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娃娃-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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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更长时间。像去郊游。雪非常好看,正是我喜欢的样子
。
我们走进了医院的四楼的一间屋子,很可笑的是房间前挂着的牌子竟然是“精神病科”。一位女医生坐在巨大的桌椅旁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靠,不会吧?这位医生也太不“温馨”了,我记得我爸我妈可说过带我来看的是“心理医生”。“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说。
“那你还来这儿干嘛?快点儿,我问你叫什么名儿呢!”
“……”
她看着我,停下手中的笔。“你是不是觉得这个很有个性?你是觉得很叛逆吗?”
“……我坐在这里,对你就是一种恭维。”我对她说。
她吃惊地张大嘴,然后就作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很体贴地说:“是吗?”我想她可以把我当成疯子了!一个真正的疯子!我笑得流出了眼泪。那么我是到这学期末都不用上学了。
回去的路上我们在一个店里吃了一顿非常好的涮羊肉。仿佛为了庆祝什么似的。我高兴了一秒钟忽然想起没有什么可以庆祝的,难道父母会庆祝我终于休成学了?我们坐车回去的时候恰是四五点钟学校放学的时间,沿路各大中小学里都涌出无数天真活泼穿校服或不穿校服的学生,他们欢快的人影在白茫茫的雪地上显得格外鲜艳。
就是这样了。第二天早晨我不用6:30起床了,不用担心迟到了,不用做广播操了,不用下楼排队买饭,不用考试,不用开会,不用上机,不用……
统统结束了。
第四章 我丢失了我的小女孩一声不响地狂奔
所有的美好都跟随着逝去了
我喜欢冬天的风
告诉我你需要的是坚强
现在我走了我要走了
我已经走了
留下一群人在痛哭流涕
就让你们去后悔吧!
我走了!
在我休学的这个冬天,我被介绍来到一家杂志社。以前我总是去玩。那个杂志社在五棵松附近的一个军队大院里。有时候我会在下午去,午后的阳光射在院子里的伟人雕像上,有种宽厚温暖的质感。我喜欢那里温暖而慵懒的气氛。当然,每个人都忙,除了我。
办公室里的灯很亮很柔和,每个人都有一张半隔离的办公桌,我想,什么时候才会有属于我的一格?办公室有时人多,有时人少,我常常坐在左面最后一张桌子上,静静地呆着。在他们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反正肯定不会是一个痛苦的人吧。你知道我是有多努力去微笑。事实上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常常感到悲伤。我喜欢哭,常常从头哭到尾,就像80年代的传奇乐队The Smiths的歌迷一样,把时间用在喝茶、赏花、穿绒线毛衣、参观死去的诗人墓地上,然后他们哭泣着,想要去死。怪不得我喜欢红色和灰色。我常常沉溺于一种消沉的感觉,并在痛苦的冥想中获得了一种奇怪的欢愉感。他们有钱,有阅历,可以请朋友吃饭,身上涂着好闻的香水味,说话的声音很温柔。这就是我迷恋他们的原因。我想,我现在喜欢你们,就会做出喜欢你们的样子。我想我只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但我喜欢这样。
现在想想我那会儿简直疯了,我会在冬天的棉衣里面穿短袖的衬衣,只为了博得Y和Z的一句称赞:“还是春树年轻啊!”我便作天真状。
Y和Z是一起去英国留学回来的朋友,Y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他热爱摄影和足球,惟独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他留着长发,只有眼睛还像一匹马一样年轻。Z比他小几岁,我在办公室里经常看到他一边上网查资料一边给女人打电话用英语窃窃私语。
