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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银翼守护神-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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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啦,带你去就带你去,何必把你自己讲得那么可怜。”钟潜撇撇唇,“可是你没护照,这你总不会忘了吧?”
  当他们发现她时,她的护照早已不翼而飞,虽然在警局有备案,但至今仍未找回。
  “我没有护照,你却有一家航空公司。”这也是她一定要跟着钟潜的理由之一,只有他可以保证她的安全,“日焰航空”总裁身边的人,相信无人敢多言过问,她要出关入境也绝不成问题。
  “你要我帮你偷渡?”他倏然提高了声音。见鬼!她这是什么歪理?如果开航空公司有这等好处,那他干脆当人蛇算了。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她知道这个要求是过分了点,但她已别无他法。
  “我一生也只会倒霉的碰到你一次,相信不会再有下次了。”钟潜不满地前咕着,“我下午三点的飞机,你的行李…·”
  “我带了,寄放在柜台。”她很快地接口。
  钟潜撇撇唇,“原来你早有预谋。”好奸诈的女人,她就这么肯定他一定会带她同行。
  程劲雨含笑凝绨睇“我只是想解开失忆之谜。”
  那突然绽露的笑脸太耀眼了,钟潜不自在地把视线移回公文上,“你这么有把握去香港就会有收获?”
  她微扯嘴角,“总比坐以待毙的好。”
  他不悦地皱起眉,她那是什么形容词,好像他把她囚禁在黑牢里似的。
  至于她对香港的直觉,他是半信半疑啦,也不认为到那里就一定会发现她的身世之谜,但他还是会遵守诺言把她带去。不过若她再惹出什么麻烦,就恕他要与她撇清关系了,他的时间不是用来照顾一个女人的,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经过长时间的飞行,钟潜与程劲雨终于抵达香港了。在混乱又狭隘的启德机场取到行李后,他们登上机场外的大型巴土,直驱半岛酒店。
  他们之所以会和大部分的观光客一样搭乘巴士,那是因为钟潜个人认为,既然他们是来砸“程帮”招牌。给俄国人痛击的,那么这趟出门就不该讲究什么排场,以免太快被人识穿他的身份。
  对于这点,程劲雨无异议地配合,用什么交通工具和住什么地方对她来说并不重要,她只想快点知道自己是谁。
  在酒店的柜台,钟潜向订房小姐要了两间单人房。
  “对不起,因为您没有事先预订,本酒店今晚都客满了,只剩一间双人房。”服务人员很客气地说。
  “喂,程劲雨,只有一间房间,你介意吗?”钟潜转头问道。基本上他对这种事没太大感觉,同住一间房就同住一间房,男子汉大丈夫要不拘小节才对。
  程劲雨摇摇头,她信得过钟潜。
  于是他们住进了那间可以看到维多利亚港的双人房。
  半岛酒店不愧是香港最豪华的饭店之一,建筑物独树一格,高雅的气质和风格宛若贵妇,服务品质也都在水准之上,昂贵的房价相当值得。
  “你先洗吧!”长途飞行两个人都累了,不过钟潜还是颇有风度地把使用浴室的机会先让给程劲雨。
  “谢谢。”她也不客气,拿了简便的衣物就进了浴间。
  没错!这就是香港了。刚才一步出机场,她就隐隐感觉到每一样建筑都很熟悉,甚至这家酒店,她也觉得自己曾经入宿过。初来乍到,虽然现在千头万绪无从着手,不过至少确定这块土地是她熟悉的,她的内心笃定许多。
  程劲雨步出浴间,看到钟潜正大刺刺地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在看电视。
  “对不起,我用太久了,换你洗。”她朝床上的钟潜笑了笑。
  “算了,你们女人呀……”他没继续说下去,不过那意思很明显,意指女人都是喜欢蘑菇的动物,尤其是梳妆、沐浴这回事,时间用得更是离谱。
