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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王不见王-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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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
  下倾动作的到了极限,终于牵出腰间那道痛进骨髓的痛,扶着腰不得不放开她,唇上嘴里尽是她散不去的甜味。
  “哎呀,你也真是的,有病就消停下嘛,哪能这么不管不顾?”
  他咬牙忍着痛,抬起头给说着风凉话的人一记凶狠。
  “也不知道哪个小妖精惹的祸。”
  “别逞能了,小妖精这就给你治病去。”
  
54、三菜一汤 
  
  自那日起,为了秦振邦腰上的顽疾,叶炯榆成了部队大院儿的常客,拿着他给她的专属通行证,再不需要任何人的带领,便可畅通无阻。她清楚的记得拿到通行证时的情形…………
  那日叶炯榆给秦振邦做完按摩,风雨已停,时间尚早,再加上总公司来的紧急电话,她没敢多做停留,他也没有挽留,唇齿间的温存后,她便走了,走得有点狼狈,有点着急,踩着高跟鞋的脚步不似来时那般优雅,多了份踉跄。
  他站在门口,看着她通红到了耳根的肤色,略显摇晃的上车,逃一般的离开,嘴角微微牵起笑意,心中有那么一丝丝难以察觉的甜。
  第二天上午,叶炯榆在办公室收到邮局送来的一份特快专递,快递上还加了密,指明了必须她亲自开拆。她拿着大大的信封端详了很久,信封上没有寄件人的地址,让看不出端倪的她更是充满了好奇。
  谁会如此神秘?又如此慎重?会是什么呢?恶作剧吗?
  Linda送上快递后并没有离开,站在办公桌前忐忑不安。
  “要不,我帮你拆吧!安全点!”
  叶炯榆噗嗤的笑了。
  “你当我是谁啊?又不是美国总统,你还担心有人刺杀我不成!”
  “可是……”
  “行了,你先下去吧!Don't worry!”
  Linda在叶炯榆不容置疑的笑容里退出了房间。
  叶炯榆摇摇头,linda紧张兮兮的模样儿让她真是哭笑不得,跟了她那么多年,这丫头越来越紧张专家了!
  摇头间,她轻易地拆开了手里大大的信封,然后往桌上一倒,一本藏青色的本本被摊在桌面上,上面印着暗金色的国徽,国徽底下有醒目的三个大字“通行证”。
  无须再看里面的内容,她已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拿起本本,脸上不知何时挂上的笑容更深了。
  手机很准时的就响了,那个人就像在她身边安装了监视器一般的准时。
  “喂。”
  她拿着本本,懒懒地靠进椅背里,慵懒的招呼着电话那头送礼的人。
  “收到了?”
  “你倒是够准时的!”
  “算算也该收到了。”
  “怎么想起送我这个?我可没管你要。”
  “有这个方便些,想来你也不愿意每次来,都得让耀华给你接进来。”
  “想得挺周到啊!你怎么就算准了我会再去?”
  电话那头的人轻轻地叹了口气,不是唏嘘,倒是有几分笑意的叹息。
  “我不单只算准了你会来,还算准了你今天会来。”
  听着他胸有成竹的话,她在这边抱着本本笑出声来,听在他耳朵里格外动听。
  多少年了,在没听过她这么开心的笑。
  “秦大书记还会夜观星象呀?够神的!”
  他笑而不接,没把她的调侃接下去。
  “晚上想吃点什么?”
  “你做?”
  “不然,你来做?”
  “如果你们家厨房不想要了,那就我做。”
  她叶炯榆的确是十项全能,但烹饪对她来说是地十一项,是她唯一没有天分的那一项。
  “老三样?”
  “嗯,老三样儿!”
  挂了电话,这才上午十点不到,她发现自己开始期待今天的晚餐了。
  
