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7-大突破-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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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大约7点,卢作孚的妻子蒙淑仪办完事回家,知道卢作孚正在休息,没有打扰。过一段时间,仍不见卢作孚动静,家里的厨工温师傅进房间察看,发现卢作孚脸色有变,情况异常,蒙淑仪赶快打电话到民生公司求救。公司一位副总经理带了医护人员来到卢作孚家中,竟然没有把卢作孚送往不到百米远的仁济医院抢救,只是由随同来的医生给卢作孚打强心针。后经一位护士提醒,才发现卢作孚服用了大量安眠药。此时,一切都晚了。
卢国纶说,卢作孚的遗嘱是用钢笔写在一张毛边纸上,字迹清晰。内容是:一、借用民生公司家具,送还民生公司。二、民生公司股票交给国家。三、今后生活依靠儿女。四、西南军政委员会证章送还军政委员会。
私营经济何处去 七年偃旗息鼓1953:修正税制引起轩然大波(1)
1953年初的“修正税制”,本来是一次工商税收政策的调整,却引起一场轩然大波,导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第一次激烈的党内斗争,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私营经济的命运。
解放战争期间,各地工商税制新旧混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为了迅速结束这种局面,1950年初,政务院颁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统一了税种、税目和税率。这次统一税收,还是在国民党时期旧税制基础上加以改革,带有过渡性质。税种多、征收手续繁杂等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据江西财经大学武力教授研究,这次统一税收,从经济成分看,实行了不利于私营工商业者的政策;从产业上看,实行了不利于商业的政策。例如,对国营商业部门之间的内部调拨不予征税;对供销合作社在税收上实行减免或优待;对私营商业,在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则实行多税种、多次征收。
1952年,税收工作遇到很多新情况。经济恢复发展了,但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却有所下降。5种经济成分不断改组,国营和合作商业在经济上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在内部调拨仍然不缴税。私营企业看到这种情况叫苦不迭,也采取更多办法逃避批发税。为了改变这些状况,缓和“五反”之后与私营工商业的矛盾,这一年8月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决定修改税制。此时,党还没有正式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其理论依据仍然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因此,1952年修正税制,也带有扶持私营工商业恢复活力、活跃市场的意图。
据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回忆,修正税制有两条原则,一是保税,二是简化税制。
新税制作了一些调整。比如,对批发环节征税问题,原来曾设想公私区别对待,即国营不征,私营照征。在征求意见时,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不同意。因为1952年的“三反”、“五反”运动对私营企业打击很大,特别是运动初期的过“左”行为,严重冲击了私营企业。造成市场呆滞,大批私营企业关闭,绝大多数私营业主经营积极性不高,结果减少了税源。其实,就“五毒”之一的偷漏税来说,也有税收制度上的因素,即手续繁杂、监管成本过高和公私税收不平等导致私营业主心里不平衡等等。因此,当“五反”运动之后,中央为解决私营工商业缺乏活力的问题征求意见时,调整税收成为私营工商界的主要要求之一。商业部和供销合作总社的意见是,“三反”、“五反”之后,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上有困难,应当适当扶持一下。假如在税收上又搞区别对待,就会挤了他们。资本家躺倒了,对发展经济不利。修正税制时,采纳了商业部和供销合作总社的意见。
新税制从总体上没有增加税种、税目和提高税率,但却改变了过去“相互拨货不视为营业行为,不课营业税”的做法,使原来国营企业部门上下级之间的调拨也要纳税,同时取消了对合作社的优待。当时,随着国营和集体企业大发展,这两块在税收中所占比重很大,因此,国营和集体企业缴税就比过去多了,而私营企业的税负并没有比过去加重。所以,新税制出台后,国营企业和合作社非常不满,私营工商业没有意见。
税制的修正,是在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的。当时负责此事的中财委副主任薄一波回忆说,方案经周恩来总理逐字逐句修改。1952年12月26
日,政务院第164次政务会议讨论批准了方案。31日,中共财政部党组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作了《关于税制若干改革的方案》的报告。在此之前,财政部专门征求了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的意见。全国工商联筹委会于12月16日至20日召开扩大会议进行讨论,会后发表拥护修正税制的声明。这就是后来毛泽东批评的:“修正税制事先没有报告党中央,可是找资本家商量了,把资本家看得比党中央还重。”①
1952年12月31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实行日期的通告》,决定自1953年1月1日起实行。
讨论通过之后的新税制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简化税制,货物税由多道税、多次征收改为移到工厂出厂时一次征收;二是公私一律平等纳税,取消对国营和合作社的优惠和减免政策。
新税制公布之后,税收增加了,但引起各地波动和一定程度的混乱,物价上涨。情况反映到中央,毛泽东十分不满。毛泽东于1月15日在致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的信中说:“新税制事,中央既未讨论,对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达通知,匆率发表,毫无准备。此事似已在全国引起波动,不但上海、北京两处而已,究应如何处理,请你们研究告我。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②
据薄一波回忆,当时周恩来和他都感到毛泽东口气非常严厉。事实上,在毛泽东看来,这件事涉及到了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问题,也即是如何对待私人资本主义的问题。1952年9月,毛泽东已经开始酝酿过渡时期总路线,亦即准备消灭私人资本主义,而修正税制却还是继续沿着新民主主义轨道前进。所以新税制一出台,就与毛泽东的想法对立,从而后来成为毛泽东将全党思想统一到过渡时期总路线上的一个事端。这是事件的本质所在。
