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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2节

特战兵王-第8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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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唐旭宸小心得有点过头了。

    在托马斯落网之后,联邦调查局将把重点转到恐怖袭击事件上,暂时不会安排太多的人追捕唐旭宸他们。此外,尼古拉斯做出了保证,至少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不会让联邦调查局找唐旭宸他们的麻烦。

    只是,在唐旭宸看来,小心一点总没错。

    “嗨,伙计,能把声音开大点吗?”

    听到从柜台那边传来的话语声,唐旭宸转过头去。是一名男性旅客,看上去在三十岁左右。虽然只看到背影,没有看到他的相貌,但是唐旭宸立即排除了他的威胁,朝坐在附近的两名行动人员递了个眼神,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不管怎么说,这里是公共场合,闹出事来肯定有麻烦。

    咖啡店里的服务员走了过去,把电视机的音量开大了一点。

    很快,唐旭宸的目光就落到了电视屏幕上。

    正在报道的是一则实时新闻,记者在现场做的报道。看上去,像是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十几辆车挤在一起,其中几辆已经烧成了骨架。事情是在几个小时、甚至更早之前发生的,警察早已赶到,而且清理了现场。只是,唐旭宸立即注意到,几部撞毁的车辆上有联邦调查局的标志。

    “……这是cnn新闻频道记者梅琳娜为你带来的现场报道。我们可以看到,警察已经封锁了现场。根据最新得到的消息,这些车辆属于联邦调查局,事发时正在押送一名重要的嫌疑犯……”

    唐旭宸站了起来,那两名跟他一起在咖啡店里的行动人员也先后起身。

    外面,谭滔也看到了新闻报道,正朝这边走过来。

    “现在怎么办?”谭滔没有慌张,那不是一名情报人员应该有的反应。

    “发出红色警报。”

    谭滔没多罗嗦,用手上的手机发出了一条短消息,内容只有一个感叹号。在走出候机厅的时候,他拆掉了手机,把零部件分散丢到了几个垃圾箱里面。随后,他还把手机卡扳成两截。

    没有人注意到他们,其实根本没有异常情况。

    离开航站楼,唐旭宸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谭滔跟他上了车,随行的四名行动人员上了另外两部出租车。

    唐旭宸随便说了个地点,就让司机开车了。

    “现在去哪?”

    “先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唐旭宸瞟了眼车内的后视镜。司机是一名黑人,不像那种能听懂汉语的人。

    “妈的!”谭滔低声咒骂了一句。

    “联系其他人,如果已经离开,就不要返回。如果还没来得及离开,就尽快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唐旭宸长出口气,说道,“现在,最要紧的是确保所有人员的安全,其他的等会再说。”

    谭滔点了点头,又掏出了一部手机。

    唐旭宸也没闲着,掏出手机,启动了网络功能,开始在网上查找相关信息。

    出事的,正是尼古拉斯他们。

    车队在离开托马斯的庄园之后不久就遭到袭击,遇袭地点离庄园不到十千米,而且袭击者使用了重机枪。警察赶到的时候,袭击者已经逃脱,包括尼古拉斯、克里斯蒂安与皮蓬在捏的所有押送人员遇袭身亡。只有两名联邦调查局的特工没有被当场击毙,只是都在送到医院之前丧生。

    只是,在警方公布的消息中,没有提到托马斯。

    这也很正常,因为这次押送行动没有在联邦调查局备案,所以没有人知道托马斯已经落网。

    当然,公开的消息很有限,也许是警方故意隐瞒。

    不管怎么样,尼古拉斯已经死了,克里斯蒂安也死了,连皮蓬都没能幸免。

    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托马斯也死了,那么这起事件将就此宣告结束。虽然托马斯不会受到审讯,也许美国当局会隐瞒所有与之有关的事情,但是对唐旭宸来说,美国当局如何处置这件事,根本不重要。

    问题是,如果托马斯活着,那就截然不同了。

    事实上,即便托马斯死了,情况也会变得很糟糕。

    袭击车队的,肯定是“上帝之子”的人。只要那些家伙找到了唐旭宸给尼古拉斯的那些资料的复印件,“上帝之子”的人就会知道,唐旭宸已经撬开了托马斯的嘴,掌握了对“上帝之子”极为不利的证据。

