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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全三国文-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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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诚,岂将有启《金》信国史而后乃寤哉?使夫昭成均年而立,易世而化,贸
臣而治,换乐而歌,则汉不独少,周不独多也。(案:此即《典论》也。《御览》
删改,持论顿殊,但《类聚》不引《典论》,故附录之。)
    ○终制
    黄初三年冬十月,表首阳山东为寿陵,作《终制》。
    礼,国君即位为卑,存不忘亡也。昔尧葬谷林,通树之,禹葬会稽,农不
易亩,故葬于山林,则合乎山林。封树之制,非上古也,吾无取焉。寿陵因山为
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
骨无痛痒之知,冢非栖神之宅,礼不墓祭,欲存亡之不黩也。为棺椁足以朽骨,
衣衾足以朽肉而已。故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无施苇炭,
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刍灵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
玉,无施珠襦玉匣,诸愚俗所为也。季孙以敛,孔子历级而救之,譬之暴骸
中原。宋公厚葬,君子谓华元、乐莒不臣,以为弃君于恶。汉文帝之不发,霸陵
无求也;光武之堀,原陵封树也。霸陵之完,功在释之;原陵之堀,罪在明帝。
是释之忠以利君,明帝爱以害亲也。忠臣孝子宜思仲尼、丘明、释之之言,览华
元、乐莒、明帝之戒,存于所以安君定亲,使魂灵万载无危,斯则贤圣之忠孝矣。
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堀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堀,至
乃烧取玉匣金缕,骸(《文选》》注作“体”。)骨并尽,是焚如之刑也,岂不
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桑、霍为我戒”,不亦明乎?其皇后及贵人以下,
不随王之国者,有终没,皆葬涧西前,又以表其处矣。盖舜葬苍悟,二妃不从,
延陵葬子,远在嬴、博,魂而有灵,无不之也。一涧之间,不足为远。若违今诏,
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为蔑死君父,不忠
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在尚书、秘书、三府。
(《三国志·魏文帝纪》。案:陈寿但出篇名,不言《典论》。据《文选·七哀
诗》注引《典论》曰:“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堀,至乃烧取玉匣金缕,体
骨并尽。”知《终制》是《典论》之一篇也。)
    ○诸物相似乱者
    (案:《博物志》言魏文帝所记,而上文多引《典论》,明此亦《典论》也。)
    武夫怪石似美玉,蛇床乱蘼无,荠{艹尼}乱人参,杜衡乱细辛,雄黄似石留,
黄鳊鱼相乱,以有大小相异;敌休乱门冬,百步似门冬,房葵似狼毒;钩吻堇与
荇华相似,拔楔与卑解相似,一名狗脊。菊有二种,苗花如一,唯味小异,苦者
不中食。野葛食之杀人,家葛种之,三年不收;后旅生,亦不可食。(连江叶氏
本《博物志》七)
    ○以下篇名皆缺
    天下无切玉之刀,火浣之布。(《抱朴子·内篇》论仙云:“魏文帝穷览洽
闻,自呼于物无所不经,谓天下无切玉之刀,火浣之布,及著《典论》,尝据言
此事。”)
    火性酷烈,无含生之气。(《搜神记》十三。汉世西域旧献火浣布,中间久
绝。至魏初,时人疑其无有。文帝以为火性酷烈,无含生之气,著之《典论》,
明其不然之事,绝智者之听。及明帝立诏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
格言,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永示来世。”至青龙三年二月,西
域献火浣布袈裟,于是刊灭此论。)
    火尚能铄石销金,何为不烧其布?(《法苑珠林》四十七)
