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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三国之名门公子-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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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荀家这么小就有如此才华,等过几年,他还能安心呆在这阆苑之中?就算他自己能安心,总有些人,要bi他出来的。

    荀粲站在这水泉之旁,眼神渺远,虽是冬日,这水泉却从未冻成冰,只是水落而石出,沿着水泉向西南望去,斗折蛇行,明灭可见。其岸势犬牙差互,不可知其源。

    唐婉见公子的衣着有些单薄,便从屋中拿了一件貂皮大氅为荀粲披上,再看平日中显得温润清雅的公子时,显出一种富贵之气来,让唐婉心里莫名的酸楚,公子似乎又想家了呢,荀令君偶染风寒的时候,公子极想回家看看,却被令君严厉的制止了,唐婉不知道令君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想必,聪慧的公子也是明白的吧。

    就在此时,穿着一身侠士袍的荀忠出现了,他的打扮非常的奇特,一身拉风的白衣,上面却写满了字迹,这字迹自然是那首他极为喜爱的《侠客行》,腰间配着一把jing细而奇古的刀,那布满痕迹的乌鞘给人一种莫名的震慑感。

    而荀忠那俊朗的脸上的络腮胡无疑更加增添了一份滑稽感,但若是就这样小看荀忠的话,那一定会死得很惨,因为此时南楚江湖已经又luàn了起来,只因有一个名叫侠义盟的帮派横空出世……

    荀忠对荀粲恭敬道:“盟主,侠义盟右护法荀忠前来汇报侠义盟发展近况!”明明是很平常的一句话,却被荀忠说出了一种高手寂寞的感觉……

    荀粲拂额,无奈道:“忠叔,我对这什么侠义盟真不感兴趣,你还不如自己当盟主,我又不会武功,怎么当盟主啊?”

    荀忠淡淡道:“盟主有所不知,侠义盟中的骨干皆为我荀家死士,他们忠于荀令君,令君将死士都托付于我,而我又忠于少主,那这侠义盟自然是少主的了。”

    见荀粲一副不可置否的模样,荀忠又道:“少主根本不需要武功,如今江湖上有句传言,叫做平生不读《侠客行》,bookben江湖也枉然,这侠客行乃是我侠客盟盟主东方不败所作,仰慕者不计其数……”

    荀粲不淡定的打断了一副高手语气的荀忠,惊奇道:“东方不败?”

    荀忠点了点头,脸上带着寂寞的神情,幽幽道:“少主的大名怎可让江湖草莽知晓,这东方不败自然是少主的侠名……”写作有笔名,敢情这行侠仗义还有‘侠名’……

    荀粲翻了翻白眼,泄气道:“好吧好吧,东方不败就东方不败吧,忠叔给取的,我作为晚辈也没法改啊,那忠叔你的侠名是什么啊?”

    荀忠拨了拨额前的那一束雪白的头发,负手而立,抬首望天,当真是寂寞如雪啊,他意味深长道:“在下,西mén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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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三章 梦里花落知多少

    荀粲无奈的看着忠叔这高手寂寞的模样,当真是有些后悔与他讲什么金庸古龙了,不过看忠叔这无比认真的样子,荀粲始终有些狐疑,这家伙到底是高手寂寞呢还是故意来搞笑的,虽然这一点也不好笑……

    而后荀忠便要与他讲什么侠义盟的现状,南楚江湖传言说是侠义盟盟主东方不败得到一本名叫《葵huā宝典》的秘籍,然后横空出世,作出一首道尽千千万万侠客心中之言的《侠客行》,而后侠义盟总护法西mén吹雪带着侠义盟十三游侠扫平了这建邺周边的大小帮派,将这侠义盟一跃建设成建邺最大的帮派,于是,慕名而投者不计其数……

    荀粲对这什么武林中的事情真不感兴趣,但他对荀忠的行为还是支持的,毕竟在这南楚之地,没有家族的庇护,当时陆逊又没有真正照顾过荀粲,自然要自食其力,凭借一首侠客行的诗歌作为侠客盟的核心纲领,而后再加上荀忠这个自认为天下第一的刺客加上十三名拥有上品武功的死士,当然可以使得侠义盟的大名传遍建邺。//

