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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我的梦想在燃烧-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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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莫言的《檀香刑》可以成为鲁迅所开创的国民性批判序列中的又一部力作。然而,让人遗憾的是,莫言企图将乌合之众塑造成“高大全”的“英雄群体”的努力,破坏了《檀香刑》的真实性和思想价值。    
    


第三卷·光如何灼痛自己在语言暴力的乌托邦中迷失(5)

    四、义和团运动是怎样发生的?    
    在《檀香刑》中,莫言以“个人的偶然遭遇”来遮蔽义和团运动宽广的社会基础和深刻的历史动因,显示了他对文化和历史的双重的虚无主义姿态。不仅莫言,大多数的当代作家也持同样的姿态,我们在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陈忠实的《白鹿原》,在刘震云的《故乡相处流传》等作品中都可以清晰地发现这种姿态。    
    义和团是必然会发生的。它的背后是西方的基督教信仰与中国的民间信仰的冲突、是西方突飞猛进的现代文明与中国这个停滞僵硬的帝国的冲突。这种冲突虽然并非不可调和,但不幸的是,当时统治中国的是以慈禧为代表的愚昧而残暴的专制统治者。他们面对西方文明时那歇斯底里的癫狂,使得双方的冲突如同火上浇油,愈演愈烈。正如历史学家唐德刚所说,满清统治者企图“挤入国际轮盘大赌场,却不知任何赌法,既无赌术,又无赌品,更无赌本,只知乱下赌注,瞎赌一场”,最后酿成千百万人民惨死、国际声誉更加败坏的悲惨结果。然而,《檀香刑》对于义和团运动的罪魁并无揭露和谴责。相反,作家描述的仅仅是一个家庭偶然的遭际所带来的一个地方的动荡。经过这种巧妙的、偷懒的阐释,善恶、对错、真假都搅和在一起了。    
    尽管如此,莫言在另一个层面上确地把握住了义和团的脉络:他发现了义和团运动与民间戏剧表演之间的共通性。小说的主人公孙丙是当地著名的猫腔艺人,他由猫腔艺人成为义和团的地方首领,其身份的变异正是义和团运动发展的一条线索。    
    在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宗教和戏剧在作用上并无严格区别。中国没有发达的宗教体系,宗教的位置便由多种多样的民间信仰和宗族活动所替代了。其中,民间的戏剧活动是公众共同的娱乐。民间的戏剧、节庆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它们成为义和团的土壤。著名学者周锡瑞论述说:“戏剧中不仅充满了许多被神话了的历史人物,而且为集体性宗教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机会。演员的作用是给观众带来欢乐和打动观众,他一直比专司宗教仪式的人拥有更多的个性和创造性自由。当义和团的宗教形式成为戏剧表演时,它也获得了这种创造性潜力。旧思想、旧神仙和旧价值全被赋予了激进的新潜力。为建立一个没有基督徒和西方传教士的自由世界,义和团将世界作为舞台,上演了一出他们自己创造的社会活剧。”29    
    如果说周锡瑞从“戏曲代替宗教”的角度来解读义和团,那么张鸣则从“戏曲取代教育”的角度作出了另一种别有意味的阐释。张鸣指出:“戏曲对义和团运动的影响绝不仅仅限于团民对戏曲人物的模仿与性格追求,作为浸润乡里的教育形式,作为家喻户晓的传奇故事,作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娱乐手段,戏曲的程式、行当、剧情及表演方式等等都对义和团群体意识的形成产生作用。”30在中国乡村社会中,能够接受正统儒家教育的人比例很小,大部分普通农民接受的是戏曲等民间文化所传达的伦理观念。可以说,戏曲之于他们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儒家学说之于他们的意义。    
