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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门阀美国-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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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亚当斯和汉考克的组织下,波士顿的抗税运动到了无法无天的程度,法律几乎荡然无存,居民经常围攻和殴打海关人员,总督感到无法控制,只能要求帝国派兵,于是两团英军前来维持秩序。
  

  那时候英国的传统,很有些好男不当兵的味道。军官是靠钱买来的,士兵是充军的犯人。部队调防时携家带口,普通士兵的薪水根本无法养家,因此士兵的家属和士兵们都要在驻地打工挣钱养家。这些人能干的活都是很低档的苦力,于是英军一到,波士顿的苦力市场首当其冲,受到严重冲击,苦力的价格直线下降,无产阶级受到严重波及。对于塞缪尔和汉考克来说,这是他们最希望见到的,因为他们不缺钱和理论,缺的是搞暴力的人手。
  
   18月后的,1770年3月5日晚上8点,英军的一名上尉在港口被把门的少年截住,因为他没交摆渡费。上尉有急事,没有多纠缠,甩手就走。收票的少年追到军营,被门口的卫兵拦住。卫兵对少年的说法不相信:“英国绅士怎么可能不交费那?”少年很刻薄地回敬:“英国军队里有绅士吗?”两人争吵之间,未免动起手脚,卫兵一枪托砸倒少年,继续站岗去了。过了一会,少年叫来几位同伴,开始用雪球向卫兵投掷。
  
  等普雷斯顿上尉带人闻讯赶来时,局势已经完全失控。愤怒的波士顿人不顾英军的劝阻,场面非常紧张。在火爆的气氛中,一名英国士兵擅自率先开枪,最后五名市民被打死,六位受伤。更为愤怒的市民不肯散去,直到总督赫特奇森赶到,保证按谋杀罪审判普雷斯顿上尉和他的手下,民众才渐渐散开。
  
   此时,由汉考克资助、塞缪尔负责出版的报纸在波士顿的大街小巷四处散发,把这件事称为“波士顿惨案”。
  
   几个小时就出版了,不是因为抢新闻,而是因为由一件小小的口角变成血案,是汉考克和塞缪尔的功劳。
  
  向英军扔雪球的人中有一位后来成为大陆军的将领,他就是华盛顿的亲信诺克斯。诺克斯到现场是被人鼓动去的,事后不仅说不清楚是谁开的枪,连英军为什么开枪都不清楚。在后来对开枪的英军官兵进行审判时,有一位叫保罗·瑞维尔的证人把现场的情况说得一清二楚,一口指证是英军故意开枪,谁开了几枪说得十分准确。
  
  这个人在美国历史上非常有名,因为有一首诗名字叫“保罗·瑞维尔飞驰”,是说1775年4月18日,因为他的通风报信,使英军收缴民兵武器的阴谋破产,打响了独立战争的第一枪。瑞维尔之所以去通风报信,是受一位叫约瑟夫·沃伦的派遣,而且也不是去给民兵报信,是去找隐藏在乡下的汉考克和塞缪尔,通知他们不要被英军抓到。约瑟夫·沃伦是波士顿的共济会长老,瑞维尔是他的下属,沃伦在共济会的上司则是汉考克。
  
  波士顿惨案那天晚上,瑞维尔在场,但他并没有向英军扔雪球,而是作为一个旁观者。他和别的旁观者不一样,并不是去看热闹,而且为了日后出面作证的。那天晚上,还有两位旁观者,是波士顿商业门阀之一帕金森家族的一对亲兄弟,托马斯和詹姆斯,他们俩和瑞维尔不一样,他们是汉考克的心腹,他们在那里不是为了日后作证,而是受命添油加醋去了。英军开枪,也是因为这些别有用心的旁观者使现场的情况越来越火爆和激化,导致士兵失去了控制。英军开枪完全是因为在武力威胁状况下的情绪失控,是汉考克和塞缪尔花了18个月创造的一个机会。
  
   塞缪尔文攻,汉考克武卫。波士顿惨案发生后,汉考克作为市民委员会的代表,和赫特奇森总督、驻波士顿英国军队的主官道瑞马普上校谈判,要求英军撤出波士顿。当听到对方只考虑撤走一个团时,汉考克拍案而起:“全城起码有4000人准备拿起武器。”
  
