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历史 电子书 > 北宋仕途 >

第14节

北宋仕途-第14节

小说: 北宋仕途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此时沈欢也算是清楚了,司马峰有让他出战“诗文”一项的意思,不由问道:“伯父,这出战人选,可是由你定夺?”

    司马峰不明所以,道:“老夫身为院长,是有这个权力,不过往年还是让讲授夫子先自行推荐,通过比较,由老夫来做最后拍板。”

    沈欢闻言大是感动,哪里还不明白司马峰有徇私照顾自己的情分在其中,心里有了决定,坚定地说道:“伯父,小侄承蒙你的照顾,却也不能令你难为。说实在的,小侄是想得到这个比才名额,不过却是名正言顺的。不如这样,先在我们分院小比一场,由小侄证明了在诗文这方面的功力后再行选定,伯父,可好?”

    “小比一场,你可有把握?”司马峰凝重地问。

    沈欢沉声道:“若实力不济,他人不服,还由小侄出战比才会,也徒令伯父威望受损而已,如此小侄不敢为!”

    “好,好!”司马峰更是快慰,此子年小有骨气,又体贴人心,有徒若此,还有何求,“就依你之意,待老夫选定时间,通令全院,到时再做这个人选比才。”

    其实沈欢没有这般伟大气概的,不然也不会入嵩阳分院觊觎那个相当于保送生的推荐名额了,这次这样大方,除了三五分真的不希望司马峰为难外,更多的是自信——确切地说,是对脑子里不少诗文名篇有着莫大的信心,毕竟能让他记下的,一般都是千古名作。大比之前有个小比,也不过是给他捞取更大名声的提供更多的机会而已,焉知不是他刻意为之?这通忽悠,他还真该窃喜了呢。

    把小比确定下来后,司马峰觉得该交代的事也交代完了,之后吩咐几句勤奋苦学之外,就让沈欢出去了。而沈欢,也开始恢复了书院的生活。接下来几天,除了要应对别人的奉承有点苦恼外,还算平静的。不过他此时说什么也不肯作些诗词出来,倒让人以为他已经江郎才尽或者上次只是灵感突来而已。他们不了解看似年轻的沈欢有着多么大的心机。

    接下来,周富贵许诺给他的两百贯钱,也由周季交到了沈欢的手中。来到这个时代,沈欢第一次拥有这么一大笔款子,甚是激动,要知道,沈家贫穷,沈母织布,每次也不过换来几十文钱周济家用而已。钱是用来买房子的,沈欢不敢乱用,一心开始寻找合适的房子来。

    这方面周季是地头蛇,组成了找房二人组,经过询问周大老板这个老狐狸后,终于在潘楼街的东北角落里找到了一个急待出售的小四合院子。占地不大,七八分而已,设备还算齐全,围了一圈,中是正堂,两边是厢房灶房,中间是个小院子,原主人植了几株花草,居然还颇有雅致。据说,这里的原主人是一个小官,如今回老家了,要把房子卖出去。

    沈欢看这里地势还比较好,虽然在角落里,不过出了小弄,即是潘楼大街,径直往东,离皇城也不远了。出售之人见来人颇为意动,就狮子大开口,坐地起价,要钱一百五十贯。沈欢吓了一跳,身上只有两百贯,而且买房之后,还需购置其他物事,怎么说也要三四十贯,若全部花完,在还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在开封,一个五口之家,一年下来,花费总也需要四五十贯才能撑得下来。

    好在周季深得老父真传,杀价有方,直接回了一半的价,给钱八十贯。主人当然不肯,周季再上升到九十,之后是一百,还是没有成交,最后一咬牙,给了一百一十贯。主人犹豫了,最后看周季作势要走,只好一口成交。

    沈欢见房子还算雅幽,有文人情调,计算了一番,除去买房与家具的钱财,还剩余财可以支撑一年,而他相信一年后自己也能有其他收入了,便也同意买下。立好契约,房子就到手了。之后再与周季买好其他简单器具,这面就算整顿好了。而这时候,沈欢入嵩阳分院一月之期也到了,可以休假三天。

    “也该把母亲与小莲儿她们接到开封来了!”沈欢心中充满了期待。

 第十二章 深情

    听到沈欢要回家接母亲与妹妹,周季二话不说,也嚷着要去,沈欢奇怪,他正色说道:“你我相交,即为朋友,你母即我长辈,你要回去接她过来,我身在开封,路程不遥远,岂有不亲迎的道理!”

