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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中国百科全书-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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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汉时卫士系从各地选拔,每年轮换一次。按照汉制,平民中男丁从二十岁(自武帝始为二十三岁)到五十六岁为止,要服两年兵役,一年在郡中为材官、骑士,一年到京城当卫士。每年岁终,所有守卫宫禁的卫士作好交代工作,次岁正月,宫中举行飨礼以罢遣全体更尽的卫士,皇帝也亲自参加。西汉时在未央宫曲台殿举行,东汉时在南宫。据《续汉书》记载,在飨遣卫士时,还要作乐和演出角抵,仪式颇为隆重。飨礼毕后,卫士们都返归故里,由另一批供更的卫士来接替他们。

  (吴荣曾) 
 


    
卫尉
    卫尉

  秦汉统率卫士守卫宫禁之官,隋以后改掌军器、仪仗等事。秦已有此官,始皇时有卫尉竭。汉景帝时一度改名中大夫令,后又恢复旧名。新莽时改为大卫,东汉时仍称卫尉。

  西汉时护卫宫殿者有郎卫和兵卫。光禄勋率郎官为郎卫,卫尉率卫士为兵卫。西汉时卫尉所部称南军。宫内设庐舍以驻扎卫士,卫士昼夜巡警,检察门籍。卫尉主宫门和宫内,与主宫外的中尉相为表里。西汉时皇帝居未央宫,守护未央宫是卫尉的职责,故有时也称未央卫尉。皇后所居为长乐宫,设长乐卫尉。武帝时李广为未央卫尉,程不识为长乐卫尉。长安城外的建章宫,距长安较远的甘泉宫,也曾设有建章、甘泉两卫尉。又设卫将军居诸卫尉之上,如文帝时拜宋昌为卫将军,领南北军;宣帝时张安世为卫将军,掌管两宫卫尉及城门北军兵。卫尉秩为中二千石,其副职为丞,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吏民若向皇帝上书,由公车司马转达。

  汉“卫尉之印章”封泥

  东汉时无卫将军,也不再每宫皆设卫尉。卫尉下设北宫、南宫卫士令,以分管南北宫,省去旅贲令。东汉初年,汉光武帝刘秀任命他的亲信李通、铫期为卫尉,后来外戚马廖、马光、窦固、梁淑等人都担任过这个职务。

  魏晋以后,卫尉职掌渐生变化。从隋代起,改掌军器、仪仗、帐幕之事,与汉制截然不同。南宋并入尚书省工部。元代一度恢复卫尉,旋罢。明、清不设。

  (吴荣曾) 
 


    
畏兀儿
    畏兀儿

  (Uihur) 元朝西北族名。宋代称高昌回鹘,元代称畏兀儿。汉文文献中,还有畏吾儿、伟兀、伟吾而、卫吾、委兀、外五、瑰古、乌鹆、畏午儿等不同译法。

  畏兀儿据有以合剌火州(又称高昌)和别失八里为中心的地区,其君主称亦都护(Iduq…qut),乃借自突厥拔悉密人的称号,即“神圣陛下”之意。西辽称雄中亚,畏兀儿被迫臣服。西辽派出的少监驻合剌火州进行监治,“骄恣用权,奢淫自奉”。亦都护巴而木·阿而忒·的斤决定依靠蒙古反抗西辽,于是杀少监,归降成吉思汗。成吉思汗称他为第五子,嫁以也立安敦公主,保留亦都护世袭统治畏兀儿的权力,并在别失八里、合剌火州等地派驻达鲁花赤。窝阔台、贵由相继任命回回人麻速忽总管征收畏兀儿至河中地区的税赋。蒙哥以讷怀、塔剌海同麻速忽充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事。

  元世祖时,西北诸王同大汗对抗。海都和帖木迭儿、笃哇及其弟布思麻曾先后侵入畏兀儿地区,包围合剌火州。后诸王军又侵袭哈密力,亦都护火赤哈儿的斤战死。子纽林的斤继亦都护位,被迫迁驻甘肃永昌。元朝为了对付海都、笃哇等,至元二十三年(1286)在畏兀儿地区设置了别失八里、和州(即合剌火州)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成宗时又设北庭都元帅府。同时在亦都护之下相继设畏兀儿断事官、领北庭都护府、大理寺、大都护府等官府,管理畏兀儿人的民政。仁宗封亦都护为高昌王,设王傅官,颁发金印。钤用亦都护印的文札通行于畏兀儿境内,高昌王印的文札则对散居在内地的畏兀儿户通行。