    而武林中的这些所谓帮派说得好听点是帮派,说得难听点就是一些地痞流氓小hunhun,哪禁得住荀忠这“西mén吹雪”的横扫……

    荀粲见荀忠也不知是有心还不知是听了武侠故事想游戏武林而创建了这侠义盟,但总的来说也算是忠叔这个总护法的一番心血,于是他便随意指导了一下侠义盟的发展,他让荀忠将这侠义盟分成三组,分别是日组、月组、星组,此乃侠义盟的核心成员,日组之中为真正的武功高强的游侠,战斗攻坚的主力,而月组中则是三教九流的人物,多以打听情报,管理一些产业为主,星组当然是以世家子弟、拥有权势的人为主,很明显,这星组成员将会成为侠义盟官面上的保护伞,组内有阶级森严,分黄金级、白银级、青铜级……

    荀忠听完后,那一直面瘫的络腮胡俊脸上明显带着一丝敬佩之sè,那时候看着一边用树状图的方式写出侠义盟架构一边又条理清晰的说出一些侠义盟帮规的少主,荀忠简直怀疑是不是荀令君与郭祭酒的结合体在指点他……

    当然,荀粲的这些只能算是纸上谈兵,真让他自己来实施的话,恐怕什么也做不成,再说他对这武林之事确实不感兴趣,毕竟这世上也没有什么令人耳熟能详的武当、少林派之类,,全是些什么横江帮、芜湖帮这种以地名命名的帮派,其本质也就是个黑社会团体,上不了台面。而就算像荀忠这样的神品高手也无法逃脱一千弓弩手的覆盖shè击,战争真正的胜利还是要看士卒,游侠在大范围的战场上作用很小。

    如今,荀粲凭借那幅《月下抚琴图》加上那《陋室铭》书法得到了陆逊的好感,随着陆逊以后乃南楚的权势愈发增大,这侠义盟的发展肯定也会越来越好。

    荀粲在这南楚之地虽然常常思念老父,但生活确实安静美好,如那《陋室铭》中所写“寂寞读南华,闲来诵黄庭。可以赏书画、调素琴。无丝竹之luàn耳,无虚名之扰心。”若是还在许都,就算他刻意低调,但因为是令君之子,总会遭到一些想要巴结荀家的人的吹捧,真是令人烦不胜烦。

    不过,幼年时同荀粲青梅竹马的钟秀最近在钟家处境却有些不妙,这一年以来虽然常常从那幽默诙谐的白话书信中获得许多快乐以及莫名的安全感,但是随着自己的叔父钟繇被封为相国后,她似乎就变成了一件珍宝,遭到了许多世家子弟的觊觎,盖因此时的钟繇只有钟毓这一个嫡子,若是娶了她这个素来被钟繇当nv儿养的侄nv为妻,岂不是就可以攀上钟相国这棵大树?

    钟秀独自一人在青梅林中dàng秋千,豆蔻年华的她还有两年就及笄了,意味着可以嫁人,叔父钟繇虽然对她十分宠爱,但在这婚姻大事之上绝对是不会让她自己做主的,想到这里,钟秀不由轻轻咬chun,蹙起眉头,那愈发清秀的脸颊有一种别样的气质,此时的她,浑不似一个十三岁的美少nv,这沉静的样子仿佛就像经历过许多大事的nv人。

    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叔父或许还会将她许配给韩家的那个蠢货,然而自己可不是那个“噩梦”中懵懵懂懂令人摆布的无知少nv了,重获新生的她凭借着这资质上乘的身体,si下里刻苦习武,起码已经有了上品的实力,这天下武功,能入神品的不过寥寥数十人,而拥有上品武艺的也就百多人……

    若是与那些武将对比,也算得上一流武将了,再加上她认真学习经典,所谓读书可以明智,是以她为人处事的方法更加得体,在世家之中,若论贤惠的名声,这钟家阿秀可排第一。

    而最让钟秀有安全感的是,她与荀家七郎的关系亲厚,可谓青梅竹马,不可否认的是,她第一次见到荀粲时,便存着与他jiāo好的心思,因为在她的“记忆”里,那荀粲长大后是名动一时的清流名士,以善谈玄理著称,xing简贵,不能与常人jiāo接,所jiāo皆一时俊杰,而他对那曹薇的痴情几乎令所有世家nv子羡慕不已,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名士,却没有活过而立之年,令人唏嘘不已。

