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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至尊倾城 作者:微雨菲菲(潇湘vip2012-09-08完结,修真、异世)-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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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思暮想的红唇。

    “嗯——”好梦正酣的倾城,在睡梦中突然感觉到了呼吸有点困难,忍不住轻吟出声,正沉浸在唇齿香甜之中的古泓书,顿觉呼吸更加急促起来,仿佛那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心中的渴望,心中叫嚣着想要更多。

    心下念头一闪而过,身体早就先于念头行动起来了,火热的吻如雨点般密密麻麻往倾城的脖颈处袭去,霸道而不失温柔,那白玉般的肌肤完全承受不住这狂风暴雨般的袭击,早就染上一层殷红。

    就在古泓书彻底沉浮在感官世界中的时候,突然感觉身下的可人儿那如蝶般的睫毛微微颤动,似乎就要睁开眼来,古泓书强忍心中那漫天的火焰,拉起那被他扯下一半的白色丝袍,在床榻边中规中矩地正襟危坐,只是,那满脸的红潮和急促的呼吸声出卖了他此刻澎湃的心。

    被古泓书那么大的动静折腾着,倾城睡得非常不安稳,心不甘情不愿地睁开双眸,睡眼朦胧间,看着一边静静坐着的古泓书,美眸微眯,疑惑地道:“泓书,找我有急事吗?”

    这么晚不睡觉,那自然是急事了,倾城如是想。

    古泓书被倾城的美眸一盯,好像做错了事被娘亲逮住的孩子一般,顿时感到一阵心虚,咬了咬自己那有点红肿的薄唇道:“没,没有,我就过来看看你!”

    “这么晚了还来看我?”倾城睡眼朦胧地点了点自己的俏鼻,扑扇着蝉翼般长长的睫毛,浑然不知此刻的自己有多么娇媚,那被吻得红肿的嘴角微扬着,惹得古泓书双眸又是一暗,心都快跳出自己的心脏了,连忙转过头道:“嗯,我现在要回去了!你快睡吧!”

    说完,便一个瞬移离开了床榻,剩下一脸疑惑的倾城,不解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心想,我脸上有什么吗?怎么吓成那样了?不是说来看看我的么?怎么没说几句话就走了?

    倾城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索性就不想了,倒头沉沉睡去。

    ------题外话------

    明天开始将进入遮日森林,偶最喜欢滴阴大帅哥就快出场啦!话说这个阴寂幽简介中没有出现滴,本来是菲菲最喜欢滴炮灰,现在因为是NP文,所以菲菲也考虑着要不要让他变成男主之一。

第二十二章:破空羽箭

    接下来的日子,倾城几乎每天一早就到古泓玉那学习医术,虽说倾城的医术已经是一流的了,但是,医学无止境,在理论与见识上,跟古泓玉这只千年狐狸自然是没法比的,这些日子以来,倾城不仅学到了很多炼药秘方,而且还增长了不少的见识。

    古泓玉身为彩玄医学院的院长,教学非常严谨,话说教学初始,古泓书居然趴在屋顶上偷窥倾城,被古泓玉用一把戒尺给飞射了下去,从此古泓书也变乖了,上课时间,再不敢去做这些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之事了。

    这一天天才蒙蒙亮,倾城一早起来便发现自己的桌上有一封书信,原来是泓书留下的,说是狐族有些事情要处理,他和泓玉要暂时离开一阵,等处理好了再回来。

    倾城起身走到窗边,轻轻推开雕花小轩窗,感受到晨风吹拂脸颊的轻柔,深深吸口气,抬眸发现表姐房中竟一片灯火明亮,不知道是一早起来就在努力还是压根就一晚没睡,想想这些日子表姐为了筹备倾蝶医馆所耗费的心血,倾城心中很是钦佩。

    办医馆是她提出来的,她是不是应该为此做点什么呢?想起这些日子新学的那些药材知识,倾城便蠢蠢欲动起来,不如找个森林多采撷一些奇珍异草回来,也好为倾蝶医馆添砖加瓦。

    雾月森林是再不敢去了,人怕出名猪怕胖,被墨曜和花清羽那两家伙这么一折腾,她想不成名都难,话说原本她在雾月森林名气就已经够响了,还是换个森林去闯闯吧。不如就到古院长提到过的奇花异草和魔兽最为庞杂的遮日森林去搜刮一些药草回来吧。

