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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

龙战士传说(版)-第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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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左手一招,逆鳞感应到我的力量,从大地精灵弓箭手的身上弹了起来,回到我的手中。
    此时的它,发出象阳光一样灿烂的光芒,而那具可怜的大地精灵弓箭手的尸体,却成了一只萎蔫了的柿子,逆鳞插在他身体上的时候,正在吸食他的血肉精华。
    这一回,死的人将是那二个魔法师。
    用了天魔解体大法后,我的力量大增,抑制魔法对我根本起不了丝毫的作用,我以近似于鬼魅般地速度,闪到那个正在咏唱封龙咒文的的魔法师的身旁。
    “诸方的神明啊,以……”咒文只念了一半就停住了,因为我手中的逆鳞已刺入他的口中,贯脑而入。
    扑哧!我抽出逆鳞,鲜血随着抽出的长剑喷射而出,虽然我退得极快,可是还是有几滴溅到了脸上,温温的,热热的,那种感觉非常的舒服。
    我扑向另外一个黑魔法师,继续着我的杀戮,此时班迪那三个剑士,还远在数米外。
    望着脸上带着血渍,有如地狱中出来的恶魔一般的我,他早已吓得魂飞魄散,百忙之中,竟用手中的黄金魔法杖来抵挡逆鳞的拦腰横斩。
    没有咒文,没有魔法,法杖还不如一把菜刀好用。吸食了人体血肉精华的逆鳞锋利无比,连人带杖,将他砍成两截,活生生地肢解了,肠子流了一地。
    望着洒了一地的肝脏肠胃,我丝毫没有恶心的感觉,相反,心中反而涌起了一种非常畅美的快感,而早已杀红了眼的班迪和那个白面鬼,还不知死活地扑过来。
    “老三老五!”
    “我要和你同归于尽!”
    他们俩连防守也不顾了,出手尽是一命换一命的招式。
    “哈哈哈,螳臂挡车!”
    我发出高亢难听的狂笑,对他们的攻击,视而不见,连人带剑,扑入白面鬼的枪风之中,逆鳞一架,御开班迪攻来的一击,同时一个肩撞,捣在白面鬼的胸膛上,强悍的龙劲透胸而入,对方胸骨尽碎,贴着地面滑了出去,不再动弹。
    “轮到你了!”
    我转向班迪,逆鳞狂舞,以攻对攻,逆鳞与狼牙棒交击了数十下,终于,狼牙棒也抵抗不住锋利无比的逆鳞,断成数截。
    “宰了你这个混蛋!”我象野兽一般地吼叫着,手中的逆鳞一剑接一剑地劈出,向着手上仅持着一小截铁棍的班迪,象抽鞭子似地,一连劈了十八剑,每一郊劈在他的身上,每一郊划开他的皮肉,深可见骨。班迪象牵线的傀儡,身体在逆鳞的砍劈下颤动个不停,一连挨了我十八剑,可是他就是无法倒在地上。
    “再见了,狮狂!”
    我冷笑着收剑后退,中了十八剑的班迪,浑身上下鲜血狂喷,这才向后一仰,倒在了神龙广场上。
    而那只胆怯的绵羊就在他们和我拼命的时候,不知逃到哪儿去了。
    由于已无人可杀,我闭上眼睛,握着逆鳞静静地站了一小会儿,让由于运用天魔解体大法而产生的狂暴的杀意慢慢地平息下来。
    “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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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微弱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我回头一看,呼救的人原来是那个被我一剑截成两段的黑魔法师,刚才那一剑,他居然还没有死。只是,现在的他,只余下上半截的身子还在地上爬动着,腰部以下的部分全被我斩断了,肠胃从被切断的伤口处流了出来,拖了一地。
