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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风起青萍--作者_皎皎--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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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是彻底的坏了,怎么都拼不上,没法再用。之璐手臂疼,不能再骑车,一步步的走到了西苑宾馆。前台小姐声音清脆的回答她:十分钟前,他已经结帐离开了。也就是说,错过了。 

        从医院回到寝室,之璐用座机给陶儒打电话,他大概正在回家的车上,可以听到车声风声交织在一起。 
        在她开口之前,陶儒先抢过她的话:“之璐,早上的事,是我唐突,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最好的圣诞节,可现在发现,给不了你。我们两个人,不论是性格还是思考方式,在这些年里都变化得太多了。你什么都不用再说。我需要时间思考,而你也比我更需要时间想一想你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糊涂下去,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挂上电话,之璐抱着膝盖蜷缩着坐到椅子上,大脑一团混乱。她想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她不喜欢陶儒碰她;但是他要走,那么失望的离开,她心里一样失落。她顺手打开电脑,点开一部欧洲电影,四个小故事里都有一个美丽修长的女人,喜船深色风衣,眸子里溢满光泽,那双眼睛,就是过去。 

        电话又响了,她不想接,但寝室现在只有她一个人,电话不知疲倦,最后只有抓起电话,神游物外的说了句:“喂?” 
        想不到是叶仲锷,他声音温润:“之璐,你手机关机了?所以我打到寝室,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打扰。”之璐掩饰住抑郁的心情,客气的回答。因为失神,大脑不能成功的找出下一句话,就顿在那里。 
        几秒钟后叶仲锷问:“你在看电影?” 
        “是啊。”之璐边回答边把电脑音响掉小一点。 
        “云上的日子?我喜欢最后那个故事。” 
        之璐呆了呆:“你怎么知道我在看这个?” 
        叶仲锷声音带笑:“刚刚我听到苏菲马索的声音,她说,我杀了我的父亲。她的英文很有特色。” 
        之璐有点诧异:“你还喜欢看这个电影?我以为男生都不会太喜欢,深涩难懂到了极点。” 
        “我看过安东尼奥尼的《一个导演的故事》,所以特地找了这部电影看了看。文字和电影结合起来,感觉不比一般。我记得,电影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每一幕映像背后都不仅仅是它本身,而在那映像之后又有另一个,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直至那最绝对无人可见的终极现实。是这样吧?我记不太准了。” 

        之璐连连点头说:“是的是的。不过你说的这本书我倒没有看过,明天去图书馆找一找。” 
        “电影和文字还是有些相通。”叶仲锷说,“表达的东西到底是一致的,” 
        “是的,”之璐被他说得兴趣大起,“导演的文字往往比专业作家更准确和精致,真是镜头一样的语言啊……” 
        这么一聊,几乎就刹不住车,从电影到天文地理,不觉大半个小时就过去了。之璐从来没有烫电话煲的习惯,可跟他就是例外,总能滔滔不绝的谈下去。目光从电脑上扫过,猛然想起时间,之璐恍然:“啊,都聊了这么久。叶先生,真不好意思,浪费你的时间了。” 

        叶仲锷顿了顿:“没有,之璐,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好了。” 
        之璐惊诧:“我都习惯这么叫了,叫别的不习惯。” 
        他微笑:“那慢慢改吧。今天晚上,准备干什么?” 
        之璐说:“看电影,反正她们今天都不回寝室,我看通宵都没问题。” 
        “不出去玩?今天晚上很多活动。” 
        “不出去,”之璐歪着头,脸颊慢慢的搁在膝盖上,“一个人也挺好的。” 
        叶仲锷沉吟着问:“你们又吵架了?” 
        不知怎么的,之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告诉他自己跟陶儒吵架的理由,她看到自己手上的淤青和擦伤,轻描淡写的说:“没有,没有吵架。我们挺好的。我摔了一下而已,所以不出去。就这样吧,再见。” 

        搁下电话,叶仲锷下意识的就去摸车钥匙,拿外套,动作一气呵成。匆匆走到门口时才想起来,她压根就不希望自己去看她,进退两难,就这么怔在办公室门口,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别的女孩子,在某些方面总喜欢夸大和加工事实;钟之璐却不这样,说她骄傲也好,倔强也罢,总之,她绝不会把自己的弱点伤痛暴露出来。她说没事,往往就是有事;她说摔了一下,绝对摔得相当严重,手足受伤毫无疑问,疼痛不说,恐怕走路都有困难。那这段时间谁照顾她?不小心摔到了又怎么办? 

