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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小尘埃(出书版)-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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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晚我什么感觉都没有,事后身体也没有什么不适,现在却多了这样一桩好事,我突然有些庆幸,即使这种庆幸或许会被一些人认为无耻。
  我只想重新收拾心情,在另外一个国度好好地开始新的生活。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姥姥后,姥姥不愧年轻是宣传部部长,老了精神也不输当年,才一天,亲朋好友七大叔八大姨就全知道我出国的事了,我妈打电话来向我诉苦说家里拜访庆贺的人快把门槛踏破了。
  我突然感到自己很悲哀,我的亲戚也很悲哀,出个国在别人身上就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在我身上却成了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或许这就是草根的悲剧,就像网上流传的:人生像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当你努力跳出一个杯具时,却发现自己跳进了一个餐具(惨剧);人生又像茶杯,本身就是个杯具;人生更像茶叶,终究要被浸泡在杯具之中。
  申请、考试、审核,还要处理一大堆邮件,忙完了一切也是二个月后了。离开的那天,本来是有说有笑的,可是安检和送我的人分别时我开始怀伤了,娇娇干嚎得稀里哗啦:“晓晓啊,那个贵公子我们还没瞧见呢,你怎么就突然要出国了,发财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依旧窝在爬满蟑螂的宿舍里的苦命孩子。”
  她们都在干嚎,可我是真的流泪,在离别和孤独摆在眼前的时候,我才开始担心未知的道路,但我还是硬着嘴巴说:“好啊,要是我有钱了,我就把学校那难吃得要死的餐厅给包下来请大厨免费给你们效劳一个月;我就推翻学校限电限水的政策不会让你们满头洗发液时没水打游戏到BOSS时停电;我会给你们一人租辆迈巴赫或者宾利绕着北京城兜风想转几圈就转几圈……”
  说都会说,到底是贫穷还是富有,谁又能设想到自己以后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但如果连白日梦都不做了,那生活真的连一点慰藉都没有了。
  飞机沿着日本海岸线飞行,一直朝着温哥华的方向飞去,窗外是晴空,我是第一次如此近地接近蓝天,我人生第一次坐飞机就是国际航班,好在以前常常晕车晕船的我这次竟也没有感到特别的不适。
  因为是第一次,漫长而乏味的旅程倒也并没有觉得无聊,反倒是明明很疲倦却无法入睡的矛盾感很是让我头疼。和我同行的是一个上海的女孩Masha,她也是这次UBC在中国招收的为数不多的交流生中的一员。但她显然是出生富裕家庭,衣着饰品都价值不菲,自我介绍的时候都是款款一笑说:“你好,我叫Masha。”
  我觉得她有沈婕妤的影子,但毕竟不是同一个人,熟悉了之后,发现她虽然有点娇气但并不矫情,她特别爱说话爱吃东西,相对于名牌堆砌起来的贵气的沈婕妤,多了几分亲和感。
  说完全不晕机是假的,我只是在努力保持心态的平和,也没多大胃口吃东西,Masha却不拒绝飞机上的双皮奶和朱古力,连我都吃惊她吃得那么多为什么都还那么瘦。
  “我中文名叫马莎,土得够可以啊,不过父母给取的我也不好意思改。中学的时候就习惯别人变调叫我Masha了。”
  她是一个想到什么就爱说什么的女孩子,而且喜欢一边吃一边说,含糊不清也不在乎,线条有些粗,和我想象中的上海人不一样,不过这倒也是我很喜欢的,太精致的女孩和我在一起我总觉得中间隔了沟壑。
  “我大姐、二哥、我叔叔、我舅妈、我姑父……哎呀,数都数不过来了,反正我亲戚五分之三的人都在国外。但是我觉得国外一点都不好,还是上海好。我这次去UBC也是被我爸逼的,我学业上的事都是他全权负责安排的,一点自主都没有。”
  Masha继续乐此不疲地说着,仿佛一肚子的话和不同的陌生人反复不停地说也不觉得厌烦。我突然想起了大一开学第一次坐硬座去学校的情景,车厢里挤得死去活来,那时我就发誓说有钱了一定不坐硬座坐飞机了。可是现在坐上飞机了依然觉得累,反倒有些怀念和一群人打扑克解闷的场面。
  后来Masha也讲累了,取出笔记本开始上网,其他座位舱的乘客也大多在安静地上网。这是我以前常在电视里见到的很cool的样子,小时候觉得挺向往的,可是当发生在自己身上以后,便觉得木然了,人的欲望总是永无止境的。
  02
  十几个小时以后,当飞机抵达目的地的时候,我的双腿疲软脚也肿了了,舒展活动了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机场里满是各种发色肤色的人,我的心底开始起伏起小小的波澜,温哥华,未来的两年里,我会在这里邂逅什么样的人和什么样的事呢?
