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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新世纪的晓光-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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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蒙举剑向那骑士猛砍下去,但这一击在那黑盔甲上弹了回来,接着他又砍下第二刀,这一刀吃进去多了,他的剑身在那骑士的肩膀和护胸板之间深陷下去,随着一声呻呤,那个骑士向前扑倒,达蒙费了好大劲才把他的剑拉松出来。

  在他身后,那个骑士官正要站起身来,伸手去拿他飞落的剑,达蒙一个剑步向前冲去,踢飞了那把剑,然后抬起一脚,用靴子跟猛蹬那家伙的腹部,不让他起来。又有两个骑士向他逼近。

  “我把钱押在骑士身上!”有人叫道。

  “我赌那个黑人胜率大!”

  达蒙看着其中一个骑士冲进来,他把剑向后抽,高过肩头,当他向前挥砍下去的时候,他转了个圈,那把剑就碰上了那骑士的脖子上,立时把他的头给砍了下来。

  “我把钱双倍压在金头发上!”有人大叫,“这个乞丐才刚跟他们玩!”

  渐渐有一群人围观这些打斗者,钢币落地的叮当声与刀剑相碰的吭啷声混合在一起。

  达蒙冒险望了一眼瑞格,他看到那个水手几乎没冒一滴汗,两个骑士倒在地上,每个喉咙都插着一把匕手,又有两个骑士面对着他。达蒙深知骑士对打规则,永远不会多过两个来对付一个对敌,胜率大了即便是赢了也不光彩了。

  只见那水手四处挥舞他的剑迎击他的攻击者的进攻,左手的手指飞到他的腰上,把他的红腰带扯松开,然后他开始在空中画圈圈,腰带如鞭抽打着,呼啦呼啦地飞啸着。这腰带是加重丝腰带,它就象一把菲律宾人用的大砍刀,等那个向前猛冲的骑士明白瑞格的意图时已经太晚了。

  瑞格把腰带向前一掷,它像纺纱一样,绕住了那个冲到最前的骑士拿剑的手臂和头,那骑士立马停住想解开自己,说时迟,那时快,瑞格向前冲去,把他的短剑猛地插进那骑士护胸板上一条窄窄的缝里,那人后仰倒下,短剑深深地刺进了他的腹部。

  好象没了武器的瑞格在沙上跌倒了下来,躲过了第二个对手发疯似的猛冲。与此同时,他伸手进他衬衫的V型领部,然后手指又夹着三把匕手出来了,第一把他猛掷向在他上面耸立的骑士,匕手象插烧肉一般叉住了那骑士的手掌,迫使他扔掉了手中的长剑。

  另两把匕手瑞格拿在右手里,他一边鲤鱼打挺跳起身来,一边左手向前甩去,撒了一把沙子到那没了武器的骑士的脸上。被沙子蒙住了双眼的骑士猛甩着头往后退,但是瑞格加紧了进攻,把那两把匕手楔进了那骑士的身侧。

  “不要!”达蒙大叫,他在靠他最近的对手挥舞的剑下猛冲过去,摇晃他的剑以引起瑞格的注意,“这些人都是骑士!”他大喊着,又一次躲开了时机掌握得很好的进攻,“他们很讲体面地战斗!一次决不超过两个人,你也要有体面地和他们打!”

  两个骑士向达蒙进逼,迫使他把注意力从水手那转过来,其中一个是腰圆膀壮的家伙向达蒙左边冲来,但这只不过是虚晃一枪,只见他迅速向右边迈进,猛刺一剑,刺向达蒙毫无保护的胸口。

  达蒙偏转身子,刚好及时避开,没被刺穿,但是那个粗壮的骑士的剑尖划破了他的束身外衣,一条细细的红线冒了出来,浸透过他穿旧了的棉布。达蒙退了一步,避开另一剑,却又发现自己处于第二个骑士的剑道之上,尽管他不如他的伙伴那么老练,但这个骑士的目标却很幸运,他的剑削进了达蒙的胳膊里,就在肘子下边。

  达蒙咬紧牙关,这一剑砍得很深,他感到他的血流出来热乎乎的,他奋起而战,忘掉疼痛,抓握在剑柄上的手握得更紧了。

  粗壮的骑士又刺了一剑,达蒙蹲了下来,感到头顶生风,因为那骑士猛力地挥了一剑。达蒙毫不迟疑地把剑向上一举,刺中了那肌肉强健的骑士,同一刹那,他用力一摆他的手肘,撞向那第二个骑士,迫使他后退。

  第二个骑士唉哟一声,后退了一步,看着那个剑术高超的骑士向前扑倒,当他的身体倒在沙子上时,把达蒙的剑更推进他的肚肠里去了。

  越聚越多的人群中有人大叫“好!”于是旁观者中响起一片喝彩声。“给钱!给钱!那乞丐又杀了一个!”有人叫道。

  “让我们就到此为止!”达蒙高声叫喊,超过了掌声。“现在就停!”