    义和团运动几乎是一夜之间兴起的,却又没有诞生强有力的领袖人物。这大概也是莫言感到困惑的地方,所以他干脆将义和团的动因归结于某些偶然的因素。作家们经常使用这种“偷懒”的办法,殊不知作家虽然不用像史家那样严谨,但是在关键处的“偷懒”却会让作品留下致命的弱点。《檀香刑》中生动地描绘了义和团团民们的种种活动,他们装扮成历史上和神话中的各种人物,从岳飞到杨家将,从孙悟空到猪八戒,不一而足。这也正好印证了周锡瑞的观点:义和团的参与者们将民间宗教的符咒、跳神、武术和气功以及民间戏曲中的英雄好汉、神话人物统统综合起来。所有这些因素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喜闻乐见的,其中没有任何怪异的东西。它们来自生活,极易模仿。    
    在此种氛围下,演出戏剧的演员和观看戏剧的观众,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催眠”。普通的戏剧表演是如此,像义和团这样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同时“看”与“被看”的大型运动更是如此。“最能活灵活现反映人物形象的戏剧表演,总是对群体有巨大的影响。”31随着运动的推展,戏剧化的表演也就越来越夸张和盛大,进入“催眠”与“被催眠”状态的民众就越多。而当人们进入被催眠的状态时,“他的一些能力遭到了破坏,同时一些能力却有可能得到极大的强化。在某种暗示的影响下,它会因为难以抗拒的冲动而采取某种行动。”32这就是为什么义和团兴起迅猛,又带着“自发”色彩的原因。在这里,周锡瑞的论述与勒庞的理论又不谋而合了——“各路神仙、英雄豪杰和各种教义,能够在这个世界上大行其道,都是因为各有其深入人心的力量。当然,对他(它)们是不能讨论的,只要一讨论,他(它)们便烟消云散。”33    
    在《檀香刑》中,孙丙不仅不是一个“高”、“大”、“全”的正面人物,而且还是一个小丑式的“流氓无产者”。莫言没有把义和团的领袖塑造成一个完美的英雄,在这一点上,他显示了一个优秀作家敏锐的艺术直觉,孙丙以及他所领导的运动,并没有经过与外国军队和满清军队的激烈战斗就崩溃了。孙丙是被知县钱丁一个人生擒的——而钱丁则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好官。然而,在处理孙丙与钱丁的关系的时候,莫言却再次出现了失误,他把成败归结为两人的人品、智力乃至于当初挑起两人斗法的美髯。其实,两人成败的根源乃是两人背后不同的文化支撑点:钱丁所依靠的“大传统”——儒家伦理——虽然在西方近代文明的压迫下濒临瓦解,但它在面对民间的“小传统”的挑战的时候,依然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具有强大的应对力量。    
    与官府和官府所依靠的儒家文化(尽管儒家文化也在迅速地失效)相比,义和团以及它所依托的民间文化是虚弱的、松散的、充满矛盾的。根植在民间文化传统中的义和团形式,可以帮助我们解释这一次民众运动发出的巨大社会推动力及它的各种虚弱方面。当推动力消失的时候,虚弱的方面就暴露无遗了。    
    义和团为什么产生不了真正的领袖人物呢?这依然与它所依托的戏剧表演有关。虽然“假神附体”也出现在中国历史上其他农民起义中,例如太平天国中杨秀清假说天父下凡等,但在义和团运动中所有拳民都能降神,都能成为神,而不似其他农民起义中只有领袖享有这一权利。在此处,周锡瑞的分析是透彻的:“降神使所有参与者都感受到了心理上的鼓舞,它们自身亦借助巨大的神力来抵御外国武装精良的军队。请的神都是历史上口碑流传的英雄好汉,而不是宗教里的神祗。这些英雄好汉经常出现在集市戏台上,使得华北青年拳民有了模仿的样板。但另一方面,由于参与者都能成为神,都具有平等的地位,由宗教产生权威领导运动的可能性在义和团运动中就变得不可企及了,这是义和团运动组织薄弱的一个原因。当八国联军用武力大肆镇压时,义和团运动便如一盘散沙,溃泻千里,很快就消失在历史舞台上了。”34当每个参与者都能直接成为戏剧中的神仙和英雄(在中国古代的民间文学和戏剧中,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英雄都被神仙化了)的时候,首领就不可能凭借自身的才干获得众人的拥戴。    