   赫特奇森和道瑞马普脸色大变,这分明是赤裸裸的造反。两人楞了一下,认定是这位狂妄年轻人的虚张声势,不过为了保险起见,道瑞马普上校同意将红袍军从城里撤到城堡岛上。
  
   第一步计划进行的很顺利,下一步就是对英国官兵的审讯。汉考克和塞缪尔充分利用舆论和人们的反英情绪,准备将这场审讯变成反抗英国暴行的舞台。
  
   普雷斯顿上尉和其他五名士兵被逮捕,殖民地政府保证给他们一个公正的审讯。但是,全波士顿的律师没有一个人肯为英国官兵辩护的,因为在全城反英气氛十分强烈的处境下,为英国人辩护等于在职业上的自杀。
  
   塞缪尔感到非常满意,他的这步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下一步就等着法庭宣布英国人犯有谋杀罪,用法律的名义来宣告英国官方的罪恶。但是,他没有料到,居然有一个人肯无偿地为被告辩护,而且这个人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5,约翰·亚当斯在波士顿惨案中的精彩表现
  
   这个人居然是约翰·亚当斯,又一次免费为人辩护,上一次是为朋友两肋插刀,这次是为了波士顿的全民公敌。
  
   塞缪尔和汉考克觉得约翰疯了,两个人找到约翰,要问出个究竟,约翰的回答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必须有一个公平的审判。
  
   兄弟和朋友因此反目,约翰能言善辩,塞缪尔和汉考克知道说不过他,只能找到波士顿另外一名顶尖律师,在法庭上和约翰较量。
  
  这位律师是亚当斯家族的朋友罗伯特·佩恩。他和汉考克、亚当斯兄弟一样,先进入波士顿拉丁学校,1749年毕业于哈佛学院。毕业后留校教书。后来成为商人,到南方、西班牙和英国等处旅行。在此期间自学法律,于1757年获得律师资格,在现属缅因州的波特兰开业,后来定居在马塞诸塞的陶恩顿,1768年入选马塞诸塞议会。
  
  佩恩是作为波士顿议会所派的公诉律师,他要求立刻进行审判。但这次和以前审判塞缪尔和汉考克不一样,法官虽然薪水的发放掌握在议会手中,但约翰·亚当斯本人就是马塞诸塞殖民地最高法院的法官之一,他成功地说动了自己的同事,把审判延后到当年10月。
  
   半年以后,情绪渐渐冷却下来,温和的声音渐渐占了上风。审讯开始后,约翰·亚当斯在法庭上进行了出色的辩论,最后陪审团认定谋杀罪名不成立,两名直接向人群开枪的士兵也被判轻罪。
  
  汉考克和塞缪尔的全盘计划,因为自己人的固执而功亏一篑。他们算计好了一切,偏偏没有算计约翰·亚当斯闹得这一出。更为不妙的是,经过波士顿这一闹,英国议会看到北美殖民地有动乱的可能,再次作出让步,除茶税外,所有其他税则完全废止了。这个让步的策略非常高明,局势向着对帝国有利的方向发展。经济一天比一天繁荣,大部份殖民地的领袖们也很满意,温和势力在殖民地占了上风,人民也安居乐业,造反派没有市场。赫特奇森总督觉得应该招安汉考克了。
  
   从反对印花税,到波士顿惨案,始终是殖民地人民在民逼官反,起主导作用的是塞缪尔·亚当斯。虽然亚当斯家族也算富人,但只算殷实。出版报纸、到处宣传、组织民众,需要大笔的金钱,亚当斯家族根本没有这种能力。
  
  其中底细,很多波士顿人都知道,赫特奇森总督也知道。用他们的话说,叫做塞缪尔·亚当斯写信,约翰·汉考克出邮费。约翰·汉考克是众所周知的马塞诸塞殖民地反抗英国统治运动或者叫美国独立运动背后的金主。
  
   赫特奇森觉得,汉考克反抗帝国的目的就是为了不交税。现在他的目的达到了,应该继续闷头发财。1771年,总督同意汉考克进上院。
  
   没想到汉考克拒绝了,理由:自己对政治没有兴趣了。
  
   汉考克的心里话是对英国政治没有兴趣了,他的兴趣已经转移到独立的美国上来。
  
   汉考克组织的这场抗税运动已经以大获全胜告终,作为商人他的投资已经获得了收益,为什么要和英国彻底决裂?
 