  哈剌火州所在的吐鲁番盆地是畏兀儿的中心地区,农业很发达,畏兀儿人民除种植小麦、大麦、稻、高粱、黍、豌豆等粮食作物外,还种植大麻、芝麻、棉花、苜蓿等油料作物、纺织原料和饲料,尤其擅长种植西瓜、甜瓜、葡萄、石榴等瓜果。手工业方面,加工金银铜铁,纺织布帛丝枲,工艺都很精巧。至元十三年,元朝迁移了一批畏兀儿工匠至大都,设别失八里诸色人匠局,专门织造御用领袖纳失失(波斯语,一种丝织品)等段匹。合剌火州酿造的葡萄酒味道极美,为当时东西方的记载所称道。吐鲁番曾出土大量木板印刷的经文,计有畏兀儿、汉、梵、西夏、藏、蒙等文字十七种。在敦煌曾发现过大德四年(1300)刻的畏兀儿文木活字,差不多同王祯的木活字同时。察合台曾开设一条由山丹州起,经过河西走廊、畏兀儿境直到他驻幕地的驿道。元朝建立后,这一驿路仍然畅通,别失八里和彰八里(今新疆昌吉)成为全线驿站的枢纽,这对畏兀儿地区的贸易有很大促进作用。至元十七年,元朝设置畏兀儿境内交钞提举司。二十年,又设立畏兀儿交钞库。中统钞和至元宝钞(见钞)在畏兀儿境内通用。

  畏兀儿人很早已使用本民族的文字。畏兀儿知识分子常被其他民族统治者所器重。如塔塔统阿曾被乃蛮太阳可汗尊为师傅,掌其金印及钱谷。后来成吉思汗又令诸皇子跟他受学。哈剌亦哈赤北鲁曾被西辽皇帝聘为诸子师,降蒙古后,又教太子、诸王用畏兀儿字书写蒙古语。岳璘帖木尔、昔班、孟速思和布鲁海牙分别为斡赤斤、窝阔台、拖雷所用,或训导诸王子,或专管分邑岁赋和军民、匠户。日久一批畏兀儿人就成了大汗和诸王的亲信,有关军事、政治、财政、司法各方面的文字工作,常由他们担任。其中不少人因此在朝廷晋居要职。有一些畏兀儿人是兼通蒙、汉、藏、梵文的翻译家,掌管“译写一切文字及颁降玺书”的蒙古翰林院,主要由他们担任翰林学士、承旨等职务。其中有的将《贞观政要》、《资治通鉴》等汉籍译成蒙文,有的将蒙文典章译成汉文。畏兀儿僧人还将梵、藏、汉文佛经译为蒙文。《辽史》、《金史》、元历朝实录的纂修都有畏兀儿人参加。廉惇和贯云石是著有汉文诗文集的畏兀儿作家,贯云石尤精于词曲。搠思吉斡节儿写了一部关于蒙古语的著作《心箍》。鲁明善的著作《农桑衣食撮要》和萨德弥实的著作《瑞竹堂经验方》是畏兀儿人对祖国农学和医学的贡献。

  回鹘在漠北时信仰摩尼教,西迁后统治者又接受了高昌盛行的佛教。基督教聂思脱里派、祆教也在百姓中流行。11世纪后,黑汗王朝统治下的可失哈耳(今新疆喀什)等地人民已改信伊斯兰教,并逐渐传到亦都护辖境,蒙哥汗时,穆斯林在社会上已有相当影响。元末察合台后王改信伊斯兰教,其他宗教都被排挤。

  畏兀儿人民由于战乱等原因大批迁到甘肃、陕西等地。南阳、襄阳、乌蒙等地都有畏兀儿军和农民迁驻或从事耕垦。畏兀儿人种植棉花、西瓜、苜蓿、葡萄和酿制烧酒的经验,有的在元朝才传播到内地,有的则在这一时期得到较普遍的推广。参考书目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7册,人民出版社,北京,1983。

  (周清澍) 
 


    

    尉

  先秦武职或法官的官名之一;后代中央或地方亦有职能不同的尉。现存文献资料中,有关尉的记载,均属春秋战国时期。尉最早出现于何时,目前尚难知晓。

  春秋时晋国有武职之尉。晋军之中,以帅位最高,次为军佐、大夫,再次为尉。尉或称为军尉、元尉。晋有中军、上军、下军等,各军都有尉,尉前往往冠以上军、中军字样以示区别。尉虽较帅为低,但地位颇重要,在帅位有空缺时,可由尉兼摄。尉之下有舆尉,《国语》和《国语注》以为晋之舆尉即军尉,疑不确。战国时不少国家都有尉。尉在军中较将为低,但高于候及司马。

  有些国家的尉,如魏之持节尉、都尉,赵之中尉,都是秩别较高的官吏。秦国的尉往往和内史并提,地位非同一般。秦又有国尉,身份较高,和军中居于将军以下之尉有所不同。唐张守节《史记正义》以为国尉“若汉太尉”。这样的推测有一定道理。但国尉毕竟在地位、权力等方面与汉三公之一的太尉有所不同,还不是最高军事长官。

