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典藏17个人志 >

第2节

典藏17个人志-第2节

小说: 典藏17个人志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站在地球边 眼睁睁看著雪 覆盖你来的那条街  
  七月七日晴 黑夜忽然变白天 我失去知觉 看见相爱的极限  
  我望著地平线 天空无际无边 听不见你道别……  
  「……好凄凉的旋律。」那年,她就是抱著这样的心情与他分离吗?  
  「你知道,我为什麼要唱这首歌给你听吗?」  
  他拉回视线,将她随风轻扬的长发拨到耳後,指掌轻抚她略略冰凉的脸蛋,低应了声∶「嗯。」  
  「你不在的那几年,每次听到这首歌就会想起你,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七月七日真的不再下雨,我会要你陪我来看雪。」  
  因为,这首歌唱出她的心境,她藏在心底,无法宣之於口的酸楚心情……  
  沈瀚宇深深凝视著她。她,看见相爱的极限了吗?  
  他与她,冰天雪地之下的爱情极限……  
  「为什麼不住院?」他又问了一次。  
  这回,她没再企图扯开话题,沈默了好久好久——  
  「哥,我想回家了。」  
  他眸光一荡,清楚她指的,不单单是字面上的意思。  
  「我累了,我好想家,好想爸妈。哥,我们回家了,好不好?」  
  沈瀚宇鼻头一酸,握住她的手,轻声道∶「好,回家,回我们的家。」  

  今天,是他们在瑞士的最後一晚,天一亮,他们就要搭最早的一班飞机回台湾。  
  半夜醒来,发现怀抱一片空虚,他坐起身,冷风由窗口灌进房内,他转头看去,沈天晴跌坐在地面上,抱膝缩成一团,下唇咬得死白。  
  外头气温低得冻人,她却不合常理地流了一身冷汗。  
  他下了床,取出医院配给的药剂帮她注射,动作沈稳、冷静。  
  「……哥?」她吓了一跳。  
  他什麼也没说,默默地帮她的双脚按摩,舒缓疼痛。  
  「……你早就知道了?」她感觉出异样。他是几时发现?又是怎麼发现的?她一直以为她隐藏得很好……  
  他还是不说话。  
  「哥?」沈天晴心慌地摸索他的所在位置。  
  他蓦地张手用力抱紧她,闷声道∶「你应该让我知道的。」  
  她任他抱著,紧得有点疼,但她无意挣开。  
  过了许久,她低低问了出口。「哥,你其实很清楚,我为什麼不住院的,对不对?」  
  他身子一颤,抿紧了唇不愿意回答,假装这样也可以不去面对。  
  沈天晴无声叹息。  
  她的时间不多了,剩下的日子太珍贵,她不想把光阴浪费在医院及无谓的治疗上,她要把握与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所以,她要回家,那个他与她共同成长的地方,她生命中最快乐的日子在那里,最甜美的回忆也在那里,回到她最熟悉的土地上,身边伴著她最眷恋的人,她这一生就没有遗憾了……  
  你懂我,就算我什麼都不说,你也一定懂的,对吗?哥?
    