  从对抗帝国开始,汉考克就不是单纯的商人,而是有商人色彩的政治门阀,他已经不满足靠进口便宜蜜糖甜酒、每年偷几万英镑税金等做法来发财了,而是要发更大的财。要做到这一点,他就不仅要迫使帝国取消对北美的税法,而且要改变帝国对北美的贸易限制,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和帝国决裂。
  
  帝国对北美殖民地的贸易的主要限制是和东方的贸易,也就是对华贸易,尤其是来自中国的茶叶。虽然还有其他欧洲国家也和中国直接交易,但是在大英帝国内,则只能由东印度公司一家垄断经营,其他商人包括北美殖民地的商人都不能染指,所有殖民地必须到伦敦去购买中国的商品,其利润自然就少多了。
  
   北美如此庞大的市场,如果能够直接从中国进口茶叶和丝绸等货物,可以在数年之内赚到比汉考克的叔叔一辈子赚的多得多的财富。汉考克在英国时就起了这个念头,从开始抗税时就是为了这个终级目的,这就是他和新英格兰门阀所要求的贸易自由。
  
   民心思定,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并没有灰心,他们在耐心地等待着下一次机会。他们知道英国人早晚会给他们另外一次机会的。因为他们了解总督赫特奇森,这个人并没有英国议会那样的政治头脑,迟早会有漏洞的。
  
  赫特奇森也试图从波士顿惨案中总结经验教训,他发觉问题之一是殖民地议会的权力太大,自己和法官们的工资都是由殖民地议会来决定是否发放,自己可以挨饿为国王陛下的政府效忠,可是法官们就没有这种觉悟,如果不是出现约翰·亚当斯这种书呆子,官兵们就会被判有罪,进而对英国在殖民地的统治会产生广泛的质疑。1772年,赫特奇森成功说服帝国议会从海关收入中指定了专门款项,作为他和法官们的薪水,这样就不再受殖民地议会到控制了。
  
   消息传出后,塞缪尔·亚当斯马上组织波士顿人进行抗议,因为总督及其手下在财务上独立,就不受议会的控制,这样就会专断独行。赫特奇森对此振振有辞,这是为殖民地解决经济负担,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塞缪尔和汉考克对此一愁莫展,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找上门来,是两年不相往来的约翰·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告诉他们,要这样理解:没有所谓的帝国议会,殖民地和英国王室而不是和议会有法律关系。是英国国王批准在海外建立殖民地,也是英国国王让殖民地成立政府的。国王是英国的国王,也是马萨诸塞等殖民地的国王,而议会是英国的议会,但不是马萨诸塞等殖民地的议会。殖民地只效忠于国王,而不听命于议会。殖民地和英国议会的关系是彼此独立的,大家都是国王的下属。总督的行为等于服从帝国议会,而不是服从殖民地议会,因此是不合法的。
  
  聪明的约翰利用对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的政治和法律的深刻理解,给英国议会出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在英国,王位已经是虚挂了,权力在议会手里。约翰则从引用历史,咬死了效忠王室,殖民地和英国的从属关系只是对于英王的,他知道英国议会是不会把血流成河才争取来的权力还给国王的。
  
   约翰·亚当斯最后说:殖民地和英国议会是一种合作关系,如果不能合作的话,殖民地除了独立外,别无选择。
  
   塞缪尔和汉考克拍案叫绝:还是我的好兄弟。你找到了理论,就看我的行动吧。
  
  约翰·亚当斯在波士顿惨案的辩护中显得很书生气,其实是作为律师的狡猾所在。波士顿惨案刚发生时,北美在报纸的煽动下群情激愤,但事过境迁,群众的情绪冷静下来后,会意识到这是一起偶然性的事件,即便是严判了英军官兵,最多加深对英国政府的不满而已。他知道,在英国政府一味忍让的现状下,靠北美一时的群情激愤,是成不了什么大事的,为了自己的利益,这正是大捞一票的机会。
  
  约翰在这个时候站出来维护法律的尊严,用塞缪尔和汉考克的友谊换取自己公平的名声,其结果使他一跃成为北美殖民地在法律方面的权威,赢得温和派的支持,更赢得英国方面的好感。也使他和华盛顿成为国父中仅有的两名对独立的后果有所准备的,华盛顿是准备打游击去,约翰·亚当斯则可以放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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