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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妖讼 作者:五毒司空-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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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不好!表婶大人回头瞪了我一眼。难道她也会读心术?那么她就是……那个啥咯?
  “呵呵……才不是呢!只是刚才大哥哥的老板把大哥哥的一些事告诉了大哥哥的婶婶罢了!不过,大哥哥,那个姐姐好年轻,好漂亮哦!她真的是你婶婶吗?”
  噢!因为某人的不请自到,害得我把身边就有一只妖的事都给忘了。
  年轻?漂亮?……妖的审美观果然独特。
  “哦!谢谢大哥哥夸奖铃铛!”
  ……“不客气。”
  “那么,大哥哥,你喜欢你婶婶吗?”
  “噗——!”叫口水呛到……
  你这叫我怎么回答啊?怎样回答,我都会犯错误的诶!
  “呃、铃铛啊,你这个‘喜欢’是指什么啊?”
  “就是喜欢咯!”
  ……忘了,小猫的思想还单纯着呢!
  “哥哥你不回答啊?不回答就是默认咯?!”咋听着这么耳熟呢?
  “只要哥哥喜欢的,铃铛就喜欢!喵呜——!”
  “……真的啊?铃铛太好了。我最喜欢铃铛了!555555——来,让哥哥抱抱。”
  ……
  远处,两位“大人”正聊得渐入佳境,进入忘我的境界。
  而这边,一人一猫也被对方的“真情告白”所感动,沉浸在充满温情的气氛之中。
  ……
  如果此时的我有预知术,那么,就算是以牺牲色相为代价,我也要留住表婶,留住这一刻,让它永恒!
  (“……我说律师,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告他性骚扰啊?”某少妇以鄙视的眼光看向某人,向“金牌榜第十一位”的高人请教。“嗯……老实说吧。他要真的实施了他所谓的‘牺牲色相’的行为,那么,我建议你还是告他猥亵罪或以诱惑手段意图QJ;同时附带精神损害赔偿。而且,我十分乐意做你的代理律师,让法律惩罚这样无耻的败类!”盛名之下无虚士,很快,高人就作出了正确的选择,给出了绝对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嘿嘿……我、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嘛。各位千万别当真啊!拜托了拜托了啊!
  ……
  “弥摩呐!西摩呐!
  啊咩咪哞坶……(咒语)速!”
  通道中原本静止的迷雾,突然间旋转起来,而且越来越快。同时,在正北方遥远的天际,传来不知发自何种生物的,如雷鸣般的怒吼,余音传遍四方,震耳欲聋……可是,人间的众生依旧——除了妖怪之外。
  “嗯?这是……?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鹞,你说呢?”
  通道里,迷雾中,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熟悉的阴影处。
  “……牛大叔,麻烦你下人间一趟,找到王才(即旺财)和那个人类。告诉他们……”
  “……知道了。可以说铃铛的事吗?我想他有权知道。”
  “凭什么?……好吧。如果来得及,你就跟他说吧。唉……”
  给人印象一向冷漠的鹞,竟然也露出了焦虑和不安。
  “牛大叔,如果来不及,恐怕……只有让计划提前了。”
  “不!绝对不可以!呃、对不起。我是说,让我去试试吧!一定来得及的!一定!”
  话没说完,牛大叔的身影就消失了。
  ……
  “呵呵!直到现在,妖与妖之间,竟然还会如此关怀对方吗?看来,你们还没有忘记当年的承诺啊!记性真好。
  “……只希望,这种关怀,真的能够挽救,人间将要发生的事情吧!”






     正文 第三章 人妖陌路  第 三 节
    … 更新时间:2008…3…27 6:14:29 本章字数:6999


  终于把瘟神送走了!
  “小金呐!你的亲戚还真是个厉害的女性啊!”等到某少妇进了电梯,电梯表指示已下到一楼之后,如释重负老板才这么对我说。
  老板你也不简单啊!跟表婶大人从下午聊到傍晚,还滴水不沾,太强了!
  “不过,下次别把亲戚带所里来了,影响不好。”老板很快恢复了顶头上司的身份。
  “知道了。”开玩笑!你以为我愿意啊?
  老板点点头,走了。
  “大哥哥,你婶婶来看你,你为什么还不高兴呢?如果能有亲人来看铃铛,铃铛会很高兴很高兴的!”