    沈欢感动无言,只能同意。 //这次身有钱财,加上急于回家,当即二话不说,从开封就叫了辆比较昂贵的马车,清早就出发了,此所谓财大气粗是也。二十多里的路程,有了马车,又在官道,一个时辰不到就赶回了城东厢的沈家屯。此时尽是小道,不能再打车了。

    沈欢一跳下车,看着那些树,那些农田,无一不是熟悉的环境,心情也跟着复杂起来,虽不至于像唐代贺老大“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那般夸张,却也有些许的“近乡情怯”,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隔了一个月的时间。再也忍受不了那份苦愁,看着百丈开外的自家,不顾身后的周季,一阵冲锋,往家里赶去。

    周季吃了一惊,赶上去喊了几句,沈欢还是没有停下来,不禁释然,也跟着冲上前去,奈何他的身材虽不至于说的大腹便便,可那个浑圆的身子也不是肌肉,跑了十多丈,只能眺望沈欢的身影,只能慢下来,苦笑一声,寻路而去。

    沈欢看离家没有十丈远了,终于慢下了步子,还未从愁苦中醒转过来,就听得前面一声呼喊:“大哥,大哥!”抬头一看,原来妹妹小莲儿在院子里玩耍,发现了他的踪迹,不由喊着奔了过来,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转头向屋子里喊了起来,“娘,娘,大哥回来了,是大哥!”说完才挑开院子篱笆,往沈欢奔来,一边跑还一边喊着,语音有点呜咽。

    沈欢大跨步上前,一把抱起小莲儿,天气凉了。她穿着小棉袄,粉嘟嘟可爱极了,眼珠子也红了,紧紧盯着沈欢,抱紧他的脖子,呜咽着叫道:“大哥,你终于回来!”

    沈欢感觉眼睛湿润,笑着道:“小莲儿,是大哥回来了,想大哥了没?”

    “想!”小莲儿娇声道,“天天想,白天想,晚上也想。人家问娘亲你什么时候回来,她总是说过些日子。昨天晚上莲儿还梦见你了呢!”

    沈欢大是感动,不由开玩笑道:“是想大哥还是想大哥的故事?”

    小莲儿不依了:“都想,故事也想,大哥也想。大哥,你回来了还走吗?人家不要你走嘛,你留下来好不好?”

    “好,以后就在一起了。”沈欢想起搬迁一事来,若顺利搬到开封城,一家人,以后就真的再也不分开了。

    “真的?”小莲儿有点怀疑地问,大大的眼眶子上挂着两颗浑圆的泪珠,摇摇欲坠,惹人疼爱极了。

    “当然!”沈欢肯定地回答。

    “好耶!”小莲儿毕竟年幼,想不了多少事,一心相信,天真可爱之态尽显无疑。

    这时候沈欢已经抱着小莲儿进了家门,抬头一看,母亲的身影映入了眼帘,她正倚门而立,满含深情地注视着眼前的儿女,嘴唇有点颤抖,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娘,我回来了!”沈欢来到沈氏跟前,激动不已。

    沈氏反应过来,连忙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欢儿,可曾进食了?若是没有,娘这就弄去!”

    “娘,不用!”沈欢连忙阻止,“孩儿用过了。”

    这时候落后的周季赶了上来,跟着进门,径直到沈氏面前,行了一礼道:“晚辈周季,见过伯母。”

    “这是……”沈氏有点慌乱,拿眼看向自己的儿子。

    沈欢赶紧解释两人关系,沈氏也是懂礼之人,不能失了礼数,要沈欢请客人进去,拿来杯子,倒了一杯开水才停下来。期间周季不敢托大,一直地说不用不用。反而是小莲儿,一点也不怕生,睁着大大的眼睛,盯着这个大哥的朋友上下左右打量着。

    “好可爱的小朋友!”周季给她看得有点莫名其妙,以为自己哪里出了错,一番整顿后没有发现差错,又见她眼珠明亮,水汪汪有如一潭清泉,也生了喜爱之意,开口逗了起来,小莲儿呵呵娇笑。

    沈氏斥了一声,要小莲儿不要对客人无礼,之后又感谢周季在开封对她儿子的照顾之情,待客套完备后,才一脸关切地问:“欢儿,是休假了么,在书院可曾过得好?这次打算住几天?”

    沈欢还未回答,小莲儿却天真地道:“大哥说与我们在一起,不走了。”

    “胡说!”沈氏哭笑不得,“你大哥学业为重,怎能不走了?”