    显然,唐旭宸的存在,对“上帝之子”就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上帝之子”的人袭击了尼古拉斯的车队,除掉了尼古拉斯、克里斯蒂安与皮蓬,其实是在灭口。

    毫无疑问,“上帝之子”的人绝对不会放过唐旭宸。

    这样一来,即便唐旭宸打算就此罢休,也不可能过上安稳日子。

    想到这,唐旭宸忍不住叹了口气。

    如果说,在此之前,唐旭宸还能撒手不管,把这些麻烦丢给尼古拉斯去处理。那么在尼古拉斯死后,他就不能置身事外了。

    到这一步,唐旭宸与“上帝之子”的关系已经是你死我活。

    “老唐?”

    听到谭滔的招呼声,唐旭宸回过神来。

    “联系上他们了,只是欧阳、老木与老李要跟你通电话。”

    “找我?”

    谭滔点了点头,说道:“他们已经知道了。你是这支团队的领袖,现在只有你能站出来告诉大家该怎么办。”

    “怎么办?”唐旭宸长出口气,说道,“显然,我们得给这件事情做个了结。”

    谭滔微微一愣,一下没有明白唐旭宸的意思。

    “告诉他们,不管是谁,都不能阻止我们回到家人身边。既然‘上帝之子’的人挑起了这场战争,我们就奉陪到底。”唐旭宸看了眼谭滔,说道,“这不是为尼古拉斯他们报仇,而是在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的家人战斗。虽然我们不想为此赔上一切,但是我们也不会因此而畏惧退缩。”

    “就这么说?”谭滔仍然有点疑惑。

    “从现在开始,我需要每一个人为战斗做好准备。这将是我们的最后一战,也是决定结局的战斗。”唐旭宸稍微停顿了一下,才说道,“告诉他们,在打完这一仗之后,我们就能跟家人团聚。”

    谭滔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唐旭宸把目光转向了窗外,他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可是他不得不面对现实。

    如果说,在此之前的所有行动,都是唐旭宸积极主动的参与,那么这一次,他是被迫接受了“上帝之子”的挑战。

    其实,在把证据交给尼古拉斯的时候,唐旭宸就萌生了退意。

    在被欧阳凤鸣他们救出来之后,唐旭宸想了很多,特别是过去五年里的经历。虽然他并不后悔,但是也意识到,不管他做出多么巨大的努力,不管他多么拼命,恐怖威胁并不会彻底消除。只要中国还在发展壮大,只要中国的发展壮大跟西方利益集团发生冲突,那么针对中国的恐怖威胁就始终存在。仅靠唐旭宸,靠他率领的团队,永远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恐怖威胁。做为一名中国人,他已经做得足够多了,至少问心无愧。有这种想法的,不仅仅是他,还有其他很多人。他们不可能一直战斗下去,迟早都有结束的一天,也就没有必要继续追查“上帝之子”的存在。

    正是如此,唐旭宸才决定就此结束。

    可惜的是,树欲静,而风不止。

    当然,唐旭宸也意识到,他的想法有点天真。五年前,在他决定对付“上帝之子”的时候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结局只有两个,一是他被“上帝之子”派来的人干掉,二是“上帝之子”被他摧毁。在这两个结果之间绝对没有第三种可能,因为在战火点燃后,停不下来的是“上帝之子”。

    想明白这一点,唐旭宸也做出了决定。

    既然要拼个你死我活,那就好好的干上一场吧!

 第1024章 理想工具

    加拿大,圣约翰斯。

    虽然是纽芬兰…拉布拉多省的首府,但是这只是一座海港小城,人口不到三十万,大部分居民都是渔民。这也是一座很宁静的城市,即便在周末也很安静。相对于繁华喧嚣的大城市,这里就像是世外桃源。

    其实,几十年前,圣约翰斯非常有名。

    依靠纽芬兰渔场,圣约翰斯在二十世纪六零年代之前是全球最有名的渔港之一。在历史上的很长一段时期里,即西方的工业革命时期,纽芬兰渔场出产的各种鱼类为欧洲,甚至是整个西方世界的数亿平民提供了生存必须的蛋白质。按照历史学家统计,英国在工业革命时期,平民食用的蛋白质有三分之二来自纽芬兰渔场。一些历史雪茄甚至认为,如果没有纽芬兰渔场,就没有英国的工业革命,因为没有充足的蛋白质供应,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拥入城市成为工人,会有更多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没有足够的劳动力,英国也就不会成为第一个工业国家。

