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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我们都寂寞-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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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驼群在快速安静地转移,沙沙的声音里充满了大家对玛拉的感谢和虔诚的祈福。黄昏,驼群来到了一座大土丘后面。    
    古比安静地睡着,我和几头胆大的雄驼执意要去找玛拉。在深蓝色的夜幕上挂满星星的时候,我们看见前方闪动着火光。我们轻轻地躲到了一棵胡杨后面,捕捉着有关玛拉的讯息。烧得正旺的火使血的气味扩散得很远,一张被生剥下来的野驼皮,沾着血,含着泪,死盯着火上被烤焦的肉。    
    以后,每天晚上,我都要指着深蓝色夜幕上最亮的那颗星对古比说,妈妈在那里看着你,然后,那颗星就眨眨眼睛,古比就微笑着睡着了。    
     


第三部分荒漠中的美德(3)

    三    
    义之所在,身虽死无悔憾。——《战国策·秦策三》    
    躲在这座大土丘后面的确安全,但我们都隐约地感到,这种静止和压抑终将被打破,也许我们的世界也将随之破碎。    
    同伴们的紧张渐渐化作焦躁,但始终没有掉以轻心,白天谁也不敢出行,面对着我们熟悉的蓝天黄沙却笑不出声;晚上才有机会找些盐水喝,胆小的动也不敢动,只能舔着地上越来越少的盐土。    
    那是一个天阴得出奇的下午,我们看见那辆熟悉的驴车渐渐向我们移过来,车上多了几个人,脸上洋溢着充满希望的笑容。我们按兵不动,直到看着他们从我们身旁走过,然后同样欢快地走向远方。驼群随即出现了一阵骚动,大家猜测着驴车的去向,仿佛在躲过了人类的视线之后,驼群的安危与未来已成了次要问题,幼驼们的眼神告诉我,他们的快乐时光就要回来了。    
    在经过几天的观察之后,大家已经再也忍受不了寂寞的煎熬与身心的束缚。我和几只雄驼在一个艳阳高照的早晨出发去找水了。    
    一开始,我们还保持着多日来一贯的警惕,一步两望三回头,但很快,那种失而复得的舒畅与自在使我们放快了脚步。温暖的阳光,流动的白云和凉爽的秋风都在为我们道喜,我们的世界,又回来了。    
    羌巴迈着轻快的步伐,显得最为快乐。这头健壮的雄驼喜滋滋地对我说,他曾答应过要和妹妹在西边的胡杨林中看火红色夕阳下的影子。    
    看着他年轻的笑,我心中充满了感激,对人类的感激,对上天的感激。    
    一声巨响让我们再次失去了一切,跑在最前面的羌巴倒在了血泊里,倒在了自己哀怨的眼神里。如同晴空霹雳一般,这场突如其来的爆炸让我们魂飞魄散。我带着爆炸时的惶恐回到驼群,一头栽倒。    
    我再次醒来时,羌巴支离破碎的身体正被驮会驼群,一阵风卷着沙尘追随着羌巴的身体向驼群猛扑过来,大家动也不动地迎着风,几乎同时落泪了。    
    又是一个天色阴沉的下午,驴车悠闲地迎着我们走来,想要逃走已经来不及了,我们都在祈祷奇迹再一次发生,也许这是最后一次赌注——我们赢了,驴车再一次从我们身边走过,仿佛没有看见我们。    
    人类拉了一大车的石头,带着来时的欢快回去了。    
    驼群开始习惯了来来回回的驴车和人类对自己的视而不见。有一次,大家发现了驴车上那个女人的手上、嘴里和脖子上都发出闪闪的金光,看着那女人满足的笑,我们竟也跟着乐了起来。这一次,爆炸就在离我们不到十步路的地方发生了,可怜的野驼,有的被炸伤了,有的被炸死了。这是一次毁灭性的爆炸,驼群从此就散了。但我深信,野驼们虽然在不同的地方,但一定都会为殉难者流泪,为受伤者祈祷。    
         