    由此也可以发现,“小传统”与“大传统”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当“大传统”失去生命力的时候,“小传统”不可能像一根独木一样支撑起整个大厦来。义和团所依托的是一套没有蕴含新兴生产力的意识形态,它只能是一场闹剧,正如张鸣所指出的那样:“小传统必须有所附丽才能富有生机,一旦大传统在西学面前一败涂地,小传统也只能支撑起一场分散的运动。戏曲的影响无论有多么大,它同诸如教门的、巫术的、善书的种种影响一样,构成不了一个富有成效的斗争意识体系。有很多人遗憾从运动水平上看,义和团比之太平天国是一种退步。的确,仅仅依靠乡土文化的陈旧的养料,是不可能演出一场威武雄壮之大剧的。”35换言之,在中国的土地上,义和团运动的发生是必然的,它的失败也是必然的。    
    《檀香刑》本应当以文学的形式揭示同样的历史真实,但是由于作家自身思想能力的匮乏和对故事完整性的迷恋,致使这部作品只能成为一部人们的“休闲读物”,而无法为我们提供新鲜的、丰富的思想养料。    
    五、没有神性质素的“爱情”    
    一如当代的历史小说或者带有浓厚历史背景的小说,在《檀香刑》中,爱情作为一种重要的“调料”得以呈现,而且呈现为一种极度变态和扭曲的状态。    
    小说的女主人公眉娘具有多重身份:首先,她是屠夫身份的、有些痴呆的小伙子小甲的妻子,而小甲是“天下第一刽子手”赵甲的儿子;其次,她是猫腔班主、义和团首领孙丙的女儿;第三,她又是知县钱丁的干女儿——很自然,这种“干女儿”与“干爹”的关系,实质上是畸形的性关系。    
    作为一个女性形象,“狗肉西施”眉娘是不可信的。作者试图将这个天足的女子刻画成追求个性、追求自由、追求爱情的女权主义的先驱。然而,在另一方面,眉娘依然是被男性用淫荡的目光观赏的“画中人”。人们观赏她与观赏她那被酷刑处死的父亲,使用的是同样的眼光和心态。    
    在我看来,眉娘仅仅是一个小说中的煽情元素,而没有自足的生命——尽管小说的开篇第一章就是“眉娘浪语”。    
    小说写眉娘与钱丁的“一见钟情”,花费了不少的笔墨:    
    “四目对视,目光如同红线,纠缠在一起。……两个人闪电般地拥抱在一起。两个人如两条蛇纠缠着。彼此都使出最大的力气。他们的呼吸都停止了。周身的关节嘎嘎作响。……然后,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什么力量也阻止不了他们了。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庄严的签押房里,没有象牙床,没有鸳鸯被,他和她蜕掉蚕壳,诞生出美丽,就在方砖地上,羽化成仙。”36    
    


第三卷·光如何灼痛自己在语言暴力的乌托邦中迷失(6)

    我不知道究竟“美丽”在何处,我也不知道莫言为什么要渲染这样的爱情。在我看来,惟一的可能就是迎合世俗的阅读趣味。而这种阅读趣味正是当代作家们培养起来的。作者与读者处于互动的状态之中。我在苏童、余华、叶兆言、贾平凹、陈忠实、王安忆等当代小说大家的作品中都读到了类似的“爱情”。无论是北方那粗犷的野蛮,还是南方那潮湿的靡烂,骨子里都是某种疯狂的性的欲望。这种性的欲望与权力紧密地纠缠在一起。眉娘“爱”钱丁,最大的原因是因为钱丁是知县,钱丁的权力能够给她带来好处。因此,与其说这是爱情,不如说依然是对权力的欲望。    
    在中国的当代文学中,爱情一直处于缺席的地位。    
    爱情是人类身上最接近神性的部分。爱情验证着人类的尊严,爱情显示着人类的高贵。有爱情的人生是永恒的人生,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人生。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爱情”是一种广义的爱情,我指的是人类爱整个世界的能力。    
    其实,中西文化之间的一个重大差异,就是将爱情放置在不同生命的位置之中。中国文化的根基是伦理和秩序,西方文化的根基是爱和尊严。圣经中的《雅歌》就是一首卓越的爱情诗:“爱情,众水不能熄灭,大水也不能淹没,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雅歌:八章七节》)在中国诸子百家的经典中,我们很难发现这样的阐述。西方能够诞生为了爱情放弃权力的国王和骑士,中国却盛产为了获得权力而抛弃爱情的懦弱的士大夫。在西方,爱情具有独立的精神价值,有没有爱情是衡量人是否幸福的标志;在中国,爱情却是等级秩序中无足轻重的附属品,爱情被排斥在男权世界的“成功观”之外。    
    即使在东方文化的内部,在这一点上,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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