    “大哥说的嘛!”小莲儿委屈得紧,“人家就要与大哥在一起嘛!”

    沈欢微笑着道:“娘,走是要走的,不过我们一起走。”

    “一起走?”沈氏甚是惊讶。

    周季适时插口道:“伯母,沈兄弟前几日在城里买了一套院子,这次回来就是接你们母女过去的。”

    沈氏更是吃惊了:“买房子?欢儿,你哪来的钱财?莫不是……”

    “娘,不是你想的那样!”沈欢知道母亲要说什么,无非是不是做了什么作奸犯科之事,“娘,这位周兄的父亲在开封有一家大酒楼,前些日子孩儿为他们出了些主意,赚了些钱,因此他们算是送了套院子给孩儿。”

    “你不要骗为娘!”沈氏依然不信,“开封房子价值几何,娘虽愚昧,却也知道,什么主意能值那么多钱?”

    沈欢无奈地拿眼看周季,要他出来解释。周季当然不敢怠慢,连忙笑着道:“伯母,沈兄弟说的一点没有错,他正是为小侄家出了些主意,确实也值那么多钱,这些都是小侄父亲亲自允诺的。沈兄弟一开始不肯接受,还是我们出于互惠的心思,觉得不能让沈兄弟吃亏,才逼着他要的。这不,他一拿到钱,不想着如何花销享乐,就在开封买了套院子,说要接你们过去,好就近照顾。”

    “这个……”沈氏这次倒是相信,知道儿子的孝心,甚是宽慰,看儿子的目光愈加慈祥了,再看看小女儿,环顾一下这个破落的屋子,最后才做出决定,“欢儿,你的孝心为娘知道,不过,为娘不打算搬走。”

    “娘,这是为什么?”沈欢急了。

    沈氏苦笑道:“欢儿,这沈家屯在此也有上百年了,而你这祖屋,也逾八十年。你说,我们若是搬了出去,谁来打理这祖宗传下来的屋子呢,难道任其破败下去?你长大了,自有自己的事业,这留守祖屋的事,还是为娘来做吧。”

    “娘……”沈欢回来前也没有十足把握能说服母亲搬迁,想来种种理由,不过“羁鸟恋旧林”的情怀罢了,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住了十多年,说走就走,难免有不舍之情。他却没想到沈氏的理由却是留守祖屋,他后世思维,见惯动辄搬家的场景,却忘了古人“安土重迁”的恋土之情。

    周季按了一下沈欢的肩膀,示意他不要着急,指指自己,亲自出马。先是轻咳一声,调整神经,露出一个自认为很有魅力的笑容,之后才说道:“伯母,您为儿子的情操,令小侄感动莫名。可是,你想过没有,沈兄弟为什么要在开封城买房接你们过去呢?没有什么,就因为他的孝心。伯母,你的儿子很孝顺,你应该很清楚吧?”

    “当然!”沈氏闻言不无骄傲地道。

    “我大哥是全天下最好的人,最孝顺的儿子!”沈欢怀里的小莲儿也高昂着头,奶声奶气地说。

    倒是当事人沈欢,有点脸红了,给这三人一说,好像二十四孝里不给他立传还真对不起他似的。其实他觉得没什么,为人子女,孝顺长辈,不过本分而已,若连孝心都没有,与禽兽何异!不过是周季说得太煽情,令人激动而已。

    周季又笑道:“既然伯母深知沈兄弟的孝顺,你怎能不成全他这份孝心呢?要知道,沈兄弟京城求学,本应发奋图强废寝忘食,但是一想到乡下的母亲与妹妹,两地分割,你叫他怎么安心读书呢?若不安心,岂不是又误了他的学业么?伯母,请你看在他孝心的份上,以及令他安心求学的考虑上,同意搬迁吧。再说了,此地离京城不过二十多里路,来回半天,以后伯母想念,雇辆车就可以轻松回来。这又有什么呢?”

    周季侃侃而言,几句反问,倒是把沈氏说得难住了,人也犹豫起来,不复刚才的坚决。沈欢大喜,甚是佩服周季的口才,这家伙,简直是苏秦张仪复生,不愧是商人出身,他适时地加了一把火:“小莲儿,想不想跟大哥到京城去住?”

    “想,莲儿要与大哥在一起!”小莲儿脆声回答,“大哥,娘也一起去吗?人家也不要和娘分开嘛!”

    沈欢恨不得亲她几口,这丫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6 7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