  在地方政权机构中也设有以尉为名的各种官吏。据《商君书》和云梦秦律可知,战国时,秦已在县设尉。当时县、里有尉的记载还见于其他文献。《墨子》的《备城门》诸篇,曾提到守城的多种尉。如城上四角所设的尉;城上百步一亭,亭设亭尉;守城之士,每百人设一帛尉;守护大将府署者有门尉。这些尉可能并非常设,其地位也较卑微。县中常设的尉,有县尉、里尉,县尉是低于县令的武官,里尉较县尉为低,相当于秦汉时的里魁或里典。里尉的主要职守之一是守闾曛牛乒芷涔‘、键。不过是一般的乡里小吏,和军事无关。由于要管理闾里之治安,故仍以尉为名。秦统一后,郡有郡尉,县有县尉。东汉省郡尉,遇有军事,临时设置都尉,事迄即罢。隋炀帝时郡置都尉领兵,但与郡守无统属关系,唐废此制。县尉,秦至南北朝,大县置二人,小县一人,主捕捉盗贼,维护地方秩序。隋炀帝改县尉为县正,后复置尉,但分司户曹和法曹。唐亦置县尉。

  周之司法官员称为尉氏,杜预以为尉氏乃“诛奸之官”,孔疏云:“明尉氏主刑人,故为讨奸之官。”先秦时期,兵刑往往不分,所谓“大刑用甲兵,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故军将和主刑之官亦可相通。秦统一后,最高司法官名廷尉,当是沿战国之旧。不过战国时以尉为名的司法官在文献中很难见到。记春秋战国时官制甚详的《周礼》,司法官吏官名中从无带尉字者,可见法官以尉为名者也并不普遍。

  汉掌司法监察之官,有司隶校尉、廷尉。汉武帝置八校尉,皆为禁军将领。元鼎二年(前115),又置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骑都尉(监羽林骑)、驸马都尉(驸通副,掌非正车之驾车),三都尉皆为荣誉性武官衔。西晋沿其制,多以皇帝外戚为三都尉。东晋三都尉中唯留驸马都尉,娶公主者授此官。南北朝至隋唐,娶公主者拜驸马都尉遂成定制,故皇婿又称“驸马”。清代,封爵中亦有尉,如奉车都尉等(见爵制)。

  (吴荣曾) 
 


    
《尉缭子》
    《尉缭子》

  战国晚期论述军事、政治的著作。传世本共五卷二十四篇,以南宋刻《武经七书》本为最古。《汉书·艺文志》杂家著录《尉缭》二十九篇,兵形势家著录《尉缭》三十一篇。据《隋书》、《旧唐书》的《经籍志》和《唐书·艺文志》,传世的是杂家的《尉缭》。其篇数与《汉书》不符,当因在流传过程中有部分亡佚。该书内容大部分论兵,因此宋以后多视为兵家著作,但其论兵,与《汉书》所谓兵形势家异趣,有人以为即《汉书》兵形势家的《尉缭》,恐不可信。《汉书》杂家《子晚子》下注有“齐人,好议兵,与司马法相似”,可见今所传《尉缭子》有可能列入杂家。

  唐初的《群书治要》节录了《尉缭子》四篇。1972年临沂银雀山一号西汉前期墓所出竹简,也有与《尉缭子》相合的竹书六篇。从这几篇的情况来看,今本文字有很多删节和讹误,篇名往往与竹书不合,但基本上没有后人添加的东西。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秦王政十年(前237)“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秦王以为国尉。

  《尉缭子》疑即此人所作。今本首篇《天官》的第一句作“梁惠王问尉缭子曰”,惠王死于公元前319年,尉缭不能与之相及,此句“惠”字可能为后人臆增(但《隋书》所据本已有此字)。或以为魏有二尉缭,一在惠王时,为兵家,今所传《尉缭子》即其所作;一为战国末入秦者,杂家《尉缭》为其所作。此说恐不可信。《尉缭子》反对军事上相信“天官时日、阴阳向背”的迷信观念,强调政治、经济对军事的决定性作用,见识颇高。其思想有糅合儒、法、道各家的倾向,这大概是该书被列入杂家的原因。后半部《重刑令》以下十二篇,对研究战国时代的军法颇有帮助。

  参考书目

  银雀山竹简整理小组:《银雀山简本〈尉缭子〉释文(附校注)》,《文物》1977年第2、3期。

  张烈:《关于〈尉缭子〉的著录和成书》,《文史》第3辑。

  《尉缭子》残简 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

  (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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