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天国的婚礼 >

第3节

天国的婚礼-第3节

小说: 天国的婚礼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花葬。    
    “John,对不起,对不起!”我重又深深埋进他的怀抱,我替他解开衬衫的纽扣,用我的乳房轻轻磨蹭着他的胸膛,我们一步一步朝床边挪着,相拥倒在了床上。    
    我们的身体第一次这么舒展,像两片土地覆盖在一起,激越地碰撞着,我在恍惚中出现的是法国作家左拉笔下牛交媾时的疯狂和激情,我想人一到了床上,怎么就像牛一样有着强有力的欲望?兽性是不是最真实的人性抑或人性中最真实的东西?    
    “我爱你,我爱你!”John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    
    “我是你的,今晚我属于你。”我攀着他说。    
    天哪,我的格兰姆又在我高潮的巅峰欲来时,飞奔到了我的身旁,“真希望有一天在你的怀抱里死去。”我曾对格兰姆说。    
    “亲爱的,对,我们有朝一日死去的话,一定要在最后一次的做爱中死去,曾经有人问过我,‘假如生命还剩最后一天你干什么?’我想也没想就说:‘和我最爱的女人做爱。’因为生命是在父母做爱中诞生的,所以我们要在自己做爱中泯灭,如果有一天你死在我的怀里,我也会陪你一起走的,如果我先你离去,你要挺住,要试着活下去,试着再爱一次,最后与别的男人在做爱中死去……”    
    “去,去,才没别的男人呢,你死了,我还能活吗?”我捶着他的背,竟呜呜地哭了起来。    
    我的亲爱的,我永远的格兰姆,一切真的被你言中了,我已到了最后的时刻,我正在与别的男人做爱,因为只有你知道,这一刻你离我最近,在极致的狂热里我才能更真实地触摸到你。    
    亲爱的,亲爱的,我已经看见了你向我挥舞的手臂,将那条染上我口红的领结抛向空中,我张开双臂狂奔起来,“格兰姆,格兰姆,”我们终于在天上和人间的过道相遇了,我们紧紧拥抱,又哭又笑,又笑又哭,你拉着我的手,在你的承托下,我似一朵云一样的飘了起来,载我去一个永恒的时空吧,从此,我是一朵云,我是一朵浪花,太阳是我的微笑,雨是我的眼泪。    
    最后的死去和最初的诞生一样    
         都是温馨时光    
         最后的晚霞和最初的晨曦一样    
         都是太阳的辉煌    
         让风吹散了年华    
         撒给飞鹰    
         让云托起了身体    
         交给苍穹    
         ……


第一部分血色玫瑰(3)