办公室里还有一个女的,长头发。可能也是某个版的编辑,不过不知为什么她老看我不顺眼,跟我说话也爱搭不理的,可能觉得我幼稚吧,我也不喜欢她冬天还穿着“自由马”的长裙,还背一个小皮包。老气横秋。
Y给他们拍照,每当我靠近他的时候,我都能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水味道。但我不知道他用的是什么牌子。
骑车在无人的大街上,风已经不很凉了。我想念冬天。特别特别冷的冬天。我这个人怎么回事,冬天那么冷,我怕冷,我的长裤很瘦,根本套不下秋裤,但这个冬天我是和一群我喜欢的人一起度过的。我怀念冬天的雪地里帮Z买润喉片。在冬天走路来杂志社,我不感觉很冷。我曾想买几支花,我是那么地想送他们花,但我想我买不起。
我一遍一遍地看到Z在电话中用柔和悦耳的英语和别人聊天,每当那时我就想堵住耳朵不想听到我根本听不懂的英文。
春天似乎一转眼就到了。他们的工作开始紧张,常常外出采访,每次来都很少见到一面。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会不再迷恋他们,这让我难过。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无法抑制的,这更让我难过。
我长久长久地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有时候我会带一束花去,放在大雪碧瓶剪成的简易花瓶里。
阳光从窗口射进来,窗子开着一点点,为了透空气。他们每个人都在忙,没有人有时间理我。我的青春在这空气中,在这巨大的房间和光亮中轻轻消磨。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空空的房间。我想我要疯了,这桌子这椅子统统张着大嘴要把我噬掉。我是这么不受欢迎的。青春不过是一个年龄,他们不需要别人的年龄来告诉他们已经老去的事实。他们不需要一段压缩的年龄一支新鲜的伤口。
我到他们的宿舍去找他们。Z一个人在,他告诉我Y在外面拍照片呢。
我们坐在客厅看ChannlV。
我看着杂志,悄悄看着他。他在用电话和人聊天,声音很低很温和,间杂着笑声,温柔且暧昧不堪。有时会低低地顺畅地说一大串英语,清泉流水般好听。那么骄傲。而这个夜晚,注定是要被我的感情和冲动搅得一塌糊涂。
我梦游似的走进他和Y的卧室,看到大瓶的CK香水。哦,原来他们是用的CK。我闻到那迷人的香味。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暴怒起来。
“你什么时候回家啊?已经快十点了,我明天还要上班,我想休息了。”
我跺跺脚,百转千回说不出心事,我们之间是如此遥不可及。一瞬间我心里万念俱灰。这个世界果然是残忍的。我挣扎着走到他面前,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他避开了。其实我是想坐在他的腿上。我愣了一下。“你以前受过什么伤害吗?”Z用研究的眼光着着我。
“什么呀……”我想笑。
他变得严肃起来,“你不真诚。”他说。
我低下头。好吧!我不真诚。那就……去他的吧。我说我走了,他从凳子上起身送我,在门口时他笑嘻嘻地说:“你这个小流氓……你还挺疯狂的,你这个新新人类!”
我看了他一眼,逃走了,有一种像粘稠的血液样的东西迅速充满了我的大脑。我跑起来都能听到那晃动的响声。那样飞快地奔跑啊奔跑。这是怎样一个世界!风像刀子一样猛灌到我的裤子和胸膛里,我一声不响地狂奔。
第五章 爱河的深渊死蝴蝶
又一个冬天过去了。每一个冬天都是一样寒冷,十四岁、十五岁……而现在是春天,刮沙尘暴的天气。
那天下午我决定去一趟方舟书店,那儿有一个年轻的男店员叫白开水。我到那时发现
他穿一件九寸钉的黑T恤,头发剪短了,显得人小了一圈儿。
“嘿,谁来了,我说是谁来了,我们的春树大小姐今儿怎么有功夫大驾光临?”白开水看见我来了,热情地伸出胳膊,略显夸张地喊到。几个看书的人被他这一喊,抬头看了我一眼。一个我采访过的乐部主唱杰斯也在,还戴着他那副黑边眼镜,脚踏一双喷成黄色的战靴。
他问我采访稿写得怎么样了,我说快写完了。然后我还给他上次向他借的那盘“死蝴蝶”乐队的小样。
“怎么样?”他问。
“还成。B面有些歌还不错。”我说。
“是吗?”他露出不屑的笑容,“可他们技术也太差了。我都没有听完。第一首歌听了几句我就受不了了,都快死了,操,就这样还出小样呢?”