    【之二归来】

  在一个下著毛毛细雨的午后,他们回到了家。  
  左邻右舍都是看著他们长大的,心疼病痛缠身的小晴瘦骨憔悴,直嚷著要帮她补一补。  
  一整晚,聒聒絮絮说著他们兄妹俩小时候的趣事,直到夜深了才放他们回来。  
  好温馨啊,真的有回家的感觉了。  
  浪迹天涯,一身疲惫之後,才发现还是家里最温暖。  
  他们说好要找一天到父母坟前上炷香,告诉他们不肖儿女的归来,顺便整理多年未曾看顾,已经杂草丛生的墓园。  
  那天晚上,他们都没睡,坐在伴他们度过童年时光的杨桃树下,听著由小听到大的虫鸣蛙叫,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就这样依偎著到天亮。  
  她不记得最後是怎麼睡著的,生病之後,人容易疲倦,无法撑太久,常常聊著聊著,就昏睡在他怀中。真正让她清醒过来的,是阵阵尖锐的刺痛。  
  她咬紧牙关,不敢有任何动作,先轻喊沈瀚宇两声,确认不在他视线范围内,这才卷曲起身子,放任自己流露出痛苦的神情。  
  痛,好痛,浑身像有数万根细针在扎,这样的痛苦,她三两天就要承受一回,她已经很习惯了,真的,她说服自己要习惯,别让哥看到,那会比杀了他更痛苦,她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  
  她强忍著痛楚,忍得满头大汗,痛到知觉几乎麻痹。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意识渐渐回笼,她掌心贴向胸口,感觉到微弱的律动,她松了口气,擦去额上的汗水,凭著触觉摸索判断她应该是在房间。她一路摸到床头,摸到一对老公公和老婆婆的陶偶,这是哥的房间。  
  她露出浅笑,拿起陶偶抱在怀中轻抚。这是她送哥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在他上台北读书之前;在那之後,她就不曾再快乐过。他的离去,同时也带走了她生命中的欢笑。  
  「醒了?」沈瀚宇的声音从门边传来,她放下陶偶,伸手让他抱到轮椅上,他顺手梳理起她的长发。  
  「剪了好不好?」她偏头问。  
  「好好的干麼要剪?」修长十指穿梭在秀发之间。「辫子还是马尾?」  
  「马尾。」她回道,又接续∶「省得你麻烦啊。」  
  「居然跟我客气起来了,沈小姐。」梳完发,接著推她进浴室,打湿毛巾帮她擦脸。「不准剪,我一点都不觉得麻烦。」  
  「我自己来。」  
  沈瀚宇帮她挤好牙膏。「有事叫我一声。」  
  他顺手整理起房间。许多年没回来了,灰尘堆积如山,许多地方都要打扫。  
  沈天晴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是多沈重的负担,他一个大男人,要打理她的日常起居,洗衣煮饭样样都要自己来,而她却什麼忙都帮不上,就因为他说,她是他唯一的快乐……  
  但是,真的值得吗?为了这短暂的快乐,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啊……  
  「发什麼呆?我煮了稀饭,吃完之後,我陪你四处去逛逛,这麼久没回来,你想先去哪里?」  
  手中被塞来碗和筷子,沈瀚宇不时往她碗里加菜。  
  「我想去溪边,小时候你常抓大肚鱼给我的那条小溪。」  
  「好啊,不过现在可能没大肚鱼可抓了。」时代进步,天然环境也被破坏得差不多,就连纯朴的乡间都无法避免。  
  「是哦……」她失望低喃。那麼珍贵的回忆,一样一样地自指缝间消逝,留也留不住。  
  沈瀚宇不忍见她眼底的落寞,刻意换上轻快的口气。「对了,刚刚阿婶有来帮我打扫家里,还告诉我说,下个礼拜她家大毛的儿子满月了,要请我们去喝满月酒。大毛你还记得吗?那个大你两岁,老是把你欺负得哭哭啼啼跑回来向我告状的小男生。」  
  「记得啊,他好粗鲁,每次都捉弄我,我起码发过一千三百五十次的誓言,说在也不要理他了。没想到他都结婚了,不晓得他现在还会不会扯女生的辫子,拿水泼人家……」  
  他轻笑。「要是现在还这麼糟糕,可见他一点都没长进。」  
  「对啊,我要去笑他,向她老婆抖出他以前的恶形恶状。」  
  「你不要太缺德了,破坏人家的姻缘,当心遭报应。」
「没关系,如果有报应会去找你的。」  
  「关我什麼事?」  
  「我是你妹耶,你不帮我扛谁扛?」  
  「你好样的,沈天晴!自己干缺德事,还要把我扯下水。」  
  她吐吐舌。「活该,谁叫你是我哥。」  
  说说笑笑中,他们吃完早餐。  
  他带她逛过每一个创造他们童年记忆的地方,回想每一个地方发生过的每一件事,夜里就依偎在树底下,透过他的眼睛,去看今晚的星空有多明亮,直到在他怀中睡著。  
  有他如果出门,她会点一盏小灯,在星光灿亮的庭院静候他的归来;归来後的他,总会记得为她带上一束野姜花,让那代表幸福的香气飘进她每一夜的梦中。  
  较空闲的时候,他会枕在她腿上看书,而她以极龟速的进度,认真地织著一条以鹅黄色为底色的围巾。  
  她说要替他打一条围巾,还特地去向阿婶讨教织法。  
  他说,以她这种速度,等她打好都夏天了。  
  她却笑笑地回答他∶「没关系啊,我可以把我的温暖储存起来,明年你就不怕冷了。」  
  她看不见,只能凭触觉,太繁复的织法她应付不来,每每她织著、织著,织到累了、睡著了,他轻轻拿开她抓在手中的半成品,对著睡梦中的她笑叹∶「傻瓜,我不需要围巾,你就是我的温暖。」  
  他实在不忍心告诉她,这条围巾织得有多可笑,真要将它围在脖子上出门,那可需要十足的勇气啊!  
  但是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喜欢她为他做的每一件事,喜欢在回家时,远远就看见沈静等候的身影,很朴实的居家生活,就像世上每一对平凡的小夫妻,日子过得平淡,却充实愉快。  
  他们很像夫妻了,真的很像。  