    在一夜狂欢之后的次日早晨,那男人进入了睡梦,半梦半醒的女人悄悄地把那一束红玫瑰一瓣一瓣地剥下来,撒在了身上的每一处,她的脸上留着甜蜜的倦慵,玫瑰色的唇红散发着淡淡的干涩,她微笑着,她看了一下时间:8点50分,随后取出早已放在枕下的瑞士产的军用水果刀,划向了左手手腕处,她看见了殷红的血汨汨地流出,染红了一个血色的早晨,随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她黑色的小包里有两封遗书,一封用中文写的,是给母亲的,很短;另一封用英语写的,是给她身边这位男人的,也不长。    
    亲爱的妈妈,    
    我走了,穿上您亲手为我织的玫瑰红连衣裙又一次离家了,您不要难过,您不要哭泣,因为女儿只是起程去另一个异乡漂泊而已,女儿活过,爱过,也辉煌过,已无怨无悔,唯一放不下就是妈。妈,你要坚强起来,淌过这沼泽,终有一天,在超越某个时空的地方,会将我们迎入永恒,那时我会大声呼唤着妈妈,哭着奔向你。    
    妈,我饮恨的是我没能报答您,早早地嫁人,早早地浪迹天涯,我当时太年轻了,不懂事,不知道走错了一步棋,会全盘皆输,也不知道漂泊了一次注定要漂泊一生。不过,这是命运,在冥冥之中身不由己。    
    妈,答应我,好好活下去,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这样我的灵魂才能安宁,这十15年的海外漂流,我真的累了,所以女儿回家了,母亲在的地方就是女儿的故乡,我在故乡永眠,再走的是灵魂,一样带着对你的依恋,牵挂和祝福。    
    压在我枕下的那一切,是女儿微不足道的心意。妈,我爱你。    
    你永远的女儿    
    于凌晨6点36分    
    另一封英语信写道:    
    亲爱的John,    
    我深深地感谢你陪伴了我生命的最后时分,莫为我悲伤,我得到过生命终极的欢乐,死亡对于我不过是一种解脱。    
    你没法感受到我的锥心之痛,你不曾经历过也永远体会不到。我生命中最爱的格兰姆,我的华尔街情人在“9·11”中丧生,那天是我们的婚礼。我们本来可以避过这一劫难的,因为是他的婚假休息日,但是我们在去教堂的途中激情难抑,拥吻时我的口红不小心染上了他的领结,他这才独自去了他在世贸102层的办公室,想取另一条新的领结。天哪!最幸福的一瞬转眼成了最哀伤的一刻,我能不疯,我还能安然活着吗?请回忆一下,你可曾从电视上看到过,'那天的很多频道反反复复在播放' 一个扔走高跟鞋,穿婚纱的发疯了的华裔新娘在世贸废墟旁失声恸哭的特写镜头,那个美丽的,全世界最不幸的女人就是我。    
    美丽也许是一种灾难。    
    John,我和你匆匆相遇又匆匆诀别,也是命中注定。那天在黄浦江游轮餐厅里你问我在想什么?我在想要是15年前的那个除夕之夜我们在旅途中邂逅相爱。我的命运就全改变了,也许我们真的会有女儿,暮年时在黄昏的海边晒太阳,我是你的拐杖……你昨晚的描述温暖了我好久。    
    这一切只能留在我的梦里了。    
    对不起,John,让你面对这惨不忍睹的场面,谢谢这最后的玫瑰花瓣,它使这血色的早晨变得温馨和浪漫。    
    如果你能为我做些什么,就是安慰我可怜的母亲,把她从苦难中扶立起来。如果你爱我,就把我的妈当作你的中国母亲。    
    珍重,永别了。    
    旅人    
    绝笔于凌晨6点58分。)


第一部分少女怀春(1)