  来接我的是Mrs。Lee,我的房东太太,我不知道学校是怎么安排的,虽然她们一家都是华裔,可是完全不会说普通话也听不大懂普通话,英语也带有很浓重的粤语味,我只能竖起耳朵用蹩脚的英语和她交谈。我突然觉得自己的雅思分考那么高一点用都没有,口语考试时说的很流利的情景对话此刻完全拾掇不起来。好在Masha的口语十分好,blabla地和Lee聊天畅通无阻,我也半听Lee半通过Masha的解释知道了我们接下来的行程。
  “这是学校那边叫我给你的手机。”Lee太太递给我一款宝蓝色镜面外壳手机,“说明书在盒子里。”
  我看见密密麻麻英文版面的说明书就头疼,不过七按八按乱按一通也就摸索会了,手机的外表设计是我喜欢的样子,我心想学校真体贴,还给学生发放手机。
  我到达温哥华的季节是一年中气候最适宜的,Lee太太的车子不徐不缓地行驶在笔直干净的大道上,两旁的枫叶火红火红地绚烂,紧张和不安顿时就被这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色驱散。
  Masha显然对这里还算熟悉,兴致高昂地要充当我的向导,说:“安放好行李后咱们就坐SkyTrain去Robson大街,哎,还好有你在,要不然我真是无趣死了,我就是喜欢当导游,嘿嘿。”
  没有太多的繁文冗节,和Lee太太道一声后,Masha就拉着我去逛街了。
  “没有私家车在温哥华想去远地玩挺不方便的,不过你放心啦,我有这里的驾照,而且过几天就能弄到一辆跑车,绝对拉风。”
  一路上,Masha很详尽地告诉我这里的风情人文,比我自己在电视网络上看的实用多了,光是听她讲GrouseMountain滑雪场,盖士镇,斯坦利公园,我都听得津津有味,恨不得马上飞去“咔嚓咔嚓”留影纪念,我突然觉得Masha真是神通广大。
  温哥华的交通工具名称听起来也很有趣,比如水上飞机、海上巴士之类的,Robson大街商铺林立,人潮汹涌,热闹劲儿绝对超过王府井和西单,可是味道却是和北京很不相同的。
  或许是精神头儿太过了,虽然一直留意着不要和Masha走散,但身旁的行人实在太多了,几秒钟的时间我就找不到Masha。我拿出手机想拨打Masha的电话,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方才在车上居然没有储存下来。都怪她报手机号的时候我还在捣鼓着手机其他好玩的功能,根本没有用心去确定是否记下来了。我这下悔大了,像热锅上的蚂蚁,又像一个滑稽小丑,蹦着跳着找她,还是没有找到她的影子,连一个相似的背影都没有找到。
  以前看电视剧啊电影的时候,觉得一个人站在人潮澎湃的大都市,多浪漫多有情调啊,可是现在我宁愿窝在那个乱糟糟的宿舍也不愿意成为异国他乡的流浪汉,我在胸前画着十字架,土不土洋不洋地默念道:“耶和华啊耶和华,保佑我找到Masha啊,找到后我一定胶皮糖一样粘着她再也不走马观花东张西望了。”
  都说出国在外,遇到难题就找警察,外国的警察基本上是万事通。可是我在地段这么繁华的地带,竟一个穿制服的人都没有看到,我突然想起新生手册上有很多实用知识,手机记事本上也记有Lee太太的住址,我又翻开手机,决定走投无路的时候只有花血本坐计程车回去了。
  七按八按的,屏幕上突然显示正在连接,我一头雾水,不过初来加拿大,我对电话号码根本不熟悉,也不知道是连接谁的,可是我现在急需帮助,索性由它连接下去。
  “HELLO?”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说的英语。如果方才是我瞎按的一通的话,号码不可能这么巧就连接上了,只有可能是储存在手机的号码通过什么快捷键拨通了,那么想必他和这部手机,和我好歹沾得上关系。于是我介绍自己,说自己是来自中国的留学生,现在迷失了方向,一副一本正经小心翼翼的样子。
  “你一向都这么尊敬陌生人么?”电话那头突然由英语变成了中文,虽然不大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片刻的恍然后,我还是喜极而泣。
  可是他这句话的口气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我认识他吗?如果不认识的话,他这句话有点不礼貌吧。