    “救我。”他抬起头,用求救的眼神望着我,“我女儿还在家里等我呢,求你了。”他哀求道,脸上显露出疼痛至极的表情,他的伤并非不可救药之伤,要是有人立刻给他止血,并请来高级的僧侣用最高级的回复魔法“天使的慈悲”为他治疗,他还有得救。
    “为什么你不说你家里还有个八十岁的老母?这种理由太老套了。”我走到他的跟前,低下头,冷冷地看着脚下的蛆虫。
    “我不会犯和父亲相同的错误!”我一脚踢出,正中他的太阳|穴,让他死得痛快点。
    “除恶务尽!”我心想,要不是当年父亲手软了,留下一条尾巴,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在天魔解体大法的作用下,我的身上的伤口已全部愈合了。现在的状况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好,精、气、神都达到了我从未达到的最佳状态,可是我知道这是以牺牲我原本就不多的生命换来的。如果我没算错的话,在五十岁之前,万神血咒就会在我身上发作了。
    我在成为龙战士之后从来没有想到过死亡,直到刚才我全身的力量都被封住时,我才第一次感觉到了死亡的恐怖,现在的我,表面上力量大增,却离死亡更接近了一步。
    这一战我虽大获全胜,但对我而言,只是一场皮洛士的胜利。
    杀了这最后一个人之后,疲倦的感觉传来,我的腿一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好累,真的好累,要是安达在身边就好了。
    我突然想起了安达,好想她就在我身边,好想躺在她的怀里,享受着她的玉手抚摸我的头发的感觉,嗅着她的体香,美美地睡上一觉。
    “武艺不错啊,基斯的儿子。”收拾残局的人终于出现了。“我叫卡都斯·法比尔,是皇家骑士团的副团长,皇帝陛下想要见你!”来人自我介绍道。
    “来得可真及时啊!”我心中暗骂着。
    注:皮洛士的胜利:在罗马帝国时期,希腊国王皮洛士带着他的大象军队远征罗马帝国,在一场战斗中,他重创了罗马人,可是自己也伤亡惨重。当他的部下向他祝贺时,皮洛士说:“如果再来一次这样的胜利,你和我谁也无法回到家乡去了。”
    后来人们把皮洛士的胜利比做近似于失败的胜利。
 第三十五章 新进伯爵
    卡都斯是如月公主的堂哥,年龄不过二十四五岁,由于是皇亲国戚的关系,他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皇家骑士团副团长的职位。
    皇家骑士团的配制不过二万人,职责是负责风都城治安,是皇帝的御林军。团中的士兵不少都是来自风都的四大学院,并且大部分士兵都是在风都城内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士兵全是本地人,表面上看起来,这或许没有什么,可是当真正有起事来,要他们处理一些特殊的事件时,却成了一个的极大隐患,但这是后话了。
    “看到我被这么多人围攻,你们这些守卫神龙广场的皇家骑士团怎么不出手啊?”
    跟在卡都斯的背后,一想到因为这些家伙见死不救,害得我白白地折损了十多年的阳寿,想起来就生气。
    “不要怪我啊,基斯的儿子,我也很想帮你的,这是皇帝陛下的命令,不准任何人插手你和鲁亚基公爵手下侍卫的决斗。”
    卡都斯苦笑着对我说,卡都斯一头漂亮的金色的短发,身着黑色华丽的贵族服饰,漂亮的帽子上插着一根彩色的羽毛∠竟是皇族出身,受过正统教养的人,他的打扮足以让我这个平民身份的没落贵族感到汗颜。
    “为什么?”我一呆,皇帝早就知道我在神龙广场上的战斗,为什么还眼睁睁地看着我被人围攻还不让人插手?
    “当你闯入风都城时,你的杀气太重了,惊动了正和大臣议事的陛下,事情的经过,他通过九凝的水晶球都看到了≥下派人传命给我,不准我们插手的。”
    卡都斯说着耸了耸肩,“好在你的武艺高强,除了身上沾了点血迹以外,一切都很好嘛。”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肩头安慰道。
    “还好?”他妈的,老子短寿十年以上,还算好?我心中大骂着,这又能如何呢?难道要我找皇帝算帐不成?