    只是,过度捕捞导致纽芬兰渔场的资源迅速枯竭,也就葬送了圣约翰斯。

    在鼎盛时期,驻泊圣约翰斯的渔船超过五千艘,从业渔民多达六十万。在二十世纪六零年代后期,随着纽芬兰渔场的最后一次鱼汛结束,圣约翰斯开始走下坡路。虽然部分渔民坚持了下来,但是剩下的渔船已经不到一百艘,而以捕鱼为生的渔民不到一万人,大部分居民转做他行。

    其实,这也成就了现在的圣约翰斯。

    做为一座宁静的小城市,在此生活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对于一名职业杀手来说,这里也是避世的好地方。

    劳伦斯就是一个这样的职业杀手。当然,“劳伦斯”是他的化名,而他的真名,已经有十多年没有用过了。

    十四年前,在干这一行的第二年,劳伦斯就在这里买下了一套面朝大西洋的房屋。

    算不上豪华,与附近的其他洋房没什么两样。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在此居住,所以装修得也很简单。

    做为一名出生在德塔的加拿大人,劳伦斯早就习惯了孤独。

    当然,在成为职业杀手之前,劳伦斯与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德塔是加拿大西北地区首府,而那里是世界上最荒凉的地方之一。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死于车祸,由祖父将他抚养成人。与很多本地人一样,劳伦斯的祖父平常为伐木公司当向导,主要工作就是为伐木公司的勘探人员带路,去森林深处寻找昂贵的木材,有的时候得用猎枪对付神出鬼没的狼群。在当地,有很多人以此为业。在工作之余,劳伦斯的祖父经常带他去打猎。特别是在冬季,即伐木公司歇业的时候,劳伦斯往往跟随祖父到森林里住上三个月。受祖父影响,在五岁那年,他就学会使用猎枪。七岁那年,祖父为他买了一把小口径猎枪。到十二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用猎枪击毙两百米外的兔子。十六岁时,他成了当地最有名的神枪手。只是,在他十八岁那一年,祖父在护送伐木工人去森林里的时候,遭到狼群围攻。等他赶到医院,祖父已经去世。留给他的,除了几把猎枪,就只有那栋根本不值钱的房屋。

    安葬祖父之后,劳伦斯去了多伦多,在那里通过了兵役体检。

    在军队里,劳伦斯找到了归宿。他不仅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职业军人,还与连队里的战友建立起了极为牢固的友谊。

    当然,这得益于那场由美国总统发动的战争。

    在阿富汗,劳伦斯做为连队里的狙击手,创造了二千四百五十米的射杀记录,还保持了数年之久。

    只是,他没有在这场战争中获得更多的机会。

    在服役的第六年,他回到加拿大。不久之后,他就收到了退役通知书。虽然他是连队里最厉害的狙击手,而且通过了特种部队选拔考核,但是反恐战争已经结束,加拿大国防军不再需要那么多的军人。因为不是军官,只是一名枪械士官,加上扩编特种部队的计划在加拿大议会遭到否决,所以劳伦斯,以及很多跟他相似的军人成为了重点裁撤对象,也就丢掉了饭碗。

    离开军队之后,劳伦斯回到了德塔。

    最初半年,他的生活过得很平静。虽然没有找到工作,但是他有一笔积蓄,足够让他安稳过上好几年。如果他愿意,还可以用这笔钱买一片森林。只要给他一把猎枪,他就能靠狩猎维生。

    只是,一件意外的事情,改变了他的命运。

    那个找到他的人,自称是伐木公司的勘探人员,要去被冰雪覆盖的森林里寻找一种用来制造名贵家具的木材。因为不熟悉当地的环境,还要面对在严冬里受到饥饿逼迫,敢于攻击棕熊的狼群,所以他需要一名向导,还是一个胆子足够大,枪法足够好,非常了解狼群生活习性的向导。

    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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