    一打定主意,倾城便快速洗漱换衣,随意吃了些蜂蜜,留了一封书信说是自己有事要外出一阵子,随即便朝着遮日森林而去。

    遮日森林虽隶属东沐国土,距离锦官也不算特别远,但是因为倾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属于自己的飞行神兽,因此,走了好几天的路程才终于来到这传说中的遮日森林。

    一入遮日森林,倾城便被眼前的景物给彻底震撼住了,虽然同为森林,但是遮日森林的风景却是完全不同于雾月森林的。雾月森林内的花花草草都是葱翠碧绿,姹紫嫣红,就如同江南的山水花草一般,端的是秀美典雅,娇小玲珑。

    但是这遮日森林的风景却是完全不同。虽然里面也有类似雾月森林中那些星星点点的小花小草,但是,绝大部分的花草树木,都是遮天蔽日的,有些甚至有好几十层楼那么高,黑压压的,直把天空遮挡了个干净。

    而里面的花,也都长得很高,那花朵也比普通的花朵大上许多,特别是那些花的颜色,娇艳欲滴,在阳光的折射下,熠熠生辉。倾城一看那些花,就知道,毒,而且非常毒。

    这些不是温室里的花儿,要在这种随时都会有野兽出没,虫豸侵袭的原始森林中生存,没点儿毒是根本没法活下去的。但是很多种病,要的就是这种以毒攻毒,因此,这些毒草毒花,很多竟是千金难求的珍奇药材。

    然而药材就是药材,不能顶替美食,看着被自己吃得差不多的干粮,倾城无奈地叹了口气,原以为森林是个天然食库,随便怎么样都能找到好吃的,谁知道竟毒成这样。

    好在以倾城的功力,早就可以脱离五谷的约束,不吃不喝倒也问题不大。只是因为在人类世界生活,吃喝也就成了那么一种习惯了,更何况,美食对于倾城,那早已经超越了果腹的境界,变成为一种爱好了。

    既然没得吃,就只能拼命干活来转移注意力了,于是,倾城便全神贯注地采撷起草药来了,整个森林在倾城的眼中,那就是个活生生的药材库。

    时间就在倾城努力地采摘药草中流逝,突然,身后传来一阵巨响,倾城转首一看,原来竟是一只肥大的野猪朝她这边猛扑过来了,倾城见猎心喜,话说,这烤野猪可是相当美味的。

    就在倾城凝聚真气准备出手之际,突然听到嗖地一声,原来竟是一只羽箭破空而来,那野猪竟应声倒地,肥硕的身躯在地上颤动了几下,便再无动静。

    随后便见一手持闪闪发光的黄金弓,背负着精致羽箭的白衣少年纵身飞跃到倾城身边,温暖的双手拍拍倾城的肩膀安慰道:“公子莫要惊慌!”

    倾城随意地摇了摇头,事实上,她是真的被吓了一大跳,不过那吓到她的不是野猪,而是那支羽箭。

    那么快的速度,连空气都似乎要燃烧起来了,那么精准的射击,直击野猪的要害,一箭毙命。最令她震惊的是,她压根就没想到,在这几乎与世隔绝的原始森林之中,竟然还有人类的存在。因此,她才会那么震惊地低头看向那支羽箭,呆呆地看着那羽箭上刻着的一个精致的云字。

    然而,倾城垂眸看羽箭的动作,却被那白衣少年理解成了受了惊吓。

    倾城也不解释,抬眸冲着那白衣少年感激地点点头。

    就在倾城扬眸的那一刹那,那白衣少年整个身影便落入了倾城的眸中。

    但见那少年身姿挺拔,玉树临风,面如冠玉,眼若朝阳,唇瓣似花,绸缎般的长发用一根金色的绒带随意地绑了几下,一袭白色的长袍上,绣着金丝线的暗纹,简单而不失高贵。

    那白衣少年此刻正一脸关切地凝望着倾城,这也难怪他会误解,倾城身上一点幻力波动都没有,而且,从外表上看,还只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看“他”呆呆地看着羽箭,不是受了惊吓是什么?

    在白衣少年来到倾城身边的时候,没有多少时间,便见一气质婉约灵秀逼人的粉衣女子从远处疾奔而来。

    只见那女子,长长的秀发盘成左右两个简单的发髻,在发髻处各绑了两条粉色的丝绦,在山风的吹拂下如月中仙子一般飘逸灵秀。

    “你没事吧?”那粉衣女子小跑着来到倾城面前道,“这里很危险,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家人朋友没有一起来吗?不如跟着我们一起吧,我们会保护你的。”

    倾城微笑着点点头,真是个热心的小丫头。

    “公子一个人实在是太过危险了,还是跟我们一起吧,我们身边还有不少的佣兵,会保护你的安全的。”那白衣少年微笑着指了指远处的一队人马。

    ------题外话------

    亲,猜一猜这位白衣少年是谁呀,猜中有奖励哟!

