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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1007-心灵的故乡-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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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镇上的礼拜堂主教发出质问。他以为大学的教授们会比主教高明些。但这里的人让他失望了。他发现与其听他们讲课,还不如自己在小镇的家里自学现代知识或跟小镇教堂的主教讨论、和年轻的伙伴们辩论来得更实际。而大学,不过是训练人们学会挣钱的训练基地。在《虹》里,大学生厄秀拉这样谴责这座大楼里的人和他们的“学问”:“教授们不再是引导他们探索生活和知识的深奥秘密的牧师了。他们不过是经营商品的经纪人,对此已习以为常,不把学生们放在眼里……一切看来都是虚伪假冒的—— 假的哥特式拱顶,假的宁馨,假的拉丁文法,假的法国式尊严,假的乔叟式纯朴。这是一个旧货铺子,到这里是为买一件工具应付考试。这不过是城里许多工厂的一个小小的附属零件。这种感觉逐渐占据了她的头脑。这里不是宗教的避难所,不是专心读书的隐居地。这里是一个小小的训练场,进来是为挣钱做进一步的准备。大学本身就是工厂的一个又小又脏的实验室。”    
    但有趣的是,这里的植物课教师史密斯让他学到了观察世界的方法,他认为这位“植物史密斯”简直是他的哲学老师了。1909年他由衷地写信给史密斯先生:“我对你感恩戴德。你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哲学老师。是你为我指出了一条路,让我走出了粗鄙、折磨人的一元论,走过实用主义,走入了某种虽说粗浅但能说服人的多元论。”    
    劳伦斯这三个阶段似乎是他世界观转变的生动写照。而帮助了他的竟是植物课。这样说当然过于绝对。但,是科学知识影响了他,这是事实。    
    前面我们说过,劳伦斯从小就对自然界的花草树木有着特殊的亲情,在父亲的影响下,他识得百草百花,能辨别出它们的细微差别,能叫上它们的名称,是个小小的植物学家呢。进了大学他自然喜欢植物课,但这时他获得的则是植物的科学知识,这种知识启迪了他对生命和爱情的认识:肿胀的雌性植物的子房和挺拔的雄蕊让他第一次学到了性的知识。原来爱的基础是性吸引,而不是精神爱和神性的爱。他感到基督教过分渲染神性的爱,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分裂。    
    他和当时的很多年轻人一样热衷于读叔本华的著作《作为意志与理念的世界》,特别喜欢读其中的一章《爱的玄学》。这一章给了他沉重的一击。叔本华强调性冲动在爱情中的基本作用,否认爱情的浪漫、无私与崇高。他指出人们所谓的“爱情”不过是“物种的意志”,两性相吸的秘密在于保证人们繁殖出最优秀的物种来。劳伦斯尤其能将叔本华的学说应用在自己的生活问题上。如叔本华认为对美的热爱是性的爱。于是劳伦斯得出自己的结论:他发现杰茜美丽,但他不爱杰茜,那说明杰茜缺少性的魅力。同理,他认为只有感到自己对女人产生了性欲时才说明他爱上那个女人了。似乎叔本华的学说正好能消除他在性爱上的困惑。他这些年和杰茜授受不亲,其原因似乎真正找到了,它们之间不存在性的吸引,不过是精神爱,这种脱离物质的爱算不得爱情,是应该早点放弃的。    
    达尔文主义和海克尔的学说加深了他的物质主义信仰,彻底改变了他对基督教的信仰。    
    在本书的第一章里我们看到,劳伦斯从小就在母亲的强烈影响下信奉基督教义,积极参加镇上公理会礼拜堂的活动包括唱诗班和主日学校的活动。可以说劳伦斯是沐浴着基督教的甘霖成长起来的。他信仰上帝,奉行节制,相信压抑本能和欲望能使人完美脱俗。但这些他奉为至宝的价值到他上大学并大量读了很多书后突然变得可疑起来。    
    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和海克尔的《宇宙之谜》让他初次明白了物竞天择的真实含义:生命是物质的存在,有其自己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世界上没有什么造物主创造了人类。这个从小在清教传统下成长起来的纯朴孩子突然开始意识到男女之间关系至高无上的重要性了:两性之间的吸引不过是大自然法则使然,其根本目的是繁殖物种,生命不过是优胜劣汰的过程,人类最重要的任务本来是找到最合适的伴侣。    