  第一次使用通行证,部队大院儿岗哨上的哨兵看见藏青色的本本,肃然起敬的行军礼,恭敬的放行,这本该是叶炯榆最熟悉不过的一幕,可发现并不相同,在这里她似乎有更高的成就感和满足感,还带着蜜一般的甜。
  循着前两次记忆里的路线,她开着车沿着柏油路一直向上开行,车子稳稳地停在那个虽然只是第三次来,却感觉到熟悉无比的院儿门前。下了车,她呼吸着这里一如既往洁净清新的空气,今日有了些许不同,青草树木的清香里混进了几缕饭菜的香气,暖进了心里。
  踏进熟识相似的院子里,踩着脚下青石板,她恍如隔世地回到了童年,这是童年时才有过的香气。
  厨房里,有个男人扎着围裙,拿着锅铲,掂着炒锅正挥汗如雨的工作,他的动作熟练且专业,偶尔竟还有抛锅的手艺,看这架势丝毫不输任何酒店大厨。菜的香气就在他挥洒自如的动作下飘逸开来。
  她不知道自己站在厨房门口看了多久,飘过来的烟雾迷了她的双眼。
  起锅,他熟练、专业的起锅,端着色香味俱全的菜满意的转身,发现缩在门边发愣的身影不禁被惊了一下,但并没产生丝毫的影响。
  “来啦?怎么也不吭声?”
  “嗯。”
  “上菜了,赶紧去洗把手。”
  “哦。”
  她光是应着,身体却没有动。他端着菜经过她身边时,他腰上动作微不可查的不自然却未能逃过她的法眼。
  逃不出,是因为一直关注着。
  “你的腰……”
  他的腰都这样了还给她做饭?
  “昨天按了下,松了不少,你的功劳,这顿算是慰劳你了,不知公主殿下可满意?”
  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香气飘满了整个房子,如此,妇复何求?
  “嗯。”
  她重重的点着头。不知为何,她的话都变少了,就只剩下单字的应答。
  “赶紧的,洗手去。”
  “哦。”
  这回的她真的乖乖的去洗手了。
  饭桌上那三道菜,红烧狮子头、宫保鸡丁、糖醋鲤鱼全是她打小最爱吃的“老三样儿”,姥姥总说有这三样儿的时候,她那顿饭就吃得最多最香。
  他给她乘了汤放回她面前,然后像他们那种家庭里的大家长那样,发号司令的说了声,“吃饭。”
  她拿起筷子有点迫不及待的伸了过去,将宫保鸡丁放进嘴里,好地道的味儿,丝毫不比大酒店的差,绝了。
  起初他只是勺着汤,看着她吃,见着她面露满意的神情,也就更满意了。
  他拿着勺子,乘了个狮子头稳稳地放入她碗里。
  “还行吗?”
  “真的不错!还以为你只会炒饭呢!”
  听这无心的话,他给她夹菜的手顿了一下,微笑的摇了摇头,才继续手下的动作。
  “这手艺可以开餐馆了!”
  “你来给我当老板娘吗?”
  “行啊,只要你出得起高薪。”
  “店里的所有收入都归你,如何?”
  “甚好。”
  这顿饭,她吃得前所未有的尽兴,比起外面任何五星级大酒店都来得尽兴,不记得多久没吃家常便饭了,也不记得有多久没有这样的满足感了。
  饭后,她坚持要洗碗,做饭这种技术活讲求的是天赋,她自认没有,但洗碗这活讲求体力,目前这个情形下,她应该还是比他略胜一筹吧!好歹他也是个病人。
  他也没走,拿了块干布在她旁边,擦干她洗干净的碗上的水,整齐的放回消毒柜里,动作熟练且自然。他做任何事情都是熟练的,仿佛这世上就没有难得倒他的事儿。
  “今晚不走了?!”
  听字面意思应该是疑问句,可她听出语气里肯定的意思,手上的碗滑了下,幸好她眼明手快,不然可真就砸了。
  “小心着点。”
  是啊,她差点忘了他是多么宝贝这些玩意儿。
  调整了下呼吸,她微微侧过身子,掩住自己脸上的火热,才回答他。知道不该脸红,可有些事儿总不在人的掌控之内。
  “我没带换洗的衣服。”
  “这是个问题?”
  “不是吗?”
  难道要她穿着今天这套衣服明天去上班,那还不得猜疑满天飞。从她第一天当白领开始,就已经知道第二天穿着同样第一套衣服去上班是大忌。
  “就为了这个?”
  “嗯。”
  是借口吗?或许是,或许不是,她想留下,却又担心的不想留下。
  “这个我来解决。”
  怎么忘了,对他来说这的确不能算是个问题,小岛上他不是已经解决过一次了吗?都有经验了。
  只是,他怎么不明白她担心的是什么呢?
  “哦,那我去整客房。”
  她把洗净的最后一个碗交到他手里,转身正要出去,被他一把拉住。
  他湿润的手握着她的手臂,透着丝丝凉意,却因着二人的体温快速的蒸发。
  “我们还用得着吗?”
  她卸了要走的力气,转身并不别扭的正视着他,在他灼灼的眼神里,心下一动,伸手环上他的腰。
  “按着正常的自然不用,可你的腰……”
  他没憋住,笑了,开怀大声的笑着。
  “熙夕,是谁告诉你一定得做点什么才能同床?”
  他的手臂一紧,将她抱进怀里,收紧。
  “我们就这么抱着,睡觉。”
  她挨在他怀里,脸更红了,滚烫的似要烧起来一般的热。
  从浴室里出来,找不到睡衣的她,只得从他的衣柜里拿了件白衬衫暂且穿上。她自然身材高挑,可穿上高大魁梧的他的衬衣,衣服的下摆到了她大腿的位置,大得足可以给她当连衣裙了,而她穿着,倒显得娇小了起来。
  手里提着两个大盒子进来的他,正巧撞上出水芙蓉香艳的一幕,大饱了眼福。
  她卷曲凌乱的头发散在肩上,微微的还滴着水珠。她的脸蛋被水温熏得有点红,润润的好不诱人。她娇小的身体缩在他宽大的衬衫里,头发水珠顺着下来,落在衣服上,沾湿的白衬衣微微的透出她肩上的皮肤,若隐若现,足以令人爆了血管。
  很多统计报告显示,男人最喜欢女人的衣着打扮的冠军,不是□,不是比基尼,而是穿着男人大衬衣时这种若隐若现的性感。
  这一幕,让他的呼吸在不觉中渐渐急促起来,再配上他腰间传来的顿顿的疼,他开始懊恼,懊恼让她留下到底是对还是错?
  她就这一身打扮给他推拿,今天的他肌肉绷紧了许多,她卯足了力气好容易才把它们松开,结束时,她已是汗流浃背,累得几乎要虚脱。
  那晚,他拥着她,她背靠在他怀里,她清楚的感觉到他浑身滚烫,压不住的火抵着她,死死的抵着。她心里顿时升起不忍,却无计可施。
  “振邦……”
  “别闹,赶紧睡觉。”
  他死死按住怀里动来动去的女人,是真后悔了,后悔自己的作茧自缚。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当初胡晓晓的话真不是唬他,如今真是深有体会。
  她听着他粗重压抑的呼吸,心里更难受。有些事儿她讲求天分,比如厨艺,但有些事儿或许是能自学中不断进步的。
  