    “换过衣服后,和我一起去见陛下吧。”卡都斯说。
    ※※※※※
    皇宫中,在豪华的更衣室里,我换下了沾满鲜血的外衣,换上干净的衣服。由于要见皇帝,当然不能穿得太寒酸。皇宫中有得是现成的衣服,而且全是用上好的布料,由帝国最好的裁缝裁剪的,价格之高,足以让一个平民非常舒服地过上一年,倒便宜了我这个穷光蛋,趁机免费白捞了一套。
    “好象又长大了一点。”
    望着镜子中自己的脸,以及全身上下打扮得笔挺整齐的穿着,我突然觉得自己好象又成长了不少了,我身上的某些东西,似乎也随着我换上这身服饰,而随我远去。我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手指尖上传来了一股毛茸茸的感觉——我开始长胡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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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去见皇帝了。”一个轻柔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说话的是皇宫中的宫女,相貌倒也相当的清秀可爱。
    “好!”我又对着镜子理理了着装,”我们走吧。”
    “小姐怎么称呼?”我信口问道,“不敢当,我只是个小小的宫女,我叫蕾丝。”她俏脸一红,头一低,做了个屈膝的动作,以表示自己和我的身份的差异。
    “哦。”
    我没有再问下去,由蕾丝带着,去见帝国的第七任皇帝奥拉·法比尔。
    皇宫太静了,静得让人感到害怕,一路上遇上了不少来往的宫女,她们个个都脸色死板,毫无生气。
    小时候父亲曾对我说过,皇宫是这个世界上最污秽的地方,现在身处其中,我也感到父亲当年所言不虚,过去我由于父亲的缘故,常常到皇宫来参加各种宴会,父亲死后,也就没了我的份了,只是当时年龄还小,我还不觉得,可是现在,我就是走路也不知不觉地感到步伐有些沉重。
    蕾丝带着我七拐八拐,经过几道门之后,最后来到帝国的国会大厅前,在相隔了数年之后,我终于要再次和皇帝见面。
    大厅门前有一道低低的门槛,我在门槛前稍微地唾了一下,然后迈开右腿,跨过了过去。
    当我的脚跨过会议厅的那道门槛,步入大厅之时,我已不再是过去那个整天逃学旷课的顽童了,而是暗黑龙龙战士的第八代传人,未来的伯爵,达克·秀耐达。
    ※※※※※
    当我踏入大厅之后,正对着我的就是帝国的皇帝,奥拉·法比尔,他所处的位置要比所有的人要高出一大截——他坐在高出众人好几级的台阶上,而他身下的座椅,那把象征着权力的座椅,是用黄金打制而成的,嵌着数十颗龙眼大小的宝石,闪闪发光。当我进来时,皇帝两眼精光大盛,透过二十余米的距离望向我←身上散发出来的皇者独有的威严,尽管相隔了数十米,却足以让身体还在门口处的我忍不住全身上下汗毛根根竖起。
    一身劲装打扮的如月公主,英姿飒爽地站在他的左手位置上,我进来时,她只向我扫了一眼,就不再看我;而那个被人们称作帝国第一美男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鲁亚基公爵,则站在奥拉皇帝的右手位置。
    除了皇帝以外,大厅中唯一坐着的人,就是那个瞎了眼睛的女祭师九凝了,她身穿着黑色的寡妇装,坐在皇帝专门为她加设的坐椅上,当我走进来时,她连头也不抬一下——不过她是用心眼看人,抬不抬头并不重要。
    九凝的徒弟,那个和我有一面之缘的兰丝侍立在她的边上,现在的她,要比一年多前要大了少许,也更秀气了,她的怀里抱着一个直径达一尺的巨大的水晶球。我想,刚才我和风都十虎的战斗,皇帝大概就是通过它看得清清楚楚的吧,不知道他该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帝国虽然实行的是帝制,皇帝的权力却是受限的,并不能为所欲为,大臣们还是有权力弹劾皇帝的命令。这是雷兹·法比尔当年定下来的法令,他很有先见之明,担心出了个不争气的子孙,把家业给败了。
    不过,这条法令的作用,到了奥拉皇帝手中,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因为皇帝是越来越独断专行,而且,在他手下的大臣们,也分成了两个阵营:皇帝右手的位置,站立的都是和法比尔家族有血缘关系的贵族,而左手位置,则是来自工商界的人士以及一干老臣。由于大臣们有一半是皇族的人,反正是一家人,一鼻孔出气,大臣们要弹劾皇帝的命令,根本就无从“弹”起。
    而那个以出卖“色相”而帝国闻名的鲁亚基公爵,很明显他是属于贵族那一派系的。
    在另一边的老臣及工商界的人士中,最吸引人的是一个身穿黑色贵族服饰的中年人,他的个头并不是很高,可是那宽阔的额头,高挺的鼻梁让他在一干大臣中显得很出众,当我的目光扫向他时,他正好也望向我。
    我一接触到他的眼神立刻就把目光移开,虽然没有再看他,可是我却感觉到他望向我时,他的眼眶突然收缩了一下。
    站在皇帝身边的如月公主,我却不敢再多看她两眼,尽管她被人们称作帝国第一的美女。这固然是因为皇帝就在她边上的缘故,但也有其他的原因,自从我们小时候打过那一架之后,我就没有少吃过她的苦头,而且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少数几个最怕的人之一。
    “达克,基斯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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