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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3982-残翅-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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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上去拐弯抹角颇费周折才从家找到学校,但其实步行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并不像我形容的那么艰苦。    
    然而这条路,一走就是六年。    
    学校是个区重点,因为爸爸的户口没有和我们在一起,家里交了三个煤气罐,学校才勉强收下我。白色栏杆大铁门进去,中间大两边小,共三个对称的花坛,树木葱郁。每个花坛四周都围着快要倒塌的低矮铁制篱笆,青色的漆皮几乎脱落。绕过花坛,教学楼共三层,灰墙青瓦,尖顶,门口左右两边各立两根罗马柱。房檐上停着两只石雕白鸽,清丽傲然。    
    这所上了年纪的校园,像一座神秘的城堡。我花了六年时间去探索它,却始终没有关于它完整的印象。我后来无数次梦到它,总是站满了人,排着队,要放学了的样子,却迎接着谁。它又总是在装修,花样翻新地展示在我面前,充分体现着与时俱进四个汉字。多少年来,关于它的记忆是流动的,残缺的,无法描述的。    
    开学第一天,班主任进来,在她指挥下我们男生女生按大小个儿站成两排,然后安排座位。她让我们记住自己前后左右的人,以后就不许再错坐了。我突然感动——从此这个座位就永远属于我了。    
    环顾四周,我正在确定自己的位置,却和一个女生四目相投。那张熟悉的面孔正是在幼儿园折了腿骨的女孩,我曾经以为她死了。    
    她似乎也认得我,目光停滞了一会儿,却什么也没表示。她的目光如此轻蔑地扫过我,然而我的伤心很快被忘记。


《残翅》 一瑶晶(5)

    当老师带我们去参观厕所的时候,男生们往另一个方向呼啦啦地跑开,我一个困惑的瞬间,她对我说:“女生在这边,别走错了。”    
    我来不及感谢,只奇怪她为什么那么清楚。    
    “小芸。”我记得以前别人是这么叫她的。    
    “什么?”她转过头来,肯定了我的称呼。    
    “嗯,以后,是不是要穿校服?”    
    她想了一下,说:“不用吧!”然后我俩的目光都转向高年级的学生,发现他们并没有穿。我心里暗暗松了口气,用余光看她,发现她也小心而庆幸地笑笑。女孩子的心是多么的相似啊!    
    于是小芸成了我的好朋友,形影不离。    
    那时候,我没有学习成绩好坏的概念,甚至不知道什么叫作业和考试。    
    第一次发下考试卷子,我看到白花花的硕大纸张,还以为准备上美术课。问同桌的男生建一,他说这叫考试,像写作业一样就可以了。我又问他什么叫作业。他斜眼看我,说做题就可以了。    
    结果那次考试我稀里糊涂地得了全班最高分,建一用一种特别怪异的眼神看我。    
    那时候学汉语拼音,瑶晶总也学不会。尤其是“小”这个读音,无论宋丽佳教她多少回,她都记不住。宋丽佳带瑶晶上街,碰到小芸母女。宋丽佳热情地迎上去,先和小芸妈妈打招呼,然后和蔼地问小芸:“现在学拼音,都会吗?”    
