,还去念了庄园内的学校——那其实是九阿哥那位管家的私心,他只是像让自己的孩子都念上书,可又怕主子不高兴,干脆就把这事变成了“大家一起好”。长矛对伺候那些长毛的小家伙很没有好感,年纪大些之后便主动参加了弘暲主张扩建出来庄园护卫队,阴差阳错的就成了弘暲的跟班。
  弘暲倒是没有长矛那么气愤,微微一笑,才道:“那些佛郎机人想在这里站稳脚跟,东边都被法国人和英国佬占据了,佛郎机人试图占据我们这里,哼哼,他们想得是挺好的,不过我们怎么可能答应?行了长矛,这次训练结束了,你回去通知大家提高警惕,另外也告诉你们的族人,不要轻易和这些佛郎机人做生意。”
  “这是当然!”长矛很理所应当的说道,“那些个白人最坏了!”
  看着自己的跟班离开,弘暲忽然笑了笑,虽然现在庄园的护卫队还和过家家似的,不过他相信这肯定不是永远的,印第安人是天生在马背上长大的,哪怕是长毛的部落早已经过上了种地的日子,他们也一样和马匹不分离,简直就是另一个蒙古!但比起蒙古来说,印第安人有一个好处——他们更加的松散没组织,永远不用担心他们联合起来,因为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彼此之间基本都有解不开的仇怨,关系比他们这些外人还不如!
  而对于他来说,更好的事情便是,那些白人对这里的觊觎。有了这一重威胁,印第安人更会靠近他们这一边,毕竟那些白人的火器的确厉害,可庄园也同样拥有这些东西!哎呀,十叔弄出来的东西比那些落魄的佛朗机佬可强多了!
  骑着马望着不远处繁忙的庄园,弘暲深吸了口气,这里日后就是他大杀四方的地盘了!
  ————从前有个姑娘她日进斗金————
  “我都说了,羊毛的纺织要加快速度,”齐布琛看着账单,不满的指责道,“现在谁来告诉我为什么这两个星期工厂加班赶制的居然是麻布料?要过冬了,我要这些麻布料做什么?这会产生严重的库存积压,资金流的概念你们到底懂不懂啊?好吧,我不指望你们懂得这些,但是——用用你们的脑子,有哪个工厂会在十月底生产大批量的麻布?在下达这个命令前,你们都没有思考过嘛?”
  一种男人尴尬的低下了头,负责人更是羞愧不已,当初的命令是加速纺布料,来自清朝的工作理所应当的认为布料就是那种麻布,虽然也曾疑惑过,但却并没有较真,其他的同事虽然看到了却也没有异议,知道这位小老板来视察。天地良心啊,那种羊毛纺出来的步,他这辈子都没见过啊!他哪里知道那种玩意还能纺布?
  “现在这批麻布统统入库,” 齐布琛深吸了口气,“算加班费也可以,从今天开始,三班倒来纺羊毛,听明白没有?”
  “是,老板!”工匠们终于得到了解放,干活不怕,但被小老板教训那才可怕啊!
  齐布琛气呼呼的离开了纺织作坊,寒冬即将到来,分散在庄园不远处的印第安各部都会拿着很多好货来同他们交换能御寒的大衣或者是粮食,这可是大笔入账的日子,可若因为存货不够没换到,造成挣银子少了,那可真是让人痛心的事情!她还打算换到几件漂亮的皮毛,给她和额娘做几身好看的皮毛衣服呢!
  “齐布琛!你在这里!”
  齐布琛停下脚步,扫过来人,“恩”了一声,便继续向前走去,随口道:“你怎么在这里?”
  “我同父亲今早到的,”来人——金发的年轻男人笑着说道,“父亲要采购些货物运回欧洲,不过在东海岸那边实在找不到什么好货色,所以我们就来了,还有就是……我想你了!”
  齐布琛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不过还是很强硬的说道:“雨果先生,你这种说法非常唐突。”
  “哦,对不起!”雨果的脸也是微红,不过向心爱的姑娘表达自己的喜爱,作为一个法国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想想齐布琛是位羞涩的东方姑娘,他此时也只能收敛了自己的浪漫情怀,哦,如果齐布琛是为法国姑娘,他一定第一时间向她求婚!但他听说似乎在齐布琛的家庭中,这些事情是她的父母做主的。
  当然雨果也是很有心机的,此次专程把他的父亲忽悠到这里来,就有让父亲去和齐布琛的父母“聊聊”他们的婚事的意思,毕竟他一个年轻人,很难说服一位姑娘的长辈把他们的女儿嫁给他。只是……齐布琛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他的心思呢?自从某次见过她之后,雨果就发誓这辈子只要娶她一个人,她是那么娇小可爱,但却一点都不软弱,反而精明能干,如果能有这样的一位妻子,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齐布琛很小就来到了这里,生活在了这里,热情的印第安人把她熏陶得也非常开朗,之前回清朝参加四伯的葬礼的时候,齐布琛就厌恶极了那种被束缚的感觉,尤其是男人,一个个的都瞧不起她的本事!哼,本姑娘一天挣的银子比你们一年的俸禄还多呢!
  如果不想找个束缚她的男人的话,那么眼前这位和自家阿玛有些类似的似乎也是可以考虑的……就是不知道她有没有本事把这个男人□从后天上培养成一个妻奴?
  作者有话要说:交代后面的事情,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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