我没理他。北京地下音乐圈里真是互贬成风。
“他们就两个人吗?”我问。
“啊,没贝司。”
我打开磁带盒,看到他们的编制。
“死蝴蝶”乐队
吉他/主唱:G鼓:LCNTC
上面还附有G的呼机号码。这两人用的都是英文名,这让我对他们的神秘面目有些不解。我半开玩笑地呼了“G”,在想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一会儿电话响了,白开水先接:“喂,你好,方舟。”然后和他聊了一会儿,戏谑地说有人说你的音乐不错啊。
我在书店里走来走去。这家音乐书店其实很小,也就十几平米吧,但有许多前卫的书和杂志,书店外面是各个乐队贴的演出或招乐手的海报,半面墙的CD分别卖十五元和一百五十元不等,还有许多北京和外地乐队的小样,柜台兼卖欧美乐队T恤、贴纸,杂志。我拿了几份免费的《Bei Jing Scene》(《北京找乐》),和放在那儿的《阅读导刊》,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越来越像主人了。白开水不时接到电话,刚开头他总要小心翼翼毕恭毕敬地点头哈腰一下:“你好,方舟书店。”如果不是别人询问来书的情况,就肯定是他的各路朋友给他打的电话。那可就欢了,嬉笑怒骂这叫一个乐。记得白开水刚来时,整个一个刚进城的苦孩子,家还在胶东农村。现在他可好了,呆在书店里,接触的人多了,又都是乐手,他还和其中一些善侃的处得不错。所以有人没事就愿意去趟书店,聊聊天,找饭局之类的。还经常能听到这样的对话:
“最近干嘛了?”
“烦。呆着。原来还看演出,特累。现在不看了,又特无聊。唉,说白了,我这人就是不适合活着。”
或者:“我为海子死!”
“我也要卧轨!”
……
我坐在那里,陷入了沉思,沉浸在一种莫名其妙无所谓的神情之中。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走。窗外刮着风,土黄色的沙尘席卷整个北京城。三月末,北京正陷入每年一季的沙尘暴中。而我们坐在屋里,暂时不必理会窗外糟糕的天气和许多烦心的事。我并不太在乎时间,我什么都不拥有,除了时间。半个小时以后G来到书店。
“那天北京正刮着狂风,我本来打算买些吃的回家玩电脑的。”
G说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并没有太注意,只看到一头绿头发,心想:又是一个朋克妞。他把我当成了杰斯的女朋友。
G见到杰斯问了一下他关于小样的看法,杰斯说没怎么听。然后他们聊了一下关于演出的事。我听到G让杰斯帮他找演出,杰斯说没有贝司不成。两人好像就聊到这儿。
我走过去问:“你就是死蝴蝶乐队的主唱吗?”
“是。”
“你们对乐队的贝司手有什么要求吗?”
他盯着我的眼睛:“没要求。只要有共同的理想就行。”
“让我当你们的贝司手吧。”我说。
我就是这样认识了G,那天我让他陪我去到对面的街上买棒棒糖。但怎么也买不到樱桃味的,我连那个牌子是什么都忘了,只记得里面有泡泡糖,可以吹很大的泡泡。最后我试探性地买了两支,给他一支,他有些腼腆地说:“谢谢,不吃。”
我给白开水和G看我去年回老家时照的照片。
“照得不好啊,用傻瓜相机拍的。”我对他们说。
照片上我的穿着红色的棉袄,头发是黑色的,在草垛边上和结了冰的河边上和我妹妹又叫又笑。
G看着我的照片,笑着说:“怎么跟红高粱似的。”
当天,他带我去看我们乐队的鼓手。鼓手上高三,他的学校就在附近。于是我们骑上车,他戴一副有些滑稽的黄色墨镜,我们七拐八拐地找到了鼓手的学校——铁路三中。那座学校有一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