    “会!”小芸自信地点头。    
    “那我问你,‘小’怎么拼呀?”宋丽佳接着问。    
    “西一袄——小!”小芸响亮地回答。    
    宋丽佳拍拍孩子的脑袋,夸她聪明。斜眼看瑶晶,傻得冒鼻涕泡,心里好一个恨铁不成钢。    
    那时候在校日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加餐,中午还有小饭桌。每月一订。    
    想标新立异的时候,自己从家里带零食吃,不订加餐。但第二个月肯定忍不住又向父母提出订学校加餐的要求,总觉得学校发的那一小袋可可奶和蛋糕比自己家的好吃。直到升入高年级,订加餐的人数骤然减少,加餐被自然而然地取消了。    
    吃小饭桌的人数是一半一半,因为是就近入学,家离学校都不远,中午家中有人的同学放学结伴回家吃饭,比较自由。我是一直坚守到最后依然留在学校吃饭的那一批,因为家里实在没人赶回来给我做饭。    
    在小饭桌的日子,我无比羡慕那些回家吃饭的孩子。每天我们吃完小饭桌,经过午休,要一直到距下午上课半小时的时候,才放出来活动。而那些回家吃饭的孩子,早早就到校玩了。我们坐在教室里听楼外他们欢声笑语,心中急切。    
    坐在窗边的座位时,我还可以透过窗户看外面的热闹。那时的小芸在外面自由自在,她不会注意到室内的我的目光,被遮藏在一片枝繁叶茂的后面。我们的教室在一层,窗外是花坛,草木旺盛。透过那些叶子看外面的世界,是一个被绿色渲染过的世界,像家里阳台上的风景。    
    在我印象里,透过窗户看到的四角天地,都是那一道风景。绿的清,绿的静,绿的我心无杂念。我像是跑道上的赛马,除了自己脚下的道,看不到旁的东西。小芸是离我最近的一匹,我在心理上能感受到她哒哒的马蹄,以及所带给我的震撼。    
    建一要和我比赛写作业,莫名其妙,我好像从不曾拒绝过他的要求。    
    我订阅《米老鼠》杂志,期期不落。建一总是跟我要里面赠送的玩具。有一期它送了一个可以往里面吹气的塑胶膜,吹鼓了以后再把它压瘪,会发出放屁的声音。我后面的男生把它吹起来后,在我回答问题时悄悄放在我的屁股下面,神不知鬼不觉。我正要坐下,建一抢先一步伸手把那玩艺儿从我椅子上抽走。后面的男生不满地看着建一,我的心像是被谁放了一把火,差点把眼泪蒸出来。    
    事后不久,班里换座位,我和建一,天各一方。    
    奶奶的病不再有人提起,神奇般地痊愈了,以至于我至今怀疑她是否勇敢地得过那种能至人于死地的病。在我印象里,近几年爸爸发福了,妈妈也丰腴了,我长高了,而爷爷奶奶是静止的,不会胖不会瘦,不会长高也不会死亡,年复一年毫无变化的。    
    生命在我眼里因为爷爷奶奶的榜样而显得坚不可摧。直到我吃小饭桌时无意中听到两个老师的谈话。    
    一个说:“我到五十岁就去自杀,不给自己和家里人添麻烦。”    
    另一个冷笑一声,开导她说:“你现在这么想,等到了那时候你才舍不得死呢!”    
    然后两个人竟然哈哈大笑起来,而我却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就想啊,等我五十岁是不是也应该自杀呢?老师真的很伟大,连这么久远的事情都想到了,而且那么勇敢,我一定要超过她。她能想到五十岁死,那我就四十五岁。可转念一想,再过几年我妈妈就四十五了,怎么看也不像行将就木的人啊!而且那时候我还在上学,她死了谁来养我?我根本就活不到四十五岁嘛。不行,不能那么早死,四十九岁好了,比老师早一年,这说明我的精神境界比她高。但也许,我身体健康,四十九岁还是顶棒的劳动力,还能为国家做贡献,但却死了,不是损失吗?不是太可惜了吗?这些问题困扰了我整整一个下午,最后我决定因人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个人该不该活着要看他是否有价值。得到这个答案我非常满意,这个思考从此以后在我的大脑里便不了了之。


《残翅》 一瑶晶(6)

    这件事我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一个是要把我的思想表达出来对于我来说是十分困难的,自小不习惯与人交流的性格使我除了陈述以外,几乎丧失了表达能力。再一个是我觉得这是老师的隐私,被我传出去是不道德的。于是这个秘密在我心里藏了许多年,时不时还会蹦出脑海。    
    七岁,和众多考双百的好学生比,我以两个九十九的烂成绩顺利升上小学二年级。二年级我们换了一个班主任。二年级我们在开学典礼时给一年级的小朋友系我们手工课上做的小红花。二年级我没能光荣地在第一批入队,而是在大拨轰的第二批和剩下的其他所有同学一齐神不知鬼不觉地悄悄入了队。    
    二年级,我第一次看见老鼠,死在路边。灰色。四条腿。丑陋的竹节尾巴。被压得扁扁的,浑身是血。它的头偏向一侧,露出一只惊恐的眼睛。我也是第一次感觉到死亡之于各种生命的恐惧,从它那只眼睛流露出来的,毫无掩饰。在每一次我将要跌到的瞬间,这种恐惧最为浓烈。我小心翼翼地走好每一步,防备伤害与死亡。    
    脚下的石子被男生当作足球踢,啪啦啦地滚了好远,又精准地打在路旁树干上,声音空灵,好像扣门。我也想去踢一颗试试,要有像他们一样漂亮的动作和声音。然而,那只死老鼠惊恐的眼一再撞击我的视网膜,我发现我丧失了无知无畏的勇气,是不是老了?    