    苏林。(《三国·王粲传》注引《魏略》曰:林字孝友,文帝作《典论》,
所称苏林者也。)
    逾长城之阻,登单于之台。(《北堂书钞》十三。案上文先引《典论》云:
“孝武征匈奴,埽五王之庭。”又云:“刈单于之旗,探符离之窟。”今皆在
《论孝武》篇,此复云云,未知同篇与否,故附于末。)
    结绳而治。(《北堂书钞》十五)
    北海郑玄,学之渊府。(《北堂书钞》九十七)
    君子谨乎约己,弘乎接物。(《文选》陆士龙《大将军宴会诗》注,《任彦
升、王文宪集·序》注)
    欲得二女充备六宫,佐宣阴阳,聿修古义。(《文选》范蔚宗《后汉·皇后
传论》注)
    汝南许劭,与族兄靖,俱避地江东,保吴郡,争论于太守许贡坐,至于手足
相及。(《御览》四百九十六)

    ●卷九·魏九
    ☆明帝(一)
    帝讳,字元仲,文帝太子。黄初七年五月即位,改元三:太和、青龙、景
初,在位十三年,谥曰明皇帝,庙号烈祖。有集七卷。(《唐志》作十卷)
    ○游魂赋
    崆峒丹穴,孤竹北户。沈沦冥,岂有所睹。(《北堂书钞》一百五十八)
    ○喻指华歆诏(黄初七年十二月)
    朕新莅庶事,一日万几,惧听断之不明。赖有德之臣,左右朕躬,而君屡以
疾辞位。夫量主择君,不居其朝,委荣弃禄,不究其位,古人固有之矣,顾以为
周公伊尹则不然。洁身徇节,常人为之,不望之于君。君其力疾就位,以惠予一
人。将立席机筵,命百官总己以须,君到朕然後御坐。(《魏志·华歆传》。)
    ○改元诏
    先帝即位之元,则有延康之号,受禅之初,亦有黄初之称,今名年可也。
(《宋书·礼志一》。)
    ○封聊城王诏(太和元年)
    昔象之为虐至甚,而大舜犹侯之有鼻。近汉氏淮南、阜陵,皆为乱臣逆子,
而犹或及身而复国,或至子而锡土。有虞建之于上古,汉文、明、章行之乎前代,
斯皆敦叙亲亲之厚义也。聊城公茂,少不闲礼教,长不务善道。先帝以为古之立
诸侯也,皆命贤者,故姬姓有未必侯者,是以独不王茂。太皇太后数以为言。如
闻茂顷来少知悔昔之非,欲修善将来。君子与其进,不保其往也。合封茂为聊城
王,以慰太皇太后下流之念。(《魏志·乐陵王茂传》)
    ○议定庙乐及舞诏
    礼乐之作,所以类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乐以舞为主,自黄帝《云
门》以下,至于周《大武》,皆太庙舞名也。然则其所司之官,皆曰“太乐”,
所以总领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庙乐未称。其议定庙乐及舞,舞者所执缀
兆之制,声歌之诗,务令详备,乐官自如故,为“太乐”。(《宋书·乐志一》,
《通典》一百四十一)
    ○日蚀求言诏(太和初)
    盖闻人主政有不得,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故日月薄蚀,
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于皇神,故
上天有以寤之。宜励政自修,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未有父欲责
其子,而可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具禳祠,于义未闻也。君公
卿士,其各勉修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宋书·五行志五》。
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祈禳,帝诏曰云云。)
    ○下诏征管宁(明帝元年十一月)
    太中大夫管宁,耽怀道德,服膺六艺,清虚足以侔古,廉白可以当世。曩遭
王道衰缺,浮海遁居,大魏受命,则襁负而至,斯盖应龙潜升之道,圣贤用舍之
义。而黄初以来,征命屡下,每辄辞疾,拒违不至。岂朝廷之政,与生殊趣,将
安乐山林,往而不能反乎!夫以姬公之圣,而德不降,则鸣鸟弗闻。以秦穆之
贤,犹思询乎黄发。况朕寡德,曷能不愿闻道于子大夫哉!今以宁为光禄勋。礼
有大伦,君臣之道,不可废也。望必速至,称朕意焉。(《魏志·管宁传》)
    ○下公卿议复肉刑诏
    太傅学优才高,留心政事,又于刑理深远。此大事,公卿群僚,善共平议。
(《魏志·锺繇传》。)
    ○诏张益邑(太和二年春)
    贼亮以巴蜀之众,当虎之师,将军被坚执锐,所向克定,朕甚嘉之。益邑
千户,并前四千三百户。(《魏志·张传》。)
    ○刊典论诏(太和二年四月戊子)
    先帝昔著《典论》,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庙门之外及太学,与石经并以永