    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荀粲的六兄荀顗以后成为那声名赫赫的荀家家主,在朝中更是凭借着司马懿的赏识,掌握了极大的权势……

    不过,随着与荀粲的关系愈发亲厚,她在不经意间发现,这样一个比她小了几岁的男孩,却在她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他的温润如yu、他的体贴关怀,都让她忍不住沉沦,于是,她不再抱有目的的jiāo好他,而是真正想要和他在一起,闻着他身上那淡淡的墨香,这仿佛就是幸福的味道。

    钟秀不由想起了小贼写给她的那首朗朗上口的白话诗——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huā落知多少。想着想着,她的思绪便飞到了远方,眼中的神情却愈发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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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太子四友

    建安二十二年chun正月,王军居巢。/  免费小说网

    二月,魏王进军屯江西郝谿。权在濡须口筑城拒守,遂bi攻之,权退走。

    许都,天一雅阁之中,正在进行着一场si人宴会,这天一雅阁坐落在颖水之旁,坐在雅阁之中,可以眺望那清澈的流水,将天地间的美景都收入眼中,而进入这雅阁之中的人必定是名mén高士、王孙贵族,此时,有几个来头极大的人物在天一雅阁仅有的两间的天字号包厢之中,天一雅阁的后台极其神秘。

    这几人自然是魏王大公子曹丕、太子中庶子司马懿、中郎荀顗、朝歌县长吴质、功曹朱铄。

    除了曹丕以外,这四人被称作“四友”,乃是曹丕最为得力的心腹幕僚。

    说起来,在原来的那个三国之中,曹魏四友乃是“司马懿、陈群、吴质、朱铄”,如今荀顗取代了陈群的位置,但从本质上来说也没什么改变,因为荀顗与陈群的关系实在是亲厚无间,陈群对曹丕的暗中支持。

    此时四人的脸上都带着轻松的神sè,盖因在曹cào此次出征之时,曹丕采纳了荀顗的良策只是“诚心流泪”,而曹植则是出口成章,盛赞曹cào之功德。曹cào及其左右很受曹丕的感动,于是都认为曹植华而不实,不如曹丕诚实孝顺。

    吴质此人,字季重,定陶人,家世一般,以文才出众而为曹丕所亲善,年近不huo之年,官任朝歌县长,为人喜爱投机钻营,结jiāo权贵,从不跟乡里百姓往来,因此在家乡名声不佳,此刻的他非常意气风发的跪坐在那儿,脸上的神情充满得意之sè,只因他也为曹丕献上这一条装纯良孝顺的计策,能与荀家六郎这样的公子榜首不谋而合,他感到非常的荣幸。

    而吴质旁边坐着的无比削瘦的朱铄则是沛国人,于世声名不显,但却是很早就跟随曹丕的幕僚,为人比较xing急,不过此时抿了一口小酒的他似乎也面带轻松之sè,显然这与曹丕的夺嫡形势无比良好有关。

    吴质此前与所谓的“建安七子”jiāo往密切,所以对当世文坛上的事情关注较多,他喝了一盅,在这样无比轻松的气氛下,面带微红的说道:“大公子,诸位同僚,你们可知在南楚极其流行的一首诗?”

    曹丕虽然是个政治手腕高超的政治家,但在文学上的造诣同样颇深,他用好奇的口wěn道:“哦?季重但说无妨。”

    吴质很是得意的yin了出来,仿佛这诗是他作得一般:“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huā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荀顗刚刚轻抿一口清酒,听到这诗差点喷出来,这不是小七的诗么?什么时候已经席卷整个文坛了,这可真是有意思呢……

    吴质见诸位都沉浸在这诗歌的意境之中,唯独荀顗脸上带着不以为意的神sè,但因为荀顗的身份,他也不敢lu出不满之sè,只是依旧非常得瑟的说道:“此诗名叫《侠客行》,那‘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可谓深深诠释是什么叫做侠客的意境。”

    曹丕闭着眼,正在深深回味这首诗给人的感觉,他是极其爱诗文的人,同样也向往一种侠客的jing神,是以连自己击剑老师请得都是名满天下的剑客史阿,为那旦榜十大高手榜榜首王越的弟子,史阿自己也在榜上排名第八,武功为上品巅峰,差一步可入神品。

    良久,曹丕睁开眼,大声赞道:“好一首《侠客行》!不仅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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