所以,尽管财政部、商业部、粮食部等部门领导人赶快做补救工作,向毛泽东详细汇报税制修改过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但毛泽东听不进去,而且更进一步批评说:“‘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口号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③
私营经济何处去 七年偃旗息鼓1953:修正税制引起轩然大波(2)
1953年6月,毛泽东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这实质上表明,将要逐步消灭私人资本主义。因此,在这一年6月至8月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薄一波遭到了猛烈的指责,成为“桌面上斗争”的目标。尽管薄一波作了两次检讨,仍然过不了关。当然,在这个问题上,还有高岗、饶漱石在会议上故意利用此事整薄一波,并企图进而打击刘少奇、周恩来的因素。
8月12日,毛泽东在怀仁堂向出席全国财经会议的全体人员讲话说:“对于财经工作中的错误,从去年12月薄一波同志提出‘公私一律平等’的新税制开始,到这次会议,都给了严肃地批评。新税制发展下去,势必离开马克思列宁主义,离开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向资本主义发展。”“薄一波的错误,是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它有利于资本主义,不利于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违背了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资产阶级一定要腐蚀人,用糖衣炮弹打人。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精神的糖衣炮弹打中了一个靶子,就是薄一波。”①
有学者指出,这种定性,是建国之后首次将阶级斗争的理论引入党和政府的高层,将新税制这种属于经济工作范畴的问题扩大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这既不符合实际,又加剧了党内关系的紧张,不利于党内民主的实现。
当然,新税制被否定了。全国财经会议的结论指出,税收任务,要有利于巩固工农联盟,并使税制成为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半社会主义经济,有步骤、有条件、有区别地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工具。税收政策,对公私企业应区别对待,繁简不同。
毫无疑问,新税制从出台到成为反面教材的短暂过程,直接反映了新民主主义的命运,也反映了中国私营经济的命运。
私营经济何处去 七年偃旗息鼓过渡时期总路线(1)
利用、限制,是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
利用、限制、改造,则是当时语境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经济政策。
虽然只有两个字的区别,政策内涵却大不相同。
过去和现在,有相当多的书籍和文章说,建国以来对私人工商业采取的是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
其实,这样的说法是含混的。
实际情况是,自1949年到1952年的新民主主义时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的是“利用、限制”政策。毛泽东曾经说,这就是孙中山所说的“节制资本”的意思。
到1953年,公开地正式地提出并加进了“改造”两个字。
按照当时的理解,“改造”这两个字的意思是:“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资本主义剥削和消灭资产阶级,这就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质。”
这是著名理论家廖盖隆在1955年9月出版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书(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第2页所说的话。
直白地说,“改造”就是消灭私有制。
显然,至少从1949年到1952年,并没有实行这样的政策。
先说“利用、限制”。
对私人资本主义既要利用又要限制,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主要内容之一。
何为利用?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说,由于中国经济十分落后,新的共和国成立之后不会没收资本主义私有财产,而且也不禁止
“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发展。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说,中国的资本主义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私人资本主义应该获得广大发展的便利。1948年9月,毛泽东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对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我们要利用它来发展生产,要努力发展国民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去。
何为限制?毛泽东在1948年10月26日致刘少奇的信中说得很清楚:“就我们的整个经济政策说来,是限制私人资本的,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之上。要达到这一点,必须经常和企图脱出这条轨道的私人资本作斗争。而这些私人资本虽然已经纳入这条轨道,他们总是想脱出去的,所以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①
毛泽东这些主张,逐渐在全党形成了共识。
至于正式提出“利用和限制”的政策,则是在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收录了《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一文。毛泽东在报告中说:“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这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但是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在市场价格方面,在劳动条件方面。我们要从各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我们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
全会根据毛泽东提议,决定了党在全国胜利之后的经济政策。
中央文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