  他瞥见那个骑士官在刚与达蒙交手的骑士的帮助下,挣扎着站了起来。

  “再没有人会死了!”他说。他把那个粗壮的骑士的身体翻转过来,一只脚踩在他的肚子上,把他的长剑拔了出来,在那个倒在沙上的人上方,扬威地挥动他的剑,划了一个弧。

  正与瑞格交手的两个骑士退下来,看着达蒙,但是他们手里的剑仍然竖着,随时准备恢复战斗。

  大水手脚边躺着四个骑士,死了,在他们静止不动的身上都插着匕手,达蒙的剑也砍了三个。剩下的五个骑士中,有一个看上去伤得不轻,也许也活不了——瑞格的一把匕手还嵌在他脖子附近,那个挑起事端的骑士仍站在那里,手里没有武器,也没有受伤。

  “瑞格!”达蒙叫道。

  “你受伤了!”水手回答,“但是我们还可以拿下他们!轻而易举!”

  “不打了!结束了。”

  瑞格骂了一句,站着没动,然后他极不情愿地点点头,放下两边手各握一把的匕手。

  塔克西斯的骑士放松了一口气,但只是一点点,在他们长官的命令下,他们提防地把长剑收入鞘中。

  “付钱!”人群中有人叫道,“骑士输了。”

  “但他们还没死光呢!”另有人反对。

  瑞格开始收拾他的武器,把它们从倒在沙上的骑士们身上拔出来,又把他的腰带围在腰上,把匕手在两边靴子上和衬衣下一一插好,他紧紧握住他的短剑,然后把它插到他的腰带上。达蒙则在沙子上跪了下来,把剑放在他前面,低下头,一边为那些死去的人默默念叨祈祷,一边他自己的血一滴一滴往下落到沙地上,他手臂上和胸口上都挨了几刀很深的伤口,他的衬衣现在与其说是象牙色的,还不如说是红色的。

  “达蒙。”瑞格沙哑着嗓子说道,“你在干么?我们离开这吧。”水手已经看到更多的骑士一个接一个地走下船来,数量相当之多。“达蒙!”

  祈祷完毕,达蒙站起身来。“我们很快就开船走了。”他对那个骑士官说,“我们不想有更多的麻烦了。”

  “你们不会有啦。”骑士官点头答道,并指挥他的手下去收拾尸首,他目光稳定地盯着达蒙看,“但是我没弄错你。”

  达蒙看了看他的剑,上面沾满了血,他没有把它插回鞘里,但是他把它放得很低,靠在他身边以免被误认为是一个威胁,然后他转身向铁砧号停靠的码头走去,瑞格跟在他身后。

  “你老是在说荣誉呀,体面呀的,达蒙。”瑞格咯咯地说,“你以前是一个骑士?”

  “嗯,不是。我一直都想当一名骑士。”达蒙回答着,两眼盯住他的靴子尖,记起了布莉斯特给他上的课,“我的叔叔以前是个骑士,我猜我很想象他那样。”

  “你在战斗中表现不错啊。”那个卡岗那斯提精灵说道,她跟上这一对,此刻拍了拍瑞格的肩膀以引起他的注意。“真是令人惊讶。”

  “我从来没有打败过。”水手吹起牛来。

  “我正想召集一些人呢。”她开始说,“去找那条白龙。我懂一些大自然魔法,但我一个人用不出来它,我可以借助你的帮助。”

  “我们正要到北边去。”瑞格说。

  “我们需要到帕兰萨斯去处理些事情。”达蒙加了一句,“我对人许了诺要先做它的。很欢迎你加入到我们中来。”

  “然后,也许你们会帮打那条龙?”