  ……铃铛啊,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忘却孤独。
  “铃铛啊!我就是你的亲人啊!以后找个机会,让我家里人都能看到你。我相信,他们一定会很快接受你的。”安慰伤感中的女性,最好的方法是——嘴不停地说,手不停地摸——是摸小猫的头拉!
  “真的哦?谢谢大哥哥!”铃铛总算开心起来了。
  “喂!色狼!想什么,笑得那么奸诈?”正当我和铃铛继续温情时刻的时候,杨枚跑来找我了。
  “!!!哦?稀客啊。”
  我刚回头应了一句,突然感觉背后铃铛的位置,温度陡然下降了不少。
  “呜噜噜——这个女人!铃铛见过!”
  奇怪了?刚刚还挺开朗的铃铛,语气怎么突然如此冰冷,而且充满怨恨?和在通道里的情况一样、不!这次的怨恨更直接,更突然。……也更让人恐惧。
  “不可能吧?铃铛你是不是认错了?”人类的女孩,而且和天使一样是美女——天使长啥样我不知道。但听铃铛的描述,应该是美女吧?(“佳人虽然已逝,色狼之心不死。悲哀啊!”老板点评)——就能引起铃铛那么大的反应?……不至于啊?
  “呜噜噜——不会错的!这个女人!铃铛肯定见过!”
  “铃铛!你可别乱来!”下意识里对危机的直觉让我出声劝阻,但是,已来不及了……
  “是你!是你害死铃铛的主人!铃铛恨!铃铛恨你!”
  !!!
  不会吧?杨枚怎么会……?难道是……
  没等我多想,铃铛已化作一阵妖风,直卷杨枚而去。
  事态紧急,我只能跟随第一反应行动!而当时我的反应是……
  “杨枚危险!快躲开!铃铛!你给我住手!”大喝一声,妖风去势果然慢了下来。但目标未改。眼看就到杨枚的鼻子跟前了!
  “喂!铃铛是谁?”愚蠢的女人!不是说你们直觉很强吗?猫爪都划到面前了,还问这个顶P用啊?
  没办法了吗?……
  “小兄弟!跟我念!”
  这声音是……“牛大叔?”
  “快跟我念!”“是!”
  “……”妖语太难发音了,在人类语言里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字来表达意思。
  但是,效果却很明显。话音刚落,青光忽闪。妖风在卷住杨枚前一刹那,现出了铃铛的原形(不是我故意缺漏过程,而是那风停的太快,我看不到)。
  “铃铛……”铃铛不会有事吧?过去看看!
  “……别过来!”尖利的叫声,这是那个说话细声细气的、爱撒娇的铃铛吗?
  “铃铛!你这是……”
  “大哥哥!”
  “这样还差不多。”我心里松了一口气。
  “遭了!小兄弟,快!快退!”牛大叔的警告几乎同时而来。
  怎么了?
  “为什么?为什么要阻止铃铛?”
  “我……你这没来由的发作,面对的又是我的同事,我怕……”
  “小兄弟!听当哥的话!趁来得及,当上你的小女友,快退出去!”
  小女友?……我也希望是真的。
  我为牛大叔后半截话而五味杂陈,他前半截警告意思倒叫我给忽略过去了。
  “原来是这样啊!呼……”看样子,铃铛也了解了吧?那就好!有话好好说吧。
  “唉!来不及了!”牛大叔的话越来越奇怪了。什么来不及了?
  很快的,我连想弄明白“为什么来不及”都来不及了!
  “你们人类都一样!”
  诶?这话啥意思?
  “铃铛恨!铃铛恨!……铃铛恨这个人间啊!”
  ……
  一只直立起来还够不着你膝盖的小猫,突然比原来大上十倍,你会如何?
  别以为我又会晕。我的胆量早给吓大了!……最多,只是浑身发抖,动弹不得而已。
  巨猫铃铛——呃、好象也不能叫铃铛了——回头了……
  硕大的猫头,锐利的牙齿,说不清颜色的毛发,再加上一双血红的、凶光乍现的眼睛,。搁一般正常点的人或动物,在这种眼神下恐怕坚持不到一秒就得肝胆俱裂。
  而我的反应是……
  “铃铛,能不能告诉大哥哥,你的眼神,为什么如此怨恨和绝望?难道,我那里做错了吗?”