    上帝死了!甚至不是死了,而是从来就没有一个肉体的上帝存在,没有。    
    科学的物质主义使劳伦斯放弃了自己对基督教和上帝的信仰,但劳伦斯出于艺术家的良知,发现科学并不能解决人类的所有问题。他又开始挑战科学——科学无法解决人类的感情问题和精神信仰问题。在他眼里,科学甚至使世界变得过于非人和机械,科学试图用机械的规律解释人的灵魂问题,甚至人的一切都可以在实验室里制造出来,纯属荒唐。自此他开始痴迷于人的非物质性的一面了。    
    于是,正如沃森教授指出的那样,两年的大学生涯,劳伦斯完成了自身的信仰转变:他不再信仰基督教,但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物质主义者,而在某种意义上是威廉·詹姆斯式的多元主义者了,是个有着宗教感但不信任何宗教的人。他的宗教感在于:他诚信,在这个物质的世界上,一定有某种力量是超物质的,它能够超越这些物质的物理或化学运动,让人摆脱物质运动的控制从而能使人获得自己的自我,从而获得解放。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上帝”,这种超物质的力量就是上帝,人都应该信仰这样的上帝。    
    对劳伦斯文学的考察,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劳伦斯对性的意识与探索引导他成为一个物质主义者,从而背弃了基督教信仰。但劳伦斯没有停留在科学物质主义上,他认识到了科学与物质主义的局限,开始探索将人类的意识从纯物质主义的控制下拯救出来的道路,倡导一种超越宗教和物质的宗教精神,以此来拯救人类的心灵。这或许就是以后奥尔都斯·赫胥黎称之为“神秘物质主义”的端倪。这个时候劳伦斯还十分年轻,他在大学毕业的1908年才23岁。劳伦斯这个时期的思想转变和信仰危机可以部分地在《虹》的女主人公厄秀拉的经历中辨出一二。厄秀拉面临的很多问题都是极具现代性与后现代性的,所以《虹》的哲学价值反倒在20世纪后期得到了人们的深层认可与挖掘。    
    日后劳伦斯终于以张扬生命活力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书艺术地表现了自己的生命哲学思想,通过这本书可以追溯他大学时代的信仰转变,因为与他痛苦的哲学探索同时进行的是他的文学创作。他这个时候开始动笔写作一些诗歌,但主要是写作长篇小说《白孔雀》。而《白孔雀》一书中的一个人物猎场看守安纳贝则正是《查》书中男主人公猎场看守麦勒斯的雏形。评家们普遍认为安纳贝是个叔本华和尼采意义上的人物。我们应该记得安纳贝狠狠批判了文明的弊病后所说的那句著名的话:“做个好动物,相信你自己的动物本能……一切文明不过是在腐朽的东西上涂脂抹粉。”多少年后的麦勒斯似乎是在用自己全部的经历和努力重复安纳贝的话。他们似乎是劳伦斯眼中介于“自然与文明之间的第三种力量”,代表着身体力行的人类良知,即是超越物质和宗教力量的代表。他们所具有的是艺术人格,他们是艺术的存在。我前面说过,劳伦斯最终皈依了道德与艺术,“用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衡量人,用‘健康’的标准衡量人的肉体和灵魂,才选择了麦勒斯这样的人作自己小说的英雄。”这与他23岁前在这座大楼里的信仰转变绝对有紧密的关系。没有那个转变,绝不会有日后的劳伦斯和他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    
    就这样,劳伦斯从性的探讨到性的结束,完成了一个从形而下到形而上的探索过程。他似乎找到了结论,但这种结论对普通读者来说又是那么虚无缥缈,难以把握。我们只能用赫胥黎的话说他是个神秘物质主义者了。了解他在这座大楼里非同寻常的信仰转变,对我们解读劳伦斯日后的作品是至关紧要的。    