    四    
    积爱成福,积怨成祸。——刘向    
    我孤身向南边走去,每一步都很艰难——我已经是一只老驼了。南边虽然有嘴唇发干、满眼血丝的猎驼人,但从没发生过爆炸。我寻寻觅觅,来到了我开始回忆的这座土丘。    
    我闻道了一股香气,那是熟透了的沙枣落地后腐烂的气味,它指引着我来到了这颗繁茂的沙枣树下。这里已经没有任何遮掩,但当我紧紧地抱住这棵象征着平安、祥和的沙枣树时,就会放心地入睡。    
    我感到大地的苍凉,我感到未来的无望,野驼家族在这片世世代代居住着的土地上历尽了苦难。野狼让我们学会保护自己,而人类让我们懂得我们已不可能保护自己。    
    沙枣的香气渐渐地淡了,明朗的天空渐渐地远了。如果愤怒与哀怨不能换回曾经的快乐,如果野驼家族的灭亡是命中注定,那么我还必须做一件事,在心底歌唱勇士们的美德。    
    我太累了,我该睡了。    
    我闭上眼睛,我听不到风在对我说话,只是感到身下的沙土渐渐地湿了,是雨么,是泪么,是血么。    
    


第四部分后来,再后来(1)

    用一只青岛啤酒的瓶子装满冰凉的纯净水    
    看电影,四围漆黑一片    
    我把小音箱抱在怀里    
    人们的声音就从里面流出来    
    手指细微疼痛    
    我拎着两只酒瓶回来,整齐地和桌下一大堆高矮胖瘦各不一样的酒瓶摆在一起。要是宿舍只有我一个人,我准保脱光衣服,只穿一条底裤的我看上去像从冰箱中跑出来的某种水果,湿淋淋,无辜又无力的样子。风扇转速已设定成最大,我的耳旁得有一些声响,May在电话中寒冷的抽泣,流水声,室友的梦话,老电影中盲人的独白,或者简简单单的风扇响。    
    我是一个好男生,从小到大所有的人都这么说,开朗上进,博学强识,热爱运动和音乐。我自己也这么认为,我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不吸烟,我喜欢喝酒但从不闹事,只是叫上自己喜欢的男生或女生一起静静地喝,喝到想撒尿了,就和他们相互搀扶着,从湖边的长廊上离开,在月亮底下道别。我喝酒不让May知道,她说那样太阴暗了,她喜欢我在蓝色的夏天和她走在宽阔干净的马路上的样子,不再是小孩子也不会衰老。    
    回忆,我在回忆。开始恋爱我就显出超常的智慧和勇气,全然没有别的小男生那样的怯懦和畏缩,我很平凡,喜欢一个很出色的女孩,回忆起来我都为自己的用心与毅力感到不可思议,我给她写信,写那种看上去一本正经但实际上坏坏的文字,让她看过之后羞涩地别过脸去。我就是喜欢有些羞涩的女孩子,笑的时候,眼睛会垂下去,两颊潮红,幸好我还是一个品行端正的青年,否则我早就会凑上去亲她一口,而不只在若干年之后将初吻留在昏暗的电影院中了。    
    后来,我在车站等她放学,我手里每次都煞有介事地捧着一本书,或者沃伦诗选,或者中国古代史,我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整齐干净,目光单纯,一看就是一个好学生。我的眼睛盯着每一辆驶来的公共汽车,等待百合绽放的那一刻,看到她从车上娉婷地走下来,我就慌忙地开始看书,一副认真的表情,有时她会拍拍我的肩,哈,又碰到你了;有时她根本看不见我,从我眼前走掉,我就在后面跟着,一言不发,直到她发现,有时我看着她走进她家的大院,她都不知道我在后面。但是我愿意,我就是喜欢她。    
    再后来,她一直没有答应和我在一起,但我已经发现,自从我开始对她死缠烂打之后,她的头发就一点一点地变长了,现在,我每次紧拥着她,都要一遍遍地捋着那束为我留起的长发,像猫一样吻她的锁骨,忘情地呼吸她的体香和潘婷洗发水的味道。    
    回忆,我在回忆。我一直没有追到她,就索性把心思放在了学习上,彼此的生活和平安静,但高考之后一切都变了,我们将在不同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始终孤高腼腆的她却开口说她想跟我在一起。    
    后来我们就开始打长途电话。我在夜阑人静的时候轻声说,这里的蚊子很多,女生都长得丑,夏天山上有蛇,夜晚可以在海面上看到你的星座。    
    再后来,她忽然说要来我这里,在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城市整晚整晚地逛马路。    
    从那以后,我开始变得不太一样了。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就会掰着指头数,她来到这里,失去的和得到的哪个更多,并且神经质地回忆当天我和哪些女生有过接触,然后开始谴责自己,同时,我开始以审视的眼光疑惑地盯着我原本认为舒心自在的生活,忖度权衡,我究竟能不能给她一直想要的生活。    
    我在电话里,把这些想法一字不漏地讲给她听。她总说没事没事,不管怎样,她只要和我在一起。后来,有一天我忽然发现,恋爱让我和她变化了,从前她是那么有自己的主意,老师家长和她自己都认为她可以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朝着理想步步实践,可以有不凡的成绩,但现在,我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她把一半的心力靠在了我的肩膀上。说实话,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但我一直怀疑自己。    
    