  于是钟潜拿了换洗衣物,进浴室盥洗去了。
  程劲雨开始整理衣物,她东西不多,其实这些衣服都是到钟宅后,钟潜叫管家去买来给她的,严格说起来,她唯一自己的物件也只有失忆那天身上所穿的衣服罢了。究竟是谁想置她于如此落魄的境地?连一块钱。一件行李都不留给她,就这样孤孤单单地把她给扔在开往陌生国界的飞机上…··。
  浴间的门打开了,钟潜着一条休闲棉裤走了出来,白色浴巾搭在他古铜色结实的肩膀上,另有一股勃发的肌肉之美。
  “饿死了。”他咕吨一句,拿起电话就要叫客房服务。
  程劲雨连忙按掉通话键,“别叫客房服务,我们出去逛逛。”困在饭店里是找不出线索的,她必须走出这里才能发掘更多。
  钟潜耸耸肩,不置可否地道:“也好。”出去就出去,反正他也要探探“程帮”的虚实。再说,来到这块明媚的东方之珠,就这样在房里消磨也太逊了。
  两人步出半岛酒店,在路上看到一家高级西餐厅,钟潜二话不说就要进去,程劲雨拉住他,朝他微微一笑。
  “我带你去吃好东西。”
  “你?”他怀疑地瞪着她。
  程劲雨迈开步伐往弥敦道走,她走得很快,左拐右拐的,没多久钟潜看到“格兰酒店”的招牌,他以为他们要进去那里吃,但却不是。只见程劲雨往左手边走去,带他到一家名叫‘大三元“的店。
  “这里?”他扬扬眉梢,奇貌不扬嘛。
  “你找位子坐。”说完程劲雨径自与伙计攀谈,那一口标准的广东话听得钟潜一愣一愣的。
  店里的动作很快,没多久点的东西就端来了。
  “这是捞面,才十七块,不过很好吃。”她把免洗筷递给他,指着另一盘道,“这是油面,配上蚝油叉烧肉,滋味一流。这一碗是店里自制鱼蛋面的场头,保证你喝了会上瘾。”
  钟潜压根儿不认为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会有多好吃,尤其都是面,这怎么吃得饱?他可是个大男人耶。然而很快的,钟潜的叨念都随着一口又一口的面食下肚而消失得无影无踪。
  “真是太好吃了。”他立即觉得过去几年来钟宅厨子煮给他吃的食物简直是垃圾。
  步出“大三元”,晚风阵阵吹拂,他们随意散步着。蓦地,绿意盎然的柏丽购物大道令程劲雨停下了脚步。
  “干么?想买衣服?”钟潜也随她停下脚步,香港是女人的购物天堂,她会被花枝招展的橱窗给吸引也是人之常情。
  程劲雨迷惘地看着这一大排的名牌专售店,“我……
  好像来过这里。“就在其中的某一家,她觉得自己曾在里头一件又一件地试穿衣物,身边还跟着类似仆人或司机的人,而她则刷卡刷得连眉头都不皱一下。这么说来,她极有可能在未失忆之前过着很富裕的生活?
  钟潜瞟了她一眼,根本不信,“你来过这里?”这女人的“感觉”症似乎又发作了。
  钟潜拉走她,如果不快拉她走,不知道这位大小姐会站在那里发呆发多久哩。
  回到饭店才十点多,香港的天气闷热,钟潜又洗了个澡。洗完后也不避讳程劲雨,直接就穿了条短裤出来,他把床的位置用棉被叠着分成两半。
  “你睡左边,我睡右边。”钟潜把灯光关掉,只留一盏壁灯,而且还很干脆地躺下去。
  没有拉上窗帘的窗外繁星点点,躺在床上,程劲雨翻来覆去,无论如何都睡不着。她一直想着香港的大街小巷,她穿梭自如,这里就像是她的家一样,但她却无从得知她对香港的印象究竟是怎么来的。
  “喂,小姐,你一直动来动去,我怎么睡呀?”躺着躺着,钟潜终于忍不住扬声抗议了。
  “抱歉,我睡不着。”她无意打扰他的睡眠,但叫一个睡不着的人不动是不可能的事,那样肌肉肯定会麻痹。
  钟潜翻了个白眼,“那是你的事,不是我的责任好不好。”无聊耶,睡不着不会吃安眠药呀,像条虫似的扭来扭去干么。
  “我”
  “我知道你失去记忆很可怜,不过世界上可怜的人不只你一个。”他突然截断她未出口的话,忿然不平地说,“你还有机会找到你的亲人,而我呢?我却是个道道地地的孤儿!”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火气突然很大,忍不住训了她几句。
  她怔了怔,“你是孤儿?”孤儿不都是自卑谦逊的吗?可是他却很盛气凌人呵。
  “不行吗?”他隔着叠起的棉被旺她,“不止我,楚克和维岩也都是孤儿!”