        可他又以什么借口去看她?她不善说谎,笨拙的自圆其说不用戳就破了。不论有心无心,她已经开始防着他。如果,他现在出现在她面前,她再怎么迟钝,恐怕也能猜到三分。只要一日没跟陶儒彻底分开,她就不可能接受他。 

        叶仲锷沉默半晌,把外套重新挂在衣架上,折回办公桌前,重新坐下。 
        他呼出一口气,双手渐渐紧握,嘴角浮起微笑,不着急,再等一等。 

      圣诞节元旦一过,期末考试渐渐逼近。之璐每天拖着腿去上课上自习,被班上的同学誉为本年最佳劳动模范。她受了伤,不能到处采访,校报的工作暂时告停,偶尔写写稿子,帮忙校对一下。因此,空闲时间相较以前,反而更多。 

        有空的时候她会拿出普拉切特的书开始看。之璐英文相当不错,借助牛津字典,很快看完了第一册小说。普拉切特文字犀利,用词用典都非常的冷幽默。之璐屡屡看的笑起来,对这套书爱不释手。罗罗同学很不满意她这样自己独自一个人寻开心的做法,批评她说,钟之璐同学,不是我说你,你看你现在的眼神,闪闪发亮啊。就算看到绝世帅哥你都没这么激动过,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之璐不理她,继续读书。 
        罗罗摇头,深入揭发她:喂喂,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我可告诉你,你再这么故步自封下去,再漂亮都没人要啊。你看,陶儒都跑了。 
        之璐举手投降:麻烦您老人家让我看完书在批评我好不好? 
        劝说无效,罗罗摇着头离开;宿舍里再次只剩下她一个人。之璐把第一册放下,略微站起来,把书架上的第二册取出。 
        一封极薄的信封从封面和扉页之间滑了出来。信封洁白,底部有淡淡的蓝色条纹,没有邮戳和地址,只有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字体圆滑优美,精美的仿佛是印刷出来的:送给我亲爱的朋友。 

        这封信是怎么回事?送给她的么?信封没有封口的痕迹,也没有被人打开的痕迹,稍微一用力就鼓了起来,从敞口里看,里面有两三张纸。可是还是要确认是谁的,之璐略一犹豫,取出了其中一张。与其说是信纸,不如说是便条。看清楚便条上的内容后,有数分钟的时间,之璐根本无法动弹。 

        毫无疑问,写便条的人中文应该不会太好,字体歪斜,不算美观,但却没有语法上的错误。封上的内容很简单,不过三五行字:叶,我的朋友,这是你所需要的书。希望你挚爱的女孩看到它之后,能够露出笑容。 

        落款又回到了英文,一个叫亚历克的人。 
        之璐看着那张便条失神,然后思考,叶,应该就是叶仲锷了;挚爱的女孩,又是指的谁?迟疑了很久,她把便条重新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回信封里,拿起手机给叶仲锷打电话,声音提示说关机;半个小时后他打回来,解释说:“我刚刚下飞机,之璐,你找我有事?” 

        不知怎么的,他声音听起来很是沙哑。之璐竭力让自己镇定,仿佛情绪完全没有被干扰:“叶先生,我在那套普拉切特的书里发现了一封信,是给你的。” 
        “是么,”叶仲锷诧异,“什么信?”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之璐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把信送还给你。” 
        “前几天你摔倒了,走动不方便吧。我一会来学校找你。”声音里满是不容置酌的意思。 
        之璐哪里肯让他来找她,他如果在宿舍楼下出现,后果简直难以想象。她以更确信的语气开口:“不,不麻烦你过来。我的脚已经没事了。所以还是我去找你好。请问在哪里见面比较好?” 

        再次感受出她那种倔强的坚持,叶仲锷顿了顿,想着她的脚也许是真的痊愈了,答应她:“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怎么样?” 
        “好。” 
        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天空忽然阴霾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寒冷的味道。从公车的玻璃窗看出去,马路和人行道上的树都发着惨白的光,来往的路人一个个瑟缩着身体。棉衣,帽子,高筒的长靴好像还是不能去除那份寒冷。 

        之璐到达咖啡馆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初具规模。屋子里温暖,外面细雪飞舞,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确,今天不适合出门。 
        咖啡馆里有着淡淡醇香和缥缈的音乐,情调和格调一如既往的高雅。之璐站在厅里,看到了坐在墙角双卡座里的叶仲锷,他身穿深色毛衣,大衣搭在沙发上,左手端着咖啡杯,头微低,专心看着一本很厚的书。他长得是真的英俊,别的词都不能形容。英挺,俊朗,很简单的两个词,早就被人被人用烂了,可实际上确不是人人都能够这么形容的。之璐想,能用英俊形容的男子,一定是成熟,并且富有魅力。他五官硬朗,轮廓明显,侧脸看上去,颧骨,睫毛,鼻梁,下颚,线条一气呵成。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钟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里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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