  “……”
  “跟我来!”正当我与面前的生物四目相对,尝试以眼神进行沟通的当儿,牛大叔的手,一下把我拉开了巨猫的视线。巨猫终于发狂了!
  “吼——!”背后的风声,预示着老板的办公室再也无法使用了。
  牛大叔以法力相助,使我跑得前所未有的轻松,但事实上,我的双腿,如灌铅般的沉重。
  “……铃铛啊!你到底是怎么了?”
  ……
  “天威难测啊!想不到,一片好心,竟换来如此结局!难道……我也做错了?……我,莫非真得下人间走一趟吗?”
  第    四    节
  “呼!……呼!”
  不知跑了多久,终于,牛大叔不再施法,让我本已沉重外加劳累过度的“倒霉飞毛腿”得以歇息。
  “牛大叔!刚才你为什么阻止我?”
  气未喘匀,满腹牢骚的我立刻兴师问罪。
  “为什么?你再多看两眼,就得永远成为那只怪物的奴隶!永世不得超生!”牛大叔的火气比我还大。
  “它不是怪物!它是铃铛!”我不允许有人侮辱我的铃铛妹妹!
  “哼!如果那个女人不出现,它将永远是可爱的铃铛!可惜……”
  鹞?我回到通道里了?
  “拜你所赐,那个通道不能用了!这是人间的野外,在我的结界里。起码今晚,你可以保证安全。”果然是鹞。
  “为什么?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对了!那个女孩现在在哪?她怎么样?”杨枚竟然没跟我们一起?那她……
  “你放心!我早已经安排好了。从那个老女人离开大厦开始,一切事情我们都预作准备。那个女人,现在应该在城市另一端的某条河边睡觉吧!”
  (“老女人?你骂谁?”表婶大人暴走了。
  可是,她对男人也许有一套,但对男妖嘛……
  “放开我!”
  这不?鹞根本不用看,一根手指,就把某少妇定在哪儿动弹不得了。
  “你等着!我告你非法禁锢!”
  ……先不说人告妖有没可能,在大陆,这好象应该叫非法拘禁吧?)
  河边?睡觉?“你们怎么能这样?她是女孩诶!而且现在治安这么差……”我脑子里尽是第二天“美女律师深夜踏青,惨遭暴徒蹂躏”的新闻。
  “你给我闭嘴!”鹞突然间出离愤怒。“你知道那个女人是谁?铃铛的事你也知道,在那个在你们誉为神圣之地的什么法庭里,那本应遭受天罚的败类,却从人间刑罚中逃脱了出来!而那个败类的救主,就是那个女人!”
  !!!!!!
  我早该想到的。三年前,不正是杨枚正式执业的时候吗?当时的她没什么名气。这种为刑事犯罪嫌疑人(以下简称“犯嫌”)辩护的案子,很危险,也挣不了钱。但由于本案犯嫌民愤极大,一旦辩护成功,那将是打响知名度的极好机会。何况,我们所一向有“作为锻炼,新晋律师均须与法院刑事庭合作解决一到两单刑事案件”的惯例。
  “那个女人!靠着为败类脱罪,竟然成为什么‘金牌’!成为你们的偶像!每年还有那么多的人去找她,那么遭受侵害的人把她当作依靠!你们人类,难道就是靠踩着别人的尸体,践踏别人的幸福来取得成功的吗?”
  原来……这就是“金牌”杨枚的来历。可是……
  鹞,你说得确实没错。与民意相违,为禽兽脱罪。不要说你,我也无法接受!但是——也许你不会了解——在人间,为了实现某些正当的目的,有些时候,虽不得已,即使违背民心,也是必须要做的啊!那个女孩,她的身份是律师。律师就要依照我们称之为法律的规则办事!法律的规则就代表着公正和公平!因此,他们不能——而不是不愿——为达成所有人的愿望——即使这个愿望是多么的正常,多么的合理——而牺牲公正和公平!”
  “滔滔不绝,信口雌黄!好一个“未来的大律师”!‘公正’?‘公平’?要我说,人类根本就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偏见、愚昧、残忍暴虐;腐败、堕落、冷漠无情!这就是你们人类的真实!人类的本性!哼!”
  鹞骂完就离开了。
  打?肯定打不过;说?正主儿走了我跟谁说?郁闷!
  “……小兄弟,你别怪鹞。他、他心里……他心里有事儿!”
  看来牛大叔已经消气了。对了!问问他铃铛到底是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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