55、进步 
  
  平凡人家的每天的家常便饭是在寻常不过的事情,可到了秦振邦和叶炯榆这便成了难得一遇的稀罕事儿,可遇不可求。
  那顿饭之后,两个人就各自忙活起工作上的事儿了,大忙特忙起来。
  秦振邦是因为赶上市里一年一度的两会,身为市委书记的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是开不完的会儿,大会小会。
  而叶炯榆回香港去了,因为城东合作的事儿,也因为她要部署下一步竞标的事儿。
  当两个属于工作的人回到工作时,儿女情长的温存兼顾不得。
  香港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密密麻麻的灯盏几乎要汇成河,好不热闹,喧嚣永远不会在这座城市里退去。
  忙碌一天的叶炯榆回到公寓,只觉得身心疲惫,每天回到家就如同打了一场仗似的疲惫。她鲜少去酒吧,独处,是她习惯的放松方法。
  端着杯咖啡,她盘腿坐在窗台上,看着这片晃眼的光,眼睛被晃得有点花,不觉有点不习惯,她开始怀念那栋窗外只有宁静夜色的小别墅。
  夜色里她还念起那座城市,那座房子,还惦记着那房子里的人。终于知道他这腰怎么总好不了了,如此断断续续的治疗,如何能好?
  分开好几日了,都不曾联系。他今晚怕又喝酒了吧!喝醉了腰就不会痛了吗?
  想着想着,她的手里不知不觉的握着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拨了出去。
  “嘟……嘟”一声声的响了很久。他恐怕真是喝醉了,她有点气结的正要挂电话,那头却接了起来。
  耳边传来喘息中带着点疲惫的声音,却还是少不了那份淡定。
  “喂。”
  “喂。”
  不知道是不是听出她的不高兴,对方很快的做出了解释。只是这一个字,他又真能听出多少情绪?
  “刚从浴室里出来。”
  “哦。”
  她的话又开始变少了,平日里伶牙俐齿的她变得如此惜字如金。
  他也没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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