    劳伦斯进入大学后不久就毅然决定不读学位课程,只读教师资格课程。这样他就失去了获得伦敦大学学士的机会(诺丁汉的学生可以参加伦敦大学的校外考试获得伦敦大学的学位),也失去了毕业后找一个比小学教师更好的工作的机会。但他也因此免去了大而无当的拉丁语课程,省出大量的时间来读自己喜欢的法语和植物学课程,课余时间大量阅读自己喜欢的哲学和文学书籍并争分夺秒地进行自己的小说创作。    
    紧张的精神探索和文学创作占去了他大量的时间,留给课程的时间就少了。即使这样,劳伦斯仍然取得了优异的考试成绩,以三个B和一个A的成绩毕业。在教师证书考试中,他获得了最好的成绩:法语,植物学,数学及史地都获得了优秀,而其他学生充其量不过只获得一个优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劳伦斯的英语没有获得优秀。    
    最终他的教授给他的评语很特殊,比其他学生的评语都长。这个评语决定了劳伦斯不能进入普通的学校教书,因为他“品位过精”,“只能教授最优秀的学生”。    
    果然,毕业后他在诺丁汉范围内寻找教职屡遭失败,最终是伦敦郊区的一个小镇学校雇用了他,因为据说那是个新式学校,校长是个开明的知识分子。    
    


第三章 诺丁汉情定诺丁汉

    在诺丁汉大学读书期间,劳伦斯由衷臣服的教师不多,其中一个就是现代语言学教授威克利。这是个语言天才,在伦敦大学获得学位后又进了剑桥读书,随后在法国和德国读书并在德国教书,34岁就获得了诺丁汉大学教授的席位,出版了一系列语言学方面的专著。估计劳伦斯在大学期间没有给威克利教授留下什么深刻印象,倒是毕业后他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后令威克利感到欣慰。恰恰是这个威克利,在劳伦斯大病一场辞去小学教职后,愿意帮忙为劳伦斯在德国找一个教授英文的教职。据说他愿意帮忙的原因之一是劳伦斯成了一个青年作家。他提出邀请劳伦斯来家里做客,告诉他的德国妻子弗里达,劳伦斯是个小有才华的作家。弗里达出于好奇,更出于在这座小城生活寂寞,喜欢家里来客人,便向劳伦斯发出了邀请。这一纸随便的邀请造就了诺丁汉城里的一桩罗曼司加丑闻,造就了英国文学史上一桩奇妙的姻缘。一个口袋里只剩11英镑的穷病退教师居然和一个大学教授的夫人私奔了。劳伦斯从此彻底离开诺丁汉,以后又彻底离开了英国,浪迹天涯,客死他乡。    
    那场罗曼司是在教授家里拉开帷幕的,一切都取决于教授夫人坐在客厅里看着年轻她6岁的劳伦斯步履轻盈地走进来时刹那间的交流。弗里达后来写道:“他进到屋里,来到我面前。瘦长的身材,步履轻盈,充满自信。他看上去是那么单纯,可是他吸引了我。”    
    同样,这个三个孩子的母亲在劳伦斯眼里依然风韵犹存。那个时候弗里达还没有发福,从照片上看,这个32岁的德国女人身着华服,依旧流光溢彩。她是破落贵族的女儿,在德国期间来往的都是望族之家的公子,从小出入德国上层贵族的社交场,举止优雅大方。日后嫁给威克利教授,住在诺丁汉的高档住宅区的别墅里,过着悠闲舒适的生活,自然一派雍容。劳伦斯从小生长在矿区,难得有机会接触如此典雅的贵族女性。他身边的几个女人大多是中下阶级出身的小知识分子,朴实简朴拘谨矜持,与这个一身贵族气且风情万种的德国女人相比,简直判若云泥。劳伦斯真的不能放过这个机会,他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机会。他必须抓住他“终生一遇的女人”。“你是全英国最奇妙的女人,”劳伦斯在见到弗里达之后给她写信由衷地赞叹。弗里达则调侃地回信道:“你一共见过几个女人?”    
    20分钟后他们同坠爱河。而这个时候弗里达的孩子们正在别墅外的草坪上尽情地玩耍着。威克利还没有回来,但他的婚姻已经完结了。    
    我想象着那幅景象,如果用电影镜头来再现这幅全景,那只能是从室内向窗外的透视镜头。一对情深意切的男女的近镜头,背景是三月的微风撩动的窗纱,窗外虚幻的景物里几个孩子在天真无邪地玩耍。然后是这对男女的特写与孩子们的特写镜头交替切换……汽车声响起,孩子们欢快地叫着“爸爸”扑向儒雅的威克利教授。教授在孩子们簇拥下走进客厅,劳伦斯与弗里达已经回到客厅,轻声交谈着,随之劳伦斯礼貌地站起身和教授握手,但他的手肯定是冰凉的,手上略为冒着冷汗。他爱上了弗里达,就意味着他对威克利教授欠下了终生的债,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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