  大毛请满月酒的那一天,他们一起去了。  
  沈天晴私底下悄悄问他∶「大毛的老婆漂不漂亮?」  
  他也小声在她耳边回道∶「还不错,不过比起你还差一大截就是了。」  
  她笑著轻捶了他一记。他要是被赶出去,她绝对不要帮他求情。  
  她和大毛聊了一下,私下无人时,他意外地告诉她一件她打死也想不到的秘密——  
  「你知道吗?其实我喜欢过你。」  
  「啊?」她惊楞地微张著嘴,完全无法接受。开、开玩笑的吧?她没忘记他多爱捉弄她,可以说是从小被他欺负到大的耶!後来她觉得事情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开始学会反击,他会喜欢一个像泼妇一样和他打架的女生?  
  「干麼惊讶成这样?小时後拙嘛,不知道怎麼表达好感,只好用捉弄的手段来引起你的注意啊,不然我真要卯起来打,还会打输你吗?」  
  这样说也对啦,他是常常被她k得很惨,却不会真正还手对她造成伤害,想想他还满窝囊的。  
  「你活该啦,照你这种追女孩子的方式,有人会买帐才怪。」  
  「我也不想啊,谁叫你老是满口哥哥长哥哥短的,我听得不是滋味嘛,不跟你作对一下就浑身不对劲。你记不记淂?有一阵子你还成天嚷著要嫁给你哥哥,我不服气地告诉你∶『兄妹才不能结婚,不要做白日梦了!』那时你哭得多惨啊!我妈以为我又欺负你,把我拎回家k得满头包。」  
  「记得。」她微微一笑。好像就是她三、四岁那年吧!  
  「现在想想,阿宇对你呵护备至,我却老是在找你碴,难怪你满心只有他,甩都不甩我。是我呆,用了最笨的方法,才会暗恋了大把年岁却没半点成效。那年你母亲去世,阿宇回来奔丧,我妈骂了他两句,其实那时她就料到阿宇会带你走了,害我连表白都来不及,足足呕血呕了三天三夜,捶心肝恨得要死。我妈看穿我的心意,叫我别再妄想,因为她是亲眼看著阿宇出生的,你妈就只怀孕过那麼一次,可能是怕阿宇孤单才会又领养了你。你和他感情那麼好,在一起是早晚的事,所以我才会慢慢死心,放下对你的感情,由衷祝福你们。」  
  「是吗?」大家都是这麼看待他们的?  
  「是啊,你们很相配,都这麼多年了,你和他应该已经在一起了吧?」  
  「在一起的定义是什麼?」
当然是结婚、生子!」  
  「我现在这个样子,能结婚、能生子吗?」  
  大毛被问住了。  
  「其实,我们这样也没什麼不好。每天早上醒来,知道他就在身边,能够碰触到他,和他说说话,感觉他的存在,这样就够了,没有人规定爱情必得经历结婚、生子,甚至两性亲密,我不这麼想,哥也是。」  
  「……我就不信阿宇不想,真爱一个人哪会不渴望,除非他性无能。」声音很小,但她听见了。  
  「大毛先生,你很无礼哦!」  
   
  前头轻咳了两声,沈瀚宇抱著今天的小主角,站在三公尺处。「大毛,阿婶要你过去帮忙招呼客人。」  
  「我马上去。小晴,回头再聊。」  
  她摆摆手。「你去忙吧!」  
  待他走後,沈瀚宇随後走来。「你们刚刚在说什麼?气氛似乎不错,他不扯你辫子了吗?」  
  「他敢!他要是欺负我,我就欺负他儿子,负债子还。」  
  「那你机会来了。」沈瀚宇将抱来玩的小娃娃塞到她怀抱。  
  「哇,你真的把小肉票绑架来啦?」她想摸娃娃粉嫩的脸蛋,结果只摸到一摊口水。  
  「是啊,你下手可以狠一点没关系,我帮你把风。」  
  「呵呵!」她笑得好开心,揉揉娃娃头上稀疏的毛发,在拍拍他的小屁股,只拍到一团厚厚的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