  于是不知道怎么搞的,他把属于十方烈焰童年时那段残酷的记忆一古脑儿地全告诉了她——那场森林大火,那永唤不回的亲人,以及那位好心收养他们的葛罗素博士。
  “明白了吧!”他口气很差,“不幸的事天天都在发生,你已经够幸运的了,被人丢在飞机里,至少还有我收留你。”,
  他的故事竟令生性淡漠的她微微感伤起来,“你——想念你的亲人吗?”
  原来那天程劲雨在他书房中看到的照片是他的亲人——他的爸爸、他的妈妈,还有他的双胞胎弟弟。命运原来是这么残酷的事,可以让骨肉在一瞬间分离,也让他们永远无法再叙天伦之乐。
  “废话!”他骂道。这家伙怎么搞的,净问些无聊的话。
  “就这样你们长大成人之后,分别离开葛罗素博士,选择各行各业去发展。那么,你为什么选择航空呢?”她又问了另一个问题。
  “自由呀。”他答得理所当然。
  “你为何讨厌女人?”她有点好奇,世上恐怕没有女人人得了他的眼。
  “因为女人就像你一样麻烦!”他很乐地答道。为自己给她的答案拍案叫绝。
  一问一答,直到深夜他们才沉沉睡去,这一晚两人之间似乎靠近了一点,不再那么生疏了。而钟潜也有点觉得,女人好像也没那么讨厌。
  抽着雪茄,何孟人仔细聆听着属下的报告,不时给予提点,他虽然是“程帮”的副帮主,不过现在完全是一派帮主的架式。
  “大上海夜总会的事就这么定案,有谁不服,让他来找我。”何孟人微微撇唇,现在是他当家作主,没有他决定不了的事情。
  “是!副帮主。”
  何益人沉吟了会儿,又道:“下个月日本山口组的高级头子来港,我们‘程帮’一定要设法接到他们,别让别的帮派捷足先登了去。”
  属下接口道:“山口组的高级头子来港,许多帮派都虎视眈眈,不过副帮主放心,没有哪个不要命的小帮敢来捣咱们的黄龙……”
  “爸!”一名斯文干净的年轻男子大踏步走了进来,他双眼发光,神情异常兴奋。
  “何少爷。”属下恭敬地问候。
  察觉到儿子的不寻常,何孟人对属下挥挥手,“你先退下。”这孩子很少这么兴奋,该不会是……
  等那名属下告退之后,何昕立即走向前去,语音激动地说:“爸,有人在启德机场看到劲雨,她回来了。”
  “哦?”何益人暗自讶异在心中。脸上不动声色,他故作惊喜地问:“确定是劲雨吗?这两年来她都很少在香港露面,会不会是看错了?”
  该死!老萧是怎么回事?他不是说让程劲雨喝了失忆药吗,她怎么会出现在香港?
  “不会错的!”何昕笑容满面地说:“我有一个学妹是劲雨的高中同学,她昨天告诉我,她去机场接朋友时与劲雨擦身而过,由于当时人太多,她来不及叫劲雨,劲雨也没看到她。”
  何昕目前就读港大,是个优异的高材生,平时甚少理会帮中之事,何孟人对他的期望也不在黑帮,他希望儿子将来能打入上流社会,到时横跨政商两界,更可以呼风唤雨。
  “这样呀……”何孟人微拢起双眉。
  疏忽,太疏忽了!居然会给一个防都防不到的人发现程劲雨的行踪,还去告诉他的宝贝儿子。
  儿子从小就喜欢程劲雨,他心知肚明,他也并非要反对他们,只是现在时机尚未成熟,等他就任帮主之位时,就算儿子想娶那丫头,他也不会反对,到时变成一家人,怎么样都好说话。嘿,让他们下一代去自由发展,届时他这位准公公篡谋帮主之位一事,就可以一笔勾消,那丫头总不能杀了自己的公公报仇吧。
  “爸,您不是说萧伯伯去意大利接劲雨时,和她走散了吗?”何昕心急地催促道,“现在既然劲雨回来了,您快派人去找她,程伯伯过两天就要出殡了,如果劲雨不在身边,那会是他们父女俩最大的遗憾!”
  “我知道,我会派人去找的,你不用担心。”何孟人顿了顿,不痛不痒地又说:“不过,阿昕,你也别抱太大的希望,依我看,你朋友在机场遇到的那个人,是劲雨的机会不大。”
  “爸,您为什么这么说?”何昕蹙起眉心。
  何孟人扬起嘴角,“你想想看,如果劲雨真的回来香港了,她怎么不回来‘程帮’?难道她认不得回家的路吗?这太奇怪了。”
  何昕并没反驳父亲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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