示来世。(《魏志·齐王芳纪》注引《搜神记》)
    ○贡士先经学诏(太和二年六月)
    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自顷儒官,或非其人,将何以宣明圣道?其高选博
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赦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魏志·明帝纪》,又见
《御览》二百三十六)
    ○诏雍丘王植(太和二年)
    皇帝问雍丘王,先帝昔常非于汉氏诸帝积贮衣被,使败于函箧之中,遗诏以
所服衣被赐王公卿官僚诸将,今以十三种赐王。(《初学记》二十。曹植表称,
诏曰云云。)
    ○报杨阜诏(太和二年后)
    间得密表,先陈往古明王圣主,以讽暗政。切至之辞,款诚笃实,退思补过,
将顺匡救,备至悉矣。览思苦言,吾甚嘉之。(《魏志·杨阜传》)
    ○答东阿王论边事诏(当在太和三年)
    制诏。览省来书,至于再三。朕以不德,夙遭凶。圣祖皇考,复见孤弃。
武宣皇后,复即玄官。重此哀茕,五内伤剥。又以眇身,暗于从政。是故二寇未
诛,黔首元元各不得所,虽复兢兢坐而待旦,惧无云益。王侠辅帝室,朕深赖焉,
何乃谦卑,自同三监?知吴蜀未枭,而海内虚耗为忧,又虚边将,或非其人。诸
所开喻,朕敬听之,高谋良策,思闻其次。(《文馆词林》卷六百六十四)
    ○议追崇处士君号谥诏(太和三年六月)
    尊严祖考,所以崇孝表行也;追本敬始,所以笃教流化也。是以成汤、文、
武,实造商、周,克昌王业,而《诗》、《书》之义,追尊稷契,歌颂有、姜
原之事,明盛德之源流,受命所由兴也。自我魏室之承天序,既发迹于高皇、
太皇帝,而功隆于武皇、文皇帝。至于高皇之父处士君。潜修德让,行动神明,
斯乃乾坤所福飨,光灵所从来也。而精神幽远,号称罔记,非所谓崇孝重本也。
其令公卿已下,会议号谥。(《魏志·刘晔传》,《通典》七十二)
    ○禁外藩入嗣复顾私亲诏(太和三年七月)
    礼,皇后无嗣,择建支子以继大宗,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何得复顾私亲哉!
汉宣继昭帝后,加悼考以皇号;哀帝以外藩援立,而董宏等称引亡秦,或误朝议,
遂尊恭皇,立庙京都,又宠藩妾,使比长信,叙昭穆于前殿,并四位于东宫,僭
差无度,人神弗,而非罪师丹忠正之谏,用致丁、傅焚如之祸。自是之后,相
踵行之。昔鲁文逆祀,罪由夏父;宋国非度,讥在华元。其令公卿有司深以前世
行事为戒。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则当明为人后之义;敢为佞邪导谀时君,
妄建非正之号以干正统,谓考为皇,称妣为后,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其书之
金策,藏之宗庙,著于令典。(《魏志·明帝纪》,又《宋书·礼志四》)
    ○诏青州刺史礼遣管宁(明帝三年十二月辛酉)
    宁抱道怀贞,潜翳海隅,比下征书,违命不至,盘桓利居,高尚其事。虽有
素覆幽人之贞,而失考父兹恭之义,使朕虚心引领历年,其何谓邪?徒欲怀安,
必肆其志,不惟古人亦有翻然改节以隆斯民乎!日逝月除,时方以过,澡身浴德,
将以曷为?仲尼有言:“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哉!”其命别驾从事郡丞掾奉诏,
以礼发遣宁诣行在所,给安车、吏从、茵蓐、道上厨食,上道先奏。(《魏志·
管宁传》。)
    ○策试罢退浮华诏(太和四年二月)
    世之质文,随教而变。兵乱以来,经学废绝,后生进趣,不由典谟,岂朕训
导未洽,将进用者不以德显乎?其令郎吏学通一经,才任牧民。博士策试,擢其
高第者亟用,其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魏志·明帝纪》,又《艺文类
聚》五十三)
    ○谥锺繇诏(四年四月)
    太傅功高德茂,位为师保,论行赐谥当先依此,兼叙延尉于张之德耳。(
《魏志·锺繇传》注引《魏书》。有司议谥,诏曰云云,乃策谥曰成侯。又见
《御览》五百六十二)
    ○听曹真分邑封曹遵、朱赞诏(太和四年九月)
    大司马有叔向抚孤之仁,笃晏平久要之分。君子成人之美,听分真邑,赐遵、
赞子爵关内侯各百户。(《魏志·曹真传》。)
    ○答张诏(太和四年)
    昔祭遵为将,奏置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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