第四部分后来,再后来(2)

    回忆,我在回忆。我的白天和夜晚界限分明。白天,我不愿出门,我一天三次按时按量地吃维生素A,但还是怕见阳光,我彻底地依赖上了电脑,看电影,写文章,然后发到某个出版社,几个月后,我就会收到一张让我眉开眼笑的汇款单,我会买很多零食放在柜子里,随时饿了,随时吃一点。我很久以前有过一块手表,坏了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过时间,我开始饿了就吃,困了就睡,睡饱就醒,没什么事可做的时候,就写文章。朋友对我的评价是,在生活中穴居,在网络上招摇。我会在太阳光不太强烈的时候穿上运动衣裤,去田径场和刚下课的同学们一起跑上几圈。这座靠海的城市在夏天非常潮热,我浑身湿透地从运动场回来之后,会舒舒服服地冲凉,水流过你的每寸肌肤,那些平时我不去关心的角落,其实才是令我疲惫劳顿的地方,每天的冲凉,是我获得重生的礼拜。也就是从每天傍晚冲凉之后,我才醒过来,开始我一天的生活。    
    拿到稿费之后,我会请朋友们去学校附近的小酒馆吃一顿,喝几口酒,一起说小学时候的故事,晚上宿舍大门关了,我们就爬窗回去,每一次都惊险刺激。Lesta从来不跟我们出去,他很不理解我为什么要把文字变为金钱,一点也没有文人的自信。是的,我就是没有!我大声抛下这句话,转身离开。自从他开始恋爱,我们就经常这样。他的骄傲和不羁一直都像影子一样尾随着他,这一点让我崇拜,但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是最后一个知道他的恋情的人,好像以前的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说两句话,我就会开始大喊大叫,他好像也不像从前那样好脾气了。有一天晚上,我一个人在湖边和一堆酒瓶歪七扭八地躺在一起,榕树一口一口地把月光吹进我的脖子里,红色的鲤鱼不停地从湖水中跳出来,搅动一池静水,我的脑袋也像是被不安分的鱼搅来搅去。我开始问自己到底是怎么了,自己最好的朋友开始恋爱为什么不祝福反而一肚子的嫉妒?我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对Lesta要求什么。于是走在街上没有人毫无怨言地帮我拎大大的购物袋,放学后没有人被我拉去陪我一圈圈地跑步。    
    回忆,我在回忆。后来,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变得深居简出,没有购物,没有写作和阅读,没有铺张的生活,我拿出高考时候的劲头努力学习,坚持锻炼身体,远离球类运动,只是孤独地跑,充分利用学校的国际化标准跑道,从不记圈,跑到实在跑不动了就再跑一圈,然后去饭堂打最后一个菜吃,冷的饭菜和餐厅,我坐在大大的风扇底下,叫卖饮料的姐姐给我热一杯滚烫的豆奶,我一边喝着,一边听她给我讲她以前的男朋友,他在这个城市发疯似地寻找她,“他要是爱我的话,就一定会找到我的。”我说你要是爱他的话,就应该出现在他面前,快快乐乐地在一起不好么?    
    当我离开忽悠忽悠转着电扇的饭堂的时候,太阳已经沉到山下了,我乘一班公车去市里。    
    这座城市的建设一步到位,没有太多可以挑剔的地方,海鸥形的街灯和车站,各种亚热带植物在宽阔的马路两旁延伸,藤蔓植物环绕覆盖着深深的庭院,遮住围墙上用彩砖拼成图画,它们身上的斑斓仿佛来自远古。我在这一站下车,找一位为人画像的小女孩,每个星期,她都为我画一张铅笔素描,我每次带来学校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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