    他一把抱住我,重重的就将唇压上了我的唇,这是我们间真正的第一次吻,也是少女的我的初吻,之前我们有过拥抱,他也吻过我,只是吻我脸颊,或是在唇上蜻蜓点水的一刹,我的矜持不可能让他走得太远,少女之路要慢慢的走。    
    从出落成风吹柳枝,袅袅婷婷的少女姿色起,我就一直在苍蝇一样围绕我的军营大墙内的男孩中间左躲右闪。    
    其实我的内心是瞧不起他们的,认为他们“老土”和愚昧。我常常听见我邻家的阿姨对她那当政治部主任的丈夫叫道:“该刷牙了!”那圆头肥耳的老公是湖南人,总学着领袖说话的腔调:“刷摸子牙啰,老虎又从冇刷过牙,它的牙齿不是蛮好的。”有时入夜了,那阿姨端着盛满温水的木脚盆进房去,那男人大大咧咧的嗓门又传来了:“又要让我洗哒,堂客(老婆),还不如让老子今夜里在你身子里头好好洗洗算哒。”随后是一阵哈哈的笑声。    
    军营是矮平房,隔音很差,有过这几回令我们瞠目结舌的尴尬后,政治部主任的声音一响起,母亲必定会打开收音机听新闻,音量拧得很大,直到夜深人静。    
    那以后我开始留意军营里男孩的牙齿,发现齿上是那种从不刷牙的黄垢,且常常蒜味冲天,说着一口有着浓重乡音的普通话,却摹仿着他们那当高干父亲拿腔拿调的语气。我从此认定这大墙内所有男孩十有八九都是将来的“政治部主任”,我像逃避瘟疫一样地远离他们。    
    大院里住着一位四十多岁的女人,孩子们都称她董姨。董姨长得眉清目秀身材修长,她原是在部队文工团的,会几下手风琴,离团后就一直在军区财务科里当出纳。    
    董姨不苟言笑,孤身一人住在仓库旁一套不小的居室,屋内装扮得挺高雅的,最早流泻出邓丽君歌声的还是从她的窗口里,她也似乎是大院里第一个敢在周末穿牛仔裤上街去玩的军人。高干的太太们闲来无事,总爱咬耳仔,津津乐道地议论别人的私生活,从街坊传出来说董姨当年在文工团时被团长玷污了,所以是破鞋,没人会娶她。    
    董姨成了所有女孩在谈恋爱时的警训,哪家闺女开始穿戴整齐要出去与男朋友约会时,她的母亲一定会敲响警钟:“千万不能逾越雷池半步,要不然,这一生做女人就没法抬起头来,像董姨快活过一遭,要用一生的寂寞做代价。”    
    传统的习俗让我早就懂了,女人一生的幸福首先就系在她的贞操上。已失贞的女子对于她的丈夫来说,是一只已被他人咬过一口的苹果,让他在别人的齿痕上再咬,是一番怎般酸涩恶心的感觉。男人在最快活的时候,只要一想到其它男人早已在这个女人身子里如此快活过,整个儿人一下子就会坠入深渊,感到龌龊和耻辱。他还怎么可能善待他的女人呢?如果女人婚前失贞的事已在外间留传,那么对于男人更是奇耻大辱,毫无面子。    
    少女时代印象最深的就是看过的那一场电影,名叫《好事多磨》,说的是结婚那天,新郎收到了一份匿名的礼物,打开一看,竟是一只戴上绿帽的乌龟,隐喻很明了,说明有人在嘲笑他是一只被戴绿帽的乌龟,他的新娘早已不是黄花闺女。这下,他从喜悦中倏时掉进痛苦的深潭,是夜,他拒绝与新娘同枕共眠,享受鱼水之欢,他彻夜未眠,坐在沙发上的他神情凄然,痛苦得简直要崩溃一般。自然,事后知道是有人挑拨,纯是误会一场。    
    我们的少女时代就浸润在这样的文化习俗中,“处女情结”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自尊自爱的女孩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我们这些生活在大门深院中的女孩,对生活与爱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因为总是先看到本土爱情故事的电影或读到受中国传统意识形态制约的爱情小说,随后才开始恋爱的,带着一些启迪和戒规甚至警训,有板有眼,有章有法,小心翼翼地谈朋友,像保护眼睛一样地守卫自己的身体,生命诚可贵,处女价更高。    
    自然,那个保守的时代,亦有生活得有情有调,作风前卫开放的女孩。    
    在我大学三年级时,认识同校学法国文学专业的一个女孩,她叫盛燕子。我们是在校举办的舞会上相识的,她跳舞跳得好极了,是男生心目中的“舞会皇后”,她皮肤黝黑,却很细腻,标准的鹅蛋脸上,明眸皓齿,莞尔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垂肩的直发,时不时扎成一束高高的马尾辫,她走路的姿势特别好看,如果你有幸看见她从校园的石桥上走下来,哇,那简直就是风吹柳枝的过程,她站在哪儿,哪儿就是一幅画,她走在哪儿,哪儿就是一道风景。    
    她是所有男生心目中的“梦中情人”,但偏偏她对他们视而不见,每次开舞会,她都有舞伴,他们不是博士生就是外校的青年教师,她喜欢同较成熟的男子在一起。    
    我们一交谈,就十分投缘,这可能因为我们两人拥有其他女生所不具有的冷傲气质,加上她的外号叫“黑牡丹”,而我的外号叫“白玫瑰”,一黑一白走在一起可以夺走所有男生女生的眼光。我们间有总也说不完的话,更多的时候是我在倾听她滔滔不绝的悄悄话——她的故事或她的秘密。


第一部分少女怀春(2)

    因为我军营的家离大学不远,所以我要求走读,而她住在徐家汇,平时只能住女生宿舍,所以下完课我有时就带她上我家一起做功课。    
    记得一个晚上,在我那间小得足以藏得住秘密的卧室里,斜靠在床上的她,告诉了我她已不是处女的事实,这着实令当时的我听得面红耳赤,紧张得连手心都冒出了汗,她还说她认为与男人做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一件事,整个儿身体舒服得像坐上飞机入云雾,那一刻会把什么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她还脱掉衣服,褪去乳罩,指着她那两只浑圆的乳房对我说:“我以前的乳房像尖尖的面团,但自从与男人做爱以后,被摸成现在这样圆鼓鼓的,成了发了酵的大馒头,你说奇妙不奇妙?”    
    我听出了一身冷汗,只感觉血脉往上涌,心跳加快。我没有看不起她,相反对神秘的性还充满了一些渴望,一份期待。只是我太替她担心了,将来谁会娶她呢?    
    我们之间友情依旧,她经常来我家,有时夜自习结束时已是夜深人静,我母亲就会留她宿泊,与我挤在那张还算宽的小床上。    
    80年代中期的上海,家里普遍没有浴室。好几次,我带着盛燕子去军营里的集体浴室沐浴,我与她总是宁愿等一些时间才轮到入单间洗澡,两人一个房间共用一个笼头冲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