    那一段时候,我总能不断想象它飞奔过街道,像往常一样忘记了左右张望(它妈妈可能没有教给它,或者它不曾听话)。然而这次毕竟不同以往了,它怎么也想不到一辆汽车会刚好赶在那精准的一秒,压过它的身体,啪——地一声,好像扣门。它死的那样惊恐,那样猝不及防,容不得挣扎。死亡来临时当真不给人以任何挣扎,也算是莫大的恩惠。    
    于是我甚至希望自己快些老去,像爷爷奶奶那么老。我开始觉得人能活到那个岁数也是种幸福,起码省去了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灾祸与劫难。    
    至此,我祈祷,并感恩。    
    我还活着,真好。    
    我后面的男生教给我祈祷的姿势,双手合十,犹如电视里的教父,非常专业。后来每次我们考试前,都会自发地集体做祈祷。我觉得这个姿势特别酷,能让自己立刻变得高大威严起来,闪闪发亮。    
    渐渐,我淡忘了死老鼠的事,又如先前一样勇往直前,觉得生命坚不可摧。    
    小芸上学带了一样好东西,一张贴画!不是一张,是整整一版,上面有一排一排不知多少张小国旗,指甲那么大。我们都围过去,等待着她慷慨地发给我们。作为她最好的朋友,我以为她会多给我一张,或者至少让我自己挑一张。然而她看了看我,说你不用着急,我先发给别人。最后我用一包萝卜丝,跟她换了一张美国国旗。    
    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要妈妈带我去买贴画,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像小时候要路边的花,要友谊商店里的绒毛玩具,要饭店服务生胸前的徽章。    
    妈妈带我上街,那时候的增光路两边挤满了各种小摊贩,自行车一排一排地停着,侵占了马路的三分之一,路人来来往往川流不息,汽车几乎难以通行。还好我们靠腿儿的,一路走到街上。一家一家看过去,没有见到国旗的我十分失望,不得以买了两版亮晶晶的贴画。那种贴画质地很硬,可以贴在耳垂上、脑门上或者指甲上,是当时比较流行的贴画,并且一流行起来就是很多年,有点经久不衰那意思。但我当时并不时髦,阴差阳错买回去带到学校,阴错阳差带动了一股潮流。    
    得到充分自我肯定的我开始在这方面下苦功,以我曾经在家里满世界班门弄斧搞建筑的功底进行鉴赏、选购。    
    那时的我口袋里几乎没有零花钱,都是爸妈带我买东西,我们发现一个叫天意的好地方,是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我们学校门口很多地摊儿都是从那里进货。爸爸带我去那儿就大批大批地购,有点倒卖的感觉,如果不是有我在,爸爸肯定会被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贩。    
    发现那地方的当然不止我一个,我有时会在那儿遇见同学,在班里一打听方知,原来几乎是众所周知。    
    我和小芸开始了一场贴画大战,接着又源源不断地涌进了很多新的战士,而且都势均力敌。战争虽然不是很激烈,但连连绵绵、延延续续、暧暧昧昧地持续了很多年,直到我们毕业分开。    
    看着一整版贴画一张一张被撕下来,我的心咬牙跺脚地舍不得。我就梦想能有一根点旧成新的手指,碰什么什么就变成新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天生的跳跃性思维就特别发达,想问题如一艘火箭,“嗖”地一下就穿过了好几层大气。当时我紧接着就开始担心万一变错了什么东西,应该还有一根能挽回的手指,将其复原。我还认为将东西变新要逐层深入,不能碰一下就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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