  “说说你旁边哪些标志建筑物,站好不动,等着我来接你。”
  “我前面那个样子奇怪的建筑物应该是Vancouver Public Library吧……”我喃喃道,更像是自言自语。
  “穆晓,那你去图书馆前面的小广场等我。”
  我傻住了,他还知道我的名字,我正想开口,他已经挂断了电话,这下我根本不用去猜,就知道他是郭纯正。
  难道是冥冥之中我开始淡忘他了吗,连他的声音都无法在第一时间察觉出来,可是现在知道马上要遇见他,为什么我的心那么慌张又有点激动,那种复杂的感情无可言喻。
  郭纯正的行事作风总是像黑夜里神秘的黑猫,不动声色地来,又静悄悄地去,正如表姐的那场婚礼,我原以为他根本没有察觉到我,可是我回校没多久,就被他抓了个正着。
  他就像耶和华的化身,能洞察预知一切,不经意间她就降临在你的身边。
  我站在人山人海的Robson大街,慢慢朝图书馆的方向走去,街旁零零散散的有很多艺人,拉大提琴,跳霹雳舞,或是雕刻手中图腾的印第安人和摆摊卖编织饰品的中年女人。
  这是一个温情热闹但却缺乏安全感的地方,因为我握不住手里的线,没有一个人可以给我依靠,除了……
  我不愿再去想那个名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明明有异样的感觉,却连去爱都不敢。他不是安臣,不是我身边的任何一个男孩子,也许是因为我先入为主的观念就是和他没有可能,所以一直在绕着他走,避免自己受到无谓的伤害。
  我有一个癖好,那就是不开心了就会吃甜点,尤其爱吃奶油和冰激凌,路过Gelato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进去点了一份,拿着一束花一样的蛋筒静静地埋在谈笑风生的顾客里。
  我不知道郭纯正到这里需要多久,但我觉得肯定是长过我吃冰激凌的时间,然而没有预料到的是,我到小广场的时候已经看到他坐在在一辆宝石蓝的敞篷车里了。
  他看着我,唇角浮起若有似无邪魅的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他。
  第十章
  01
  “怎么,没有想到是我吧?穆晓小姐。”郭纯正轻轻敲打车门的窗棱,一副信心十足的样子。
  “别以为你可以预谋一切,我早就猜到是你了,我只是不说而已。”我停在离他五步以外的地方,想了想,又主动朝他走过去,这千里之外异国他乡的,逮着一熟人不容易。这个时候撇得一干二净,装清高装智慧,不拿他当靠垫,啧,我可没这么傻。都说野草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觉得我只有在脸皮被磨砺得不断变厚后,才能在这样一个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下生存下去。
  即使少女时代对郭纯正那样莫名的强烈的爱仍会时不时地钻出来,画地为牢般地将我的心牢牢占据,但这并不代表真的能掀起什么狂风骇浪。绝大时候,我发现自己镇定得像圣女贞德,我可以将内心那份隐秘又奔腾的悸动压下去,假装从来没有喜欢过这样一个人。每个人都会变,那些开始爱的死去活来结束时骂得惊雷震天的人我都见多了,于是我也不那么有负罪感了。
  “那你应该知道你能来温哥华全是因为我的功劳了。”郭纯正还真是逮着耗子的猫,非要把功劳在我面前秀一秀。
  “在这个事上保持沉默,会显得你更稳重更有吸引力,你说了反倒觉得你轻浮了。”在北京过了两年,我贫嘴的劲道也增长了不少。
  郭纯正轻笑两声,然后起身帮我开了车门,做了个“请”的姿势。我舔舔有些干涩的下唇,不加犹豫地进了车子,从多年以前遇见这样一个人开始,我就知道了我抵挡不了他的邀请。
  假装没有爱过,也只是不想让自己再受伤害,我男朋友应该是个和我一般普通平凡的人。我有时候会偷偷想,安臣那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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