第二十三章:生命的长度与宽度

    倾城点点头,知道他们都是一番好意,于是便也不拒绝,和他们一起,席地而坐,顺便生起了火堆,烤起了那现成的材料——野猪。

    看不出来,那白衣少年长得一副斯文俊秀样,烤起野猪来竟毫不含糊。完全是个中高手。

    随着白衣少年那一连贯流畅的动作下来,没有多少时间,那野猪的香气便四处飘溢开来。

    但见那白衣少年熟练地撕下一大块野猪肉,递给倾城道:“在下云落雁,这是舍妹云落樱,旁边那位大叔,是铁血佣兵团的副团长萨木。敢问公子大名?”

    倾城点了点头,随手接过那大块的野猪肉道:“原来是京城云家,幸会幸会!在下夜倾城!”

    京城云家乃是皇后的娘家,倾城再孤陋寡闻,对于那些实在太过出名的人,想不知道也难,街道上酒楼中,到处都是这些所谓名门望族的八卦。

    话说这云落雁不但长相俊美,而且更难能可贵的是对人温文尔雅彬彬有礼,是个有名的谦谦君子,在东沐女子的心目中,绝对是顶级的金龟婿人选。

    “你就是夜倾城?”一边正吃得津津有味的云落樱一听到夜倾城三个字便尖声惊叫起来。

    倾城不解地望向云落樱,满眸疑惑地轻声试探道:“云小姐认识在下?”

    “什么云小姐的,你叫我落樱就可以了。”云落樱笑吟吟地道:“如今夜倾城这个大名可是响遍了整个东沐国呢,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倾城指指自己的鼻子,万分不解地道:“我有那么出名么?”

    “是啊是啊,我很崇拜你的!听说你从小深中奇毒,后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虽然被毁了容,但是,那传说中绝不可能医治好的奇毒,竟完全康复了。虽然因为体质,你不能修炼幻力,但是,你的剑法身手,那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你便是我心中的偶像!”云落樱一脸崇拜地眼冒爱心地紧紧盯着倾城瞧,仿佛“他”就是她心中的神。

    倾城尴尬地笑笑,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怎么自己竟在不经意间成了别人心中的偶像了呢。

    “夜公子不要觉得奇怪,你如今在舍妹心目中的地位,那绝对是超过了我这个做大哥的。实不相瞒,舍妹是个阴年阴日阴时出生的全阴体,所以,从小便体质阴寒,一直都是靠药物支撑着,她的体质与你当初一样,根本就没办法修炼什么幻力,这么多年了,舍妹的心中一直甚为感伤,哀怨老天的不公,可自从听说了你的事件后,舍妹变得坚强勇敢了很多,并且更加用心拼命地学习剑法武艺了,如今剑法已大有长进,还夸下海口说要像你一样,成为一个顶级剑客。”云落雁温和地解释道,抬眸看到倾城的银色面具,朝阳般的眼眸中溢满戏谑,轻笑着道,“世人都在传说夜倾城毁了容成了丑八怪,今日一见,要不是因为早知道你毁了容,光凭这气韵,若评选天下第一美男,你夜倾城称第二的话,绝对没人敢称第一。”

    倾城的唇角微微抽动,话说,她没事吃饱了撑着去参加什么美男评选啊!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是嘴上却道:“我看这第一美男,非君莫属,我哪里敢与落雁兄去争第一呢!”

    云落雁闻言,轻笑不语,他知道倾城是把他刚才的话理解成客套话了,其实,他刚才所言,完全是出自一番肺腑之言。虽然那银色面具挡住了倾城的容颜,但是,却遮挡不住那如日月星辉一般的万丈光芒。

    有些人,天生就是一个发光体,走到哪儿,总能轻易地便吸引住别人的视线,让人无法从其身上移开。

    话说啃着野猪肉的倾城,看着笑脸盈盈,眉眼弯弯的云落樱时,也被这种坚强与乐观打动了,一种医者特有的职业病又开始发作了。

    倾城把手中的野猪肉往云落雁的手上一塞,也不管云落雁一脸诧异地表情,径直走到云落樱身边,柔声说道:“落樱如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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