  “也许吧。”达蒙答道,这时他已到码头,蹲在它旁边的水边去清洗他的剑。

  “我想离开此地。”她承认说,回头望了望刚才打斗的地方,人群最终散开,但仍有一个骑士站在那儿,看着他们三个。

  “又一张嘴要填饱、喝水了。”瑞格嘀咕道,“还好是一张很漂亮的嘴。”

  “菲丽尔里阿芙·唐斯普林特,以前是雾港谷部落的。”她自我介绍说,向水手伸出一只手来,“请叫我菲丽尔吧。”

  “瑞格·马克里尔。”水手说着深深地鞠了一躬,一只手优雅地下摆了一个弧,然后抓住她的手,放到嘴唇上吻了一下。他轻轻地放下它,对达蒙作了个手势,“这是达蒙·格雷姆武夫,是名光荣的战士,这呢,是我的船——铁砧号。”

  听到这艘大帆船的名字,她挑起一边眉毛,但微笑着说:“是条漂亮的船。”

  瑞格仰望天空,然后皱起了眉头,云朵变得越来越阴沉。“达蒙,你不领这女士上船吗?我去把我的手下找回来,我看呢,我们最好尽快起航。”

  ※   ※   ※   ※   ※

  布莉斯特为达蒙发起愁来,而——在肖恩和菲丽尔的帮助下——最终说服他坐到靠在后桅的一卷卷好的缆绳墩上,他不太习惯这么多的关心,但那个卡岗那斯提的手指敲击在他的额头上令他感觉舒适。

  坎德人转过身来背对着他,在她其中一个包包里摸索了一阵,再转过来时,他就能看见她已经换好了手套。她戴上了一副白的,这副白手套的手指护垫特别厚,坎德人抬起手来戳他手臂上的伤口,鲜血立刻染红了手指护垫,他看到她退缩了一下,但是他以为是因为看见他的伤口的原故,他不知道是她移动手指使她疼痛。

  “衬衣要脱下。”布莉斯特吩咐道。

  在菲丽尔的坚持下,达蒙举起了胳膊,于是这个卡岗那斯提精灵就轻轻地把外衣拉掉了。肖恩皱眉看着那件血衣,然后捡起来,把它扔过船边去,象一只要死的鸟似的,它飘飞到下面的甲板上去了。

  “不管怎么说,它穿在你身上不好看。”肖恩抱怨道。

  达蒙又往桅杆上靠回去,想休息休息,虽然不管用,但是他仍感激坎德人对他的救护,失血使他感到晕眩。

  他看着布莉斯特把另一只手套放在他胸脯的切口上,手套吸掉了些血,并把伤口清理干净了,达蒙心想,那么这副手套是特为照料伤员而设计的,他闲着无事地想,她还有多少对手套。

  “发生了什么事?”她一边问,一边继续工作。

  “一场小混战而已。”达蒙答道。

  “你呀,撒谎是学得比较好了。”布莉斯特生气地说,“但是你还得用点功让人更相信些。”

  菲丽尔一边讲他们与塔克西斯骑士们搏斗的故事,布莉斯特一边继续为他忙着。

  “我还需要些水把这再弄干净些。”坎德人咕哝着,“我们现在有好多桶了。”

  “我很好了,布莉斯特,真的。”达蒙呻吟着。

  “不,还没好。”这声音是低沉的,杰士伯回来了,后边跟着古罗勒和那匹红毛狼。

  达蒙扬起头,嗅了嗅空气。

  “我俩啊……到小酒馆去了。”杰士伯说着走得更近了,还做了个鬼脸,矮人的呼吸里朗姆酒的气味很浓,“听说有一对……我想想,愚蠢的狂妄之徒,我想他们是这么叫他们的……与一队塔克西斯骑士找茬儿干起仗来。”

  “事情并不真是这样引起的。哎哟!”

  矮人的手指没有布莉斯特的手套那么轻柔。

  “瑞格情况是不是更糟?”杰士伯的声音中有那么一点点关心的味儿。

  “他边都没擦一下。”菲丽尔答说,然后她迅速自我介绍一下,又把搏斗的故事讲了一遍。

  矮人仔细地看了看达蒙的伤,“还不太糟,但要是我不做点什么的话,它们很快会感染,不能让你在我们手上生病了。”说完他就跪在达蒙前,闭上眼睛,“用金月教我的方法。”

  布莉斯特又戴上了一副新手套,是海绵的,尤其在手掌上,她在伤口上擦干净,杰士伯哼起一些旁人一个都听不出来的、唱歌一样的词来,在他宽阔的额头上冒出一排汗珠,他厚厚的嘴唇在颤抖着,渐渐地他面色苍白,达蒙的胳膊和胸脯却变得令人不舒服地灼热。

  “哎呀!”坎德人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

  达蒙低头看他的胸口,看见那条血红印子渐渐变淡,伤口露出肉的地方,也渐渐消失,他再看看他的手臂,看见那里的血已经凝结了。

  古罗勒看着这整件事情,眼睛睁得老大,他扶杰士伯站了起来。

  “你就要结痂了。”杰士伯说,“但不会被感染了。”矮人转过来对着古罗勒,摸了摸那半食人魔的腰带,接着他指了指达蒙被砍伤的地方,又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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